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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844-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844-2012

中文名称: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配置及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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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港口 设施 保安 设备 配置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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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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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JT/T 844-2012 Equipping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ort facility security equipment and failities.
1范围
JT/T 844规定了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的配置基本要求和相关技术要求。
JT/T 844适用于为航行国际航线的客船、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500总吨及以上的特种用途船和移动式海上钻井平台服务的港口设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T 779港0设施保安评估导则
JT/T 780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制订导则
3总则
3.1 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3.2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应与生产 安全、环保、消防、通信等设施相结合,遵循资源节约和共享的原则。
3.3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的设计,除应执行本文件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保安设备设施配置基本要求
4.1各 类港口设施的保安设备设施配置基本要求如表1所示。
4.2港口设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保安工作特殊需要,按照JT/T779和JT/T780的要求,结合《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和《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确定保安设备设施的具体型号、数量及性能,可适当增加配置其他保安设备设施。
5保安设备设施技术要求
5.1周界 保安设备设施
5.1.1 围墙(围网、栅栏)
5.1.1.1港 口设施周界应采用永久性实体围墙(围网、栅栏)封闭,特殊地段可采用过渡性围墙(围网、栅栏)封闭,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 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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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03.220.4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844—2012
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配置及技术要求Equipping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ort facility securityequipmentandfacilities
2012-09-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3-01-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保安设备设施配置基本要求
保安设备设施技术要求
其他要求
JT/T844—2012
JT/T844-2012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0)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建华、刘斌、彭传圣、樊鸿涛、卢新、孙国庆、孙维维、张霞。H
1范围
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配置及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的配置基本要求和相关技术要求。JT/T844—2012
本标准适用于为航行国际航线的客船、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500总吨及以上的特种用途船和移动式海上钻井平台服务的港口设施。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JT/T779港口设施保安评估导则
JT/T780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制订导则3总则
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3.2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应与生产、安全、环保、消防、通信等设施相结合,遵循资源节约和共享的原则。3.3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的设计,除应执行本文件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4
保安设备设施配置基本要求
4.1各类港口设施的保安设备设施配置基本要求如表1所示。表1
保安设备设施类型
周界保安
设备设施
通道控制
设备设施
围墙(围网、栅栏)
入侵探测系统
门卫室
大门或栏杆
隔离墩、道钉
电子门禁系统
车辆道闸、出人口机
人员快速通道
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配置基本要求集装箱
石油化工
国际客运
多用途
干散货
修造船厂
JT/T844-2012
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配置基本要求(续)表1bzxZ.net
修造船厂
干散货
多用途
国际客运
石油化工
集装箱
保安设备设施类型
安检门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行李物品X射线检查设备
爆炸物探测器
保安检查
防爆桶或防爆毯
设备设施
车底检查镜
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
生命探测仪
视频监控系统
电子巡更系统
巡逻艇(船)
巡逻车
设备设施
保安监控
照明设施
电话、对讲机、传真机
保安信息管理系统
保安通信
广播设备
设备设施
甚高频无线对讲机
保安标识与标志
注1:石油化工码头,包括原油、成品油、液化气、液体化工品码头。注2:国际客运码头,包括国际普通客船、滚装客船、客渡船、高速客船及邮船码头。对于停靠客箱班轮的国际客运码头,应配备生命探测仪。
注3:多用途码头,这里是指件杂货码头、通用码头。对于在同一港口设施内,集装箱年吞吐量超过30万TEU的多用途码头,其保安设备设施的配置要求等同于集装箱码头。注4:★,表示应配备;o,表示宜配备;/,表示可以不配备。4.2港口设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保安工作特殊需要,按照JT/T779和JT/T780的要求,结合《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和《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确定保安设备设施的具体型号、数量及性能,可适当增加配置其他保安设备设施。
保安设备设施技术要求
周界保安设备设施
5.1.1围墙(围网、栅栏)
5.1.1.1港口设施周界应采用永久性实体围墙(围网、栅栏)封闭,特殊地段可采用过渡性围墙(围网栅栏)封闭,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5m。2
JT/T844—2012
5.1.1.2围墙(围网、栅栏)应为不间断全封闭式隔离设施,不应有破损或缺口;围墙(围网、栅栏)下面不应有散开的排水沟、管道等出入口。5.1.1.3围墙(围网、栅栏)应处于保安监控范围内,内侧应留有足够宽度的无障碍区域。5.1.1.4江(河)边码头、引桥两侧设置的围墙(围网、栅栏)宜延伸至水陆交界处,并设置保安警示标志。
5.1.1.5港口设施进行改、扩建施工或临时施工期间,应在生产区与施工区之间采取临时隔离措施。5.1.2入侵探测系统
港口设施入侵探测系统根据传感器种类的不同,可选择红外对射、静电感应、振动电缆、泄漏电缆、脉冲电子围栏等类型。
5.2通道控制设备设施
5.2.1门卫室
在港口设施的主要出人口应设置门卫室。中心变(配)电所、办公大楼、中控室、计算机中心、危险品堆场等限制区域,应设置门岗、门卫室或电子门禁系统。5.2.2大门、栏杆
大门、栏杆应具有手动开启/关闭功能。5.2.3电子门禁系统
电子门禁系统可采用密码识别、证件/信息卡识别或生物特征识别的方式,具备人员身份(证件)自动识别和阻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出的能力,相关信息记录应保存90d以上。5.2.4道闸、出入口机
港口设施车流量较大的车辆出人口、停车场等,应设置道闸、出入口机,实现对车辆的识别、控制和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应保存30d以上。5.3保安检查设备设施
5.3.1人员及行李物品检查设备
5.3.1.1国际客运码头配置的人员及行李物品检查设备的性能和数量,应满足及时对通过港口设施的全部人员、行李物品实施百分之百检查的需要。5.3.1.2安检门应具有可靠性高、灵敏度可调、抗干扰能力强、能自动报警、检测速度快等特点。5.3.1.3行李物品X射线检查系统应具有分辨率高、图像质量好、安全可靠的特点。5.3.2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
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宜采用固定式、车载移动式或快速式,应具有安全可靠、图像清晰、穿透力强、机动灵活、反应快速、通过率高等特点。5.4保安监控设备设施
5.4.1视频监控系统
5.4.1.1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远程监视、连续的全天候监视、自动记录和处理图像等功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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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844—2012
5.4.1.2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应包括各出入口(包括铁路进出口)、码头前沿水域、港区内限制区域和主要道路、重要财产和基础设施、港口设施周界及其相邻的敏感区域,消除妨碍保安的监控空百和死角。
5.4.1.3集装箱码头和国际客运码头等港口设施,宜在保安巡逻车辆上配置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视频应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传输到视频监控系统监控中心。5.4.1.4集装箱码头的集装箱车辆出入口通道(闸口、卡口或检查桥等)上方应设置摄像机,对箱(车)项进行监控。
5.4.1.5专业化煤炭装船码头,应在重载列车进人翻车机房以前的适当位置设置摄像机,对列车状况进行监控。
5.4.1.6港口设施周界的出入口应采用彩色高清视频监控摄像机,监控摄像机应能够清晰显示车牌号码和人员的正面面部特征有效画面。5.4.1.7视频监控系统的视频录像资料的存储时间应不少于30d。5.4.1.8港口设施所有监控摄像装置时钟记录的时间与北京时间的偏差不得超过30s。5.4.2巡逻车
巡逻车宜为小型机动车辆。
5.4.3电子巡更系统
电子巡更系统的巡更点应包括出入口、限制区域、重要财产和基础设施。应建立电子巡更管理系统,具备可设定巡更点、巡更路线及巡更班次,实时监控巡更过程,记录巡更信息等功能。5.4.4照明设施
5.4.4.1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区域的照明应与相应视频监控摄像机的照度要求协调。5.4.4.2集装箱码头、国际客运码头的照度值不宜低于30Ix;多用途码头、大宗干散货码头、石油化工码头的照度值不宜低于10Ix;港口设施周界沿线的照度值不宜低于3x。5.5保安通信设备设施
5.5.1电话
保安联络电话应具有来电显示、录音功能,来电显示,录音内容应保留7d以上。5.5.2对讲机
港口设施现场保安人员应配置无线对讲机,有防爆要求的区域应配置防爆对讲机。通话范围应能有效覆盖整个港口设施。
5.5.3保安信息管理系统
保安信息管理系统除应包含港口设施总平面布置、装卸储运生产工艺与设备设施、人员和车辆情况信息等基本信息外,还应包含保安组织通信联络方式、不同保安等级下的各项保安措施、保安事件应急反应程序或预案、保安教育培训和演练演习的安排与记录,以及各项保安管理规章制度等保安信息。保安信息管理系统宜同周界入侵探测系统、电子门禁系统、出入口人员车辆登记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实现有效衔接或联网。保安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保密功能。5.6保安标识与标志
港口设施应设置相应的保安标识与标志,主要包括:保安等级告知牌、限制区域标示牌、保安信息联4
络告知牌、保安警示标识、紧急撤离线路图、保安巡逻车辆标识。6
其他要求
6.1港口设施人员、车辆的出人口宜分开设置,分别设置专用通道。6.2港口设施应建立有效的通行证件管理系统,对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6.3石油化工码头及库区:
库区的汽车装卸区宜设围墙与其他区域隔开,并设单独出入口;-行政管理区宜设置围墙(栅栏)与其他区域隔开,并设单独对外的出人口;码头引桥应单独设置出人口,并设立门卫室或门岗。6.4港口设施的主变(配)电所应设置围墙或栅栏,高度不应低于1.8m。JT/T844——2012
6.5建筑物的通道门应采取人口控制措施,地下室、一楼的门应安装门锁。与外界相连通的下水管、垃圾道等,应采取防护措施。
IKANiKAca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港口设施保安设备设施配置及技术要求JT/T844—2012
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100011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外馆斜街3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北京交通印务实业公司印刷
开本:880×1230
印张:0.5字数:12千
2012年12月第1版
2012年12月第1次印刷
统一书号:15114·1775
定价:10.00元
版权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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