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
X 04
山东省绿色食品地方标准
DB37/T 2053—2012
芋头生产技术规程
2012-03-01发布
2012-04-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厅提出,由山东省农业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烟台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莱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丰宝、华则科、隋好林、乔淑芹、孙国荣、丛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芋头生产的产地环境条件、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采收及生产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绿色食品芋头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 525 有机肥料
3 产地环境条件
选择肥沃、疏松、富含有机质、地下水位低、排水良好、中性或微酸性土壤,环境条件应符合NY/T 391的规定。
4 栽培技术
4.1 选种
选择抗病、优质、高产、无病虫害的地块,从健壮植株母芋中部选取子芋作种,要求顶芽充实完整,球茎粗壮饱满,大小一致,单个芋块重约50 g。每667 m²用种量150 kg~200 kg。
4.2 整地施肥
深耕30 cm,耙细整平,每667 m²施有机肥800 kg~1000 kg、硫酸钾复合肥60 kg。施肥按照NY/T 394的规定执行,有机肥符合NY 525的要求。
4.3 育苗及栽种
4.3.1 催芽
一般在栽前20 d~30 d进行。在背风、向阳、排水良好的地块建立育苗床,床土深约5 cm~10 cm,覆盖塑料薄膜,保持温度20℃~25℃及适当湿度。当芽长4 cm以上且露地无霜冻时及时移栽大田。
4.3.2 播种时间
小拱棚栽培多在4月上旬栽种;露地栽培应在5月1日前后下种。在春季不受冻的情况下,宜尽早栽培。
4.3.3 播种
采用开沟栽培,行距80 cm,株距20 cm。覆土厚度以盖没种芋、微露种芽为宜。
4.4 田间管理
4.4.1 追肥
在地上部分旺盛生长期,结合浇水和中耕培土,每667 m²追施硫基氮磷钾复合肥(16-8-16)15 kg,共追施2次。
4.4.2 浇水
芋头喜湿不耐旱,整个生长期应保持土壤湿润。高温季节浇水宜在早晚进行,汛期遇涝渍应及时排水。
4.4.3 培土除草
培土一般在6月至7月中旬进行,结合中耕分3次完成,培土深度10 cm~15 cm。每次培土应使植株四周土壤厚度均匀。分生子芋较多的品种,在中耕时应将多余的分生叶簇折倒并掩埋于土中,以防养分过度消耗,影响地下子芋生长。覆膜田应及时拔除行间杂草。
5 病虫害防治
5.1 主要病虫害种类
主要病虫害包括疫病、软腐病、蚜虫、红蜘蛛和地下害虫。
5.2 防治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坚持“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原则。
5.3 农业防治
通过晒地等措施降低病虫源;合理密植,防止株间郁蔽和高湿环境。
5.4 物理防治
5.4.1 杀虫灯
悬挂高度距地面1.2 m~1.5 m,设置密度一般为每1.3 hm²~2.0 hm²一盏,用于诱杀蚜虫及鳞翅目等害虫。
5.4.2 黄板
悬挂黄色粘虫板诱杀蚜虫。规格一般为30 cm×20 cm,每667 m²悬挂30~40块,悬挂于植株顶部10 cm~15 cm处。
5.5 生物防治
可用3%中生菌素可湿性粉剂1000倍液或90%新植霉素可溶性粉剂4000倍~5000倍液喷雾或灌根防治软腐病;用0.3%苦参碱水剂1000倍液喷雾防治蚜虫和红蜘蛛;用1.5%除虫菊素水乳剂2000倍液喷雾防治蚜虫。
5.6 化学防治
5.6.1 农药使用原则
适期用药,严格掌握安全间隔期。每种药剂在一个生育期内限用1次。农药使用应符合NY/T 393的要求。
5.6.2 疫病
发病初期,可用25%醚菌酯1000倍~1500倍液,或70%代森锰锌500倍液,或69%烯酰吗啉·锰锌可湿性粉剂800倍液喷雾。
5.6.3 软腐病
可用77%氢氧化铜可湿性粉剂600倍液或20%噻菌铜水悬浮剂300倍液喷雾。
5.6.4 蚜虫
可用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2000倍~3000倍液,或25%噻虫嗪可湿性粉剂3000倍~4000倍液,或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1000倍~2000倍液进行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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