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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1259-2010

中文名称:鲆鲽鱼类爱德华氏菌防治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7-20

实施日期:2010-08-1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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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150

中标分类号:B5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鲆鲽鱼类爱德华氏菌病的病原特征、流行特点、临床症状、诊断方法及防治技术要求,适用于鲆鲽鱼类养殖过程中爱德华氏菌病的预防与控制。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150
B51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1259-2010
鲆鲽鱼类爱德华氏菌防治技术规范
2010-07-20发布
2010-08-10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水产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水产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晓田、肖国华、赵春龙、崔兆进、陈力、张立坤。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鲆鲽鱼类爱德华氏菌病的病原、流行特点、诊断及防治技术。本标准适用于鲆鲽鱼类爱德华氏菌病的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89 渔业水质标准
NY 5052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0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3 病原及流行特点
3.1 病原
病原为迟钝爱德华氏菌(Edwardsiella tarda),大小约为(0.5~1)μm×(1~3)μm,无荚膜,不形成芽孢,具周鞭毛,能运动,为革兰氏阴性菌。生长温度范围15~42℃,最适37℃;适宜pH 5.5~9.0,最适pH 7.2;盐度适应范围0~40,部分可在45盐度下生长。

3.2 流行特点
该病主要危害牙鲆、大菱鲆、漠斑牙鲆等鲆鲽鱼类各生长阶段,水温20℃以上易暴发,夏季高温期为高发季节。

4 症状及诊断
4.1 感官症状
病鱼腹部膨大,肛门红肿外突,部分出现肠道脱出。解剖可见腹腔内有无色或淡红色液体,肝肾充血肿大,肠壁充血,后期肠内无食物并伴少量白色黏液。

4.2 显微症状
取肝肾组织制成水浸片,在显微镜下可见大量活动的短杆状细菌。

4.3 诊断
同时符合4.1和4.2症状即可诊断为爱德华氏菌病。

5 疾病防治
5.1 疾病预防
5.1.1 水源处理
养殖用水应符合GB 11607—89和NY 5052要求。

水体消毒方法:
- 30%二氯异氰尿酸钠:1~3 g/m³,全池泼洒
- 二氧化氯:0.2~0.5 g/m³,全池泼洒
- 25%漂白粉:5~10 g/m³,全池泼洒

消毒水需处理48小时以上方可使用。

5.1.2 饵料消毒
饵料应符合NY 5072要求。新鲜鱼肉用10 mg/L二氧化氯溶液浸泡10~20分钟后清水冲洗投喂;冷冻鱼肉用20 mg/L二氧化氯溶液处理后投喂。

5.1.3 养殖管理
日常管理需定时定量投喂、及时清污并观察鱼体状态;合理控制放养密度以降低发病率;适当加大换水量保持水质清洁。

5.2 治疗
5.2.1 降低水温
将水温控制在16~18℃,以降低病原活性和死亡率。

5.2.2 病鱼处理
及时隔离轻症病鱼,肠道脱出或死亡个体及时捞出深埋。

5.2.3 药物治疗
药物使用应符合NY 5070和NY 5071要求。

- 诺氟沙星:0.1~0.2 g/kg饲料,连续10天(休药期30天)
- 磺胺嘧啶:0.1~0.2 g/kg饲料,连续5~7天(休药期45天)
- 复方新诺明:1 g/kg饲料,连续5~7天(休药期30天)
- 氟苯尼考:0.5 g/kg饲料,连续4~5天(休药期25天)
- 磺胺嘧啶药浴:3~5 g/m³水体,每次3小时以上,连续3天(休药期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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