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548-2004
中文名称:船用电动起锚机和电动起货机修理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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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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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锚机
修理
技术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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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T 548-2004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pairing electric anchor winch and electrie cargo crane of ship.
1范围
JT/T 548规定了船用电动起锚机和电动起货机的修理、试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
JT/T 548适用于内河船舶电动起锚机和电动起货机的修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99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700碳素结构钢
GB/T 709热轧钢板 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CB/T 1176铸造 铜合金技术条件
GB/T 1184形状和位 置公差未注公差值(eqv IS0 2768-2)
GB/T 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3077合金结构钢
GB/T 9439灰铸铁件
GB/T 10095渐 开线圆柱齿轮精度(idt ISO 1328)
CB/T 11352铸钢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电动起 货机electric cargo crane
电动吊杆式甲板起货设备。
4勘验
修理前应对电动起锚机和电动起货机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检查内容如下:
检查锚机链轮有无滑链、跳链及卡紧现象;检查锚机绞缆简和起货机卷简收、放绳索是否正常;检查减速箱的密封情况及箱内有无异常响声和振动;检查开式齿轮的啮合情况及有无振动和异常响声;检查各离合装置及制动装置操作是否灵活、可靠;检查各处轴承温度变化情况。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JT/T 548—2004
船用电动起锚机和电动起货机修理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pairing electric anchor winch and electric cargo crane of ship
2004-06-03 发布
2004-09-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代替 JT/T 4108—1979《电动甲板机械技术要求》。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
2. 增加了“试验和验收”一章。
本标准由国内河路标准技术委员会 (SAC/TC130) 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为武汉理工大学义通工程设计研究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电动起锚机和电动起货机的修理、试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内河船用电动起锚机和电动起货机的修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适用于本标准的各项组成部分。对于标注为“修订”的文件,其后的所有修改单均适用于本标准。涉及的主要标准包括:
- GB/T 699 碳素结构钢
- GB/T 1184 机械制图
- GB/T 1591 合金结构钢
- GB/T 3077 铸铁
- GB/T 9439 合金结构钢
- GB/T 10095... (及其他相关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电动起货机 electric cargo crane:电动吊杆式甲板起货设备。
4 勘验
修理前应对电动起锚机和电动起货机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内容包括:
- 检查绞盘、卷筒、绞链、继电器、减速箱等组件是否正常;
- 检查减速箱内有无异常响声和振动;
- 检查开式齿轮的啮合情况及有无抵触和异响;
- 检查各离合装置及制动装置操作是否灵活、可靠;
- 检查各处轴承的温升情况。
5 技术要求
5.1 材料要求
5.1.1 主要零件原则上采用优质材料制造。在保证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可使用其他材料代替。
主要零件材料参考:轴、绞盘轴、卷筒、离合器、轴承、机座等应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合金结构钢、铸铁等。
5.1.2 铸件不应有裂纹、缩孔、气孔及其它影响质量的缺陷。若有缺陷,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修理。
5.1.3 零件应进行退火、正火、调质或时效处理;焊接件应进行热处理。
5.1.4 轴颈表面不应有裂纹、点蚀、划痕等缺陷。对轻微缺陷,应按照规定工艺进行修理。
5.1.5 绞盘和卷筒表面应光洁。
5.2 主要零件的几何精度要求
5.2.1 电动起锚机和电动起货机主要部件的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5.2.2 电动起锚机和电动起货机主轴承片的尺寸公差和配合精度应按图示规定执行。
5.3 装配要求
5.3.1 轴与支承件的径向安装间隙为 (0.011~0.015) mm,轴向间隙为 0.500~1.0 mm;链轮轴与支承轴或铺链轮的径向间隙为 (1.001~1.200) mm,轴向间隙为 0.500~1.0 mm。
5.3.2 轴与卷筒的连接应保证轴心线在 45° 范围内且均匀连接。
5.3.3 盘面与坐座间的平整度应满足要求。
5.3.4 轴承座与机座的轴度不大于 0.10 mm。
5.3.5 离合器轴与配合器的配合精度应达到 H9/g9 级。
5.3.6 离合器啮合时的有效牙数不应少于总牙数的一半,且动作应灵活。
5.3.7 圆柱齿轮磨合后,接触难点高度不应小于 30%,有效齿长不应小于 40%。
5.4 修理要求
5.4.1 齿轮齿厚和齿宽的偏差应在 15% 以内;若经检验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
5.4.2 若轴颈由于磨损导致径向跳动增加,应进行修理。
6 试验和验收
6.1 电动起锚机
6.1.1 空载试验:在空转或试验过程中,时间不应少于 10min。在此期间内连续起动不应少于 25 次,检查各运动部件及操作机构,传动装置应工作平稳,离合器、制动器动作灵活;检查链条经过链轮和起链器时应无跳链、卡紧现象;收放时应与船体贴合良好。
6.1.2 锚定与起锚试验:在规定水深下进行锚定与起锚试验,包括松脱、起锚、制动器动作测试。要求制动器动作平稳、可靠;在试验过程中,检查各运动部件、操作机构、离合器、电气调控器及自动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2 电动起货机
6.2.1 试车前,检查转换装置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
6.2.2 电动空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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