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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881.1-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881.1-2013

中文名称:内河船用电梯第1部分: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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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内河 船用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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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JT/T 881.1-2013 Inland ship lifts-Part 1 : Passenger lift and goods lift.
1范围
JT/T 881.1规定了内河船用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以下统称为“电梯”)设计、制造与安装的技术依据和安全要求。
3术语 和定义
GB/T 7024、GB 7588和GB2124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内河船用乘客电梯inland ship passenger ift
安装于内河船上适应于内河船环境的为运送乘客而设计的电梯。
3.2内河船用观光电梯inland ship observation lift
安装于内河船上适应于内河船环境的井道和轿厢壁至少有同一侧透明,乘客可观看轿厢外景物的电梯。
3.3内河船用载货电梯inland ship goods lift
安装于内河船上适应于内河船环境的主要运送货物的电梯,同时允许有人员伴随。
3.4井道well
内河船用电梯的围井。
4通用运行要求
4.1电梯的使 用环境应为:
a)船舶持续振动:振动频率0Hz~25Hz,全幅值不大于2mm;
b)船舶横向倾斜: 土10^以内;
c)船舶纵向倾斜: 士5°以内;
d) 电梯运行环境温度:-109C ~ +45C ;
e)电梯机房环境温度 :0C ~ +45C;
f)电梯运行地点的相对湿度不超过95%.如有可能在电气设备上产生凝露,应采取相应措施;
g)船舶横向倾斜 土150、纵向倾斜士10°以内紧急救援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4.2电梯的额定 速度不应大于1. 0m/s。
4.3电梯及其机械结构的设计载荷应符合《船舶与海t:设施起重设备规范》载荷组合的要求。
5材料与焊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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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47.060;91.140.9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881.1—2013
内河船用电梯
第1部分: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
Inland ship lifts--Part1:Passenger lift and goods lift2013-10-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4-01-01实施
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通用运行要求
5材料与焊接要求
机房/机器区间和滑轮间/滑轮区间·层门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
悬挂装置与防止坠落、超速及轿厢沉降的措施导轨、缓冲器和极限开关
电梯驱动主机
电气设备的要求
适用于轮椅乘客的电梯要求
紧急救援
检验、维护和记录
JT/T881.1—2013
JT/T881.1-2013
JT/T881《内河船用电梯》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第2部分:杂物电梯;
第3部分: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部分为JT/T881的第1部分。
本部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不部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部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全国内河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0)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地方海事局、长江船舶设计院、上海海事人学、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天津市塘沽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南京分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康虹桥、马依萍、刘滔、李绍怀、薛圻蒙、王福全、杨桂才、魏克彬、王子昱。引言
JT/T881.1—2013
0.1为了适应我国内河船舶和水上设施的快速发展,满足内河船舶安装电梯的需求,保障电梯的安全使用,维护内河船舶的公共安全,制定本规定。0.2按本部分设计和制造的内河船用电梯还需符合CB7588—2003、GB21240-2007的要求,但本部分的规定与上述标准的要求不同时,优先考虑本部分的规定。0.3本部分基于以下假设:
a)电梯运行区间的船体结构已完全衍合该区域船舶防火分隔的规定;电梯并道的设计能防止水的流人;b)
业主或客户与供应商之间已就下列问题达成一致:内河船用电梯的预定用途;
环境条件;
船体结构的局部加强;
与救援有关的事宜。
1范围
内河船用电梯
第1部分: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
JT/T881.1-2013
JT/T881的本部分规定了内河船用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以下统称为“电梯”)设计、制造与安装的技术依据和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内河船用电引驱动式和液压驱动式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设计、制造与安装。沿海港口船用电梯可参照使用。e
本部分不适用于内河船用强制驱动式电梯和内河船用杂物电梯。版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活!期的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
【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力适用于本支件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全日期的
件。凡是不注
GB/T 7024GO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2008
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
GB8903
GB2124
GB2382
GB/T 244772009
GB2862
中国船级社
中国船级社
中国船级社
3术语和定义
电梯制造
电梯用钢丝绳
液压电梯制造
安装安全规范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机械安全
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与安装安全规处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市法和检验规则
内河船用电梯第3部分:试验方
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
材料与焊接规范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
CB/T7024、GB7588和GB2124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内河船用乘客电梯inlandshippassengerlift安装于内河船上适应于内河船环境的为运送乘客而设计的电梯。3.2
内河船用观光电梯inlandshipobservationlift安装于内河船上适应于内河船环境的井道和轿厢壁至少有同一侧透明,乘客可观看轿厢外景物的电梯。
内河船用载货电梯inlandshipgoodslift安装于内河船上适应于内河船环境的主要运送货物的电梯,同时允许有人员伴随。7
JT/T881.12013
井道well
内河船用电梯的围井。
4通用运行要求
4.1电梯的使用环境应为:
船舶持续振动:振动频率0Hz~25Hz,全幅值不大于2mm;a)
船舶横向倾斜:±10°以内;
船舶纵向倾斜:±5°以内;
电梯运行环境温度:-10℃~+45℃;电梯机房坏境温度:0℃~+45℃:e)
f)电梯运行地点的相对湿度不超过95%,如有可能在电气设备上产生凝露,应采取相应措施船舶横向倾斜±15°、纵向倾斜±10°以内紧急救援装置应能正常工作。g
4.2电梯的额定速度不应大于1.0m/s。4.3电梯及其机械结构的设计载荷应符合《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载荷组合的要求。5材料与焊接要求
5.1材料要求
制造船用电梯的材料应符合《材料与焊接规范》一般强度船体结构用钢的要求或为船检机构接受的其他材料。
5.1.2主要受力构件,如轿厢架、对重架等,应选用机械性能不低于Q345的材料。5.1.3导向轮轴应选用机械性能不低于45号钢的材料,月热处理后硬度范围为230HB~260HB。5.1.4黑色金属零件表面应镀锌或进行相应处理,未经处理的黑色金属零件表面应涂船用防锈底漆和面漆。
5.2焊接要求
5.2.1焊接材料应符合《材料与焊接规范》焊接材料的力学性能要求。5.2.2焊接材料的物理性能应不低于母材。5.2.3结构件的焊缝强度应不低于母材的强度,焊缝位置布置应有利于减少焊接应力与变形。5.2.4焊接件不应有焊接变形、裂纹、未焊透、未熔合、夹渣和气孔等焊接缺陷。6井道
6.1总则
6.1.1本章各项要求适用于装有单台或多台电梯轿的井道。6.1.2电梯对重/平衡重或液压缸应与轿厢在同一井道内,液压缸可以延伸至井道底下或其他空间内。
6.1.3并道人口应防止水和浪花的进入。人几处的甲板地面应防滑并不应巾易燃材料制成。6.2并道的封闭
6.2.1并道穿越不同防火等级的区域,应由与该区域防火等级相适应的井道壁、底板和顶板完全封闭8
起来,防止火焰蔓延
6.2.2只允许有下述开口,并具备所处区域相适应的防火等级:a)层门开口;
b)通往并道的检修门、井道安全门以及检修活板门的开口;c)
通风孔;
d)并道与机房或与滑轮间之间必要的功能性开口;e)
电梯之间隔板上的开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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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要求并道在火灾情况下用于防止火焰蔓延的场所,如观光电梯,井道不需要完全封闭,但:6.2.3
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应设置无孔的围壁,围壁高度应符合GB7588—2003中5.2.1.2a)
的要求,围壁距地板、楼梯或平台边缘最大距离为0.15m;b)
应采取措施防止其他设备干扰电梯的运行:只有在充分考虑环境条件后,才允许电梯在部分封闭的井道内安装。c)
6.3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6.3.1除为了使用人员的安全或检修需要外,通往井道的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一般不应使用。
6.3.2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无孔,并应具有与层门一样的机械强度,且应符合所处区域的防火要求。
6.3.3检修门的高度不得小于1.40m,宽度不得小」0.60m。井道安全门的高度不得小于1.80m,宽度不得小于0.35m。检修活板门的高度不得大于0.50m,宽度不得人于0.50m。6.3.4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应设置井道安全门,以确保相邻地坎间的距离不大于m。
6.3.5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不应向并道内开启。6.3.6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上述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亦能将其关闭和锁住。检修门与井道安全门即使在锁住情况下,不用钥匙也应能从井道内部将门打开。6.3.7只有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处于关闭位置时,电梯才能运行。为此,应采用符合GB7588一2003中14.1.2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上述门的关闭状态。6.4并道的通风
并道的通风应为独立的通风系统,不得成为船舶通风管道的一部分。6.5井道壁、底板和顶板
6.5.1总则
井道结构应符合《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的要求,并应至少能承受在4.1条件下的下述6.5.1.1
载荷:
主机施加的载荷;
轿厢偏载情况下安全钳动作瞬问经导轨施加的载荷;b)
缓冲器动作产生的载荷;
防跳装置作用的载荷;
轿湘装卸载所产生的载荷。
6.5.1.2为保证电梯在船舶航行时安全运行和电梯停用时设备不损坏,并道壁的加强结构不应进人电梯运行区域,且与电梯运动部件之问的距离至少为50mm。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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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井道壁的强度
6.5.2.1为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并道壁应具有下列机械强度,即用一个300N的力,均匀分布在5cm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垂直作用在并道壁的任一点上,应:a)无永久变形;
b)弹性变形不大于15mm。
6.5.2.2人员可正常接近的玻璃门扇、玻璃面板或成形玻璃板,均应用夹层玻璃制成,并满足所处场所防火等级的要求。
6.5.3底坑底板的强度
6.5.3.1底坑底板应能支撑每列导轨的作用力(悬空导轨除外):导轨自重再加安全钳动作瞬间的反e
作用力。
轿厢缓冲器支座下的底坑底板应能承受满载轿厢静载4倍的作用力。6.5.32
6.5.3.3对重缓冲器支座下(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底坑底板应能承受对重/平衡重静载4倍的作S
用力。
6.5.3.4 位于液压缸于的底坑地面应能承受施在其工的载衔和力。6.5.3.5以上载荷和代用力均应考虑电梯在4.1条件下所全t
顶板强度
的力的叠加。
规定载荷的顶板,在其悬挂导轨情况对无须承受7
下,挂点应至少能承受GB7588-2003OHO
附录C概述中规定的载荷和力。
6面对轿厢入口的层门与电梯井道壁的结构6.6
6.6.1面对轿厢人口的层门与井道壁的要求,适用于并道的整个高度。交
6.6.2由层门和面对轿厢人口的井道壁组成的组合体,除门的动作间隙外,应在轿厢整个人口宽度上形成一个无孔表面
6.6.3每个层门地软下的电梯井道壁应行合下列更求:就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应形成一个与层门地坎直接连接的垂直表面,它的高度不应小于√2的开锁区域加上50mm,a)
宽度不应小于门人的净宽度两边各加25mm。这个表面应是连续的由光滑而坚硬的材料构成。如金属薄板,色能承受垂直作用于其上任b)
何一点均匀分布在5cm圆形或方形截面上的300N的力,应:1)无永久变形;
2)弹性变形不大于10mm
c)该井道壁任何凸出物均不应超过5mm。超过2mm的百出物应倒角,倒角与水平的夹角至少为75
此外,该井道壁应:
1),连接到下一个门的门;或
2)采用坚硬光滑的斜面向下延伸,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至少为60°,斜面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不应小于20mm。
6.7位于轿厢与对重/平衡重下部空间的防护如果轿厢与对重/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井道底坑底板至少应按5000N/m2载荷设计。
6.8井道内的防护
6.8.1对重/平衡重运行区域的防护JT/T881.12013
对重/平衡重的运行区域应采用刚性隔障防护,该隔障从电梯底坑地面上不大于0.30m处向上延伸到至少2.50m的高度,且应满足下列要求:a)该隔障的宽度应至少等于对重/平衡重宽度两边各加0.10m;b)
如果这种隔障是网孔型的,则应遵守GB23821—2009中4.2.4.1的规定;特殊情况,为了满足底坑安装的电梯部件的位置要求,允许在该隔障上开尽量小的缺口。c)
6.8.2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内的防护6.8.2.1在装有多台电梯的道中,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应设置钢板分隔。6.8.2.2在装有多台电梯的完全封闭的井道内,隔障应覆盖全部井道将每台电梯的轿厢和对重/平衡重与其他电梯的轿厢和对重/平衡重分开6.8.2.3在装有多台电梯的部分封闭的并道内,隔障应符合下列要求a)这种隔障应至从轿厢、对重平衡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透面以上2.50m高度,宽度应能防人员从一个底通往另一个底坑8如果轿箱顶部边缘和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轿霜、对重/平衡重)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0m,b)
这种隔魔应该贯穿整个并道,其宽度应至少等于该运动部件或运动部的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名加0.10m。
6.9顶部空间和底部空间
6.9.1顶部空间
6.9.1.1对于电驱动式电梯,当对重完全压在它的缓冲馨上时,符合GB758822003中8.13.2尺寸要求的轿顶最高面的水平面,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75m。
6.9.1.2对于教压驱动式电梯,当油缸柱塞通过其行程限位装置到限位置时,符合GB21240—2007中8.13.2尺寸要求的轿顶最高面的水平面,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并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75m。lys
6.9.2底部空间
6.9.2.1对于电引驱动式电梯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幕上时,底坑底板与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0.50m,下述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m之内时,这个距离可最小减少到0.10m:a)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和相邻的井道壁:b)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
6.9.2.2对于液压驱动式电梯,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底坑底板与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0.50m,下述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m之内时,这个距离可最小减少到0.10m:a)夹紧装置钳块、棘爪装置、护脚板或垂直滑动门的部件和相邻的井道壁;b)
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
6.9.3减小的顶部空间与减小的底部空间6.9.3.1当6.9.1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则应符合CB28621—2012中5.5的规定。6.9.3.2当6.9.2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则应符合GB28621—2012中5.7的规定。11
JT/T881.1—2013
6.10底坑
6.10.1船体外板不应作为电梯井道底坑的底板。6.10.2除缓冲器座、导轨座以及排水装置外,底坑底板应光滑平整,底坑不得作为积水坑使用。6.10.3除层门外,如果有通向底坑的门,该门应符合6.3的要求,且:如果底坑深度大于2.50m且船体的布置允许,应设置进入底坑的门;a)
如果没有其他通道,为了便于检修人员安全地进人底坑,应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人底b)
坑的永久性装置,此装置不得凸人电梯运行的空间。6.10.4
底坑内应有:
停止装置,该装置应在打开门进入底坑时和在底坑地面上容易接近;a
电源插座;
并道灯的开关,在开门进人底坑时应易于接近。6.11月
电梯井道的专用
电梯升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6.12井道照明
6.12.1井道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即使在所有的门关闭时,在轿项面以上和底坑地面以上1m处的照度均至少为50lx。
6.12.2应在井道最高和最低点0.50m以内各设置照明,再在中间设置照明。照明灯具应采用船用灯具6.12.3对于部分封闭的井道,如果并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不设照明。6.13紧急解困
如果在井道中工作的人员存在被困危险,而又无法通过轿厢或井道逃脱,应在存在该危险处设置报警装置。
7机房/机器区间和滑轮间/滑轮区间7.1总则
7.1.1电梯驱动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滑轮应设置在一个专用区间内,该区间应有实体的围壁、顶板、门和(或)活板门,只有电梯的维修、检查和营救人员才能接近。7.1.2机房/机器区间或滑轮间/滑轮区间不应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7.1.3驱动主机可以安装在井道内,其条件是能够从井道外进行检查、测试和维修工作。7.2通道
通往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应:
a)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装置,以获得适当的照度;b)任何情况均能完全安全、方便地使用。7.3机房/机器区间和滑轮间/滑轮区间的结构和设备7.3.1强度和地面
7.3.1.1机房/机器区间或滑轮间/滑轮区间结构应能承受预定的载荷和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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