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156.2-2002
中文名称:挖泥船泥泵修理技术要求第2部分:泵盖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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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泥船
泥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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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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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T 156.2-2002 Repairing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dredge pump of dredgers Part 2:Pump cover.
1范围
JT/T 156.2规定了离心式泥泵泵盖的修理与换新技术要求。
JT/T 156.2适用于绞吸、耙吸吹吸等挖泥船泥泵泵盖的修理与换新。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184- -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 差值
GB/T6414- 1999 铸件尺寸公差 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 9443- -1988 铸钢渗透探伤及缺陷显示痕迹的评级方法
3泵盖的修理技术要求
3.1泵盖的修理方案(见表1)
3.2泵盖的修理质量要求
3.2.1修理后 的泵盖端面平面度应小于0. 1mm/m。
3.2.2铸钢件的裂纹或严重的缩松、缩孔,经修理后应进行渗透探伤检查,渗透探伤检查质量不低于GB/T 9443的4级要求。必要时应和泵一道进行强度紧密性压力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25 倍。
4新换泵盖的技术要求
4.1泵盖材料如下:
ZG230- -450;ZG270- -500 等。
4.2铸件应进行退火处理,钢板焊接的泵盖焊后也应进行退火处理,以消除内应力。铸件表面应进行清理,不应有多肉、结疤和粘砂等存在。
4.3铸件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气孔、缩松夹渣等机械加工时不能清除而影响质量的缺陷。铸件上的裂纹,如深度不超过该处铸件厚度的1/10, 长度不超过该处铸件宽度的1/5, 允许将缺陷铲除后进行补焊。对于砂眼、气孔和夹渣等缺陷,如深度不超过该处铸件厚度的1/10,直径不超过该处铸件厚度的1/10,允许将缺陷铲除后进行补焊并磨平。
4.4焊接的泥泵盖,焊缝处不应有裂纹、夹渣和未焊透等缺陷。
4.5泵 盖与泵壳组装后有条件的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 25倍,试验时间为5min。试验过程中不应有渗漏现象,但轻微的渗漏(出汗现象)可认为合格,不必进行修复。
4.6泵盖铸造尺 寸误差应符合GB/T 6414的CT12级要求。
4.7泵盖平面应与加工的孔中心线垂直,其垂直度不得超过0.3mm/m,泵盖平面度不得超过0.2mm。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JT/T 156.1—156.8—2002
挖泥船
泥泵修理技术要求
Repairing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dredge pump of dredgers
2002-03-07 发布
2002-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发布
前言
《挖泥船泥泵修理技术要求》分为八个部分:
— 第1部分:泵壳;
— 第2部分:泵盖;
— 第3部分:叶轮;
— 第4部分:叶轮轴;
— 第5部分:衬板;
— 第6部分:耐磨环;
— 第7部分:泵装配;
— 第8部分:传动装置。
本部分为 JT/T 156 的第2部分,代替 JT/T 157—1995《绞吸式挖泥船泥浆泵盖修理技术要求》。
本部分与 JT/T 157—1995 相比,主要变化为:泵盖修理中取消了铸铁材料内容。
JT/T 156《挖泥船泥泵修理技术要求》系列标准中各部分结构和名称,以及代替和废止的行业标准如下:
a)JT/T 156《挖泥船泥泵修理技术要求》包括八个部分;
b)JT/T 164《绞吸挖泥船专用设备修理技术要求》包括六个部分;
c)JT/T 173《链斗挖泥船专用设备修理技术要求》包括七个部分;
d)JT/T 177《抓斗挖泥船专用设备修理技术要求》包括六个部分;
e)JT/T 185《耙吸挖泥船专用设备修理技术要求》包括多个部分。
本部分由交通部水运司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部科学研究院、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上海航道局、天津航道局、广州航道局、长江航道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贵、任卡、郑建宇、段威、张武生、黄灿坚、单志新、郑扬、王速、曲启明、何国忠、刘亚成。
本部分于1978年首次发布,于1995年第1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挖泥船泥泵修理技术要求
第2部分:泵盖
Repairing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dredge pump of dredgers Part 2: Pump cover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离心式泥泵泵盖的修理与换新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绞吸、耙吸、吹吸等挖泥船泥泵泵盖的修理与换新。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CB/T 6414—1999 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 9443—1989 铸钢件渗透探伤及缺陷显示痕迹的评级方法
3 泵盖的修理技术要求
3.1 泵盖的修理方案见表1。
表1 泵盖修理方案
— 泵盖在采取工艺措施控制变形的前提下,可进行焊补,焊后应进行机械加工修整,必要时进行退火处理。
3.2 泵盖的修理质量要求
3.2.1 修理后的泵盖端面平面度应小于 0.1 mm/m。
3.2.2 铸钢件的裂纹或严重的缩松、缩孔经修理后,应进行渗透探伤检查,渗透探伤检查结果不低于 GB/T 9443 的4级要求。必要时应和泵壳进行强度及紧密性压力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25倍。
4 新换泵盖的技术要求
4.1 泵盖材料如下:
— ZG230-450;
— ZG270-500 等。
4.2 铸件应进行退火处理,钢板焊接的泵盖焊后应进行退火处理,以消除内应力。铸件表面应进行清理,不应存在浇冒口残留和粘砂等缺陷。
4.3 铸件表面不应有裂纹、冷隔、气孔、缩松、夹渣等机械加工后不能消除且影响质量的缺陷。
铸件上的缺陷,如深度不超过该处铸件厚度的1/10,长度不超过该处铸件宽度的1/5,允许将缺陷铲除后进行补焊;对于砂眼、气孔和夹渣等缺陷,如深度不超过该处铸件厚度的1/10,长度不超过该处铸件宽度的1/10,允许将缺陷铲除后进行补焊并磨平。
4.4 焊接的泥泵盖焊缝处不应有裂纹、夹渣和未焊透等缺陷。
4.5 泵盖与泵壳组装后有条件时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25倍,试验时间为5 min。试验过程中不应有渗漏现象,位于轻影响区的渗漏(出汗)现象可认为合格,不必进行修复。
4.6 泵盖铸造尺寸偏差应符合 CB/T 6414 的 CT12 级要求。
4.7 泵盖平面应与加工孔中心线垂直,其垂直度不得超过 0.3 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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