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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601-198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5601-1985

中文名称:铁道货车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Rules for inspection and testing of railway freight cars after assembly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85-01-01

实施日期:1986-09-01

作废日期:2007-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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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2148089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铁路工程>>铁路车辆>>45.060.20车辆

中标分类号:铁路>>铁路车辆>>S52铁路货车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5601-2006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铁道部标准所

归口单位:铁道部

发布部门:铁道部

主管部门:铁道部

标准简介

GB/T 5601-1985 铁道货车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 GB/T5601-198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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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UDC625.24.001/.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601--85
铁道货车组装后的检查与,
试验规则
Rules for inspecting and testingof freight car after completionof construction
1985-11-25发布
1086-09-01实施
家标准局
1总则
1.1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铁道货车组装后的检查与
试验规则
Rules forinspecting and testingof freight car after completionof construction
本标准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的新造铁道货车落成完工后的检查与试验。非标准轨距新造货车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未尽事项,由使用和制造部门另行商定。1.2试验种类
本标准包括型式试验、例行试验和线路运用考核试验。UDC 625.24.001
GB5601-85
1.2.1型式试验
是对货车的基本参数、结构、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所做的全面考核,试验项目一般集中在1~2辆货车上进行。
1.2.2例行试验
是对批量生产的每辆出厂货车,为检验其外观、结构、性能而做的常规性检查与试验。1.2.3线路运用考核试验bzxZ.net
是对新设计的货车在正式鉴定投产之前所做的运用考核。1.3检查与试验项目
1.3.1新设计货车的型式试验,应全部按表1项目进行(车型结构不具备的项目除外)。1.3.2对于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造货车需做型式试验,其试验项目,由使用和制造部门按表1中的项目共同商定。
转厂后的新造货车;
批量生产的资车,技术性能有重大改变者;b.
批量生产后停产一定时间(轮番生产者除外),又重新制造的货车,有必要重新确认其性能批量生产的货车,生产一定数量后,有必要重新确认其性能者。d.
1.3.3批量生产的货车,原则上应全部按表1中带“S”及“S*”符号的项目(车型结构不具备的项目除外)进行例行试验,其中带“S*”符号的项目可按本标准中规定辆数检验。1.3.4检查与试验项目见表1。
国家标准局1985-11-25发布
1986-09-01实施
外观检查
结构检查
限界检查
称熏检查
车体、转询架尺寸检查
曲线及驼峰通过检查
电路检查
车体漏雨检查
性能检套
空气制动装置
基确制动装置
手制动装置
车钩及缓冲装置
车门装置
其它装置
静强度及垂直弯曲刚度试验
垂直载信试验
扭转试验
纵向力试验
GB5601-85
表1检查与试验项目
对该型车辆有代表性的载何试验如罐体内压力、顶车、侧墙承压试验等
动力学性能及冲击试验
特殊试验
隔热性能试验
空车静置性能试验
通风能试验
液压系统性能试验
线路运用考核试验
注:S例行试验项目:
T--型式试验项目;
S*简化了的例行试验项目。
2外观检查
与本项有关条文
对货年整体及零部件进行不解体检查。2.1下列部件的结构、安装位置、油漆、配管、配线、标记等,须符合现行标准、设计要求及有关技术规定。
转向架;
车体及附属设备;
车钩及缓冲装置;
空气制动、手制动、基础制动装置。GB5601-85
2.2各部螺栓、铆钉、销钉的连接状态须符合要求;各部件焊接部位不应有不符合要求的焊接缺陷。
3结构检查
结构检查是对货车整体结构的一般性能所做的检查。除特别指定者外,应在空车状态下进行。3.1限界检查
3.1.1限界检查的目的在于检查货车的外部尺寸是否符合GB146.1一83《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的有关规定。
3.1.2车辆在空车缓解状态下,缓行驶过平直线路上的限界架,其任何部分不得与限界架相碰触。3.1.3试制车应全部检查;鉴定后正式投产或因重大结构改变而涉及外形的货车,首批前5辆车必须检查;批量生产的车辆可进行抽查,检查辆数由厂、验双方协商决定。3.2称重检查
3.2.1货车自重的称量应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的轨道衡上进行。3.2.2将落成清扫后的车辆,置于轨道衡上,脱开车钩,观看示值;如使用动态电子轨道衡,可用机车缓行驶过衡器,记取示值(按吨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3.2.3测量的货车自重,应标记在货车车体上。在作标记时可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按数字修约规则修约)。每个生产厂,对同一车型、使用相同材料、相同工艺生产的货车,可测定五辆车以其平均值标记该型货车自重。
3.3车体、转向架尺寸检查
有关车体及转向架的尺寸测定,应在平直线路上,在制动装置缓解状态下,进行下列各项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GB5600一85《铁道货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车钩中心线高度;
底架同一端梁两端距轨面的高度差;转向架旁承游间及旁承中心线偏移;转向架与车底架相对部分的垂直距离。3.4曲线及驼峰通过检查
3.4.1使货车缓行驶过设计规定的最小半径曲线时,检查下列各项:各部件的正常相对运动不应受到限制;车体与转向架间的连接装置(空气软管、制动拉杆等)及其它各部分,不应发生碰撞及损伤。轨道不应发生永久变形。
3.4.2通过调车驼峰的货车,应检查其通过调车驼峰及车辆减速器,不得超过车辆减速器的限界检查器。
3.5电路检查
具有电气装置的货车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与试验:3.5.1检查各回路的接线状态,确认没有接错,导电良好。3.5.2确认各种电路仪表、灯具、开关等的型号及结构参数符合设计要求。3.5.3绝缘电阻及绝缘耐压试验(额定电压在100V以下的电器元件不应接人)。3.5.3.1绝缘电阻检查用500V级绝缘电阻计测量主回路与辅助回路各线间及各线与地(车体)间的绝缘电阻,其值不得低于表2的规定。电
直流配线
交流配线
GB5601--85
表2绝缘电阻值
度,%
注:相对湿度60%和85%须分别对应于2MQ和0.25(0.38)M2,中间值用线性内插法计算。>85
3.5.3.2绝缘耐压,绝缘耐压试验应在绝缘电阻检查合格后进行,主回路正负两线间及各线对地(车体)的试验电压用50Hz正弦交流电,其值:a.对直流配线为1000V;
b.对交流配线为1500V。
试验时,应从等于或少于规定电压的--半开始,然后尽快使电压上升至试验电压后保持1min,不得有击穿现象。
3.6车体漏雨检查
对棚车、保温车、守车等的车体应以淋雨方式进行人工降雨试验,试验要求与试验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或技术规定。
性能检查
对各种装置的工作性能,按下列要求加以确认。4.1空气制动装置
4.1.1空气制动试验
车辆落成后,每辆车均需按TB1492--83《铁道客、货车制动机单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单车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规定的各有关性能要求。4.1.2各种仪表应指示正常。
4.1.3缓解阀、空重车转换装置、紧急制动阀及各塞门等应作用良好。4.2基础制动装置
4.2.1基础制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确认下列各项。制动梁、各拉杆等在组装前所作的弯曲、拉力等试验合格。制动杠杆的制动倍率和制动率符合设计要求(型式试验项目)。4.2.2进行空气制动单车试验时,各基础制动部分能准确的进行工作。4.3手制动装置
4.3.1确认手制动的型式,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4.3.2手制动动作灵活,轴链紧余量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制动与缓解作用良好。4.4车钩及缓冲装置
确认车钩及缓冲器的型式与组装符合设计要求。4.4.1
4.4.2确认车钩的三态作用(开锁、闭锁、全开)及防跳作用良好。4.4.3缓冲器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型式试验项目)。4.5车门装置
各种形式的拉门、侧门、底门等车门开闭动作应良好。各型车的门缝间隙应符合其车型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在型式试验口,车门如有必要进行加载试验时,可按各类车门有关规定进行。4
4.6其它装置
GB5601-85
按另行规定的各车型标准进行试验时,其性能良好。5静强度及垂直弯曲刚度试验
为检查车体、转向架及主要部件静强度及刚度而做的试验。按TB1335一78《铁道车辆强度设计及试验鉴定规范》以及车辆静强度试验鉴定方法的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进行垂直载荷、纵向力、扭转试验及对该型车辆有代表性的载荷试验,如顶车试验、车体内压力试验、侧墙承压试验等。在做上述载荷下的车辆静强度试验时,测定车辆结构承载部件中所产生的应力。在垂直弯曲刚度试验时,测定车体的垂直弯曲变形,并以挠跨比(即度与车辆定距之比值)来评定。试验与计算的结果,应力与变形均不得超过TB1335-78的规定或设计的要求。6动力学性能试验及冲击试验
动力学性能试验及对指定车辆所作的冲击试验。其目的是为检查车辆的平稳性、稳定性和车辆动强度。
6.1按TB1335-78、GB5599-85《铁道车辆动力学性能评定和试验鉴定规范》及铁道车辆冲击试验方法的要求,进行加载和试验。6.2车辆动力学试验在选定的线路上进行。车辆最高的试验速度应高于构造速度10km/h运行。试验前,该车辆应作不少于5000km的磨合运行。6.3冲击试验还应判定主要构件、侧板、车门、门锁及附件、转轴等的1作状况,车下装置紧固件的紧固情况,货物装车加固装置的紧固程度等。7特殊试验
是为检查车辆的特殊性能所做的试验。根据车型结构和性能要求可做下列试验:隔热性能试验;
空车静置性能试验;
通风性能试验;
液压系统性能试验;
其它。
试验结果需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8线路运用考核试验
凡新设计的货车,在正式鉴定投产之前,应进行线路运用考核试验。8.1运用考核试验的货车,在试验期间,原则上只应进行正常的保养与维修。8.2运用考核试验的实际运行里程或时间:小批量鉴定的货车应作不少于5000km或交付运用两个月以上的运行试验(可与磨合试验结合进行)。
定型鉴定前的货车应有不少于20×10km或二年的试运用。8.3运用工况应相当于正式运用时的条件。试验中应提供下列资料:
运行区段和区间;
走行公里或时间;
最大速度;
运用中发生的问题(包括临修和定检中超过正常维修「作量的问题)及处理情况。GB5601—85
在运用试验中,测定车辆及其各零部件的技术状态,进行货车作业时是否方便等。8.4运用考核试验结束后,对运用货车应进行整体全面的检查与测量,必要时可解体检查,记录各部磨耗、变形、破损、腐蚀及其它不良情况,并提出运用考核报告。对于装在被试车之前,已经批量生产的部件(如三通阀、车钩、转向架等)、标准件、通用件可不列人被考核的范围,但应对其采用的适宜性作出结论。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文英、单士为。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书号:15169·1-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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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目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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