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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673-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7673-1999

中文名称:液化丙烯、丙烷钢质焊接气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Liquefied propylene and propane steel welded gas cylinder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9-02-01

实施日期:1999-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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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42491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流体系统和通用件>>流体存储装置>>23.020.30压力容器、气瓶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74压力容器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5742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9, 字数:37千字

标准价格:14.0 元

出版日期:2004-11-08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9-02-11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尚希洪、刘孝儒、邵顺魁、钟林

起草单位:山东省德州化工机械厂

归口单位: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丙烯、丙烷钢质焊接气瓶的基本参数、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涂敷、包装、运输、存放等。 GB 17673-1999 液化丙烯、丙烷钢质焊接气瓶 GB17673-199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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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17673—1999
本标准是由GB5100—1994《钢质焊接气瓶》派生而出的。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都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德州化工机械厂、山东省高压容器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尚希洪、刘孝儒、邵顺魁、钟林。4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液化丙烯、丙烷钢质焊接气瓶
Welded steel cylinders for liquefied propylene and propane gases1范围
GB17673—1999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丙烯、丙烷钢质焊接气瓶(以下简称钢瓶)的基本参数、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涂敷、包装、运输、存放等。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一40~60C)下使用的,水压试验压力分别为3.8MPa(表压)及3.3MPa(表压),公称容积为101501,可重复充装液化丙烯、丙烷的钢瓶。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228—198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32—1988金属弯曲试验方法GB/T1804—1992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GB5100--1994钢质焊接气瓶
GB/T6397--1986金属拉伸试验试样GB8335—1998气瓶专用螺纹
GB/T9251—1997气瓶水压试验方法GB/T 12137—1989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GB15385—1994气瓶水压爆破试验方法JB4730—19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定义、符号
3.1定义
批量:采用同一设计、同一牌号材料、同一焊接工艺、同一热处理工艺连续生产的钢瓶所限定的数量。
3.2符号
α——封头曲面与样板间隙,mm;b6——焊缝对口错边量,mm;
c——封头表面凹凸量,mm;
d一弯曲试验的弯轴直径,mm;
D,—钢瓶内直径,mm;
D钢瓶外直径,mm
e钢瓶简体同一横截面最大最小直径差,mm;h—一封头直边高度,mm;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2-11批准1999-11-01实施
封头内凸面高度,mm;
封头形状系数;
GB 17673—1999
L.瓶体长度(包括两端封头高度),mm样板长度,mm;
弯轴直径与试样厚度的比值;
公称工作压力,MPa;
钢瓶实测爆破压力,MPa;
水压试验压力,MPa;
封头过渡区转角内半径,mm;
封头球面部分内半径,mm;
S--瓶体设计壁厚,mm;
简体设计壁厚,mm;
封头设计壁厚,mm;
瓶体实测最小壁厚,mm;
试样厚度,mm;
拉力试样焊缝宽度,mm;
瓶体名义壁厚,mm;
-公称容积,L;
标准规定的材料的屈服点,MPa;ap--—标准规定的材料的抗拉强度,MPa;Oba材料实测抗拉强度,MPa;
AH——封头内高度(H:十h)公差,mm;s—短试样伸长率,%;
焊缝系数;
元△D;—内圆周长公差,mm。
基本参数
公称容积和内直径
钢瓶公称容积V和内直径D.按表1规定。表1
公称容积 V
内直径D
注:(
10~~25
200,230
)内的数值尽量不采用。
4.2公称工作压力和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工作压力和水压试验压力按表2规定。450
>25~50
>50~100
300,350
>100~150
5材料
介质名称
公称工作压力P
水压试验压力 Ph
5.1材料一般规定
按GB5100--1994中5.1。
5.2化学成分
按GB5100-1994中5.2。
5.3力学性能
GB17673—1999
液化丙烯
钢瓶主体材料的届强比(o./a)应不大于0.8。6设计
6.1设计般规定
6.1.1钢瓶瓶体壁厚计算所依据的内压力为水压试验压力。液化芮烷
6.1.2钢瓶瓶体的主焊缝最多不超过三条,即纵焊缝不得多于一条,环焊缝不得多于两条,MPa
6.1.3钢瓶封头的形状应为圆形【见图1a),碟形见图1b或半球形,封头的直边高度h≥25mm。s
H ≥ 0. 2 D;
6.2瓶体壁厚计算
6.2.1瓶体设计壁厚S,按(1)式计算,并向上圆整,保留一位小数。S_ =
式中,焊缝系数0.9。
6.2.2封头设计壁厚S,按(2)式计算,并向上圆整,保留一位小数。S.=
R,≤ d, , T≥ 0. 1D.
式中,封头形状系数K,对标推椭圆封头(H=0.25D,),K=1,其他封头由图2查出。出
(1)
·(2)
GB 17673—1999
0. 25 H,/ D,
适用于比值H:/D.在0.20至0.25之间a)
适用于比值H/D在0.25至0.50之间b)
6.2.3瓶体设计壁厚S不小于按(3)式计算的厚度,且不小于2mm:S
0. 50 H/D,
.+++.....***+........++++.( 3 )6.2.4钢瓶筒体和封头的名义厚度应相等,确定瓶体的名义厚度时,应考虑钢板厚度负偏差和工艺减452
薄量。
6.3开孔
按GB5100—1994中5.6。
6.4焊接接头
按GB 5100—1994 中 5. 7。
6.5附件
GB 17673-1999
6.5.1附件的结构设计和布置应便于操作和焊缝的检查。附件与瓶体的连接焊缝应避开瓶体的纵、环焊缝。附件的结构形状及其与瓶体的连接应防止造成积液。6.5.2底座应保证钢瓶直立时的稳定性,并具有供排液和通风的孔。6.5.3钢瓶应配戴固定式瓶帽或装设与瓶体焊接在一起的护罩。6.5.4钢瓶及其附件所用的密封材料不得与所盛装的介质发生化学反应。6.5.5阀座螺纹应符合GB8335的规定。6.5.6钢瓶应装设安全阀式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的排放能力应能保证钢瓶的安全。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及回座压力按表3的规定。
介质名称
开启压力
回座压力
7制造
液化丙烯
液化丙烷
7.1焊接工艺评定
7.1.1钢瓶制造单位在生产钢瓶之前,或需要改变瓶体材料、焊接材料、焊接工艺、焊接设备时,均需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7.1.2焊接工艺评定可以在焊接工艺评定试板(尺寸参照图6)上进行,也可以直接在钢瓶上进行。进行工艺评定的焊缝,应能代表钢瓶的主要焊缝(纵焊缝、环焊缝)。7.1.3焊接工艺评定试板(或钢瓶)应经外观检查和100%射线透照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7.3和7.4的规定。
7.1.4焊接接头应进行拉伸、弯曲试验,试验取样部位参照图4、图5或图6。7.1.5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结果应符合7.13.4的规定。7.1.6焊接工艺评定文件应经钢瓶制造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7.2焊接的一般规定
按GB 5100—1994 中 5.11。
7.3焊缝外观
按GB5100---1994中5.12。
7.4焊缝射线透照检测
7.4.1从事钢瓶射线透照检测人员必须按劳动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考试合格,并持有有效证书。7.4.2对于只有一条环焊缝的钢瓶,按生产顺序每50只抽取1只(不足50只也应抽取1只)进行焊缝全长的射线透照检测;对于有一条纵焊缝、两条环焊缝的钢瓶,每只钢瓶的纵、环焊缝均须进行不少干该焊缝长度20%的射线透照检测。
7.4.3射线透照检测的部位应包括纵、环焊缝的交接处。453
GB17673-1999
7.4.4焊缝射线透照检测按JB4730进行,射线透照质量等级为AB级,焊缝缺陷等级不低于I级。7.4.5未经射线透照检测的瓶体对接焊缝质量也应符合7.4.4的要求。如经复验发现仅属于气孔超标的缺陷,可由钢瓶制造单位和用户协商处理。7.5焊缝返修
按GB5100—1994中5.14。
7.6简体
按GB5100—1994中5.15。
7.7封头
7.7.1封头必须用整块钢板制成。7.7.2封头的形状与尺寸公差不得超过表4的规定,用长度10.3D,和1=0.8D:的样板检查形状偏差(见图3)。
圆周长公差
最大最小直径差
表面凹凸量
7.7.3封头实测最小壁厚不得小于封头设计壁厚。7.7.4封头直边部分的纵向皱折深度不得大于0.25%D.。7.7.5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应符合下列规定:a)机械加工件为GB/T1804-m;
b)非机械加工件为GB/T1804-c;c)长度尺寸为GB/T1804-V。
7.8 组装
曲面与样板间隙
7.8.1钢瓶的各零件在组装前均应经检查合格,且不准进行强力组装。7.8.2封头与简体对接环焊缝的对口错边量6不大于0.25Sn。7.8.3钢瓶圆柱形筒体(包括封头直边)部分的直线度应不大于其长度的干分之二7.8.4附件的组装应符合图样的规定。7.9表面质量
内高公差
钢瓶外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纹、重皮、夹杂和深度超过0.5mm的凹坑、划伤、腐蚀等缺陷,否则应进行修磨,修磨处应圆滑,其壁厚不得小于设计壁厚。454
7.10热处理
按GB 51001994中 5.20。
7.11容积和重量
GB17673-1999
7.11.1钢瓶的实测水容积应不小于其公称容积。7.11.2钢瓶制造完毕后应逐只进行皮重的测定。7.12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7.12.1钢瓶水压试验按GB/T9251规定进行,试验应在热处理后进行。水压试验压力按4.2确定。在水压试验压力下保压3~5min进行检查,钢瓶不得有宏观变形、渗漏,压力表不允许有回降现象。7.12.2钢瓶气密性试验按GB/T12137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气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工作压力。在试验压力下保压1~3min,被试钢瓶不得有泄漏现象。7.12.3如果在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中发现焊缝上有泄漏,可按7.5的规定进行返修。钢瓶返修后应重新进行整体热处理。
7.12.4焊缝属于下列情况的返修,可不必重新热处理:a)针孔泄漏;
b)返修长度未超过25mm;
c)同一焊缝的返修不多于两处,且两处相距不小于75mm。7.12.5返修后的钢瓶应按7.12.1和7.12.2的要求重新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7.13力学性能试验和水压爆破试验7.13.1按批抽取样瓶进行力学性能试验和水压爆破试验。试验用瓶必须是经射线透照检测和逐只检查合格的钢瓶。
7.13.2力学性能试样从瓶体上切取,对于由两部分组成的钢瓶,试验取样部位按图4;对于由三部分组成的钢瓶,试验取样部位按图5。A向
1件拉力试样
1件横向面弯试样
1件拉力试样
1件横向背弯试样
1件拉力试样
GB17673-1999
1件拉力试样
1件横向面弯试样
1件横向背弯试样
1件拉力试样
1件拉力试样
1件横向面弯试样
1件横向背弯试样
1件拉力试样
7.13.3试样的焊缝截面应良好,不得有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和气孔等缺陷。7.13.4力学试验结果应符合如下规定:a)钢瓶瓶体母材的实测抗拉强度h及伸长率不得小于母材标准规定值的下限。b)焊接接头的实测抗拉强度oba不得小于母材标准规定值的下限c)焊接接头试样弯曲到100°时无裂纹,试样边缘的先期开裂可以不计。弯轴直径和试样厚度之比n应符合表5的规定。
实测抗拉强度Oba,MPa
≤430
>430~510
>510~590
>590~685
7.13.5钢瓶水压爆破试验按GB15385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a)爆破压力实测值P,不小于按(4)式计算的结果:Ph
b)钢瓶破裂时的容积变形率(钢瓶容积增加量与试验前钢瓶实际容积之比)不小于表6的规定;表6
瓶体材料抗拉强度b,MPa
>360~490
容积变形率,%
c)钢瓶破裂时不产生碎片,爆破口不发生在封头上(只有一条环焊缝,L≤2D。的钢瓶除外)、纵焊缝、环焊缝上(垂直于环焊缝除外);d)钢瓶的爆破口为塑性断口,即断口上有明显的剪切唇,但没有明显的金属缺陷。8试验方法
8.1材料验证试验
按GB5100--1994中6.1。
8.2焊接工艺评定试板力学性能试验GB17673—1999
8.2.1按7.1.3条要求试板(或钢瓶)检验合格后(允许避开缺陷部位取样),按图6要求从工艺评定试板上截取样坏,或参照图4和图5从钢瓶上截取焊接接头试验样坏。50
CC(CCCC(C
400~600
1一拉力试验;2
弯曲试验;3-舍弃部分
8.2.2试样数量规定如下:拉力试样2件,横向弯曲试样4件(面弯、背弯各2件)。8.2.3试样的焊缝余高应以机械加工方法去除,使其与母材齐平。对于不平整的试样,去除焊缝余高前可以进行冷校平
8.2.4拉力试样按图7制备,拉伸试验按GB/T228进行。R25
250或按需要
8.2.5弯曲试样按图8制备,弯曲试验按GB/T232进行。试验时,应使弯轴轴线位于焊缝中心。/25
d + 2. 5Sh +100
8.3焊缝射线透照检测
按GB5100---1994中6.3。
8.4母材和焊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8.4.1取样方法
8.4.1.1由两部分组成的钢瓶,按图4从圆柱形筒体部分沿轴向截取母材拉力试样1件,如果简体长度不够,则从封头凸形部分切取。从环焊缝处截取焊接接头的拉力、横向面弯和背弯试样各1件。1457
GB 17673—1999
8.4.1.2由三部分组成的钢瓶,按图5从筒体部分离纵缝180°沿轴向切取母材拉力试样1件,从任一封头凸形部分切取1件。从纵焊缝处截取焊接接头的拉力、横向面弯和背弯试样各1件。如果环焊缝和纵焊缝采用的焊接工艺不同,则还应从环焊缝处截取同样数量的试样。8.4.2焊接接头试样的加工应符合8.2.3的规定。8.4.3母材拉力试样的制备和试验应分别符合GB/T6397和GB/T228的规定。8.4.4焊接接头拉力和弯曲试样的制备及试验按8.2.4及8.2.5的规定进行8.5重量和容积测定
按GB5100—1994中6.5。
8.6瓶体壁厚测量
按GB5100—1994中6.6。
8.7水压试验
按GB 5100—1994中 6.7。
8.8气密性试验
按GB 5100—1994 中 6.8。
8.9爆破试验
按GB 5100--1994 中 6. 9。
8.10外观检查
用目测及焊缝检测尺等工具检查钢瓶表面、焊缝外观及钢瓶附件。9检验规则
9.1材料检验
9.1.1钢瓶制造单位按8.1规定的方法对制造钢瓶瓶体的材料按炉罐号进行成品化学成分验证分析,按批号进行力学性能验证试验。成品化学成分验证分析结果和熔炼化学成分的偏差应符合该材料标准的规定。
9.:1.2验证分析试验结果应符合5.1和5.2的规定。9.2逐只检验
9.2.1钢瓶逐只检验应按表7规定的项目进行。9.2.2对于有一条纵焊缝、两条环焊缝的钢瓶,每只应进行不少于其纵、环焊缝相应长度总长20%的射线透照检测。如发现超过标准规定的缺陷,应在该缺陷两端各延长该焊缝长度20%的射线透照检测,-端长度不够时,在另一端补足。若仍有超过标准规定的缺陷时,则该焊缝应进行100%的射线透照检测。
9.3批量检验
9.3.1分批和抽样规则
9.3.1.1对于只有一条环焊缝的钢瓶,按生产顺序每50只抽取1只(不足50只时也应抽取1只)进行焊缝全长的射线透照检测。
9.3.1.2钢瓶以不多于500只为一批,从每批钢瓶中抽取力学性能试验和爆破试验瓶各1只。9.3.2检验项目
钢瓶批量检验项目按表7规定。
9.3.3复验规则
9.3.3.1在批量检验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进行复验。9.3.3.2批量检验项目中如有证据证明是操作失误或试验设备失灵造成试验失败,则可在同一钢瓶上(必要时也可在同批钢瓶中另抽1只)做第二次试验。第二次试验合格,则第一次试验可以不计。9.3.3.3按9.3.1.1对钢瓶焊缝全长的射线透照检测不合格时,应在同一生产顺序50只中再抽取2458
GB 17673-1999
只钢瓶进行焊缝全长的射线透照检测。若仍有1只不合格时,则应逐只进行焊缝全长的射线透照检测。9.3.3.4钢瓶的力学性能试验或爆破试验不合格时应按表8的规定进行复验,复验钢瓶在同批中任选。
9.3.3.5按9.3.3.4复验仍有1只以上钢瓶不合格时,则该批钢瓶为不合格。但允许对该批钢瓶进行修理,清除缺陷后再重新热处理并按9.3的规定作为新的一批重新检验。表7
检验规则
最大最小直径差e
纵焊缝对口错边量b
纵焊缝棱角高度E
直线度
内圆周长公差D,
表面凹凸量
最大最小直径差e
曲面与样板间隙
内高公差AHi
直边部分纵向皱折深度
坏焊缝对口错边量b
钢瓶表面
焊缝外观
瓶体壁厚
射线透照
力学性能
水压试验
气密性试验
爆破试验
>250500
注:M一一力学性能试验;
B.爆破试验。
逐只检验
不合格项目bZxz.net
批量检验
检验方法
判定依据
7.7.3、7.9
7.4.2、7.7.4
复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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