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JT/T767—2009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船舶监测终端数据交换协议
Data exchange protocols for shipborne monitoring equipment of Beidou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发布日期:2009-12-23
实施日期:2010-04-01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前言
本标准由交通部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交通通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英、刘建、张毅颖,李明璞、尚绛,王淑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船舶监测终端数据交换协议,包括接口信号连接,电文格式及其说明。本标准适用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船舶监测终端的研制、生产和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2312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 JT/T766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船舶监测终端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JT/T766界定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系统回执 (system acknowledgement):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给予发信方(管理型终端)的确认,表明收信方已经收到发言方发出的通信信息。
3.2 通信回执 (communication acknowledgement):收信方给于发信方的确认,表明收信方已经收到发信方发出的通信信息。通信回执和系统回执的区别在于通信回执中有详细的参数,更便于进行通信控制。
4 接口
4.1 RS-232接口
当监测终端采用标准RS-232接口时,信号定义如下:
- Pin 1: GND1 (保护地)
- Pin 2: TXD1 (发送数据)
- Pin 3: RXD1 (接收数据)
- Pin 4: GND2 (信号地)
- Pin 5: SEC1 (备用)
- Pin 7: RS (输出整秒信号)
- Pin 8: RD (输入)
4.2 USB接口
当监测终端采用USB接口时,接口定义如下:
- Pin 1: +5V电源
- Pin 2: DATA- (数据-)
- Pin 3: DATA+ (数据+)
- Pin 4: GND (地线)
5 传输指令
5.1 传输指令格式
指令内容用ASCII码表示,并以“$”为起始位,以“”为结束标志,不同信息之间以“,”分隔,并以字符形式进行传输。
5.2 时间格式
北斗时间与UTC时间同步。在各条指令中如果不做特别说明,时间采用24h制,时与分之间为60进制,分与秒之间为60进制。数据格式为“yyyy-mm-dd hh:mm:ss.s”。
5.3 校验和
校验和是指从“$”开始到“校验和”之前按字节取异或(XOR)的结果。
6 电文格式及其说明
6.1 查询终端状态
6.1.1 电文格式
$QSTA, 状态输出频度, 校验和 。
6.1.2 说明
查询终端状态说明如下:
a) 本指令的数据传输方向为从外设到终端;
b) 本指令主要用于外设查询终端的工作状态,便于外设对终端的控制;
c) 状态输出频度表示终端向外设连续输出终端状态的时间,间隔单位为秒,范围为0~255。当状态输出频度为0s时,表示终端只向外设输出一次状态信息。
6.2 终端状态信息
6.2.1 电文格式
$TSTA, 通道1接收信号功率电平, 通道2接收信号功率电平, 通道1锁定卫星波束, 通道2锁定卫星波束, 信号抑制, 供电状态, 终端ID, 通播地址, 服务频度, 串口波特率, 校验和 。
6.2.2 说明
终端状态信息说明如下:
a) 本指令的数据传输方向为从终端到外设;
b) 通道1与2的接收信号功率电平分为五档,具体规定如下(当通道没有接收到卫星信号时,其功率电平用0表示):
- 5: >-150 dBW
- 4: -152 ~ -151 dBW
- 3: -154 ~ -153 dBW
- e: -157 ~ -155 dBW
c) 通道1与2锁定的卫星波束是指终端接收信号所在卫星工作频段即S波段的卫星波束,共有七种情况:
- 0: 未锁定
- 1: 1号波束
- 2: 2号波束
- 3: 3号波束
- 4: 4号波束
- 5: 5号波束
- 6: 6号波束
d) 信号抑制:指终端是否处于不能发射信号的状态,该状态由北斗系统在系统出现阻塞时控制。0表示没有信号抑制,1表示有信号抑制。
e) 供电状态:指终端的能源是否可以满足其正常工作的要求。0表示不能满足,1表示可以满足。
f) 终端ID:指终端自身的通信地址,用十进制数表示。
g) 通播地址:指终端所属管理型终端的ID号,用十进制数表示。
h) 服务频度:可由外设进行设置。
i) 串口波特率:指终端利用串口传输数据的速率。终端的默认波特率为9.6kbps,具体规定如下:
- 2.4 kbps
- 4.8 kbps
- 9.6 kbps
- 19.2 kbps
6.3 设置终端状态
6.3.1 电文格式
$SSTST, 服务频度, 串口波特率, 回执类型, 校验和 。
6.3.2 说明
a) 本指令的数据传输方向为从外设到终端;
b) 服务频度:北斗民用终端设备连续两次向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申请服务的时间间隔;
c) 串口波特率:见6.2.2 i);
d) 回执类型:0表示打开系统回执,关闭通信回执;1表示打开通信回执,关闭系统回执。
6.4 终端之间通信申请
6.4.1 电文格式
$TNCA, 发信方地址, 收信方地址, 回执标志, 电文长度, 电文内容, 校验和 。
6.4.2 说明
本指令的数据传输方向为从终端到终端:
a) 发信方地址:表示本机终端ID;
b) 收信方地址:表示接收终端的ID;
c) 回执标志:0表示不需要回执,1表示需要回执(回执可能是系统回执或通信回执);
d) 电文长度:表示此次通信电文内容的有效长度,单位为字节;
e) 电文内容:字符与数字用ASCII码表示,汉字用GB2312码表示,两个字节表示一个汉字,电文内容的长度最多不超过60个字节。
6.5 通信回执申请
6.5.1 电文格式
$SCACA, 发信方地址, 收信方地址, 回执内容, 校验和 。
6.5.2 说明
本指令的数据传输方向为从终端到终端:
a) 发信方地址:表示本机终端ID;
b) 收信方地址:表示接收终端的ID号;
c) 回执内容:填入相应的代码,含义见表6;
表6 回执代码含义:
- 1: 发送成功
- 2: 成功发送到最终用户
- 3: 发送到最终用户失败
6.6 通信申请成功状态
6.6.1 电文格式
$CASS, 成功状态, 校验和 。
6.6.2 说明
本指令的数据传输方向为从终端到终端:
a) 成功状态:0表示终端接收到外设的通信申请,但没有校验成功;1表示终端接收到外设通信申请并检验成功。
6.7 通信输出
6.7.1 电文格式
$COUT, CRC校验标志, 发信方地址, 回执标志, 电文长度, 电文内容, 校验和 。
6.7.2 说明
本指令的数据传输方向为从终端到终端:
a) CRC校验标志:0表示CRC校验正确,1表示CRC校验出错;
b) 发信方地址:表示发送终端的ID号;
c) 回执标志:0表示不需要回执,1表示需要回执;
d) 电文长度:表示此次通信电文的有效长度,单位为字节;
e) 电文内容的规定与通信申请相同。
6.8 通信输出成功状态
6.8.1 电文格式
$COSS, 成功状态, 校验和 。
6.8.2 说明
本指令的数据传输方向为从终端到终端:
a) 成功状态:0表示外设收到终端的通信输出,但没有成功解出输出的内容;1表示外设收到终端的通信输出,并成功解出输出的内容。
6.9 通信回执输出
6.9.1 电文格式
$SCAOP, CRC校验标志, 回执内容, 校验和 。
6.9.2 说明
本指令的数据传输方向为从终端到终端:
a) CRC校验标志:0表示CRC校验正确,1表示CRC校验出错;
b) 本指令是最终收信终端给于发信方的确认;
c) 回执内容如表6所示。
6.10 系统回执输出
6.10.1 电文格式
$SAOP, CRC校验标志, 校验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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