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1/T 1659-2023
中文名称:土壤污染防治成效综合评估指南
所属省份: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3-15
实施日期:2023-04-1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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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20
中标分类号:Z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他维媛、康桢、赵东旭、金盛华、孟昭君、张馨、佘朋涛、王显炜、王杰杰、曹巍、张媛媛、杨幸、李欢欢、杜妍、杨寒羽。
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陕西省环境信息中心。
归口单位: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提出单位: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成效综合评估工作总体原则、工作程序、评估方法、评估内容和评估报告编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对各县(市、区)土壤污染防治成效的综合评估。本标准规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成效综合评估的总体原则、工作程序、评估方法、评估内容及评估报告编制要求,适用于对各县(市、区)土壤污染防治成效的综合评估与管理指导。
部分标准内容
DB61/T 1659—2023 土壤污染防治成效综合评估指南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陕西省环境信息中心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包括他维媛、康桢、赵东旭、金盛华、孟昭君、张馨、余朋涛、王显炜、王杰杰、曹巍、张媛媛、杨幸、李欢欢、杜妍、杨寒羽等。本文件由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负责解释,本文件首次发布。联系信息: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电话029-85429526,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106号,邮编710054。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成效综合评估的总体原则、工作程序、评估方法、评估内容以及评估报告编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对各县(市、区)土壤污染防治成效的综合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引用了下列标准文件,其内容通过规范性引用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版本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
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HJ 68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
NY/T 3499 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土壤污染:指因人为因素导致某些物质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或生物特性改变,从而影响土壤功能、有效利用并危害人体健康或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3.2 建设用地:指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及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及军事设施用地等。
(来源:HJ 682—2019,2.1.1)
3.3 农用地:指GB/T 21010中的耕地(含水田、水浇地、旱地)、园地(果园、茶园)及草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来源:GB 15618—20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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