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四川省地方标准  > DB51/T 1492-2022农区畜禽养殖负荷风险评估技术规程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T 1492-2022

中文名称:农区畜禽养殖负荷风险评估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05-20

实施日期:2022-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556.67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20.30

中标分类号:B40/49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以下标准:DB51/T 1492-2012。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付敏、欧阳佚亭、陈敏、陈天宝、蒋小松、蒋刘柱、殷明郁、金泽明、张金灵、王学巍、赖靖雯、李林祥、王生民、李建华、曹雪莲、曾洪良

起草单位: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畜禽粪尿产生量、养分产生量、养殖负荷的计算及其风险预警等级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农区畜禽养殖负荷的风险评估。DB51/T1492—2022《农区畜禽养殖负荷风险评估技术规程》四川省地方标准,详细规定了畜禽粪尿及养分产生量、养殖负荷计算方法及其风险预警等级等技术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DB51/T1492—2022
农区畜禽养殖负荷风险评估技术规程
(代替DB51/T1492—2012)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5-20发布
2022-07-01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51/T1492—2012《农区畜禽养殖负荷风险评估技术规程》,与DB51/T1492—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增加畜禽粪尿及养分产生量计算方法(见附录A、附录B);
2. 增加农区畜禽养殖磷负荷风险评估方法(见附录C);
3. 增加主要畜禽粪尿日产生量参考值及主要畜禽粪尿养分日产生量参考值(见附录E);
4. 修订农区畜禽养殖负荷预警值(见6)。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附录E、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文件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归口并解释。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付敏、欧阳佚亭、陈敏、陈天宝、蒋小松、蒋刘柱、股明郁、金泽明、张金灵、王学巍、赖靖雯、李林祥、王生民、李建华、曹雪莲、曾洪良。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首次发布为DB51/T1492-2012;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畜禽粪尿产生量、养分产生量、养殖负荷的计算及其风险预警等级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区畜禽养殖负荷的风险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51/T1493 农区耕地畜禽承载能力评估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畜禽粪尿养分 (nutrient of livestock manure and urine):指畜禽粪尿中的氮、磷成分含量。
3.2 农区畜禽养殖负荷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load in agricultural areas):指农区畜禽养殖过程中排泄粪尿氮、磷养分的量,折算成猪单位表示。
3.3 农区畜禽养殖负荷风险预警值 (early warning value of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load risk in agricultural areas):指农区耕地在耕作和休养过程中畜禽养殖负荷的风险程度。

4 畜禽粪尿及养分产生量
4.1 畜禽粪尿产生量
4.1.1 单头(只)畜禽全生命周期粪便产生量,按附录A中公式(A.1)计算。
4.1.2 单头(只)畜禽全生命周期尿液产生量,按附录A中公式(A.2)计算。
4.1.3 农区畜禽粪便年产生量,按附录A中公式(A.3)计算。
4.1.4 农区畜禽尿液年产生量,按附录A中公式(A.4)计算。
4.2 畜禽粪尿养分产生量
4.2.1 单头(只)畜禽粪尿养分日产生量,按附录B中公式(B.1)计算。
4.2.2 农区畜禽养殖粪尿养分年产生量,按附录B中公式(B.2)计算。

5 农区畜禽养殖负荷及风险预警值
5.1 农区畜禽养殖负荷
按附录C中公式(C.1)分别以氮、磷养分为基础,计算养殖负荷,并折算成猪单位表示。
5.2 非约束条件下农区耕地畜禽承载力
按附录C中公式(C.2)分别以氮、磷养分为基础,计算非约束条件下(即作物、蔬菜等生长、发育全过程所需氮、磷养分全部来自畜禽粪便有机肥)农区耕地畜禽承载力。
5.3 农区畜禽养殖负荷风险预警值
按附录C中公式(C.3)分别以氮、磷养分为基础,计算畜禽养殖负荷风险预警值。
按附录C中公式(C.4)计算农区畜禽养殖负荷风险预警值。

6 农区畜禽养殖负荷风险预警等级
农区畜禽养殖负荷风险预警等级按表1规定划分为轻度污染(I)、中度污染(II)和重度污染(III)三个等级。
表1 农区畜禽养殖负荷风险预警等级
- 轻度污染 (I):负荷预警值 0.5 < 预警值 $le$ 0.7,对环境构成轻微威胁。
- 中度污染 (II):负荷预警值 0.7 < 预警值 $le$ 1.0,对环境构成明显威胁。
- 重度污染 (III):负荷预警值 > 1.0,对环境构成重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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