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YB/T 5340-2015
中文名称:磷铁 碳含量的测定 气体容量法
标准类别:冶金行业标准(YB)
英文名称:Ferrophosphorus. Determination of carbon content. Gas-volumetric method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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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磷铁
含量
测定
气体
容量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77.100铁合金
中标分类号:冶金>>金属化学分析方法>>H11钢铁与铁合金分析方法
出版信息
出版社:冶金工业出版社
标准价格:25.0
出版日期:2015-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余卫华、谭谦、张穗忠、陈士华、陈自斌、李江文、闻向东、文斌、吴立新
起草单位: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提出单位: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8)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磷铁中碳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40 %~1.20 %。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YB/T 5340-2006《磷铁化学分析方法 气体容量法测定碳量》。
本标准与YB/T 5340-2006比较,主要技术内容修改如下:
——将测定范围修改为0.40%~1.20%;
——删除了含有五氧化二钡的助熔剂;
——删除了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卫华、谭谦、张穗忠、陈士华、陈自斌、李江文、闻向东、文斌、吴立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B/T 5340-2006。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3.69-2008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4010 铁合金化学分析用试样的采取和制备
标准内容
ICS 77.100
H11
YB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 YB/T 5340—2015
代替 YB/T 5340—2006
磷铁 碳含量的测定 气体容量法
Ferrophosphorus Determination of carbon content Gas-volumetric method
2015-04-30发布 201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YB/T 5340—2006《磷铁化学分析方法 气体容量法测定碳量》。
与YB/T 5340—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测定范围修改为0.40%~1.20%;
——删除含五氧化二钒的助熔剂;
——删除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卫华、谭谦、张穗忠、陈士华、陈自斌、李江文、闻向东、文斌、吴立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B/T 5340—2006。
警告: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具有正规实验室工作实践经验。本标准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应采取适当安全与健康措施,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磷铁中碳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40%~1.2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
GB/T 223.69—2008 钢铁及合金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4010 铁合金化学分析用试样的采取和制备
3 原理
试料置于管式燃烧炉中加热并通氧燃烧,生成二氧化碳等混合气体经除硫后收集于量气管中,再以氢氧化钾溶液吸收其中二氧化碳。吸收前后气体体积之差即为二氧化碳体积,由此换算碳的质量分数。
4 试剂及材料
分析中除另有说明外,仅使用分析纯试剂。所用水均为煮沸驱尽二氧化碳并已冷却的蒸馏水。
4.1 氧气,纯度大于99.5%。
4.2 碱石灰或氢氧化钠(粒状)。
4.3 无水氯化钙。
4.4 二氧化锰,活性、粒状。
4.5 氢氧化钾溶液,400 g/L。
4.6 铬酸饱和硫酸溶液。
4.7 硫酸(1+1000),以甲基红指示至红色。
4.8 氯化钠溶液,260 g/L。
4.9 助熔剂:锡粒、铜片、铁粉等,碳含量不大于0.002%。
4.10 石棉纤维,经灼烧除碳处理。
5 仪器及设备
5.1 气体容量法定碳装置(见示意图)。
5.1.1 洗气瓶:内装铬酸饱和硫酸溶液。
5.1.2 洗气瓶:内装碱石灰或氢氧化钠(粒状)。
5.1.3 干燥塔:内装无水氯化钙。
5.1.4 高温燃烧管,φ×L:(23 mm~24 mm)×600 mm。
5.1.5 管式燃烧炉,可调节温度以满足燃烧需求。
5.1.6 石棉纤维,用于除碳处理。
5.1.7 除硫管,内装二氧化锰。
5.1.8 瓷舟:使用前在高温下通氧灼烧处理并干燥保存。
5.1.9 量气管:内装氯化钠溶液或硫酸溶液,刻度为0.05 mL(标准状况)。
5.1.10 吸收器:内装氢氧化钾溶液。
5.1.11 小活塞,用于通大气调节。
5.2 长钩,由低碳镍铬丝或耐热合金丝制成。
5.3 气压计,用于气压校正计算。
(后续示意图编号与设备编号未完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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