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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06.37-199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706.37-1997

中文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单双面电热铛的特殊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Special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commercial single- and double-sided electric heating pan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7-11-25

实施日期:1998-12-01

作废日期:2004-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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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KB

相关标签: 家用 用途 电器 安全 商用 电热 特殊要求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120家用品安全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工综合>>K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 4706.37-2003代替

采标情况:IEC 335-2-38-1986 IDT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标准价格:16.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国家饮食服务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球作一般家用的商用单双面电热铛。 GB 4706.37-199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单双面电热铛的特殊要求 GB4706.37-199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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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4706.37—1997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335-2-3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二部分:商用单双面电热铛的特殊要求》(1986)(第一版)。本标准应与GB4706.1一9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标准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通用要求,第二部分为产品的安全特殊要求。
本标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一92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中写明“代替”或“修改”的部分,则应以本标准中的条文为准;本标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1一92的相应条文外,还必须符合本标准中所增加的条文。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工业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商用电气饮食加工服务设备分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饮食服务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希如、夏晓立、主静、茅苏华GB4706.37—1997
IEC前言
1)由所有对此特别关切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订的IEC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接近地表达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2)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推荐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3)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希望所有国家委员会在其国内情况允许的范围内应采用IEC标准的内容作为它们国家的规定。IEC推荐的标准与相应国家标准之间的任何不一致,应尽可能在国家标准中明确阐明。
IEC序言
本出版物是由IEC第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委员会所属第61E\商用电气饮食加工服务设备的安全”分委员会制订。它形成IEC335-2-38出版物的第二版并代替第一版(1982)。本第二版的文本是基于第一版。本第二部分需要与IEC335-1出版物结合使用。它是建立在第二版(1976)、第二次印刷(1983)的基础上,包括了修改件第1号(1977)、第2号(1979)和第3号(1982)。在今后IEC335-1出版物的新版本或其修改件中应予以考虑,
本第二部分补充或修改了IEC335-1出版物中的对应条文,以便把该出版物转换为IEC标准:商用单双面电热铛的安全要求(第二版)。如第一部分的个别条款在第二部分中未提到时,只要合理,该条款仍适用。在本第二版标明“增加”“修改”或“代替”时,第一部分内的有关要求、试验规范或说明事项应相应修改。本标准内引用以下IEC出版物:
第529号出版物(1976):外壳提供的保护程度分类。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单双面电热铛的特殊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electricgriddles and griddle grills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92中的该章均适用。1.1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GB4706.37—1997
idt IEC 335-2-38:1986
本标准适用于不作一般家用的商用单双面电热铛。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标准范围之内,非电气部分对于电气部分的影响应予考虑。
本标准不适用于:www.bzxz.net
供大量生产食品用连续作业的电热铛;烤架;
-在有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汽或气体)的地方使用的器具。对于在车辆、船舶或飞机上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对于在热带国家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特殊要求。应考虑许多国家的卫生部门、供水部门和劳动保护部门规定的附加要求。2定义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92中的该章均适用。2.2.4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额定输入功率是器具内能同时工作的所有单独元件额定输入功率的总和;在可能存在的几种这样的组合中,用最大输入功率的组合来确定额定输入功率。2.2.19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本标准所用“I类”,应理解为类结构部件。2.2.20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本标准所用“类”,应理解为类结构部件。2.2.29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充分放热条件表示下述条件,器具在此条件下工作:器具按照制造厂的说明书空载运行,控制器调整到下列温度,温度在所控制的每个烘烤面的最热点上测量。
分段控制器调到第一位置,使温度等于或大于275℃。周期控制器应调到使周期内的温度平均值为275士5℃。如不能达到此温度,将控制器调到最大整定值。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1-25批准1998-12-01实施
GB4706.37—1997
双面电热铛工作时打开或关闭,取其中较为不利者。在关闭的位置时,用一个耐热、低导热性10mm厚的隔离板把电热板隔开,隔离板的面积等于两个加热板中烘烤面积较小者。对于两加热板不是分别控制的双面电热铛,控制器应加以调整,使直接控制的加热板达到充分放热条件。两加热板分别控制时,充分放热条件适用于两加热板。2.2.30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正常负载是指器具工作在充分放热条件下,安装在器具里的电动机按照所要求的方式,在制造厂说明书认为正常使用中可能发生的最恶劣条件下工作时的负载。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2.2.101单面电热铛是一种把食物的一面与一个加热面直接接触的烘烤食品的器具。2.2.102双面电热铛是一种把食物的两面与两个加热面直接同时接触的烘烤食品的器具。3一般要求
GB4706.1一92中的该章均适用,4试验中的一般说明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4.101对于组合器具,如果把加热部分的输入功率增加到额定输入功率的1.15倍时所需电压,比增加电动机电压到额定电压的1.06倍时所需电压超过3V,则电动机应使用单独的电源。4.102与其他器具联合组装或装有其他器具的器具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试验。其他器具应按照有关标准的要求同时工作。
4.103除非另有规定,试验的条件和要求适用于双面电热铛的两个表面。5额定值
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6分类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92中的该章均适用。6.1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将以下内容增加到第(2)项:
防喷射型器具(IPX5,按照IEC出版物529:外壳提供的保护程度分类)。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3)按由于安装条件造成温度升高的保护程度分类:隔离安装的器具;
安装在其他器具机组内的器具。目前对于安装在其他器具机组内的器具没有附加要求,7标志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92中的该章均适用。7.6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将下列符号增加在符号表内:
I.防喷射结构
7.12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GB4706.371997
应随机提供说明书,其中应详细说明安装时必需特别小心的事项,操作规程和用户保养,如清洗,说明书也应提供。
备有器具输入插口而且在清洗时需要局部或全部浸入水中的器具,应随机提供说明书,并应标明器具清洗前必须取下连接器,而且在再次使用前,必须将器具输入插口加以干燥。对于与固定布线永久连接的器具,说明书应提供在安装时对泄漏电流采取防护措施的信息。如器具不属于防喷射结构,应连同器具一起向用户提供明确详细的说明书。说明书内应说明本器具不得用喷水管清洗。
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7.101在进行11章试验时,如果测试角烘烤平面以上的侧壁和后壁温升超过65K,制造厂提供的安装说明应包括下述内容,此项内容也应包括在附于器具上的例如捆扎型的临时标签上。“如器具放在紧靠墙壁、隔墙、厨房设备、装饰涂层等位置时,建议这些设备和设施用非易燃材料制作,否则需用适当的非易燃绝热材料加以覆盖,并且要对防火规章加以密切注意。”8防触电保护
GB4706.1一92中的该章均适用。9电动器具的启动
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10输人功率和电流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10.1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多单元的总输入功率可以用分别测量每个单元的输入功率来确定。额定输入功率是器具内可以同时工作的所有单独元件额定输入功率的总和;在可能存在几种这样的组合时,用最大输入功率的组合来确定额定输入功率。11发热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92中的该章均适用。11.2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一一固定在地板上的器具按照制造广的说明书安装。11.4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器具按照充分放热条件工作,使器具的总输入功率是额定输入功率的1.15倍。11.7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使器具工作直至达到稳定状态。11.8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对于测试角后壁和侧壁,包括凸出在器具前面的部分,65K温升的限度仅适用于烘烤平面以下。如烘烤平面以上超过温升限度,适用7.101条的要求。12带电热元件的器具在过载情况下工作GB4706.1一92中的该章均适用。13在工作温度下的电气绝缘和泄漏电流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92中的该章均适用。13.2该条用下述内容进行修改;GB4706.37-1997
用下述内容代替固定式丨类器具泄漏电流的规定值:·软线和插头连接的器具mA/kW最大限值10mA;·其他器具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1mA/kW无最大限值。
在器具装有1类或再类结构部件时,这些部件的泄漏电流不得超过GB4706.1一92给出的值。14无线电和电视干扰的抑制
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15防水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15.2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普通型和防滴型器具还需利用GB4706.1—92中的图10所示装置进行溅水试验。防喷射型器具需经受IEC529号出版物(IPX5)所描述的试验。15.3该条用下述内容进行修改:用下述内容替代要求:
器具的结构应在正常使用时使液体的溢出不影响它们的电气绝缘。用下述内容代替关于液体容器试验规范的段落:将一升约含1%NaCl的冷水在1min内平稳地倒在电热铛加热板中心。15.4该条用下述内容进行修改:用下述内容替代规定的时间:
器具在潮湿室(箱)内放置的时间为24h。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如果不可能将整个器具放入潮湿室(箱)内,加热元件分别试验。16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92中的该章均适用。16.2该条用下述内容进行修改:用下述内容代替固定式I类器具泄漏电流的规定值:·软线和插头连接的器具
·其他器具
17过载保护
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18耐久性
2mA/kW最大限值10mA;
2mA/kW无最大限值。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18.1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试验仅在器具的电动部件上进行。18.2该条用下述内容进行修改:用下述内容替代表格中试验说明的段落:器具的电动部件在正常负载和0.9倍额定电压下工作48h。19非正常工作
GB4706.37—1997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92中的该章均适用。19.1该条用下述内容进行修改:用下述内容代替规定为适用的试验:,对所有器具,按19.4条进行试验。·带有电动机的器具,如适用,按19.6条和19.7条至19.10条进行试验。19.4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器具在11章规定的条件下试验,但电压应使输入功率为额定输入功率的1.24倍,并将11章试验期间用来限制温度的任何控制器短路。如果器具装有一个以上的控制器,则应使这些控制器依次短路。如果利用一个独立的热断路器,使它象温控器一样地控制同一个接触器,则下述内容适用:使器具在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上限和正常负载下工作,如果一个样品接触器在相当于器具内实际发生的条件下已被证明能承受100000工作周期(100000通和100000断),则该样品接触器在试验期间不短路。
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21机械强度
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
22结构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22.1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器具应为类\)。
通过视检和有关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22.101器具应加以保护,使水分和油脂不致积聚到影响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数值的程度,除非把29.1条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数值增加50%。通过视检和测量来确定是否合格22.102热断路器应为非自动复位自由脱扣类型,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23内部布线
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
24元件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92中的该章均适用。1)对于应使用三相五线电源插头的器具,在我国尚无适用插头、插座的情况下,允许器具为01类,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GB4706.37—1997
24.101装在器具上的连接器不得装有温控器。通过视检来确定是否合格。
25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25.2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固定安装式器具和重量大于40kg而未配备滚轮或小脚轮的器具的设计,应允许器具按照制造厂的说明书安装后,再连接电源软线,25.3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防喷射型器具不得装有输入插口。25.4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不带软线交货的器具应用X连接
25.6该条用下述内容进行修改:用下述内容代替指定的电源软线类型:电源软线应为耐油柔韧护套电缆,不轻于普通的氯丁橡胶或其他等同的合成橡胶护套软线(IEC57中代码245)。
26外导线的接线端子
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
27接地措施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92中的该章均适用:27.2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固定式器具应装配一接线端子以便连接外部等电位导体。接线端子应与器具所有固定的外露金属部件保持有效的电气连接,并且应能与标称横截面积为10mm2以下的导线连接。接线端子应设置在器具安装后便于与加固接地的导体连接的位置。28螺钉和接线
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
9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29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29.1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参阅22.101条。
30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31防锈
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2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GB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GB4706.37—1997
GB4706.1-92中的附录内容均适用。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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