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YB/T 5296-2011
中文名称:炼钢用生铁
标准类别:冶金行业标准(YB)
英文名称:Pig iron for steelmaking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1-12-20
实施日期:2012-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23 MB
相关标签:
炼钢
生铁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黑色金属>>77.080.10铁
中标分类号:冶金>>钢铁产品>>H41生铁
出版信息
出版社:冶金工业出版社
标准价格:15.0
出版日期:2012-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炼钢用生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炼钢用生铁。
标准内容
ICS 77.080.10
H41
YB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 YB/T5296—2011
代替 YB/T5296—2006
炼钢用生铁
Pig iron for steelmaking
2011-12-20 发布
2012-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对 YB/T5296—2006《炼钢用生铁》的修订。本标准代替 YB/T5296—2006《炼钢用生铁》。
本标准与 YB/T5296—2006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牌号,用 L03 代替 L04,L07 代替 L08;
修改了 L03、L07 和 L10 生铁的硅含量;
取消特类硫,一类硫改为不大于 0.030%;
补充了试验方法中有关铁水取样的规定。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车玉满、王志君、章澎、黄东辉、陈自斌。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T717—1965、GB/T717—1975、GB/T717—1982、GB/T717—1998、YB/T5296—200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炼钢用生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炼钢用生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3.3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林甲烷磷铝酸重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5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31 钢铁及合金砷含量的测定 蒸馏分离-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3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次磷酸钠还原-碘量法测定砷量
GB/T 223.5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锑磷钼蓝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磷钼酸胺容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4 钢铁及合金锰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7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重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3.79 钢铁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常规法)
GB/T 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
3 技术要求
3.1 牌号及化学成分
3.1.1 炼钢用生铁的牌号及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3.1.2 需方对硅含量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1.3 需方对砷含量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1.4 硫、磷含量的界限数值按 YB/T 081 规定的全数值比较法进行判定。
3.1.5 采用高磷矿石冶炼时,生铁磷含量允许不大于 0.85%。
3.1.6 采用含铜矿石冶炼时,生铁铜含量允许不大于 0.30%。
3.2 交货状态
3.2.1 各牌号生铁应以铁块或铁水形态供应。
3.2.2 各牌号生铁可铸成以下两种块度的铁块:
(1)小块生铁:每块重量为 2 kg~7 kg。每批中大于 7 kg 及小于 2 kg 的比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大块生铁:每块重量应不大于 40 kg,并有两个凹口,凹口处厚度不大于 45 mm。每批中小于 4 kg 的碎铁块比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3 外观
铁块应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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