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576.1-2005
中文名称:无公害厚朴 第1部分 产地环境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5-09-19
实施日期:2005-10-19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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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020
中标分类号:a3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厚朴的产地环境要求,包括空气、水和土壤质量标准,以及相关的监测方法,适用于无公害厚朴产地的选择。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20 B38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576.1-2005 无公害厚朴 第1部分:产地环境
发布:2005-09-19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2005-10-19
前言
《无公害厚朴》按部分发布,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产地环境;
第2部分:种子与苗木;
第3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第4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本部分是DB33/576-2005《无公害厚朴》的第1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林业局、景宁畲族自治县营林公司、景宁畲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起草人:林敏、严邦祥、季赛娟、刘日林、王宗琪、林多聪。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无公害厚朴的定义、产地环境质量要求、监测方法,适用于无公害厚朴产地选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3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无公害厚朴:符合本部分规定的产地环境下,按照本标准第3部分生产,其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等各项指标均符合本标准第4部分要求的厚朴。
3.2 无公害厚朴产地环境质量:无公害厚朴生产基地的空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质量。
4 产地环境质量要求
4.1 土壤环境质量:应达到GB15618-1995规定的要求,见表1。
表1 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序号 项目 指标 标准单位
1 镉 0.3 mg/kg
2 汞 0.3 mg/kg
3 砷 25 mg/kg
4 铜 150 mg/kg
5 铅 250 mg/kg
6 pH值 4.5~8.5
4.2 农田灌溉水质量:应达到GB5084-1992规定的要求,见表2。
表2 农田灌溉水质要求
序号 项目 指标 标准单位
1 铬 0.05 mg/L
2 锌 0.5 mg/L
3 镍 0.5 mg/L
4 六六六 0.005 mg/L
5 滴滴涕 0.005 mg/L
4.3 空气环境质量:应达到GB3095-1996规定的要求,见表3。
表3 空气环境质量要求
序号 项目 指标 标准单位
1 二氧化硫(SO2) 0.15 mg/m³
2 总悬浮颗粒物(TSP) 0.3 mg/m³
3 氮氧化物(NO) 0.10 mg/m³
4 氟化物(F) 0.005 mg/m³
5 监测方法
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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