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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914-198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914-1985

中文名称: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Discharge Standard for Oily Wastewater from Offshore Oil Development Industry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85-01-18

实施日期:1985-08-01

作废日期:2009-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54190

相关标签: 海洋 石油 开发 含油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060.30污水

中标分类号: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61矿区、原材料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 4914-2008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3, 字数:3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5-01-18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该标准编制组

归口单位:国家海洋局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局

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对海洋环境的污染而制订。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海域从事海洋石油开发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作业者(操作者)和个人。 GB 4914-1985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GB4914-198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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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
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Effluent standards for oil-bearing waste waterfrom offshorepetroleumdevelopmentindustryUDC628.191
GB4914—85
本标准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对海洋环境的污染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海域从事海洋石油开发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作业者(操作者)和个人。
1标准的分级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的含油污水,系指采油平台上经过处理后从固定排污口排放的采油工艺污水。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分为两级。级:适用于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北部湾,国家划定的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滨风景游览区和其他距岸10海里以内的海域,
二级:适用于一级标准适用范围以外的海域。2标准值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的排放标准最高容许浓度应符合表1规定。表1含油污水排放标准最高容许浓度项
石油类
石油类
采油工艺污水应回注地层,碱少污水排放量。月平均值
次容许值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位于潮间带的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按GB3550一83《石油开发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
3标准的实施与监测
3.1白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建设的采油平台,立即执行本标准。现有的采油平台自本标实施之日起,执行二级标准值,一年以后则按本标准规定执行。3.2对十采油平台应在工艺污水排放口设置监测采样点,由海洋石油企业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日常监测。
3.3本标准的监测分析方法按《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分析方法》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局1985-01-18发布1985-08-01实施
附加说明:
GB4914—85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提出。本标准由《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编制组负责起草。本标准委托国家海洋局、石油工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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