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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781-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781-2010

中文名称:船舶噪声控制设计规程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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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船舶 噪声控制 设计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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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JT/T 781-2010 The design regulation (code) for noise control in ships.
1范围
JT/T 781规定了船舶噪声控制设计的一般原则,内容及方法。
JT/T 781适用于海洋及内河新建、改建各类船舶设计中的噪声控制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F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8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595船上噪声测量
CB 5979海洋船舶噪声级规定
CB 5980内河船舶噪声级规定
CB/T7452机械振动客船 和商船适居性振动测量、报告和评价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A声级A-weighted sound level
用声级计的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
4船舶总体设计中的噪声控制
4.1一般规定
4.1.1船舶总体设计中的噪 声控制设计包括船舶动力装置和船体噪声控制设计两个方面。
4.1.2船舶动力装置噪声控制设计是指在确定位置及尺度时,以及在主辅机等设备选型中充分考虑低噪声要求,采取必要的减振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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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03.220.40;13.020.4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 /T781—2010
代替JT/T4543—1993
船舶噪声控制设计规程
The design regulation (code) for noise control in ships2010-04-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0-08-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船舶总体设计中的噪声控制
隔声设计
消声设计
吸声设计
隔振和减振设计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倍频带允许声压级查算表
各种结构的隔声量和吸声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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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7812010
JT/T781—2010
本标准代替JT/T4543--1993《船舶噪声控制设计规程》。本标准与JT/T4543—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调整了“机舱”和“起居舱室”的顺序,改为“起居舱室远离机舱”(见4.2.1.1);增加了在考虑板间介质密度时,双层板共振频率的计算公式(见5.3.2);补充了机舱控制室隔声门隔声量的一般要求[见5.3.3g】];-增加了隔声罩设计的要求[见5.3.5f)~h)];修改了消声器消声量的公式(见6.3.4);修改了同消声量有关的无量纲值的计算式(见6.3.5.1);增加了共振消声器的设计要点[见6.3.5.3g】];-增加了吸声构件的设计要求(见7.3.1);更新了隔振设计时振动值应满足的标准(见8.1.5);增加了隔振和减振设计中物理参数确定的内容(见8.2.4);增加了隔振和减振设计中关于隔振器类型和技术参数的说明(见8.2.5);-增加了隔振和减振设计中关于频率调整的说明(见8.2.6);增加了隔振设计要求(见8.2.9);-增加了隔声器的布置要求[见8.3.2a)和8.3.2f)];修改了振动激励源的减振设计中的安装位置(见8.4.1);增加了采用阻尼减振时应满足的要求[见8.4.6e)]。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内河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0)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理工大学、长江船舶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卫国,喻敏,李绍怀。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JT/T4543—1993。I
1范围
船舶噪声控制设计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噪声控制设计的一般原则、内容及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海洋及内河新建、改建各类船舶设计中的噪声控制设计。2规范性引用文件
JT/T781—2010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下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4595
GB5979
GB5980
船上噪声测量
海洋船舶噪声级规定
内河船舶噪声级规定
机械振动客船和商船适居性振动测量、报告和评价准则GB/T7452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A声级A-weighted sound level
用声级计的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4船舶总体设计中的噪声控制
4.1一般规定
4.1.1船舶总体设计中的噪声控制设计包括船舶动力装置和船体噪声控制设计两个方面。4.1.2船舶动力装置噪声控制设计是指在确定位置及尺度时,以及在主辅机等设备选型中充分考虑低噪声要求,采取必要的减振降噪措施。4.1.3船体噪声控制设计包括船体总布置,居住舱室及螺旋桨的噪声控制设计。4.2船舶动力装置噪声控制设计
4.2.1机舱噪声控制
4.2.1.1机舱位置的确定,除应满足航区、船舶用途和船舶类型等常规设计条件外,还应满足噪声控制的要求,在确定生活起居舱室、驾驶室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时,应尽量远离机舱。4.2.1.2机舱尺度的确定,除应有利于机械及机器安装安全操作及维修方便外,还应尽量减小声辐射及结构噪声传递。
4.2.1.3机舱控制室的布置,原则上应布置在机舱的前部,尽可能远离主辅柴油机和螺旋浆,对不同大小和类型的船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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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动力机械噪声控制
4.2.2.1应尽量选用振动与噪声较低的动力机械,以减小声辐射和结构噪声。4.2.2.2应尽量在增压器进气口处设置消声装置,以消除其高频噪声;对不安装废气锅炉的柴油机排气口应加装排气消声器。所有通风、空调的进排气口均应注意噪声指向性。4.2.3传动设备噪声控制
4.2.3.1应尽量选用液压传动或啮合性能好的斜齿轮传动,以减小冲击及敲击声。4.2.3.2应尽可能提高轴系传动设备的加工和装配精度,以保证轴系对中,轴承间隙适中,传动运转平稳,减小振动和冲击,减缓结构噪声的传递。4.2.3.3甲板机械,如舵机、起货机等,应尽量采用液压传动设备,以减小噪声。4.2.4管路系统噪声控制
4.2.4.1船舶流体机械,如空压机、货油泵、风机等,其管路设计应合理选择管内流速、流向;管路截面不宜突变,阀件宜选用低噪声产品。4.2.4.2应充分考虑所有管路的隔声效果,管路与设备或构件连接时,如其中之一振动强烈时,应采用柔性连接,对某些管段应根据需要进行包扎。4.3船体总布置噪声控制设计
4.3.1应按声学特性布置声源和舱室,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尽可能把高噪声源集中布置。4.3.2居住舱室和工作舱室应远离机舱、船尾和烟窗等高噪声区,在机舱棚和居住舱室之间应设置走道、盟洗间、储藏室等作为噪声缓冲区。4.3.3烟窗、通风系统的排气口应尽可能远离和背向居住舱室和桥楼。4.3.4机舱设置的双重门应和居住舱室门错开,面向烟窗的上层建筑道口应设隔声门。4.3.5天花板、舱壁、甲板、门窗等结构设计应保证足够的刚度,以免引起共振,门窗还应避免二次噪声。4.3.6船尾线形在满足性能前提下,也应满足降噪要求;客船的船首结构形式应注意减小波浪引起的拍击噪声。
4.3.7船尾结构应采用混合骨架式,优先采用桁架结构,并安装立柱;桥楼和机舱壁也应有足够的刚度,以避免过大的振动。
4.3.8类型、航区和用途等不同的船舶,总布置应符合相应的噪声控制要求。4.4
居住舱室噪声控制设计
降低居住舱室的结构噪声,可采用以下措施:4.4.1
弹性安装动力设备;
弹性安装上层建筑;
弹性安装隔声内衬,吊装天花板,浮筑地板;舱壁结构采用阻尼减振材料。
降低居住舱室的声辐射,可采用以下措施:4.4.21
设计具有足够隔声量的单层或双层隔声舱壁;舱室围壁敷设吸声材料或安装吸声衬层:b)
通风管系进人舱室前安装消声器,舱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c)
d)噪声控制要求较高的舱室,可铺设地毯、悬挂厚丝绒窗帘等。4.5螺旋桨噪声控制设计
4.5.1减小螺旋桨的激励,改善船体尾部的伴流分布;改善螺旋桨前方船体的横面形状;合理选择螺旋桨叶数。
4.5.2螺旋浆叶梢和船尾应有合理的间隙。螺旋桨设计应尽可能避免产生空泡现象。4.5.3螺旋浆制作要保证加工精度,装配前应做平衡试验。4.5.4在已建成的船舶上,减振降噪可采用导流鳍或避振穴等措施。5隔声设计
5.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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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船舶隔声设计是将声源与受者进行隔离的噪声控制措施,其主要方法包括:声源隔声设计,可采用隔声罩结构;对受者的隔声设计,可采用隔声间(控制室)结构;噪声传播途径的隔声设计,可采用隔声屏(壁)结构。
5.1.2机舱内强噪声源的隔声,在不影响操作、维修及通风冷却的前提下,可采用相应的可拆密封型或局部开散式隔声罩。bzxZ.net
5.1.3在机舱内噪声级超标时,应优先考虑设置符合标准的隔声间(控制室)。5.1.4组合隔声结构的设计,应遵循等透射原理。5.1.5组合隔声结构的设计,还应注意孔洞、缝隙构件的拼装接点,电缆、管道的通过部位以及一切施工上容易忽略的隐蔽声通道的漏声,并作密封或消声处理。5.2隔声设计程序和方法
隔声设计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参照有关船舶的声学资料估算受声点的各倍频带声压级;b)确定受声点各倍频带的允许声压级;计算各倍频带的需要隔声量;
设计合理的隔声结构和构件。
受声点各倍频带的允许声压级,按附录A确定。5.2.2
各倍频带需要的隔声量,应按下式进行计算:5.2.3
R=-L+5
式中:R一各倍频带需要的隔声量,单位为分贝(dB):L,——受声各点各倍频带的声压级,单位为分贝(dB);L—受声点各倍频带的允许声压级,单位为分贝(dB)。5.2.4确定隔声结构与隔声构件时,应使其满足各倍频带所需要的隔声量。(1)
5.2.5居住舱室的舱壁及甲板等隔声构件,亦可按下述方法确定,即对频率500Hz的隔声量R500,应不小于下列推荐值:
a)居住舱室之间及它们与通道之间舱壁:Rsoo=30dB;b)居住舱室的甲板(包括露天甲板):Roo=40dB;厨房、餐室、娱乐室以及噪声可能大于85dB(A)的区域与居室、医务室之间舱壁:Rs0o=45dB;C
d)居住舱室与机舱之间舱壁:Rs0o=50dB。5.2.6隔声罩或隔声间(控制室)的结构设计,应有足够的吸声衬面。各倍频带的插人损失,应满足所需隔声量的要求,其值可按下式计算:D = R + 101g
式中:D—各倍频带的插入损失,单位为分贝(dB);R。——隔声结构各倍频带的固有隔声量,单位为分贝(dB);建筑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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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隔声结构的透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R,声学环境房间常数,单位为平方米(m2)。5.3隔声结构的选择与设计
5.3.1隔声结构的设计应首先收集隔声构件固有隔声量的实测数据。当无现成实测数据时,单层均质构件的固有隔声量可按以下经验公式进行估算:R=20lg(f·m))48
式中:f—各倍频带的中心频率,单位为赫兹(Hz);m
-单层均质构件的面密度,单位为千克每平方米(kg/m2)R-构件各倍频带的固有隔声量,单位为分贝(dB)。选用单层隔声构件,应防止吻合效应影响,单层均质构件的吻合频率可按下式计算:Jpm
f。=1.80tE
式中:f。构件的吻合频率,单位为赫兹(Hz);一空气中声速,单位为米每秒(m/s)20℃时,约等于340m/s;t一构件厚度,单位为米(m):Pm——构件的材料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E-—构件的材料弹性模量,单位为牛顿每平方米(N/m2)。(3)
若需要以较轻重量得较高隔声量(如超过30dB),则隔声构件应选用复合结构。附录B列举了若干船用隔声复合结构及其隔声量、吸声系数、吻合频率以及吻合频率时的隔声量。5.3.2双层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隔声结构的共振频率,宜设计在50Hz以下,若双层结构的两壁体系由不同材料制作或用同种材a)
料但厚度做得不同,则其共振频率可按下式计算: =0./+1
式中:f。—双层结构的共振频率,单位为赫兹(Hz);L
-两壁体之间的空气层厚度,单位为米(m);两壁各自的面密度,单位为千克每平方米(kg/m2)。考虑双层板间介质密度时的共振频率可由以下两式计算:(1+1)c
-空气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2),常温下为1.18kg/m;式中:p
L—两板间空气层厚度,单位为米(m);c—声速,常温下为340m/sc
[1.8p(m,+mz)
fo=2元#
式中:P-—板间介质密度,1.8是从经验中引人的一常数;L——板间距离,单位为米(m);声速,常温下为340m/s。
b)空气层的厚度不宜小于50mm。其间宜填充多孔吸声材料,此时的平均隔声量可按增加5dB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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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吻合频率不宜出现在中频段。为此双层结构各层的厚度不宜相同,或采用不同刚度,或增加阻尼;
双层间的连接应避免出现声桥。为此,双层结构的层与层之间、双层结构与基础之间,宜完全脱d)
开或采取隔振措施。
5.3.3隔声门窗的设计与选用,应防止缝隙漏声,并应满足下列要求:隔声门窗的隔声性能应与缝隙处理的严密性相适应;a)
隔声门窗构件宜选用填充多孔材料(如矿棉、玻璃棉等)的夹层结构;门缝宜采用斜企口,密封条应柔软而富于弹性,且有压紧装置;c)
隔声窗的隔声量超过25dB时,应采用双层结构,如隔声量超过40dB时,可采用三层;层与层之间的边框应敷设吸声材料;
隔声窗的各层玻璃厚度不宜相同,并不宜平行安装:e)
对隔声门隔声性能要求较高的场合,应采用两道门:f)
机舱控制室门的隔声量一般应达30dB~35dB,对于机舱范围内其他工作间门的隔声量为20dBg
~25dB。
隔声间(控制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5.3.4
隔声间(控制室)的底甲板宜做阻尼处理或采用浮筑地板;围壁与顶棚宜采用双层结构,并采用a)
柔性连接:门窗宜采用双层或三层结构;围护结构的内表面应有良好的吸声设计。隔声间(控制室)的组合隔声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b)
R=101g
隔声室的组合隔声量,单位为分贝(dB);式中:R—
——隔声室的平均透射系数;
5—组合结构各部分的透射系数;S组合结构各部分的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c)隔声间(控制室)内应采用低噪声设备,进、排风口应设置消声装置。5.3.5隔声罩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8)
隔声罩壳可采用阻尼钢板或铝板制作;如采用厚度为0.5imm~2mm的钢板或铝板制作,壳体应a)
作阻尼处理。阻尼层厚度不得小于壳厚的1倍~3倍;隔声罩的内侧面应敷设吸声层、吸声材料,应有较好的护面层;护面层与设备表面之间应留有足b)
够的距离;
隔声罩应避免漏声,并注意结构噪声的隔离;c
隔声罩内设备的控制开关应引到罩外,并设置观察窗罩;d)
隔声罩的所有通风、排烟以及生产工艺开口,均应设置消声器,其消声量应与隔声罩的隔声量相当;
罩体与声源设备及公共机座之间不能有刚性接触(安装隔振器);f
隔声罩的形状要恰当,避免罩壁的平面与机器设备的平面平行,以防止罩内空气的驻波效应和g
罩壳共振,且间距不小于10mm;对于一些有动力和热源的设备,应考虑通风散热。h)
5.3.6隔声屏障的设置,应靠近声源或接受者,室内设置隔声屏时,应在接受者附近作有效的吸声处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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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消声设计
6.1一般规定
6.1.1船舶消声设计主要适用于降低空气动力机械(柴油机、增压器、空压机、通风机以及其他气体排放装置等)辐射的空气动力性噪声。船舶空气动力机械噪声控制设计,除采用消声器外,还可配合隔声、隔振、阻尼减振等其他综合降噪措施。
6.1.2船舶主辅发动机经烟窗的开排气口,除加装废气锅炉者外,均应装设消声器。6.1.3船消声器的设计,特别是柴油机排气消声器应考虑其空气动力性能,应将消声器的压力损失控制在柴油机功率比的许可范围内。6.1.4为了减小气流通过消声器时产生的再生噪声,船舶消声器和管道中的气流速度应符合下列要求:a)对内燃机进、排气消声器中的气流速度以不超过50m/s为宜;对空压机、通风机等的进、排气消声器中的气流速度,以不超过30m/s为宜;b)
对空调系统,消声器内气流速度以不超过10m/s为宜。c
船舶消声器的设计,应力求体积小、质量轻、结构简单、阻损小及坚固耐用等。对有特殊用途的消6.1.5
声器还应满足对防潮、防火、耐高温、耐油污、防腐蚀等要求。6.2
消声器设计程序和方法
船舶消声器设计步骤如下:
确定空气动力机械(或系统)的噪声级和各倍频带声压级;根据允许的声压级计算出消声量;b)
确定消声器的类型;
确定消声器的安装位置;
设计或选用合适的消声器。
船舶空气动力机械(或系统)的噪声级各倍频带的声压级由测量、估算或查找有关资料确定。6.2.3允许噪声级和各倍频带的允许声压级应由附录A确定;所需消声量应按5.2.3规定求出的噪声级与频带声压级计算得出。
船舶消声器的类型,应根据消声对象的空气动力性能,并结合船舶防潮防火耐高温等特殊要求6.2.43
确定。
船舶消声器的安装位置,应根据辐射噪声的部位和传播噪声的途径确定。船舶柴油机排气消声器宜安装在排气总管上或安装在距排气管末端(1/4)入管长处。6.2.6船舶消声器可根据现有定型系列消声器性能参数选定或自行设计。6.3消声器的选择与设计
6.3.1当噪声呈中高频宽带特性时,可采用阻性消声器,其静态消声量按下式计算:-(a)PL
式中:D一一消声器内无气流情况(即静态)下的消声量,单位为分贝(dB);Φ(α)一一消声系数,由驻波管法吸声系数a决定,可由表1查得;P—消声器通道内吸声材料的饰面周长,单位为米(m);L——消声器的有效长度,单位为米(m));6
S一一消声器通道截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表1消声系数
注1:当消声器内有气流时,消声量将随气流速度增高而降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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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消声器长度增加到一定程度时,由于气流再生噪声等原因,消声量随长度增加而线性增加,因此,不应单纯依靠增加消声器的长度来提高消声器的消声量。6.3.2设计阻性消声器,应防止高频失效的影响,其上限截止频率可按下式计算:f=1.85c/d
式中:c——声速,常温常压下可取340m/s;d—消声器内当量直径,单位为米(m)。6.3.3阻性消声器结构形式的确定,应符合下述要求:a)当管道直径不大于400mm时,可选用直管式消声器;(11)
b)当管道直径大于400mm时,可选用片式消声器。片式消声器的片间距宜取100mm~200mm,片厚宜取50mm~150mm,通常可使片厚与片距相等,片式消声器的A声级消声量可按15dB/m估算,其阻力系数可取0.8;
当需要获得比片式消声器更高的高频消声量时,可选用折板式消声器,折板式消声器适用于压c)
力较高的高噪声设备(如罗茨鼓风机等)消声。折板式消声器消声片的弯折程度,应以视线不能透过为原则,折角不宜超过20°;其A声级消声量可按20dB/m估算,阻力系数可取1.5~2.5;
当需要获得较大消声量和较小压力损失时,可选用消声道为正弦波形、流线形或菱形的声流式消声器,其阻力系数可在片式与折板式消声器之间选取;对风量不大、风速不高的通风空调系统,可选用消声弯头,其气流速度应小于8m/s。e)
6.3.4当噪声呈明显低中频脉冲特性(如船用大型低速柴油机)时或气流通道内不宜使用阻性材料(如空压机进排气口,柴油机排气管等)时,可选用扩张室式消声器,单节扩张室式消声器的消声量按下式计算:
D= 1g[1+(m -)sn()]
式中:D—消声器的消声量,单位为分贝(dB);m
扩张比,m=
排气管道截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S
扩张室截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扩张室长度,单位为米(m);
A—声波波长,单位为米(m)。(12)
6.3.4.1单节扩张室式消声器,当L=(1/4)入或入的奇数倍时,消声量达到最大值。当m≥5时,可按下式计算:
D=20lgm-6
6.3.4.2单节扩张室式消声器,当L=(1/2)入或入的偶数倍时,消声量达到最小值,即D=0。6.3.4.3扩张室式消声器的设计要点:(13)
a)扩张室式消声器的消声量,可用增加扩张比(管与管的截面积比)的方法提高,扩张比一般宜控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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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在4~15,风量较大的管道可选4~6,中等管道宜取8~15,最大不宜大于20;其消声频率特性,可用改变室长的方法来调节;将几个扩张室串联使用来增大消声量时,各室长度不宜相等:b)
为消除周期性通过频率的声波,应在室内插入长度分别等于室长的1/2与1/4的内接管,为保c)
持良好的空气动力性能,内接管宜采用穿孔率不小于30%的穿孔管道连接起来;扩张室式噪声的内管直径不宜过大,管径超过400mm时,可采用多管式。d)
6.3.5当噪声呈明显低中频特性时,可采用共振式消声器。典型的共振消声器是由一段开若干小孔的管道和管外一个密闭的空腔所构成的消声器,其共振频率按下式计算:ns
fo=2元
式中:fo
-共振频率,单位为赫兹(Hz);C
声速,常温常压下为340m/s;
孔数;
S——小孔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V—一共振腔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t
式中:to—
穿孔板有效厚度,单位为米(m),可按下式计算:t=to +0.8d
穿孔板厚度,单位为米(m);
一小孔直径,单位为米(m)。
6.3.5.1共振消声器对某一频率的消声量可按下式计算:D=10lg1+(
(fifo-fof)
式中:——人射声波的频率,单位为赫兹(Hz);J。—共振消声器的共振频率,单位为赫兹(Hz);一个与共振消声器性能有关的无量纲值,按下式计算:h=GV
式中:V一共振腔内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S—消声器通道横截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G—传导率,单位为米(m),按下式计算:G=ns
t-4(t+0.8d)
6.3.5.2共振消声器倍频程频带消声量可按下式计算:D=10lg(1+2k)
共振消声器的设计要点:
共振消声器适用于带有明显低频峰值噪声及对气流阻力要求较严的场合;a)
(14)
为改善消声频宽,可增大共振腔体积,减小孔径,在孔颈处增加阻尼,将相同共振频率的共振腔审联或并联:
尽可能增大k值,使k≥2;
穿孔板的板厚宜取1mm~5mm,孔径Φ宜为3mm~10mm,穿孔率宜为0.5%~5%,腔深宜为10cm~20cm;
共振腔的几何尺寸宜小于共振频率波长的1/3,当共振腔较长时,宜分割成几段,其总消声量近似为各段共振消声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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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穿孔段宜在内管的中部集中均勾分布,且长度不宜超过共振频率波长的1/12,孔心距宜大于孔径的5倍;
如果在排气噪声的频谱中,有某一较强的单调成分的噪声,则可采用共振腔式消声器来消除该g)
噪声分量。
6.3.5.4当消声器需在高速气流冲击下工作,且要求压力损失较小,又不宜使用多孔吸声材料时,可采用消声频带宽广的微穿孔金属板式消声器。6.3.6为提高宽广频率范围内的消声效果,可根据具体消声对象,做成阻抗复合式消声器或扩张共振复合式消声器等。
7吸声设计
7.1一般规定
7.1.1吸声设计适用于原吸声量较小,混响声较强的各类舱室的降噪处理。以直达声为主的噪声,不宜采用吸声处理作为降噪的主要手段。7.1.2吸声处理的A声级降噪量,依据舱室内混响声对室内噪声的影响程度,一般在3dB(A)~10dB(A)范围变化。
7.1.3吸声降噪效果并不随吸声处理面积成正比增加。因此,吸声设计时,应合理处理经济性与降噪要求的关系,确定吸声处理面积。为方便吸声材料充分发挥作用,应将它布置在最容易接触声波和反射次数最多的表面上,如天花板、地板。7.1.4进行吸声设计,应满足防火、防潮、防腐、防尘等工艺与安全卫生要求,同时,还要兼顾通风、采光、照明及装修要求,注意埋件设置,做到施工方便,坚固耐用。7.2吸声设计程序和方法
吸声设计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确定吸声处理前室内的噪声级和各倍频带的声压级;a)
确定降噪地点的允许噪声级和各倍频带的允许声压级,计算所需吸声降噪量;计算吸声处理后室内应有的平均吸声系数;c)
确定吸声材料(或结构)的类型、数量与安装方式。7.2.2舱室吸声处理前的室内噪声级以及各倍频带的声压级可实测得出,也可按下式计算:L = Lu + 101g(, +)
14元r2
式中:L
受声点各倍频带声压级,单位为分贝(dB);L——声源各倍频带声功率级,单位为分贝(dB);(20)
Q—声源指向性因数,当声源位于室内几何中心时,Q=1;当声源位于室内地面中心或某一墙面中,Q=2;当声源位于室内某一边线中点时,Q=4;当声源位于室内某一角落时,Q=8;-声源至受声点的距离,单位为米(m);R,——声学环境的房间常数,单位为平方米(m2)。房间常数R,应按下式计算:
R, =1-a=1-a
式中:S一一室内壁面的总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a——平均的壁面无规入射吸声系数;A一一房间内各倍频带的总吸声量,单位为平方米(m2)。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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