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S 145-1-2011
中文名称:内河航运工程水文规范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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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内河航运
工程
水文
规范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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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S 145-1-2011 Code of Hydrology for Inland Navigation Engineering.
1总则
1.0.1为统一内河航运T程水文分析与计算的技术要求,保证成果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JTS 145-1适用于天然河流、湖泊、水库、运河和通航渠道等内河航道、通航建筑物、港口工程的水文分析与计算。国际河流的内河航道、通航建筑物、港口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内河航运 工程水文分析与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综 合历时曲线synthetic duration curve
某一水文要素在其多年资料按序排列后大于等于不同定值的累积时间曲线。
2.0.2重现期recurrence interval
大于等于或小于等于一定量级的水文要素值出现- -次 的平均间隔年数。
2.0.3保证率reliability
某一水文要素在其统计系列中大于等于不同定值的历时百分数。
2.0.4累积频率cumulative frequency
大于等于或小于等于一定量级的水文要素值出现的可能性的量度。
2.0.5泥沙颗粒级配 sediment grain- size distribution
每一粒径组泥沙在给定的沙样中所占的质量百分数。
2.0.6代表性representativeness
选用资料系列的统计特性反映总体统计特性的程度。
2.0.7-致性 consistency
反映形成资料系列的基本条件的相同程度。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S 145-1—2011
内河航运工程水文规范
发布日期:2011年8月29日
实施日期:2012年1月1日
主编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12年1月1日
出版单位:人民交通出版社
2011·北京
关于发布《内河航运工程水文规范》(JTS 145-1—2011)的公告
2011年第50号
现发布《内河航运工程水文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 JTS 145-1—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内河航道与港口水文规范》(JTJ 214—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第3.0.3条、第4.4.2条、第4.4.3条、第5.2.1条、第5.2.2条、第5.2.4条、第5.2.5条、第5.2.6条、第5.2.9条、第5.2.10条、第5.3.1条、第5.3.2条和第5.3.3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组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和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1年8月19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在《内河航道与港口水文规范》(JTJ 214—2000)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和吸收了近年来我国内河航运工程建设中水文分析与计算的实践经验,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并结合我国内河航运工程建设的现状和发展需要编制而成。主要包括基本资料、设计水位、水流与泥沙、波浪与潮流等技术内容。
本规范第3.0.3条、第4.4.2条、第4.4.3条、第5.2.1条、第5.2.2条、第5.2.4条、第5.2.5条、第5.2.6条、第5.2.9条、第5.2.10条、第5.3.1条、第5.3.2条和第5.3.3条中的黑体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编写组成员分工如下:
1 总则:晏建奇、陈建华
2 术语:晏建奇、陈建华
3 基本规定:晏建奇、[姓名缺失]
4 基本资料:晏建奇、陈建华、刘星、曹民雄、龚延庆
5 设计水位:张幸农、晏建奇、李家世、曹民雄
6 水流与泥沙:曹民雄、晏建奇、陈建华、张幸农、蒋世
7 波浪与潮流:贾良文、杨明远、张幸、曹民雄、龚延庆
附录 A:晏建奇、李家、杨明远
附录 B:贾良文、晏建奇、吴安江
附录 C:贾良文、张幸农
附录 D:贾良文、李家、吴安江
附录 E:贾良文、李家、[姓名缺失]
附录 F:张幸农、曹民雄、杨明远
附录 G:晏建奇、陈建华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基本资料
4.1 一般规定
4.2 水文、气象、冰情调查
4.3 水文观测
4.4 资料整理及统计分析
5 设计水位
5.1 一般规定
5.2 航道设计通航水位
5.3 枢纽通航建筑物上下游设计通航水位
5.4 港口设计水位
6 水流与泥沙
6.1 一般规定
6.2 水流
6.3 泥沙
7 波浪与潮流
7.1 一般规定
7.2 波浪
7.3 潮流
附录 A 波浪
附录 B 潮流
附录 C 枯水设计水面线的推算
附录 D 频率分析法
附录 E 相关分析法
附录 F 综合历时曲线法
附录 G 保证率频率法
1 总则
1.0.1 为统一内河航运工程水文分析与计算的技术要求,保证成果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天然河流、湖泊、水库、运河和引航渠道等内河航道、通航建筑物、港口工程的水文分析与计算。国际河流的内河航道、通航建筑物、港口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内河航运工程水文分析与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综合历时线 (synthetic duration curve):某一水文要素在其多年资料按序排列后,人于不同定值的累积时间曲线。
2.0.2 重现期 (recurrence interval):定值大于等于该量级的水文要素值出现一次的半均值间隔年数。
2.0.3 保证率 (reliability):某一水文要素在其统计系列中人于不同定值的历时日数。
2.0.4 累积频率 (cumulative frequency):人于或小于等于定值级的水文要素值出现的可能性的量度。
2.0.5 泥沙颗粒级配 (sediment grain-size distribution):每一粒径组泥沙在给定的沙样中所占的质量百分数。
2.0.6 代表性 (representativeness):选用资料系列的统计特性反映总体统计特性的程度。
2.0.7 一致性 (consistency):反映形成资料系列的基本条件的相间程度。
3 基本规定
3.0.1 水文分析与计算的内容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宜包括下列方面:
(1)基本资料的收集、观测、整理及统计分析;
(2)设订水位、流量的分析计算与确定;
(3)水流、泥沙运动特性分析;
(4)波浪特性及分析计算;
(5)潮汐、潮流特性及分析计算;
(6)其他水文要素的分析计算;
(7)人类活动影响的调查分析。
3.0.2 水文分析与计算应以工程河段及下游的水文站、专用站观测资料为主要依据。
3.0.3 收集的水文资料系列应查明其来源、精度、人类活动的影响和存在问题,采用系列应满足可靠性、一致性和代表性的要求。
3.0.4 工程河段缺乏实测水文资料时,应根据工程情况及时开展水文观测和水文调查。
3.0.5 水文分析计算成果应进行合理性检查。
4 基本资料
4.1 一般规定
4.1.1 内河航道、通航建筑物和港口工程水文分析与计算所需的基本资料,根据河流特性、工程类别、建设规模和不同阶段的要求确定。
4.1.2 所需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流域概况、河流地貌特征及河道地形等;
(2)水位、流量、流速、流向、流态、比降和水流流迹线等;
(3)含沙量、输沙率、颗粒级配、河床质组成;
(4)潮汐、潮流、波的特征值;
(5)水温、水体含盐度、冰情;
(6)降水、雾、风速、风向等。
4.1.3 工程所在地无水文站时,采用上下游邻近水文站的观测资料,应通过相关分析取得工程所需的资料。对无资料的地区和河段,应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和设立专用站进行观测取得资料。
4.2 水文、气象、冰情调查
4.2.1 水文资料调查与收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 水位资料的调查与收集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河段及下游水文站或专用站年逐日平均水位和特征水位,计算分析要求的瞬时水位过程观测资料,模拟研究要求的典型年水位过程线;
(2)工程河段及下游河段已的设计最高、最低通航水位,以及近期人类活动对其影响的变化;
(3)工程河段水位实测资料和历史洪涝调查资料;
(4)基准面资料:同一水系的基准面换算成统一的基准面。
4.2.1.2 流量资料的调查与收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测段及上下游水文站或专用站历年逐日平均流量和特征流量,计算分析要求的瞬时流量过程资料,模拟研究要求的典型年流量过程线;
(2)工程河段及上下游水文站或专用站规定的设计最大、最小通航流量;
(3)工程河段及上下游水文站或专用站近年的水位-流量关系资料;
(4)工程河段实测流量资料。
4.2.1.3 泥沙资料的调查与收集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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