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3761.9-2020
中文名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9部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
所属省份: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02-24
实施日期:2020-02-2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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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100
中标分类号:C5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沈欢喜、朱宝立、罗晓明、窦建瑞、张恒东、韩磊、杜鑫
起草单位: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归口单位: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DB32/T 3761的本部分规定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和防控措施。
本部分适用于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防控与管理,其他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
引用标准:GBZ/T 213 WS 233 WS/T 311 WS/T 313 WS/T 442 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部分标准内容
ICS13.100
C50
江苏省地
DB32
方
标准
DB32/T3761.9—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第9部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Technical specificationsfornovel coronaviruspneumoniapreventionandcontroPart9:Occupationalhealthtechnicalserviceorganization2020-02-24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2-25实施
发布
前言
DB32/T376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目前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医疗机构:
一第2部分:学校:
一第3部分:农贸市场:
-第4部分:工业企业:
第5部分:社区:
第6部分:公共场所:
第7部分:餐饮服务机构:
第8部分:养老机构:
第9部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一第10部分:公共厕所。
本部分为DB32/T3761的第9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本部分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DB32/3761.9—2020
本部分起草单位: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沈欢喜、朱宝立、罗晓明、窦建瑞、张恒东、韩磊、杜鑫。1
1范围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第9部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DB32/3761.9—2020
本部分规定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和防控措施本部分适用于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防控与管理,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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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Z/T213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WS233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T3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442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occupationalhealthtechnical service organization从事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放射卫生检测、评价以及职业健康检查等技术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服务机构。3.2
1
3.3
3.4
职业病诊断机构occupationaldiseasediagnosisorganization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备职业病诊断能力和资质的医疗机构。消毒disinfect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终末消毒terminal sterilizationDB32/3761.9--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离开有关场所后进行的彻底的消毒处理。4基本要求
4.1组织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由机构主要负责人牵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组织体系,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4.2方案制定。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结合职业健康技术服务工作实际,明确和落实防控责任、任务、措施,制定工作方案。4.3物资保障。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必须的经费和物资,加强消毒药械、医疗设备、防护用品和药品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4.4人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4.5健康管理。加强员工健康管理,督促员工落实手卫生要求,尽量减少手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养成勤洗手的习惯。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作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应按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口罩的选择和使用应当符合《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的要求。开展体温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要求。对外出开展技术服务的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密切监测,出现发热、咳等症状,及时按规定处理。4.6重点场所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等工作场所的出入管理措施,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完善实验室通风设施设备,保持实验室、办公室、档案室等工作场所和储藏室等区域空气流通、整洁卫生。使用空调的,应符合《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的要求,确保通风安全。
4.7消毒管理。做好工作场所及相关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实验室、诊室、检查室、会议室、食堂、电梯、楼道、卫生间等)、专业车辆、检测仪器等设施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工作服、工作帽、座椅套等纺织物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处理。加强餐(饮)具、卫生洁具的消毒。做好上述清洁消毒记录。
4.8台账管理。建立疫情防控时期技术服务台账,提前掌握并如实记录技术服务对象(用人单位、劳动者)基本情况、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外出工作的需记录工作路径)、员工等信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职业健康技术服务工作。4.9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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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疫情管理。发现发热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人员时应督促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上报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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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措施
5.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5.1.1场所
5.1.1.1在场所入口处做好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手部消毒等工作,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1.1.2加强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场所及服务场所的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宜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清洗空调: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应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5.1.2人员
5.1.2.1现场调查、采样及检测时,须做好员工个人防护工作,全程正确佩戴能同时防护相应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用品(全/半面罩、口罩,防护眼镜、手套等)并相互检查确认,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员工正确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应按相关要求弃置。工作完成后,清点采样、检测仪器或设备数量,消毒后采用保鲜膜或塑料薄膜打包。5.1.2.2进行样品分析(尤其是生物样品)时,实验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并妥善处理废弃样品。5.1.3车辆、设备、样品
加强对仪器设备、实验器具、采样设备、采样车辆等的消毒和清洁卫生,工作完成后,及时对设备、样品和车辆进行消毒。
5.2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5.2.1场所
5.2.1.1在场所入口处做好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手部消毒等工作,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2.1.2加强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场所及服务场所的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宜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清洗空调: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应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5.2.2人员
5.2.2.1采样或检测工作人员需经感染控制培训,掌握个人防护和消毒技能。到达现场后,应正确佩戴口罩、发帽、鞋套及手套等防护用品,并相互检查确认。5.2.2.2对收治新冠肺炎病例及疑似病例的医疗机构(如定点救治医院)或医疗机构敏感科室(发热门诊、ICU),提前做好必要的沟通协调。确需要开展的,应重点加强个人防护,根据放射诊疗设备所在区域的防护级别,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手卫生要求,避免在敏感区域长时间逗留。5.2.2.3员工进入医疗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活动时,应与陪同人员做好沟通,规划好路线,宜避免进入敏感区域,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到达工作地点,由医疗机构进行消毒或自行消毒后,方可开展作业。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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