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31/T 035.1-2022
中文名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指南第 1 部分场所要求
所属省份: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12-20
实施日期:2023-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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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080
中标分类号:A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高立春、王旭航、张立娜、胡绍武、陆颖
起草单位: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一窗(北京)互联网科技研究院
归口单位: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提出单位: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部分标准内容
ICS 03.080
CCS A00
DB1331
雄安新区地方标准
DB1331/T 035.1—2022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指南 第1部分:场所要求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Villages (Communities) Convenient Service Station Part 1: Site Requirements
2022-12-20 发布
2023-01-01 实施
发布单位: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的选址、建筑设计、功能布局、标识标牌以及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服务站的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T 26189 室内工作场所的照明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8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DB13/T 5480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Villages (Communities) Convenient Service Station)
在村(社区)所辖行政区域内,为本村(社区)居民提供基层党建、政策咨询以及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残联、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方面服务事项的咨询、办理以及帮办、代办的公共服务场所。
4 选址
4.1 选址原则
4.1.1 宜符合“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因地制宜、节约实用”的原则。
4.1.2 宜符合城市或乡村场所建设要求。
4.2 地点条件
4.2.1 位置交通宜便利。
4.2.2 宜与村(社区)委员会办公场所共建。
4.2.3 服务站与其他建筑共建时,宜设置在第一层,并有独立出入口。
5 建筑面积
5.1 面积要求
5.1.1 服务站宜依据自身定位,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服务覆盖人群数量,以集中、高效、规范满足服务需求为原则,确定场所以及各功能区域面积。
5.1.2 服务站面积宜大于或等于20 m²;结合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宜为40 m²以上。
5.2 建筑结构和建筑消防安全
5.2.1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宜符合GB 50068要求。
5.2.2 建筑结构的材料及装修设计应满足GB 50016的消防安全要求,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5.2.3 建筑的抗震设防等级宜符合GB 50011要求。
5.3 建筑外观
整体建筑外观宜简洁大方,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 功能布局
6.1 划分要求
6.1.1 宜设置业务办理区、休息等候区、政务公开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增设咨询引导区、自助服务区以及配套服务区。
6.1.2 各服务区域之间宜设立明显的标识指示牌和区域引导标识,通过颜色、物理分隔等方式进行区分。
6.2 功能设置
6.2.1 业务办理区
6.2.1.1 业务办理区宜设置在方便群众出入的区域,根据服务站提供的业务种类设置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6.2.1.2 宜设置开放式服务柜台,柜台高度、宽度以群众办事舒适为标准。
6.2.1.3 宜在窗口配备计算机、打印机、高拍仪等设备;特殊业务需要的,可配备指纹识别、身份证读卡器、PAD评价等辅助办公设备。
6.2.1.4 宜设置窗口和工作人员的醒目标识,包括窗口编号、主要业务简称及工作人员姓名、工号等信息。
6.2.1.5 在窗口设置桌牌标示对应窗口编号和名称,在窗口正上方设置吊牌或电子显示屏进行标示;采用电子屏的,可显示业务办理状态。
6.2.1.6 宜在窗口配置与服务台高度匹配的舒适、安全座椅。
6.2.1.7 窗口宜提供办事服务指南资料,如张贴办事指南二维码等。
6.2.1.8 宜配置必要的办公文具,包括但不限于黑色签字笔、圆珠笔、铅笔、卷笔刀、橡皮、胶水、订书机、剪刀、回形针、燕尾夹、便签纸、计算器、尺子等。
6.2.1.9 工作人员暂时离岗时,宜通过指示牌等方式显示暂停服务。
6.2.2 休息等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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