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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 376-199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 376-1998

中文名称:内河通航水域桥梁警示标志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8-06-02

实施日期:1998-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4355778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公路、水路运输>>航道与航标>>R60航道与航标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

页数:15页

标准价格:17.0 元

出版日期:1998-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袁志杰、陈长龙、费保康、刘祖德、褚绍忠、汪基铭、陈永康

起草单位:上海市航务管理处、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交通部长江港航监督局、江苏省港航监督局、浙江省港航监督局、交通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广东省交通厅

归口单位:交通部安全监督局

提出单位:交通部安全监督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桥梁警示标志的结构、材料、类型、图案、颜色、形状、尺寸、设置原则和制作安装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从内河通航水域上面跨越的一切桥梁。国境河流中国管辖水域的适用问题,按照我国政府同其他国家政府签订的协定办理。沿海水域的桥梁可以参照执行。 JT 376-1998 内河通航水域桥梁警示标志 JT376-199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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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JT376-1998
内河通航水域桥梁警示标志
Navigableinlandwaterssignsofbridges1998—06—02发布
中华民知杰通
1998—10—01实施
引用标准
标志的结构、材料和技术条件。5
标志的种类
主标志
附加标志
提示标志
附录A(标准的附录)主标志制作和安装示例附录B(标准的附录)附加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示例次
桥梁在沟通陆上交通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水域的通航净空,其妨碍的程度与桥址选择、桥梁密度、桥梁所跨越水域的航道和水文条件以及船舶的通航密度相关。在妨碍严重的水域,船舶撞桥事故时有发生。
显然,桥梁需要特殊的标志,以保证桥梁的安全和船舶在桥下航行时的安全。本标准规定了毋需电源而在白天和夜间都能发挥作用的、标明桥墩或桥梁上部结构底缘的位置、显示通航净空、标示桥名以及配合桥梁通航安全管理规则标示通航孔编号的一整套桥梁专用的特殊标志,其目的在于为船舶指明通过桥下的可航行通道,并减少其与桥墩或桥梁上部结构相碰撞的可能性,以确保桥梁本身和船舶在桥下航行的安全。本标准的相关标准有:
GB5863—93内河助航标志
GB13851.1-92内河交通安全标志总则GB13851.2一92内河交通安全标志标志GB13851.392内河交通安全标志
配备与安装
本标准自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交通部安全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航务管理处、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交通部长江港航监督局、江苏省港航监督局、浙江省港航监督局、交通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广东省交通厅。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志杰、陈长龙、费保康、刘祖德、褚绍忠、汪基铭、陈永康。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内河通航水域桥梁警示标志
NavigableialandwaterssignsofbridgesJT376—1998
本标准规定了桥梁警示标志的结构、材料、类型、图案、颜色、形状、尺寸、设置原则和制作安装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从内河通航水域上面跨越的一切桥梁。国境河流中国管辖水域的适用问题,按照我国政府同其他国家政府签订的协定办理。沿海水域的桥梁可以参照执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J124—88
GBJ139--90
GB13851—92
JT/T279—1995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桥梁bridge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内河通航标准
内河交通安全标志
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
包括为铁路、道路、管路、线路和渡槽等跨越通航水域而修建的建筑物。3.2左、右、左侧、右侧leftandright系对船首朝向通航孔的船舶而言。4标志的结构、材料和技术条件
4.1结构
标志一般由标志面和标志底板组成,但也可以将标志面直接粘贴或绘制在桥梁构件(充当标志底板)上构成标志。
4.2·材料
4.2.1标志面应用逆反射材料制作。标志面上的底色、边框、图案、文字等提供信息的部分应采用反射材料或油墨。标志面的最外层可保护层如透明膜、透明涂料等。4.2.2标志底板(桥梁构件充当的陈外)可采用金属或合成树脂类等的板材。4.3技术条件
4.3.1在同一标志上,标志底板(含用桥梁构件充当的)同标志面以及标志面上所采用各种材料之间,应当匹配,防止因电化学反应、不同的热膨胀系数以及附着、耐候、耐腐蚀等性能的差异等原因,造成标志面开裂、剥落、起泡、褪色。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98-06-02批准1998-10-01实施
JT376--1998
4.3.2标志面所用逆反射材料和油墨的色度、光度、耐候、耐魔蚀、耐溶剂、耐高低温、耐弯曲、抗冲击以及同标志底板的附着等性能及其测试方法,标志底板(桥梁构件充当的除外)所用材料的技术条件、外形尺寸、外观要求和测试方法,均应符合JT/T279的相应规定。5标志的种类
5.1主标志
设置于桥墩或桥梁上部结构,显示桥墩或通航净空,标明桥下可航行道或船舶通过的最佳位置的标志。有甲、乙二类:
a)甲类标志:适用于水中有墩的桥梁;b)乙类标志:适用于水中无的桥梁;5.2附加标志
需要时附加在主标志一侧以显示通航孔实际通航净空高度的标志。5.3提示标志
a)通航孔编号标志。
b)桥名标志。
6主标志
6.1图案、颜色、形状、型号和尺寸6.1.1主标志图案由红、白二色等宽度相间的、倾角为45°的斜纹构成(见图1、图2)。左侧桥撒
右侧桥墩
图1甲类主标志
中间桥增
6.1.2主标志的型号、宽度和斜纹尺寸根据核定的桥梁通航净空高度从表1选用;如果表1给出的标志宽度B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允许加大或缩小,但不得小于斜纹在标志边缘的尺寸b。斜纹在标志边缘的尺寸b不允许变动。
6.1.3甲类主标志的长度L可以根据桥墩的高度和需要标示的范围(可以是从常年低水位至高于常年洪水位)确定,但不得小于所在航道设计最低通航水位至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之间的高度。符合本标准6.2.1规定允许分段的,其每段长度L的最小值同表1对乙类主标志的规定。乙类主标志各段长度L的最小值见表1,需要时允许加长。6.2设置原则
6.2.1甲类主标志应设置在桥梁上、下行通航孔迎船面的左、右两侧桥墩上,并把斜纹向下的边置于2
通航孔内侧。
桥梁通航
净空高度
≥6且<18
左侧段
JT376—1998
中间段
右侧段
图2乙类主标志
主标志型号、长度、宽度和斜纹尺寸表1
标志型号
标志宽度B
斜纹。
乙类标志各段
长度L的最小值
多孔(二个以上)通航桥梁两个相邻同向通航孔中间的桥墩上应设置图1和图2所示的标志(设置示例见图3。
枯、洪水位相差悬殊的山区航道上的桥梁,可以在枯、洪、常三个水位上分段间断设置标志。下行孔
下行孔
上行孔
上行孔
图3多孔通航桥梁的主标志设置示例6.2.2乙类主标志应设置在桥主梁或拱肋(圈)的两个迎船面上,以标明船舶通过桥下的最恰当位置设置时标志的三个段必须并用,中间段位于航道中心线的上方,配上左侧段和右侧段,可用以标示下列范围之一:
桥梁的通航净空宽度;
桥梁的通航净空宽度上底宽度;某一水深的航道宽度;
一限制性航道底宽。
设置示例见图4。
JT376--1998
通赫净空宽读
图4乙类主标志设置示例
6.2.3设置甲类主标志的桥梁可以同时设置乙类主标志。6.3制作和安装
最智提群—
6.3.1标志图案应在长方形的图形上绘制,并且符合图1或图2和表1的规定。直接用反光膜或反光涂料在桥梁构件(柱、墩、梁、拱肋)上制作标志的,倘桥梁构件非平面时,应使用展开的方法绘制。6.3.2如果柱式桥嫩下筑有承台,且承台也需要标示时,柱、台部分的标志可以整体制作和安装,也可以分段制作和安装;分段制作的,制作和安装都应注意标志边线和斜纹的衔接。6.3.3用板材制作的主标志可以使用下列安装方式:保持平板的形状附着于桥梁构件上;一根据桥梁构件的形状将标志板变形后附着其上。6.3.4乙类主标志在变截面主梁或拱肋(圈)上安装、粘贴或绘制时,各段标志可以不在同一水平高度。6.3.5不论采用何种安装方式或直接在桥梁构件上制作标志,标志图案的斜纹必须保持45°的倾角,且甲类标志的两边不得超出桥墩的宽度,乙类标志的下边缘不得低于所附着的桥梁构件的下缘。6.3.6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示例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7附加标志
7.1适用范围
附加标志适用于已经设置申类主标志,但还需要显示实际通航净空高度,而其上、下游又无合适位置可按GB13851.2的规定设置通航净高标尺的桥梁。附加标志不得单独使用。
7.2图形、颜色和规格
7.2.1附加标志为绿底、白色阿拉伯数字和刻度的长方形标志(示例见图5)。7.2.2阿拉伯数字标明米的整数,不标计量单位符号。在本标志附加于主标志的一侧加标辅助读数的刻度。刻度在米的整数处为短横线,在米的等分处均为圆点。数字和刻度标示值的基准均在其下缘。7.2.3标志应同被附加的主标志等长,但附加在山区航道上分段间断设置的主标志一侧的,应保持其连续性,不可间断。标志的宽度按表2给出的数字规格确定。7.3制作和安装
7.3.1附加标志的制作应符合图5和表2的规定,阿拉伯数字的字体应符合GB13851.1的规定。标志标示数值的整体误差以及每组数字和每个刻度间的尺寸误差士5mm。7.3.2标志可以附加在主标志的任意一侧,可以同主标志一体制作,也可以分体制作。其安装应当符合4
下列规定:
主标志型号
甲1型
甲ⅡI型
甲II型
JT376—1998
图5对应甲类各型主标志的附加标志示例表2附加标志数字、刻度规格及与主标志对应表数
字高h(m)
笔划粗、字间隔、字与
标志边缘的最小距离
紧靠主标志的外边缘,标志面铅垂;横线长
甲Ⅲ型
横线宽
圆点直径
数字和刻度保持水平,任一数字或刻度的下缘与主标志两色斜纹交接线在标志侧边的交点位于同一水平高度;
所有数字和刻度下缘标示数值的原点同主梁梁底标高在同一水平高度。7.3.3制作、安装和认读示例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8提示标志
8.1总则
8.1.1不论是否设置主标志,提示标志可以单独使用。8.1.2通航孔编号标志根据桥梁通航安全管理规则标明通航孔编号,适用于通航孔在五个及以上的桥梁。桥名标志适用于所有桥梁。8.1.3标志中所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的字体应符合GB13851.1的规定。标志制作应分别符合图6、图7和表3、表4的规定,当尺寸不敷需要时,允许选用较大型号或按比例放大。8.2通航孔编号标志
8.2.1本标志为绿底、白色边框和阿拉伯数字的斜置正方形标志(示例见图6)。标志型号、外形尺寸和文字规格见表3。8.2.2标志应设置在通航孔上游面和下游面主底线以上的适中位置。安装时标志板面和上、下角对角线应当铅垂。
桥梁通航
净空高度
≥6且<18
8.3桥名标志
JT376—1998
边耀线宽
字间隔-笔划相
通航孔编号标志示例
表3通航孔编号标志型号和规格
标志型号和外形尺寸
边框线宽
8.3.1桥名标志为绿底、白色边框和文字的长方形标志(示例见图7)。标志型号、外形宽度和文字规格见表4。阿拉伯数字尺寸
笔划粗和字间隔
8.3.2标志外形长度应根据桥名字数及表4给出的文字规格确定。如果文字采用竖排时,汉字的高度和宽度互相置换。
少数民族地区需要在汉字桥名下加注本地区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的,可以加大标志的宽度。8.3.3标志中应采用国务院正式公布、实施的规范汉字,自左向右或自上向下书写。表4桥名标志型号和规格
桥梁通航
净空高度
≥6且<18
标志型号和外形尺寸
边框线宽
桥名中的数字,10以内的用汉字“字高h
字间隔
与边框线内边最小距离
,大于(或等于)10时,用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的高度同汉字(h),宽度为h/2,笔划粗h/10,其它按上列。8.3.4桥梁的两个迎船面都应设置桥名标志。标志应安装在桥梁的显而易见处。不论标志安装在桥梁的任何部位,也不论采用何种安装方式,标志板面应当铅垂,其下缘不得低于桥梁的上部结构底缘。
字宽(阿拉伯数字)
绿底色
标志长
JT376—1998
a)含2位阿拉伯数字的八字桥名标志边框线宽《白色)
文字外形
字间隔
与边艇线内边距离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标志宽
b)桥名文字竖排、汉字的高度和宽度置换图7桥名标志制作示例
标志长
附录A(标准的附录)
A主标志图形绘制示例
A1.1在圆柱形桥墩上绘制
A1.1.1绘制方法和要求(对照图A1)a)o,b,i,g,各点联线为标志外形;主标志制作和安装示例
b)og,为垂线,其长度为标志长度;c)ob,g'i为二个分别通过o点和g点的水平面在圆柱表面的交切线,其弧长为标志宽度;d)oa=ab=oa\=a\=cb...…,其长度等于图1和表1给出的\\的长度;e)aa',bb\,cc.为通过各点的45°斜面在圆柱表面的交切线;可用钢卷尺连接各点绘出,不可使用弹线的方法。
A1.1.2为使需要时附加的数字标志符合7.3.2的规定,应把0点、a'或6\、c中的任意一点定位于同主梁梁底标高的垂直距离处在米的整数读数上,误差≤士5mm。A1.2图形在承台上的延续
如图A1所示:
圆柱形桥墩
底柱高
图A1在圆柱形桥墩上绘制主标志a)gk和应分别同圆柱上的og和在同垂直面上;ig应当水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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