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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GDW 626——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 GDW 626——2011

中文名称: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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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配电 自动化 系统 运行 维护 管理 规范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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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 GDW 626——2011.
1范围
Q/ GDW 626规定了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主要涉及配电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检验管理和技术管理三个方面。
Q/ GDW 626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配电自动化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GDW 382—2009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国家电网调〔2011)168号中低压电网自动化系统安全防护补充规定(试行)国家电网生〔2011〕154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深化电网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网生配电〔2011〕69号配电自动化实用化验收细则(试行)
国家电网生配电〔2010〕226号配电自动化验收细则(第一版)
3总则
3.1各单位应明确配电自动化系统的主管部门、运行维护部门,并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
3.2各单位应遵照本规范,结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根据本地区配电自动化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本地区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相关规程、规定。配电自动化系统相关术语定义参见Q/GDw 382-—2009第3章中的术语和定义。
4管理职责
4.1各单位配电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是配电自动化系统的主管部门。
4.2配电自动化系统各部分设备应明确相应的运行维护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运行维护人员,明确运行维护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
4.3配电自动化系统主管部门的职责:
a)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颁发的配电自动化相关标准、规程、规定等。
b)负责本单位配电自动化系统的归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c)负责考核本单位配电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d负责编制本单位配电自动化系统的新建、技术改造、检修计划。
e)组织编制(或修订)、审定本单位配电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f)负责本单位新建和改(扩〉建配电自动化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审定相关的技术方案。
g)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配电自动化技术交流、培训等工作。
4.4 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部门的职责:
a)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标准、规程、规定等,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负责编制(或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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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GDW 626——2011 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
Q/ GDW 626——2011 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
Q/ GDW 626——2011 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
Q/ GDW 626——2011 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
Q/ GDW 626——2011 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

标准内容

ICS29.240
备案号:CEC575-2011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GDW6262011
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Code for oper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distribution automation system2011-05-25发布
国家电网公司
2011-05-25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管理职责
5运行管理
6检验管理
7技术管理.
附录A(规范性附录)配电自动化系统有关运行指标和计算公式编制说明
Q/GDW626—2011
Q/GDW626--2011
为规范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提升配电自动化运行维护管理水平,在全面总结配电自动化试点工程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制定了《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并将本规范作为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网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规范由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解释。本规范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浙江省电力公司、北京市电力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夏电力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凯、徐重酉、马振宇、王鹏、林涛、钟晖、郑毅、丁建武、林杨宇、沈兵兵、赵江河、周炜。
1范围
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Q/GDW626-2011
本规范规定了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主要涉及配电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检验管理和技术管理三个方面。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配电自动化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Q/GDW382—2009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网调(2011)168号中低压电网自动化系统安全防护补充规定(试行)国家电网生(2011)154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深化电网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网生配电(2011)69号配电自动化实用化验收细则(试行)国家电网生配电(2010)226号配电自动化验收细则(第一版)3总则
3.1各单位应明确配电自动化系统的主管部门、运行维护部门,并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3.2各单位应遵照本规范,结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根据本地区配电自动化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本地区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相关规程、规定。配电自动化系统相关术语定义参见Q/GDW382—2009第3章中的术语和定义。4管理职责
4.1各单位配电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是配电自动化系统的主管部门。4.2配电自动化系统各部分设备应明确相应的运行维护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运行维护人员,明确运行维护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4.3配电自动化系统主管部门的职责:a)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颁发的配电自动化相关标准、规程、规定等。b)负责本单位配电自动化系统的归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考核本单位配电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c)
负责编制本单位配电自动化系统的新建、技术改造、检修计划。d)
组织编制(或修订)、审定本单位配电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新建和改(扩)建配电自动化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审定相关的技术方案。f
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配电自动化技术交流、培训等工作。g)1
4.4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部门的职责:a)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标准、规程、规定等,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负责编制(或修订)本部门负责的配电自动化系统相关部分设备的现场运行维护管理制度。b)负责配电自动化系统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运行统计分析并按期上报。Q/GDW626—2011
c)负责编制配电自动化系统相关设备的使用手册、操作说明书等。d)参加本部门运行维护职责范围内的新建和改(扩)建配电自动化项目的有关工作。e)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配电自动化系统技术交流、培训等工作。5运行管理
5.1运行管理职责分工
5.1.1配电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原则上按设备归属关系进行管理,并照此原则进行职责划分。5.2现场管理制度和人员要求
5.2.1配电自动化系统现场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运行值班和交接班、各类设备和功能停复役管理、缺陷管理、安全管理、检验管理等。5.2.2各单位应配置配电主站专职运行维护人员,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5.2.3配电主站运行维护人员配置要求:a)应配置自动化运行值班人员,负责配电主站的日常运行工作。b)应配置系统管理员和网络管理员,负责配电主站的系统管理和网络管理。应配置应用软件管理员,负责应用软件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c)
5.2.4各单位应配置配电终端运行维护人员,负责配电终端的巡视检查、故障处理、运行日志记录、信息定期核对等工作。
5.2.5各单位应配置配电通信运行维护人员,负责配电通信系统的巡视检查、故障处理、运行日志记录等工作。
5.3运行维护要求
5.3.1配电主站
5.3.1.1配电主站运行维护人员应定期对主站设备进行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汇报。5.3.1.2配电主站运行维护人员发现配电终端(子站)、通信通道运行异常,应及时通知有关运行维护部门进行处理。
5.3.1.3对配电主站进行运行维护如影响调度员正常工作时,应提前通知当值调度员,获得准许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5.3.1.4配电主站运行维护部门应每两年至少开展次配电自动化系统信息评估工作,确保配电主站、配网相关系统(GIS、PMS等)与现场设备的网络拓扑关系(一次主接线图)、调度命名、编号的一致性,遥信、遥控、遥测等配置信息的准确性。5.3.2配电终端
5.3.2.1配电终端运行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终端设备进行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汇报。5.3.2.2配电终端应建立设备的台账(卡)、设备缺陷、测试数据等记录。5.3.2.3对配电终端进行运行维护如影响调度员正常工作时,应提前通知当值调度员,获得准许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5.3.3配电通信
5.3.3.1配电通信运行维护人员应按照配电通信的有关规定和配电主站运行维护的要求进行工作。5.3.3.2对配电通信设备进行运行维护时,如需要中断通道,应按有关规定事先取得配电主站运行维护人员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5.3.3.3当配电通信系统发生异常时,应通知配电主站运行维护人员并按照缺陷处理要求时限及时处理。
5.3.4运行中的配电自动化系统涉及系统参数变更时,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修改。2
Q/GDW626-2011
5.3.5建有信息交互总线的配电自动化系统,应采用信息源端维护原则以保证系统间交互的数据、拓扑等信息的唯一性和准确性。免费标准bzxz.net
5.3.6调度监控人员发现配电主站功能、信息交互、配电终端(子站)工作状态及通信状态异常,应及时通知有关运行维护部门进行处理。5.4缺陷管理
5.4.1缺陷分类
配电自动化系统缺陷分为三个等级: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a)危急缺陷。是指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严重影响设备运行、使用寿命及可能造成自动化系统失效,危及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必须立即进行处理的缺陷。主要包括:1)配电主站故障停用或主要监控功能失效:2)调度台全部监控工作站教障停用:配电主站专用UPs电源故障:
配电通信系统主站侧设备故障,引起大面积开关站通信中断:4)
5)配电通信象统变电站侧通信节点故障一引起系统区片中断:6)自动化装置发生误动。
b)严重缺陷指对设备功能、使用寿命及系统正常运行有一定影响戴可能发展成为危急缺陷,但允许其带缺陷继续运行或动态跟踪一段时间,必须限期安排进行处理的缺陷。主要包括:1)配电E站重要功能失效或异常2)遥控拍动等异常:
3)对调度员监控、判断有影响的重要遥测量、遥信量故障:SCADA服务器、前置服务器、GPS天文时钟)单机停配电主站核心设备(数据服务器、54)
用单网运行、单电源运行。
c)一般缺陷是指对人身和设备无威胁,对设备功能及系统稳定运行没贡立即、明显的影响,且不至于发展成为严重缺陷,应结合检修计划尽快处理的缺陷。主要包括:1)产配电气核心主机外的其他设备的单网运行2)一般遥测运遥信量故障:
3)其他一般缺陷
5.4.2缺陷处理响应时间及要求
a)危急缺陷:发生此类缺陷时运行维护部门必须在24h内消除缺陷。b)严重缺陷:发生此类缺陷时运行维护部问必须在7日内消除缺陷,c)一般缺陷:发生此类缺陷时运行维护部门应的情考虑列入检修计划尽快处理。d)当发生的缺陷威胁到其他系统或一次设备正常运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隔离。
e)缺陷消除前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应对该设备加强监视防止缺陷升级。5.4.3缺陷的统计与分析
a)配电主站、终端(子站)运行维护部门应按时上报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月报,内容应包括配电自动化设备缺陷汇总、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分析。b)配电自动化系统管理部门每季度应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分析工作,不定期组织对遗留缺陷和固有缺陷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解决方案。5.5检修管理
5.5.1配电自动化检修管理设备包括配电主站、配电子站、配电终端、配电通信设备等。5.5.2
配电自动化系统各运行维护部门应针对可能出现的故障,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和处理流程。5.5.3运行中的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部门应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和5.4中关于缺陷分类及缺3
Q/GDW626-2011
5.3.5建有信息交互总线的配电自动化系统,应采用信息源端维护原则以保证系统间交互的数据、拓扑等信息的唯一性和准确性。
5.3.6调度监控人员发现配电主站功能、信息交互、配电终端(子站)工作状态及通信状态异常,应及时通知有关运行维护部门进行处理。5.4缺陷管理
5.4.1缺陷分类
配电自动化系统缺陷分为三个等级: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a)危急缺陷。是指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严重影响设备运行、使用寿命及可能造成自动化系统失效,危及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必须立即进行处理的缺陷。主要包括:1)配电主站故障停用或主要监控功能失效:2)调度台全部监控工作站教障停用:配电主站专用UPs电源故障:
配电通信系统主站侧设备故障,引起大面积开关站通信中断:4)
5)配电通信象统变电站侧通信节点故障一引起系统区片中断:6)自动化装置发生误动。
b)严重缺陷指对设备功能、使用寿命及系统正常运行有一定影响戴可能发展成为危急缺陷,但允许其带缺陷继续运行或动态跟踪一段时间,必须限期安排进行处理的缺陷。主要包括:1)配电E站重要功能失效或异常2)遥控拍动等异常:
3)对调度员监控、判断有影响的重要遥测量、遥信量故障:SCADA服务器、前置服务器、GPS天文时钟)单机停配电主站核心设备(数据服务器、54)
用单网运行、单电源运行。
c)一般缺陷是指对人身和设备无威胁,对设备功能及系统稳定运行没贡立即、明显的影响,且不至于发展成为严重缺陷,应结合检修计划尽快处理的缺陷。主要包括:1)产配电气核心主机外的其他设备的单网运行2)一般遥测运遥信量故障:
3)其他一般缺陷
5.4.2缺陷处理响应时间及要求
a)危急缺陷:发生此类缺陷时运行维护部门必须在24h内消除缺陷。b)严重缺陷:发生此类缺陷时运行维护部问必须在7日内消除缺陷,c)一般缺陷:发生此类缺陷时运行维护部门应的情考虑列入检修计划尽快处理。d)当发生的缺陷威胁到其他系统或一次设备正常运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隔离。
e)缺陷消除前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应对该设备加强监视防止缺陷升级。5.4.3缺陷的统计与分析
a)配电主站、终端(子站)运行维护部门应按时上报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月报,内容应包括配电自动化设备缺陷汇总、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分析。b)配电自动化系统管理部门每季度应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分析工作,不定期组织对遗留缺陷和固有缺陷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解决方案。5.5检修管理
5.5.1配电自动化检修管理设备包括配电主站、配电子站、配电终端、配电通信设备等。5.5.2
配电自动化系统各运行维护部门应针对可能出现的故障,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和处理流程。5.5.3运行中的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部门应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和5.4中关于缺陷分类及缺3
检修工具等均应齐备,明确检验的内容和要求,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Q/GDW626—2011
6.5配电自动化系统有关设备检修时,如影响配网调度正常的监视,应将相应的遥信信号退出运行,并通知相应设备的调度人员。设备检修完毕后,应通知相应设备的调度人员,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6.6设备检验应采用专用仪器,相关仪器应具备相关检验合格证。7技术管理
7.1资料管理
7.1.1新安装配电自动化系统必须具备的技术资料:a)设计单位提供已校正的设计资料(峻工原理图、峻工安装图、技术说明书、远动信息参数表、设备和电缆清册等)。
b)设备制造厂提供的技术资料(设备和软件的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软件备份、设备合格证明、质量检测证明、软件使用许可证和出厂试验报告等)。c)工程负责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合同中的技术规范、设计联络和工程协调会议纪要、调整试验报告等)。
正式运行的配电自动化系统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a)配电自动化系统相关的运行维护管理规定、办法。b)
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
现场安装接线图、原理图和现场调试、测试记录。d)设备投入试运行和正式运行的书面批准文件。e)各类设备运行记录(如运行日志、巡视记录、现场检测记录、系统备份记录等)。f)设备故障和处理记录(如设备缺陷记录)。g)软件资料(如程序框图、文本及说明书、软件介质及软件维护记录薄等)。7.1.3设备因技术改造等原因发生变动,必须及时对有关资料予以修改、补充,并归档保存。7.1.4运行资料、光和磁记录介质等应由专人管理,应保持齐全、准确,应建立技术资料目录及借阅制度。
7.2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指标
7.2.1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指标。a)配电主站月平均运行率:≥99%。b)配电终端月平均在线率:≥95%。遥控使用率:≥90%。
d)遥控成功率:≥98%。
e)遥信动作正确率:≥95%。
配电自动化系统有关运行指标计算公式见附录A。5
Q/GDW626-2011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配电自动化系统有关运行指标和计算公式A.1配电主站月平均运行率(Azz)基本要求:≥99%
全月日历时间-配电主站停用时间×100%统计公式:Az
全月日历时间
A.2配电终端月平均在线率(Azp)基本要求:≥95%
全月日历时间×配电终端总数-配电终端设备停用时间统计公式:Am=
全月日历时间×配电终端总数
注:配电终端设备停用时间=T+T2。T指通信终端导致的配电终端不可用时间。T2指配电终端停用的时间。A.3遥控使用率(AYk)
基本要求:≥90%
考核期内实际遥控次数
统计公式:Ank“考核期内可遥控操作次数的总和”x100%
A.4遥控成功率(Ryk)
基本要求:≥98%
考核期内遥控成功次数
统计公式:Ryk=
考核期内遥控次数总和
注1:遥控成功率是指配电终端在线且可用情况下的遥控成功率。注2:当预遥控命令下发返校成功但没有下发正式执行的遥控命令不作统计。A.5遥信动作正确率(Ryx)
基本要求:≥95%
遥信动作正确次数
统计公式:Rox遥信正确动作次数+拒动、误动次数x100%
注:遥信动作正确率是指开关操作和事故情况下的遥信变位正确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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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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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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