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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056-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1056-2016

中文名称:港口牵引车安全规程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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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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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T 1056-2016 Safety rules for port tractor.
1范围
JT/T 1056规定了港口牵引车(以下简称牵引车)的整车和主要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与操作,维护与保养,检验与维修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JT/T 1056适用于在港口使用的由柴油发动机、液化天然气(LNG)发动机、电池组及超级电容动力驱动的牵引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8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安全色
C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CB/T 3765卡套式管接头技术条件
GB/T 3766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
CB/T 4606道路车辆半挂车鞍座 50号牵引销主要尺寸和安装、互换性尺寸
GB/T 7593机动工业车辆驾驶员控制装置及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
GB/T 7932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8897.4原电池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GB/T 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 18849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 性能和零件强度
CB/T 20734液化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安装要求
GB 20891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CB/T 21935土方机械操纵的舒适区域与 可及范围
GB/T 24549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T 26949. 1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 第1 部分:总则.
GB/T 26980液化天然气( LNG)车辆燃料加注系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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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03.220.40;53.06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1056—2016
港口牵引车安全规程
Safetyrulesforporttractor
2016-04-0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6-07-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bzxZ.net
术语和定义
主要零部件
使用与操作
维护与保养
检验与维修
JT/T105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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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iKAoNiKAca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0)提出并归口。JT/T1056—2016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工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海波、于长柏、李益琴、董世民、杨荣、李鹏飞、邓牧涵、李强。-ii KAoNni KAca
HiiKAoNi KAca
1范围
港口牵引车安全规程
JT/T1056—2016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牵引车(以下简称牵引车)的整车和主要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与操作,维护与保养,检验与维修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港口使用的由柴油发动机、液化天然气(LNG)发动机、电池组及超级电容动力驱动的牵引车。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3
GB2894
GB/T3765
GB/T3766
GB/T3811
GB/T4606
GB/T7593
GB/T7932
GB/T14976
CB/T18849
GB/T20734
GB20891
GB/T21935
GB/T24549
GB/T26949.1
GB/T26980
GB/T27693
JB/T4198.1
安全色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卡套式管接头技术条件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起重机设计规范
道路车辆半挂车鞍座50号牵引销主要尺寸和安装、互换性尺寸机动工业车辆驾驶员控制装置及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原电池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液化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安装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土方机械操纵的舒适区域与可及范围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第1部分:总则液化天然气(LNG)车辆燃料加注系统规范工业车辆安全噪声辐射的测量方法工程机械用柴油机技术条件
JT/T880-—2013港口牵引车
QC/T691
QC/T741
QC/T755
3术语和定义
车用天然气单燃料发动机技术条件车用超级电容器
液化天然气(LNG)汽车专用装置技术条件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HiiKAoNni KAca
JT/T1056—2016
港口牵引车porttractor
以柴油发动机、LNG发动机、电池组及超级电容为动力,用来牵引挂车或其他非机动车辆的港口专用工业车辆。
4整车
4.1牵引车的整车稳定性应符合GB/T26949.1的相关规定。4.2牵引车作业及行驶时,座椅处驾驶员耳边噪声及噪声测量方法应符合GB/T27693的规定。4.3牵引车应按GB2893的规定,涂有与周围环境有明显区别的颜色,应按GB2894的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4.4对牵引车进行改装或修理时,不应对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或车架号)、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零部件编号、标牌等文字进行遮挡、打磨、挖补等处理及凿孔、钻孔等破坏性操作。5主要零部件
5.1动力系统
5.1.1柴油发动机应符合JB/T4198.1的规定。5.1.2柴油发动机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GB20891的规定。5.1.3LNG发动机应符合QC/T691的规定。5.1.4排气系统和散热系统的布置,应充分考其气流对驾驶员和其他人员的健康和舒适度的影响。5.1.5当牵引车作业环境中存在易燃物料时,柴油或LNG发动机排气管出口处应加装灭火罩。5.2传动系统
传动系统应符合JT/T880—2013中4.6.3及4.6.4的规定。5.2.1
5.2.2在换挡手柄附近应设有易于识别挡位位置的标志。5.2.3液力变矩器应配备有效的冷却系统。5.2.4应按变速箱规定加注相应品种和型号的油液,并达到规定的油面高度。5.2.5如果电池组及超级电容牵引车是通过改变电机旋转方向来实现倒车行驶,且前进和倒车两个行驶方向的转换仅通过驾驶员的一个操作动作来完成,应通过设计保证只有在车辆静止时才能实现转换。
驱动桥壳不应有变形和裂纹,驱动桥工作时不应有异响。5.2.7传动轴在运转时不应发生振抖和异响,万向节不应有裂纹或松旷现象。5.2.8同一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轮胎应符合整车制造厂的出厂规定。5.2.9轮胎负荷不应大于轮胎的额定负荷,轮胎充气压力应符合产品的规定,其允许偏差宜为±3%。5.2.10双式车轮的轮胎布置应便于轮胎充气,轮胎之间不应夹杂异物。5.2.11轮胎不应有影响使用的缺损、异常磨损和变形。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应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5.3悬挂系统
5.3.1悬挂系统零部件应连接可靠,结构件不应有变形或残损。5.3.2钢板弹簧不应有裂纹或断片现象,同一轴上的弹簧型号和规格应相同,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应紧固、无裂纹且不应拼焊。钢板弹簧卡箍不应拼焊或损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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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减振器应齐全有效,不应有渗漏油现象。JT/T1056—2016
5.3.4对于设置空气弹簧的悬挂系统,拆除空气弹簧前应将气放完。气囊应避免接触液压油、润滑油,溶剂,不应接触金属切割或电焊造成的火花。5.4转向系统
5.4.1方向盘(或转向手轮)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5.4.2牵引车在停驶状态下应保证方向盘能转动转向轮。5.4.3牵引车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道路上应能保持直线行驶,其方向盘不应有摆振或其他异常现象。
5.5制动系统
5.5.1制动系统应符合GB/T18849中规定的性能要求。5.5.2制动系统应符合JT/T880—2013中4.6.7的要求。5.5.3驻车制动器宜为常闭式制动器。5.5.4制动器应有磨损补偿调节装置。5.6燃油供给系统
5.6.1燃油供给系统应符合JT/T880—2013中4.6.8的要求。5.6.2燃油箱及管路应坚固并固定牢靠,不会因振动或冲击而发生损坏和漏油现象。5.6.3靠近发动机的燃油箱应采用单独的封罩或挡板,将燃油箱和加油装置与电气系统、排放系统隔离。
燃油箱的加注口和通气口应距裸露的电气接头及外部可能产生火花的电气元件200mm以上,5.6.42
且不应对着排气管的开口方向,应距排气管的任意部位300mm以上,否则应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5.7LNG供给系统
5.7.1一般规定
5.7.1.1LNG供给系统的部件和安装应符合GB/T20734、GB/T26980和QC/T755的规定。5.7.1.2当发动机停止运转时,不论点火系统是否切断,均应自动切断LNG的供给。5.7.1.3使用多种燃料时,燃料供应系统的设计应避免LNG进人任何其他燃料容器中的可能性,且在接通一种燃料以前,均应切断其他燃料的供给。5.7.1.4LNG供给系统在工作温度和压力条件下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5.7.1.5安全阀或液位指示器的安装应能有效防止LNG排放到可能是点火源的部件上。5.7.1.6对LNG供给系统中易腐蚀而影响正常功能的部件,应加涂防腐层。5.7.1.7LNG供给系统应有有效的防气体泄漏装置,储气瓶阀出口端应安装高压过流保护装置。5.7.2储气瓶及附件
5.7.2.1储气瓶安装位置应远离热源,必要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储气瓶及其所有高压管路和高压接头与发动机排气管和传动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5.7.2.2储气瓶及其附件不应布置在牵引车前轴之前,储气瓶宜布置在车架的侧面。安装在车架下时,储气瓶下方和后方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不应因振动而松脱。5.7.2.3储气瓶应装有能防止当管路破裂时LNG溢出的装置。5.7.2.4应对装在车上的储气瓶加以防护,防止锈蚀或腐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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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1056—2016
5.7.2.5储气瓶的附件应齐备、可靠,附件应包括加注截止阀、排液截止阀、排液溢流阀、节气调节阀、主安全阀、辅助安全阀、压力表、液位传感器和液位指示表等。5.7.2.6对于可拆卸式储气瓶,应便于拆装,且在更换储气瓶后便于检查其安装情况。5.7.2.7在车上装有可拆卸式储气瓶时,应保证储气瓶上安全阀的开口始终与容器中的汽化空间(顶部)相通。安装储气瓶时,可使用定位销定位。5.7.2.8储气瓶容量应保证牵引车正常工作8h。5.7.3LNG汽化器
5.7.3.1汽化器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不应低于储气瓶的最大工作压力,汽化器应有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标示。
5.7.3.2当LNG流量最大时,汽化器应有能力将LNG完全汽化,并将气态LNG加热到发动机充许的进气温度范围。
5.7.4管路连接
5.7.4.1管路应采用不锈钢管、铜管或其他车用高压LNG专用管路。不锈钢无缝钢管质量应符合GB/T14976的规定,卡套式管路接头应符合GB/T3765的规定。5.7.4.2管路应符合GB/T20734的要求。5.7.4.3管路系统的布置和安装方式应能便于检查损坏和渗漏,并应避免其受到发动机高温部件的影响。
5.7.4.4容器及其接头不应突出车体轮廓线以外,且接头应用刚性保护件加以防护。5.7.4.5在两个可能关闭的截止阀之间的LNG管路中,应安装合适的减压阀(安全阀)。5.7.5LNG加注系统
5.7.5.1LNG加注操作装置除LNG加注接口外,还应配备LNG储气瓶的压力表和气相释放接口。5.7.5.2LNG加注接口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并配备有防止灰尘、水蒸气等进入接口的防护罩。5.7.5.3气相返回接口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有漏泄现象。气相返回接口与气瓶之间应设置截止阀。
5.7.5.4LNG加注接口或安装接口的面板应设置与接地线连接的装置。5.8电池及超级电容供电系统
5.8.1蓄电池
5.8.1.1在蓄电池接线端子上方应留有至少30mm的空间,若为蓄电池加装护盖,盖内衬应为绝缘材料。
5.8.1.2采用气隙绝缘的金属盖的刚度和强度应满足在金属盖上300mm×300mm面积的几何中心处作用一个980N的力时,金属盖不应与蓄电池的接线端子相接触。5.8.1.3如采用绝缘模式时,绝缘层应安装在蓄电池隔间金属盖的内表面上。5.8.1.4在蓄电池容器或隔间中蓄电池的上方应开有通气孔。如果金属盖上开有通气孔,应设置防止异物进入的装置。
5.8.2锂电池
5.8.2.1锂电池的使用应符合GB8897.4的规定。5.8.2.2锂电池壳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抵抗外力而不致起火。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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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3锂电池的布置应有防止温度异常升高超过产品规定的临界值的措施,并达到产品防雨、防水的要求。
锂电池应正确安装,保证正负极接线正确。5.8.2.4
5.8.2.5耗尽电能的或长期不用的锂电池应从器具内取出,防止电解质泄漏导致器具损坏。5.8.2.6锂电池应有可靠的防护,防止受挤压、刺破或遭受其他损伤。5.8.2.74
锂电池容量应保证牵引车正常工作8h。5.8.3燃料电池
燃料电池应符合GB/T24549的规定。5.8.3.2
燃料系统的高压氢气罐应具有防碰撞和防泄漏保护。5.8.3.3燃料电池容量应保证牵引车正常工作8h。5.8.4超级电容
5.8.4.1超级电容应符合QC/T741的规定。5.8.4.2超级电容容量应保证牵引车正常工作8h。5.8.5其他附件
5.8.5.1充电连接器连接充电时,应切断电池与车辆上各种工作回路之间的连接。5.8.5.2应设置防止车辆在作业状态时通电部分意外短路的保护装置。5.8.5.3电阻器放置的位置应能避免电阻器过热和损坏。5.9牵引车与挂车的连接装置
5.9.1连接装置上应装有防止牵引车在行驶中因振动和撞击而使连接脱开的安全装置。5.9.2挂钩装置牵引销的安全系数应满足JT/T880—2013中4.6.9的规定。5.9.3安装在鹅颈或半挂车前部下方,与牵引车的鞍座相连的标准牵引销,应符合GB/T4606规定的标准半挂车50号连接形式。
5.10操纵装置
5.10.1所有的操纵手柄、按钮应有清晰的标识。如采用图形符号,则应符合GB/T7593的规定,每个图形符号应固定在其对应的操纵手柄和按钮上或附近。5.10.2操纵装置的操纵力和操纵行程应满足JT/T880—2013中4.6.10.4的规定。5.10.3操纵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要求。5.10.4如采用手柄控制挂车的脱离,手柄应位于驾驶员右手位置并与行驶控制器明显区分开。5.10.5如采用按钮控制车辆附属装置动作,按钮应可自复位,并应清晰标明各按钮功能5.11车身及金属结构
5.11.1金属结构件材料的选用应符合JT/T880—2013中4.4的规定。5.11.2牵引车所用原材料应进行进厂检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5.11.3焊缝坡口及其质量检测应符合JT/T880—2013中4.5的规定。5.11.4驾驶室外侧扶手的上表面到驾驶室地板上表面的高度应不小于900mm且不大于1100mm,扶手应能承受在水平面内沿任意方向900N的力。可拆式或铰接式扶手应容易安装,固定位置容易辨认。上车梯子应方便驾驶员上、下车,第一踏板离地高度不宜大于350mm,其他各级踏板的高度不宜大于250mm。
JT/T1056—2016
5.11.5铆钉连接和螺栓连接应符合GB/T3811的规定。5.11.6高强螺栓的拧紧力矩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5.12驾驶室
5.12.1驾驶室应符合JT/T8802013中4.6.11的要求。5.12.2驾驶室在车架上的安装应牢固,不应因牵引车振动而引起松动。5.12.3驾驶室所有支承结构应使用不燃材料。驾驶室的隔板、陈设和连接件应使用不易燃材料或阻燃材料。
5.12.4车门和车窗应启闭轻便、固定可靠,不应有自行开启现象,门锁应牢固可靠。门可以从内外部锁止,但门应始终可以从内部不用钥匙打开。5.12.5驾驶室的前风窗玻璃应装备刮水器,其刮刷区域应确保驾驶员具有良好的前方视野。刮水器关闭时,刮片应能自动返回至初始位置。5.12.6驾驶员的座椅与操纵机构的布置应符合GB/T21935的规定,应布置合理,操作方便。座椅前后位置和高度应可以调整。
5.12.7驾驶室仪表盘上至少包括下列仪表和指示信号:发动机转速表;
b)运行时间表;
c)车速表;
d)水温表;
里程表;
供给能源(燃油、燃气或电量)表;油压表;
气压表;
转向指示;
其他应安装的相关安全装置指示信号。j)
驾驶室内应配有灭火器,并安放在驾驶员方便取用的位置5.12.8
5.12.9驾驶室两侧应安装具有足够视角的后视镜。后视镜应易于调节,并能有效保持其位置。5.12.10
驾驶室的地板和脚踏表面应防滑对于可翻转驾驶室,应有驾驶室锁止安全装置,并且在翻转操纵机构附近易见部位应有提醒5.12.11
驾驶员如何正确使用该操纵机构的文字说明和示意图。5.12.12驾驶室内宜设置取暖设备和空调器。5.13液压系统
5.13.1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5.13.2液压系统装配前,接头、管路及通道(包括铸造型芯孔、钻孔)应清洗干净,不应有任何污物(铁屑,毛刺,纤维状杂质等存在
5.13.3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和冲击的安全装置,溢流阀调整压力不应大于系统工作压力的110%,且应具有防松和防止擅自调整的措施。5.13.4每个液压回路都应有压力限制装置,限制压力值不应超过最大工作压力的110%。液压系统应装有安全阀,可调式安全阀应具有防止意外松动和未经许可而被调整的装置或警示标识。5.13.5液压系统各回路应设有测压点,且便于检测。5.13.6软管、硬管和接头不应有渗漏现象,5.13.7液压系统所使用的液压油应与用于系统的所用元件,辅件、密封材料和滤芯相容,并符合系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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