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794-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794-2011
中文名称: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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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道路
运输
车辆
卫星
定位系统
车载
终端
技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T 794-2011 GNSS system for operating vehicles-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vehicle terminals.
1范围
JT/T 794规定了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以下简称終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以及安装要求。
JT/T 794适用于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中安装在车辆上的终端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56汽车行驶记录仪
CB/T 19951道路车辆静电放电产生的电骚扰试验方法
JT/T 766- 2009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船舶监测终端技术要求
QC/T413汽车电器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417.1车用电线束插接器第1 部分:定义,试验方法和- -般性能要求
QC/T 420汽车用熔断器
QCT 730 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线
YD/T 1050 800MHz 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总测试规范:移动台部分
YD/T 1214 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
YD/T 1367 2GHz TD- 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终端设备 技术要求
YD/T 1547 2C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终 端设备技术要求(第三阶段)
YD/T 1558 2GHz 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
3术语.定义和编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固件firmware
运行在终端微处理器中的嵌人式软件。
3.1.2电子运单electronic travel permit
包含车辆信息和客货信息等的电子数据。
标准内容
ICS03.220.20;33.04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794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GNSSsystemforoperatingvehiclesTechnical specificationfor vehicle terminals2011-02-2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1-05-08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一般要求
功能要求
性能要求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7安装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
不同类型运输车辆终端基本功能要求TYKANYKAca
JT/T794-2011
JT/T7942011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等)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炜、林元洪、冯泉、杨英俊、童轩、罗冠伟、李明璞,杨富锋、李文亮、张锦、沈兵、王轶萍、晋杰、梁金焰、尚绛、肖晔、王建、丘舍金、韦昌荣、代伟良、孙亚夫、张伟。1范围
JT/T794-—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以下简称终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以及安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中安装在车辆上的终端设备。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新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056
GB/T19951
JT/T766—2009
QC/T413
QC/T417.1
QC/T420
QC/T730
YD/T1050
YD/T1214
YD/T1367
YD/T1547
YD/T1558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汽车行驶记录仪
道路车辆静电放电产生的电骚扰试验方法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船舶监测终端技术要求汽车电器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车用电线束插接器第1部分:定义,试验方法和一般性能要求汽车用熔断器
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线
800MHz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总测试规范:移动台部分900/1800MHz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
2CHzTD-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终端设备技术要求2GHz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终端设备技术要求(第三阶段)2CHzCDMA200D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1
固件firmware
运行在终端微处理器中的嵌人式软件。3.1.2
电子运单electronictravelpermit包含车辆信息和客货信息等的电子数据。3.1.3
连续驾驶时间continuousdrivingtime同一驾驶人员在相邻的、时间超过20min的停车休息时段之间的驾驶时间总和。注:不超过20min的休息时间归为连续驾驶时闻。TYKANYKAc=
JT/T794—2011
监控中心monitoringcentre
对车辆道路运输进行监控的软件平台。3.1.5
休眠sleep
车辆熄火后,终端继续保持与监控中心联系的一种特殊状态。3.1.6
汽车用带点火开关的转向锁的专用挡位。3.1.7
电召服务dial acab
为乘客提供出租汽车预约或实时叫车的服务方式。3.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AN—控制器局域网络(ContmollerAreaNetwork)。4一般要求
4.1终端组成
4.1.1主机
终端主机应包括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卫星定位模块,车辆状态信息采集模块、无线通信传输模块,实时时钟、数据通信接口等,可包括显示器、打印机、读卡器。如果显示器,打印机、读卡器不包含于主机本体内,则其可列为外部设备,但主机应留有相应接口。4.1.2外部设备
外部设备应包括卫星定位天线、无线通信天线、应急报警按钮、语音报读装置,可包括通话装置、操作键、读卡器、打印机、显示器、车辆运营状态信息显示、信息发布等设备,以及图像、视频、音频、驾驶员身份、电子运单,物流、运营,收费结算、服务评价等信息的采集设备等。4.2外观
姿端的外观应无锈蚀、锈斑、裂纹、褪色、污迹、变形、镀涂层脱落,亦无明显划痕、毛刺;塑料件应无起泡、开裂、变形;灌注物应无溢出等现象;结构件与控制组件应完整,无机械损伤。4.3铭牌
终端应有清晰耐久的铭牌标志。铭牌应安装在主机外表面的醒目位置,铭牌尺寸应与主机结构尺寸相适宣。
铭牌应包括下列内容:
终端名称,型号及规格:
-终端制造厂名及商标;
终端出厂年月及编号:
终端执行标准代号。
4.4文字,图形和标志
JT/T794—2011
终端应有使用说明。面板的按键、接口等部位应有文字、图形等标志,并满足以下要求:耐久、醒目:
使用说明,铭牌和标志中的文字应使用中文,根据带要也可以同时使用其他文字,但应保证中文在其他文字的上面(或左面)。4.5材质
应符合无毒害、无放射性的要求。4.6机壳防护
当主机不包合显示器、打印机和读卡器时,机壳防护满足QC/T413中IP53的等级要求:当主机包含显示器、打印机、读卡器等设备或其中之一时,机壳防护满足QC/T413中IP43的等级要求。
5功能要求
5.1自检
终端应具备自检功能。通过信号灯或显示屏明确表示车载终端当前主要状态,包括卫星定位及通信模块工作状态、主电源状态、卫星定位天线状态、与终端主机相连的其他设备状态等。若出现故障,则通过信号灯或显示屏等显示方式显示故障类型等信息,存储并上传至监控中心。5.2定位
5.2.1定位功能
终端的定位功能应包括以下内容:终端应能提供实时的时间、经度、纬度,速度、高程和方向等定位状态信息,可存储到终端内部,同时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上传至监控中心,差分定位功能为可选;终端应能接收一个或多个监控中心的定位请求进行定位信息上传,并能按监控中心要求中止对应中心的实时上报;
终端应能在通信中断时(盲区)以先进先出方式存储不少于10000条定位信息,在恢复通信后将存储的定位信息补报上传,可根据需要采用压缩方式上传:终端应支持时间、距离间隔或外部事件触发方式上传定位信息。当终端处于休眠状态时,也应以一定时间间隔上传定位信息,且时间和距离的间隔可由监控中心设定:终端可自动对报警车辆或重点车辆按监控中心设定的定位方式及间隔上传定位数据。5.2.2定位性能
终端的定位功能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定时报送:在行驶状态下,最小报送时间间隔不大于5s,最大报送时间间隔不小于(0s;一定距报送:在行驶状态下,最小报送距离不大于100m,最大报送距离不小于1000m;一定时定距报送:在行驶状态下,终端可按监控中心设置的时间、距离间隔上报定位数据;一实时定位:从终端收到监控中心下发的实时定位请求到终端应答,时间不大于10s记录时间精度要求在24h内累计时间允许误差在+5s以内。3
TYKAbNY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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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通信
5.3.1通信方式
应能至少支持基于通用GSM、CDMA.TD-SCDMA,WCDMA,CDMA200O等多种无线通信网络以及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传输机制下的通信模式之一。当车辆所在地无线网络支持分组数据传输时,车载终端应首先选择分组数据传输方式:当所在地不支持分组数据传输时,可切换到短消息方式传送数据:当所在地无线通信网络不通时,可根据需要采用北斗通信方式。5.3.2通信要求
终端的通信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终端应支持至少两个远程连接,即主监控中心和备份监控中心的连接,能在与主监控中心通信中断时自动切换至备份监控中心:如果终端无法注册到所在地的无线网络时,应将数据以先进先出方式保存,直至注册到无线网络时一并传送。如果保存数据超过最大容量时,应按时间顾序将最先保存的数据丢弃:终端应支持数据批量接收与发送功能、断点续传功能。5.4信息采集
驾驶员身份
终端应支持通过IC卡方式,采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信息,并上传至监控中心。5.4.2电子运单
终端应支持电子运单信息的采集与显示,并应上传至监控中心。5.4.3车辆CAN总线数据
终端应支持通过CAN总线采集车辆参数信息,并应上传至监控中心。5.4.4车辆载货状态
终端留有车辆载货状态检测装置接口或者通过人工输入方式确定车辆的载货状态(空载、半载、满载),并上传至监控中心。
5.4.5车辆运营数据
终端留有计价器、服务评价器,智能项灯、信息发布等设备的接口,采集出租汽车的运营数据、空重车状态,服务评价等信息,实时上传至监控中心,同时接收监控中心的数据,发送到智能顶灯和信息发布等设备上。
5.4.6收费结算数据
终端留有收费结算数据采集装置接口,支持公交一卡通、银行卡等方式采集收费结算信息,并上传至监控中心。
5.4.7图像信息
终端可具有图像信息采集及存储功能,支持监控中心控制,定时和事件触发方式实现图像信息的采集、存储、上传及检索上传功能:支持通过USB接口对图像信息的导出。同时,图像信息采集应满足以下4
技术要求:
至少支持两路摄像头,其中出租汽车终端至少支持一路摄像头;摄像头应支持红外补光:
可设置多种成像分辨率,至少支持320×240(QVGA)与352×288(CIF)之一最小采集间隔为5s
至少支持以JPEC格式存储图像:存储容量:以先进先出方式至少可存储2000张图像:一可支持对图像数据标记,该类图像不允许被覆盖。5.4.8音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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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可具有音额信息采集及存储功能,支持监控中心控制和事件触发方式实现音频信息的采集,压缩、存储、上传及检索上传功能支持通过USB接口对音频数据的导出。同时,音频信息采集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至少支持一路音频输人采集:
编码精度支持16bil,编码格式支持G.726或G.711;存储容量:以先进先出方式至少应能保存48h的音频数据:一可支持对音题数据标记,该类音频不允许被覆盖。5.4.9视频信息
终端可具有视频信息采集及存储功能,支持控中心控制和事件触发方式实现视频信息的采集、压缩、存储、上传及检索上传功能:支持视频数据的实时上传:支持通过USB接口对视频据的导出。同时,视频信息采集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至少支持两路摄像头同时采集(出租汽车终端除外):一可设置多种成像分辨率,至少支持352×288(CIF):视题顿率不低于1FPS:
视频采集编码格式为H.264;
存储容量:至少能保存48h的视频数据:一可支持对视频数据标记,该类视频不允许被覆盖。5.5行驶记录
终端应具有CB/T19056所要求的汽车行驶记录功能,并支持行驶记录数据的实时上传、条件检索上传和数据接口导出功能。终端行驶记录性能及存储性能应符合GB/T19056的要求。5.6监听
终端可具有监听功能。监听时,扬声器应处于关闭状态。监听功能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监控中心下发监听指令,终端拨打监听指令携带的监听号码进人监听状态;一监听时将需要上传的数据保存,监听结束后上传:一人工报警时,图像、音频和视频采集功能均不具备的终端应主动拨打预先设定的监听号码进入监听状态;
终端拨打监听号码时,在首次未打通情况下,应再连续按打三次,每次间隔30s。5.7通话
终端可具有电路域通话功能和通话管理功能,包括通话限制、语音存储、电话等管理、电话回拨、音量5
TYKANY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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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来电自动摘机。终端通话功能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通话时将需要上传的数据保存,通话结束后上传:终端电话德应具有不少于20名联系人的存储容量:一资端可由监控中心设定只允许呼人号码和只允许呼出号码。5.8休眠
终端应具有车辆ACC点火检测功能,当车辆熄火后,终端向监控中心发送车辆熄火信号并自动进人休眠状态。终端在休眠状态下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关闭除无线通信模块外其他不必要设备,卫星定位模块在带要上传时白动唤醒;一数据上传频率可由监控中心远程设置或者按照初始化时设置的参数自动持续降低数据上传频率;
终端应在蓄电池欠压报警后,转由内置备用电池供电,在内置备用电池电量用完时自动关机;一终端在休眠期间,其平均功率不超过2W。5.9警示
终端急发警示时应立即向监控中心上传警示信息或根据需要向指定手机发送短消息警示信息,并能接收监控中心指令取消警示,警示手机号码可由监控中心远程设置,当监控中心依据车辆上传的车辆位置信息、状态信息或者安全监管需要向终端下指令时,终端应以语音报读方式,可结合声、光,文字等方式向驾驶员提示警示信息。
终端警示功能分为人工报替与自动提醒:自)人工报警是驾驶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触发的报警,应包括:当遇到抢劫、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紧急情况,驾驶员通过触动应急报警按钮向监控中心上传报信息,同时关闭语音报读模块。如果终端具有图像、视频、音频采集功能,应立即启用该功能。人工报警应具备防止误操作功能。b)
自动提醒指驾驶员不对终端进行任何操作,终端根据监控中心设定的条件触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区域提醒:终端中应存储有不少于24个多边形或圆形区域,当车辆驶人禁人区域或驶出禁出区域时触发,监控区域可由监控中心远程设置:路线偏离提醒:终端中应存储有不少于24条路线,每条路线应是16个或以上点构成的折23
线。当车辆驶离设定的路线时触发,监控路线可由监控中心远程设置;超速提醒:终端可根据预设的速度阐值或通过接收监控中心下发的信息触发,以提醒驾驶31
员当前处于超速状态;
疲劳行驶提醒:车辆或者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疲劳驾驶时间阈值时触发,疫劳驾驶时间阔值可由监控中心远程设置,默认为4h;蓄电池欠压提醒:终端检测车辆警电池电压低于预设值时触发,同时终端须停止从车辆蓄电池取电,转由终端内置备用电池供电:断电提醒:终端在被切断主供电源时触发:超时停车提醒:停车时间超过系统预设时间时触发:终端故障提醒:当终端主机及与终端主机连接的外部设备工作异常时触发,并上传至监控中心。5.10终端管理
终端应支持无线网络运程方式实现终端在监控中心注册和注销功能、固件更新功能、固件参数的修改和查询功能、终端的复位或恢复出厂设置功能。同时,固件更新和固件参数修改功能也应支持本地(SD卡,USB或其他数字接口)方式实现。6
5.11人机交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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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应具有人机交互功能,与驾驶员进行信息交互。终端应能通过语音报读设备与显示设备,可结合信号灯或蜂鸣器等设备向驾驶员提供信息,驾驶员能通过按键或触摸屏或遥控器等方式操作终端。5.12信息服务
终端可具有以下信息服务功能:一终端支持监控中心直接下发信息以及驾驶员主动上报信息;一终端可通过显示设备、语音报读设备向驾驶员提示监控中心下发的调度信息、物流信息等,同时驾驶员可通过按键方式向监控中心回传应答信息;一终端至少可存储所有信息类型的最近50条记录,可支持条件查询功能。5.13电召服务
终端可具有以下服务功能:
终端支持接收并显示监控中心下发的电召指令,并可通过相关按键及时将抢答信息传输到监控中心;
一终端支持接收并显示监控中心下发的调度指令,并可通过相关按键及时将反馈信息传输到监控中心。
5.14多中心接入
终端应支持同时连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监控中心,并能获取监控中心下发的信息,终端应按设置的时间间隔定期连接设定的监控中心并获取其下发的信息。5.15不同类型运输车辆终端基本功能要求根据不同类型运输车辆监管要求,终端分为危险品运输车辆终端、货运车辆终端、客运车辆终端、出租汽车终端四类,具体功能配置要求见附录A。6性能要求
6.1整体性能
终端及固件应保持24h持续独立稳定工作,同时应满足以下性能要求:可靠性:终端的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MTBF)最凭为3000h,其中出租汽车终端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最低为5000h,危险品运输车辆终端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最低为8000h:可扩展性:应具有USB接口,总线数据接口以及采集车辆制动、速度信号的数据按口,可根据实际需要具有RS232接口或RS485接口或其他连接外部设备以及传感器的数据接口。接口类型和数量应能满足功能的要求。
6.2卫星定位模块
卫星定位模块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卫星接收通道:不小于12个:
一灵敏度:优于-130dBm;
一水平定位精度不大于15m,高程定位精度不大于30m,速度定位精度不大于2m/s:差分定位精度7
YKN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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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1m~5m;
最小位置更新率为1Hz:
热启动:实现捕获时间不超过10%。6.3无线通信模块
协议支持
能支持基于通用GSM、CDMA、TD-SCDMA,WCDMA,CDMA2000或其他无线通信网络传输机制下的通信模式之一。
6.3.2误码率
通信模块的误码率或误块率等无线信道质量参数应符合YD/T1214,YD/T1050.YD/T1367YD/T1547、YD/T1558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6.3.3最大发射功率
通信模块的最大发射功率应符合YD/T1214YD/T1050.YD/T1367、YD/T1547、YD/T1558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
6.3.4北斗通信方式
若终端采用北斗通信方式,应符合JT/T766—2009中4.4.2.1.3.4.4.2.2.2、4.4.2.3和4.4.2.4的要求。
6.4电气性能
6.4.1电源
6.4.1.1电源部件
终端的主电源为车辆电源,终端内应具有备用可充电电池,当终端失去主电源后,备用电池工作时间不少于10min,备用电池工作时间应足够终端向监控中心报警或传输必要的数据。6.4.1.2电源电压适应性
在按表1给出的电源电压波动范围进行电压适应性试验时,试验后终端各项功能均应正常。表1电气性能试验参数
标称直流电源电压
6.4.1.3耐电源极性反接
电源电压波动范围
极性反接试验电压
14 ± 0.1
单位:V
过电压
在表1规定的标称电源电压极性反接时,终端应能承受1min的极性反接试验,除熔断器外(允许更换烧坏的熔断器)不应有其他电气故障。试验后,终端各项功能均应正常。6.4.1.4耐电源过电压性
在表1规定的过电压下,终端应能承受1min的电源过电压试验。试验后,终端各项功能均应正常。6.4.1.5断电保护性能
当终端断电,应自动进人保护状态,断电前存储的信息能至少保持15d。6.4.1.6低压保护性能
JT/T794-2011
在车辆蓄电池电压低于门限值时,终端应停止从汽车蓄电池取电,以延长蓄电池使用寿命,保护车辆的正常工作。
低压门限值要求如下:
-12V蓄电池:8.5V±0.5V
-24V蕾电池:17.0V±1.0V:
-36V蓄电池:26.0V±1.0V。
当汽车蓄电池电压恢复超过低压门限值上限时,终端应从备用电池切换回汽车蓄电池供电,恢复从汽车蓄电池取电。
6.4.2连接线
连接导线性能应符合QC/T730的相关要求。终端的连接线要整齐布置,并用线夹、电缆套、电缆围固定,线束内的导线要有序编扎。导线颜色应符合GB/T19056的要求。电源导线上应串联熔断器,熔断器性能应符合QC/T420的相关要求。6.4.3接插器
接插器性能应符合QC/T417.1的相关要求。连接器插头两端的线色应一致。两个以上非通用接口应有明显标识,同时插头不能互换。6.5环境适应性
6.5.1气候环境适应性
终端的存储温度至少为-40℃~85℃,工作温度至少为-20℃-70℃。6.5.2机械环境适应性
6.5.2.1总体要求
终端在承受振动试验冲击试验等机械环境试验后,应无永久性结构变形,无零部件损坏,无电气故障,无紧固部件松脱现象,无插头,通信接口等接插器脱落或接触不良现象,其各项功能等应保持正常,无试验前存储的信息丢失现象。
6.5.2.2振动
终端振动试验条件见表2.试验中及试验后终端应符合6.5.2.1的要求。表2振动试验条件表
试验名称
振动试验
扫频范围(Hz)
扫频速度(oct/min)
试验参数
扫额时间(每个方向)(h)
摄幅(5Hz-11Hz时峰值)(mm)加速度(11Hz-300Hz时)(m/s)
振动方向
X.Y、Z三方向
KNKAca
工作状态
不通电正带安装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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