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0/T 793-2017
中文名称:渝菜 紫阳鸡烹饪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08-16
实施日期:2017-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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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120.10
中标分类号:X22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秦文武、张正雄、吴海东、陈波、向跃进、余朝洪、廖清鉴、
起草单位:重庆市烹饪协会
归口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部门: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紫阳鸡的加工烹制本标准规定了渝菜紫阳鸡的术语定义、原辅料要求、烹饪器具配置、制作工艺、装盘方法、质量要求以及最佳食用温度与时间,适用于紫阳鸡的加工与烹制技术规范。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7.120.10
X 22
备案号:55203-2017
DB50/T 793—2017
重庆市地方标准
渝菜紫阳鸡烹饪技术规范
2017-08-16发布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2017-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烹饪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秦文武、张正雄、吴海东、陈波、向跃进、余朝洪、廖清鉴、陈勇、宋纯夫、唐新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紫阳鸡的术语和定义、原辅料要求、烹饪器具配置、制作工艺、装盘、质量要求、最佳食用温度及时间。
本标准适用于紫阳鸡的加工烹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16-2005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DB50/T 456 渝菜术语和定义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10]第71号)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395号)
3 术语和定义
DB50/T 45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紫阳鸡
以成年公鸡为主料,腊猪蹄为辅料,加入党参、当归等药膳食材及干辣椒、花椒等调料,使用特制蓝子蒸制的一道渝菜。
4 原辅料、调料要求
4.1 公鸡
应符合GB 2707-2016要求,宜选用1~2年期成年公鸡。
4.2 食用植物油
应符合GB 2716-2005要求。
4.3 其他原辅调料
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
5 烹饪器具配置
5.1 炉灶
燃油或燃气炒菜灶。
5.2 炊具
双耳炒锅、炒勺、蒸笼(或“蓝子”)。
5.3 计量器具
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子秤等计量器具。
6 制作工艺
6.1 主辅调料配比
6.1.1 主料:成年公鸡1只(约2000g)。
6.1.2 辅料:腊猪蹄1000g,大头菜150g,党参30g,沙参20g,当归10g,百合10g,薏仁10g,红枣5g,枸杞2g。
6.1.3 调料:生姜50g,干辣椒节2g,干花椒2g,盐20g,料酒50g,大葱50g,胡椒粉2g。
6.2 初步加工处理
将鸡宰杀放血、褪毛、开膛去内脏后洗净。党参、沙参、当归、百合、薏仁、红枣、枸杞洗净后用纱布包成料包。腊猪蹄燎皮后用温热水清洗干净。
6.3 刀工处理
将鸡宰成2.5cm见方的块,腊猪蹄剖开后切成2.5cm块,大头菜切成4cm×1.5cm×0.3cm的块,老姜切薄片,大葱拍松。
6.4 码味
鸡肉用老姜、大葱、盐、料酒码味60min后拣去姜、葱。
6.5 加热处理
将鸡块、猪蹄、大头菜、料包及干辣椒、花椒、胡椒放入容器中加盖,置入蒸锅。先用冷水加热至约50℃后换冷水,再以大火蒸约180min,取出后捞起料包解开,将原料全部放回容器中即成。
6.6 制作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7 装盘
7.1 盛装器皿:Φ30cm圆钵。
7.2 盛装方法:盛入法。
8 质量要求
8.1 色泽:浅黄。
8.2 气味及口味:腊香悠长,咸鲜回甜,略带麻辣。
8.3 形态:块状均匀。
8.4 质感:细嫩软。
9 最佳食用温度及时间
最佳食用温度:65℃~70℃。
最佳食用时间:从出锅至食用不超过7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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