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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2658.124-2015

中文名称:鲁菜 虎头鸡

所属省份: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4-13

实施日期:2015-05-13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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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40

中标分类号:X10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文档为鲁菜“虎头鸡”的地方标准(DB37/T2658.124—2015),详细规定了虎头鸡的原料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装盘方法、质量要求及最佳食用时间等规范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DB37/T2658.124—2015 鲁菜虎头鸡
2015-04-13发布
2015-05-13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定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烹饪协会、山东省旅游局、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鲁菜分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鲁菜分技术委员会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东营技师学院、胜利油田公店、东营市烹饪协会技术专家委员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华民、孙嘉祥、陈秋、魏正涛、高峰、刘振兴、金俊、顾兰章、翟亦剪、郑娄委、孙延国。
1 范围
鲁菜虎头鸡
本标准规定了虎头鸡的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装盘、质量要求、营养指标、最佳食用时间。本标准适用于烹制鲁菜系列肴肴的虎头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55 小麦粉
GB 1535 植物油
GB 5161 盐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规范
GB/T 15961 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GB 18186 酿造食品
SB/T 10371 鸡精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3.1 切配:将原料制成块、泥、齑状的切配技法。
3.2 炖:原料放入清水成汤水,放入有盖的容器中,用热制熟的烹调方法。
4 原料及要求
4.1 原料
4.1.1 主料:公鸡 500g。
4.1.2 配料:葱 20g、姜 3g、八角 3g、鸡蛋 175g、淀粉 110g、香菜 8g。
4.1.3 调料:盐 5g、料酒 5g、鸡精 5g、酱油 60g、香醋 40g、香油 1g、八角粉 0.1g。
4.2 原料要求
4.2.1 选用优质散养肉鸡。
4.2.2 原料应干净卫生,符合GB 5461、GB 18187、GB 18186、GB 1535、GB/T 15961、GB 1355、SB/T 10371的规定。
5 烹饪器具
5.1 火源:选用燃气炉灶。
5.2 饭具:选用直径30cm的带盖砂锅。
5.3 器具: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
6 制作工艺
6.1 腌制:将鸡块切成2cm方块,加入葱 10g、姜 15g、盐 5g、料酒 5g、酱油 10g、八角粉 0.1g,抓匀腌制10min。
6.2 挂粉:将腌好的鸡块加入淀粉 140g抓勾,使淀粉均匀裹到鸡块,加鸡蛋液搅拌均匀。
6.3 油炸:锅内倒入适量豆油烧至180℃,将鸡块入锅炸至金黄色后捞出。
6.4 炖制:砂锅中加入水 1500ml,烧开后加入炸好鸡块,加入酱油、葱、姜、八角烧开,用小火炖至10min,加鸡精,盛入砂锅,加醋,撒上香菜,上桌。
7 装盘
7.1 盛装器具:宜选用砂锅。
7.2 装盘方法:盛入砂锅。
8 质量要求
8.1 感官要求
8.1.1 色泽:汤汁浅红色,鸡块金黄色。
8.1.2 香味:复合香气。
8.1.3 口味:咸鲜微酸。
8.1.4 形态:小块状。
8.1.5 质感:软烂。
8.2 卫生要求
8.2.1 菜品无异物,无杂质,新鲜无异味。
8.2.2 制作过程应符合GB 14881—2013的规定。
9 最佳食用时间
从菜品出锅至食用,时间以不超过8min为宜,食用温度不低于70℃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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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2658.124-2015鲁菜 虎头鸡 DB37/T 2658.124-2015鲁菜 虎头鸡 DB37/T 2658.124-2015鲁菜 虎头鸡 DB37/T 2658.124-2015鲁菜 虎头鸡 DB37/T 2658.124-2015鲁菜 虎头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