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YB/T 4061-1991
中文名称:铁路机车、车辆用车轴
标准类别:冶金行业标准(Y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1-05-04
实施日期:1992-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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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铁路
机车
车辆
车轴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铁路工程>>铁路车辆>>45.060.20车辆
中标分类号:冶金>>冶金机械设备>>H99其他动力设备
出版信息
出版社:冶金工业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8.0
出版日期:1992-01-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17-03-24
起草人:张长林
起草单位:鞍钢机械制造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
提出单位:冶金工业部机动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机车、车辆用车轴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验收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规格的铁路机车、车辆用车轴。包括:客车、货车、内燃机车、电动机车、煤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水车及油罐车等用的火车轴。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铁路机车、车辆用车轴(YB 4061—9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机车、车辆用车轴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验收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规格的铁路机车、车辆用车轴,包括客车、货车、内燃机车、电动机车、煤水车及油罐车等用车轴。
2 引用标准
GB 223.1~223.7 钢铁及合金分析方法
GB 228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 5068 铁路机车、车辆用车轴钢
GB 10561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评定方法
GB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YB 3220.13 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3 技术要求
3.1 材料
车轴材料采用轧制钢坯,由平炉、电炉或氧气碱性转炉冶炼的镇静碳素钢。
3.2 化学成分
3.2.1 车轴钢化学成分(表1)
LZ:C 0.37~0.45,Mn 0.50~0.80,Si 0.15~0.35,P ≤0.04,S ≤0.045
JZ:C 0.40~0.48,Mn 0.55~0.85,Si 0.15~0.35,P ≤0.04,S ≤0.045
3.2.2 化学成分允许偏差(表2)
C +0.03;Mn +0.10;Si ±0.05;P +0.005;S +0.005;Cr ≤0.30;Ni ≤0.30;Cu ≤0.25
3.3 低倍组织
3.3.1 钢坯横向酸浸低倍试片不得有肉眼可见的残余缩孔、白点、分层、裂纹及金属异物夹杂。皮下夹杂和皮下气泡深度应符合规定(196×196至240×240 mm为5~6 mm)。
3.3.2 酸洗低倍组织级别要求:
≤250×250 mm:一般疏松≤2.5级,中心疏松≤2.5级,方形偏析≤2.5级,点状偏析≤2.0级;
>250×250 mm:一般疏松≤3.0级,中心疏松≤3.0级,方形偏析≤3.0级,点状偏析≤2.5级。
3.3.3 硫印检验按附录A标准图对照,不超过标准为合格。
3.4 锻造比
弧形砧锻造锻比为1.4;平砧锻造锻比为1.6。
3.5 缺陷要求
锻造车轴不得有裂纹、折叠、烧伤和残缩等缺陷。
3.6 加工余量
应符合YB 3220.13规定。
3.7 力学性能(表5)
抗拉强度:≥549~569 MPa、>569~598 MPa、>598 MPa分级要求
屈服强度:不低于实测值的50%
伸长率:22%、21%、20%或21%、20%、19%
冲击功(3个试样平均值):47、39、31 J等;个别试样最小值31、28、23 J等
冷弯:180°
3.8 金相组织
3.8.1 晶粒度按GB 6394规定,6~8级
3.8.2 氧化物夹杂按GB 10561规定≤3级
3.8.3 硫化物夹杂按GB 10561规定≤3级
3.9 探伤
超声波探伤和磁粉探伤按附录B规定执行。
3.10 落锤试验
车轴需承受1000 kg锤头5次冲击而不破裂。不同直径对应不同落下高度(4.5 m~10.5 m)。每次试验后车轴需翻转180°继续试验。试验后断口不得出现缩孔及有害缺陷。
3.11 切削加工
粗加工状态交货的车轴应符合相关加工与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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