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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1066-2016

中文名称: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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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综合 客运 枢纽 区域 设施 设备 配置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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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JT/T 1066-2016 Configuration requirements of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s in the transfer zone of multimodal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hub.
1范围
JT/T 1066规定了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和设备的配置要求。
JT/T 1066适用于新建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改扩建综合客运枢纽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66. 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 部分:总则
GB/T 20501(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 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JT/T 1065综合客运枢纽术语
3术语和定义
JT/T 106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高峰小时换乘量peak hour transfer volume
综合客运枢纽内换乘量最大的月份中,日均高峰小时换乘的旅客数量。
4换乘区域设施设备构成
4.1换乘区 域设施包括换乘设施和服务设施,其中:
一换乘设施包括:换乘广场、换乘大厅、换乘通道等基础设施及与之相配套的楼梯、自动步道、自动扶梯电梯等辅助设施;
-服务设施包括:旅客服务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
4.2换乘区域设备包括旅客服务设备、安全应急设备和辅助设备,其中:
一旅客服务 设备包括:信息板、电子换乘查询设备、导向标志、广播通信设备、电子显示城市客运营运线路图、班次时刻表换乘通道隔离栏、手推车、交通卡自动充值和自动售票设备等;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 1066—2016 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Configuration requirements of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s in the transfer zone of multimodal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hub 发布日期:2016-07-19 实施日期:2016-09-01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维清、杨权、赵听、焦力、陈剑秋、张晨、杨光、张瑞、下兆维、何好、赵若希、李忠全、孙小年、杨天军、洪婷婷、沈诗佳、石琼、蔡赫、刘家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和设备的配置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改建综合客运枢纽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标明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标明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GB/T 2050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JT/T 1065 综合客运枢纽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3.1 高峰小时换乘量 (peak hour transfer volume):综合客运枢纽内换乘量最大的时段,日均高峰小时换乘的旅客数。 4 换乘区域设施设备构成 4.1 换乘区域设施包括换乘设施和服务设施,其中: 换乘设施包括:换乘广场、换乘大厅、换乘通道等基础设施及与之配套的楼梯、自动步道、自动扶梯、电梯等辅助设施; 服务设施包括旅客服务设施及商业服务设施。 4.2 换乘区域设备包括旅客服务设备、安全应急设备和辅助设备,其中: 旅客服务设备包括:信息板、电子换乘查询设备、导向标志、广播通信设备、电子显示城市客运线路图与班次时刻表、换乘通道隔离栏、手推车、交通卡自动充值和自动售票设备等; 安全应急设备包括: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 辅助设备包括:自动售货机、ATM机等。 5 换乘区域设施 5.1 一般要求 5.1.1 根据综合客运枢纽类型、换乘关系、换乘距离和换乘设施适用特点选择换乘设施。 5.1.2 换乘设施应与各客运方式站场密切结合,其布局具有灵活性、通用性和先进性,并适于改建和扩建的需要。 5.1.3 换乘设施规模应根据综合客运枢纽用地约束、建筑形态、各功能区分布特点、旅客换乘量等综合分析,合理确定。 5.1.4 换乘设施楼层高度差在6m及以上时,换乘设施宜设下行自动扶梯;当设有上行自动扶梯时,宜设上行自动扶梯。 5.1.5 换乘区域应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设计应符合 GB 50763 的有关规定。 5.2 换乘设施 5.2.1 换乘广场 5.2.1.1 换乘广场宜与综合客运枢纽中各客运方式站场的出站层同层设置。 5.2.1.2 换乘广场规模的确定应体现资源共享的原则。 5.2.1.3 受季节性或节假日影响大的综合客运枢纽,其换乘广场应具备设置临时换乘、购票设施的条件。 5.2.1.4 换乘广场宜设置换乘风雨廊道,其净宽度应不小于3m。 5.2.1.5 换乘广场宜设置有遮阳用功能的座椅。 5.2.2 换乘大厅 换乘大厅面积应根据高峰小时换乘量按每人不少于0.2m²及所需服务设施面积确定。 5.2.3 换乘通道 5.2.3.1 换乘通道包括地下通道、天桥、地面换乘走廊等形式。 5.2.3.2 换乘通道净宽度应按高峰小时换乘量确定:单向通行换乘通道的净宽度应按每通过100人不小于0.25m²计算,且不小于3m;双向混行换乘通道的净宽度应按每通过100人不小于0.32m²计算,且不小于4m。 5.2.3.3 换乘通道变换宽度处,应采用“漏斗形”变径。 5.3 服务设施 5.3.1 旅客服务设施 5.3.1.1 换乘区域宜设问询、售票、广播服务、小件寄存、饮水、临时休息、邮寄、快递等服务设施和场所。 5.3.1.2 问询处的设置要求如下:应临近换乘区域旅客主要出入口,设于换乘流线侧,留出缓冲空间;与换乘进、出口的距离不小于7m,并设有明显标志;其面积不小于6m²,问询处前应有不小于8m的旅客活动场地;应设有枢纽信息查询系统。 5.3.1.3 售票场所使用面积应按每台4.0m²计算,并预留电源接口。 5.3.1.4 饮水场所应与洗手間和厕所分开设置。 5.3.1.5 换乘区域厕所位数宜按照高峰小时换乘量每100人配置2个确定,男、女厕位比例应为1:1.5,且女厕所大便器数均应不少于2个。 5.3.2 商业服务设施 5.3.2.1 商业服务设施宜与换乘区域结合设置,不应影响换乘流线,客流与货流不应有交叉。 5.3.2.2 商业服务设施应根据综合客运枢纽的规模合理布置,其中单个餐饮区面积宜不大于500m²,其他设施可以商品种类划分为面积不大于10m²的小型购物摊位。 5.3.3 商业服务设施可适度设置,其位置、色彩、亮度不应干扰、遮挡导向标志。 6 换乘区域设备 6.1 旅客服务设备 6.1.1 换乘区域应设信息板、电子换乘查询设备、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宜设置综合客运枢纽所在城市的电子显示客运线路图与班次时刻表、换乘通道隔离栏、手推车、交通卡自动充值和自动售票设备等。 6.1.2 电子换乘查询设备应可以查询枢纽总平面图、各层面图、换乘线路和站点,提供从始发站点到目的地站点的乘车方案。 6.1.3 导向标志的设计应符合 GB/T 20501 的有关规定,其设置应符合 GB/T 15566.1 的有关规定。 6.1.4 城市客运运营线路图应清晰显示城市客运运营线路情况。 6.1.5 班次时刻表显示选用电子滚动显示方式。 6.1.6 旅客换乘距离超过200m时,宜配置手推车。 6.2 安全应急设备 6.2.1 换乘区域应设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 6.2.2 换乘通道、大厅、广场等处应设置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出入口宜设置可识别人脸设备。 6.2.3 视频监控设备应能够对换乘区域全天候全方位监视,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d。 6.3 辅助设备 换乘区域宜设置自动售货机、ATM机等辅助设备,且不应影响旅客换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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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066-2016 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JT/T 1066-2016 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JT/T 1066-2016 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JT/T 1066-2016 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JT/T 1066-2016 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