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32.2-93
中文名称: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航标航测沿海航标工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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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交通
行业
工人
技术
等级
航标
航测
沿海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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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T 32.2-93 Technical grade standards for workers in the communications industry-Aids to navigation and bydrographic survey-Coastal visual aids maintainers.
1主题内容 与适用范围
JT/T 32.2规定了沿海航标工的等级、应知、应会和工作实例。
JT/T 32.2适用于在沿海、港口、航道水城从事助航标志巡检,维护保养工作的沿海航标工的培训,考核和使用。
2引用标准
JT 26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总则
3技术要求
根据JT 26的规定,沿海航标工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
3.1初级沿海航标工
具有航标灯器能源的初步知识;掌握常用航标灯器的安装、调试和排除简单故障的技术能承担一般航标巡检任务。
3.1.1应知
8. 海区助航标志的有关规定;
b.航标灯 器及其他航标器材的种英。规格.结构和使用;
c.交.直流电的一 -般知识和常用航标能源的种类.规格及使用.检测方法;
d. 一般电子技术常识和常用电子元件符号:
简单的光学知识;
f.简单的航标定 位知识;
一般的起 重作业知识;
h.航标作业 标准的有关内容:
1.安全用电常识:
小水上、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1.2应会。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交通)
航标航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沿海航标工
Technical Grade Standards for Workers in the Communications Industry — Aid to Navigation and Hydrographic Survey Coastal Visual Aids Maintainers
JT/T 32.2—9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沿海航标工的等级、应知、应会和工作实例。
本标准适用于在沿海、港口、航道水域从事助航标志巡检、维护保养工作的沿海航标工的培训、考核和使用。
2 引用标准
JT 26《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总则》
3 技术要求
根据JT 26的规定,沿海航标工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
3.1 初级沿海航标工
具有航标灯器能源的初步知识,掌握常用航标灯器的安装、调试和排除简单故障的技术,能承担一般航标巡检任务。
3.1.1 应知
a. 海区助航标志的有关规定;
b. 助航标灯器及其他航标器材的种类、规格、结构和使用;
c. 交、直流电的一般知识和常用航标电源的种类、规格及使用、检测方法;
d. 一般电子技术常识和常用电子元件符号;
e. 简单的光学知识;
f. 简单的航标定位知识;
g. 一般的起重作业知识;
h. 航标作业标志的有关内容;
i. 安全用电常识;
j. 水上、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1.2 应会
a. 识别各种航标志;
b. 常用航标灯器安装、调试、对焦和简单故障排除;
c. 使用常用电工仪表和工具;
d. 航标电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测定有关参数和排除简单故障;
e. 填写各种航标记录资料;
f. 识读简单的电路、机械图;
g. 一般的起重、运输和设标撤标作业;
h. 一般的水手作业;
i. 航标常用油漆调配和使用;
j. 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水上、高空作业的自我安全保护及落水人员的施救。
3.1.3 工作实例
a. 航标维护巡检;
b. 拆装小型航标灯器和排除简单故障。
3.2 中级沿海航标工
具有航标灯器和电源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灯器和能源设备的维修技术,能处理航标一般故障。
3.2.1 应知
a. 海区助航标志的各项规定;
b. 航标灯等控制设备的结构及工作原理;
c. 各种航标能源的技术参数和简单的能量计算;
d. 一般航标灯器自动控制技术基础知识;
e. 常用航标灯的光学原理;
f. 一般的海图知识;
g. 一般浮标系统及设备配置常识;
h. 大型助航标志的结构、电源、光源和控制系统构成;
i. 航标常用防腐技术及油漆的种类和性能。
3.2.2 应会
a. 各种助航标志的日常维护遥控;
b. 中小型航标起吊、运输、设置、撤除等作业;
c. 常用航标灯器、电源的检测和故障排除;
d. 太阳能电源、波力发电装置的安装、调试和维护;
e. 用常规仪器进行航标定位。
3.2.3 工作实例
a. 航标日常维护巡检;
b. 测定灯器的主要指标,排除常见故障;
c. 完成航标设置、撤除及检查。
3.3 高级沿海航标工
具有电工、电子、起重、测绘等基础知识,掌握各种助航标志的设置、维护、检修和排除故障的技术,能解决维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完成本工种内务工作。
3.3.1 应知
a. 航标配布一般原则;
b. 一般航海知识;
c. 航标灯器的故障判断;
d. 雷达信标的技术指标及性能;
e. 航标能源的选用、配置和计算;
f. 航标设计的一般知识;
g. 光线电导航一般知识;
h. 水文及气象基本知识;
i. 国内外航标概况。
3.3.2 应会
a. 各类助航标志的设置和撤除;
b. 各类航标灯器的维护和检修;
c. 雷达信标安装、维护和检测;
d. 各类航标能源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和维护;
e. 编报航标维修计划,组织实施大型航标施工作业;
f. 组织实施沉浮标的扫测、揭标。
3.3.3 工作实例
a. 大型标志的设置与撤除;
b. 排除中型灯器故障;
c. 检测雷达应答器性能指标。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组织上海、广州、青岛、天津、大连、烟台、连云港、宁波、湛江、海口海上安全监督局和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航道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效、米尔丰、曾书华、赵游林、陈玉芳。
本标准自1994年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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