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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T 8083-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C/T 8083-1994

中文名称:渔船尾轴、中间轴、推力轴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水产行业标准(SC)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4-11-01

实施日期:1995-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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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157101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船舶>>船舶专用装备>>U33渔船专用装备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SC 83-82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5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5-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韩竞明、戎中杰、封鸿钧、挥玉成

起草单位:上海渔轮厂

提出单位:全国渔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钢质渔船尾轴、中间轴、推力轴的材料、加工工艺以及安装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渔船。其他船舶可参照执行。 SC/T 8083-1994 渔船尾轴、中间轴、推力轴技术要求 SC/T8083-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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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渔船尾轴、中间轴、推力轴技术要求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C/T8083-94
代替SC83—82
本标准规定了钢质渔船尾轴、中间轴、推力轴的材料、加工工艺以及安装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渔船。其他船舶可参照执行。2轴的材料及工艺要求
2.1.1轴的材料应符合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规定。2.1.2本标准推荐轴的材料选用35号锻钢。2.1.3轴的机械性能、锻造比及试样割取的部位和方法均应按《1985年钢质海洋渔船建造规范》中有关材料部分的规定。
2.1.4凡要求的试验项目已有出厂证明和船检证书可不必重试。2.1.5验收时,每个轴锻件均应检查下列项目:外观、尺寸、化学分析结果、机械试验结果、高低倍组织检查。
2.1.6锻件不应有分层、裂缝、折叠、结疤、砂眼、夹渣、密集发裂以及其他缺陷,也不得有过烧迹象。2.1.7锻件局部缺陷允许用机械方法修整,但其深度不得超过加工余量的75%,而且余下的加工余量不得少于3mm。
2.1.8推力轴、中间轴、尾轴均应经退火处理,以消除内应力。也可采用正火处理,以获得均匀的细晶粒组织,在粗加工后,经退火处理,消除应力。2.1.9中间轴采用焊接法兰时,焊接后应经退火处理,或局部退火处理,加热的长度区域为1.5倍轴颈长度加法兰厚度。
2.1.10轴与法兰的焊接,两者材料应相同,焊后应进行探伤处理。2.1.11允许采用在粗加工后,经半年至一年的时效处理或采用控制最后三至四道切削量的办法(进刀量小于0.10~0.20mm)减少切削应力。此时可以不再进行退火处理。2.1.12尾轴、中间轴、推力轴加工后表面应光洁,不得有伤、损及表面缺陷。非工作面上个别较浅小的凹陷、刻痕或黑斑,经清理后允许存在。2.1.13尾轴、中间轴、推力轴精加工后应按规定进行无损探伤检查。2.2联轴节、连接螺栓、法兰、键。2.2.1轴系中联轴节、法兰、连接螺栓、键、大型螺帽等锻件,应经正火处理。粗加工后则经退火处理消除内应力。
2.2.2轴系中较重要的铸钢件,均应经高温退火处理,在精加工前还应作退火处理,消除内应力。其他-一般零件的铸钢件,则作退火处理。2.2.3轴系中受力复杂或形状复杂的铸铁件,均须经退火处理。2.3尾轴轴套
2.3.1尾轴轴套的材料应符合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94-11-01批准1995-0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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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轴套铸件不得有裂纹、砂眼、疏松等缺陷。2.3.3轴套在套合前,应经水压试验,压力为0.2MPa,历时5min,不得有渗漏。如有局部渗漏可用焊补,但仍须作水压试验至合格。2.3.4轴套套合也可采用环氧树脂粘合,粘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为0.25mm为宜。
3加工技术与配合要求
3.1推力轴、中间轴与尾轴
胶层厚度以0.20~
3.1.1工作轴径、轴套外圆、锥体外圆、非工作轴径的圆跳动,应不超过表1规定。表1
轴长/轴径(I./D)
20以下
>35~50
>50~65
>65~80
>80~95
工作表面的径向圆跳动值
非工作表面的径向圆跳动值
3.1.2工作轴径、轴套外圆、锥体外圆的圆度和圆柱度应不超过表2规定。表2
120~260
轴上非工作表面外圆的圆度和圆柱度,应不超过0.10mm。3.1.3法兰径向及端面圆跳动应小于表3规定。表3
法兰外径D
120~180
>180~~260
>260~360
>360~500
>500~700
径向及端面圆跳动
圆度和圆柱度允差
径向极限跳动
端面极限跳动
注:极限跳动数值系指达到此数值不能使用。3.1.3.1法兰定位凸肩的径向圆跳动量不得超过表3中加工后径向圆跳动的允许值。推力轴首法兰端120
面圆跳动量不得超过0.0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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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轴法兰端面不得有凸度,只允许有0.03~~0.05mm的凹度。3.1.3.3推力环平面:加工后厚度偏差不得大于0.03mm。平面与轴线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0.04mm/m,推力环工作面的端面圆跳动,以直径计每100mm为0.005mm,但整个端面圆跳动量最大不得超过0.05mm。
3.1.4轴加工后,其表面粗糙度的要求见下图。3.
中间轴、尾轴、推力轴图
3.1.5键槽如工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3.2法兰式可拆联轴节、轴端法兰孔与连接螺栓、键3.2.1法兰圆柱形连接螺栓,其绞制孔用螺栓数目应不少于50%,松紧螺栓间隔排列相配。3.2.2圆柱形绞制孔用螺栓与螺栓孔的配合、加工精度按表4规定,其圆柱度方向应为顺锥。表4
螺栓直径
配合值
螺栓孔
圆柱度
圆柱度
0~ +-0. 01
>30~~50
-0. 005 ~ +0. 005
>50~70bZxz.net
>70~100
0. 02~+0. 005
3.2.3法兰螺栓孔加工时,应配对。轴放在合理支承上,使相配法兰的偏移和曲折都为0。两法兰夹紧后进行镗铰螺栓孔。
3.2.4螺栓的螺纹部分在装配拧紧时应有6~12mm的拧紧余量。3.2.5法兰式可拆联轴节的键槽宽度、高度与轴线平行度都与轴槽要求相同(见3.1.5条)。3.2.6联轴节外表面精加工,应在锥孔刮配后套装到轴上进行。其表面粗糙度和加工要求与整锻法兰相同(见3.1.3,3.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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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平键二侧面光洁平整,在平板上检查,用0.05mm塞尺,不应插进。3.3尾轴轴套及保护层
3.3.1轴套内圆表面粗糙度不得低于√,圆度与圆柱度不得大于表5规定。表5
轴颈d
圆柱度
3.3.2轴套与轴配合的过盈量见表6。轴径d
过盈百分比
过盈量
0.12~~0.13%
0. 10~0. 14
3.3.3不允许焊补已套装在轴上的铜轴套。120~180
120~180
0. 11 ~0. 12%
0. 14~0.20
>180~260
>180~260
0. 10-~0. 11%
0.20~~0.26
3.3.4轴套与玻璃钢保护层接触一端应采取一定的过渡连接形式。mm
>260~360
>260~360
0. 09~0. 10%
0. 26~0. 32
3.3.5玻璃布的卷向应与尾轴转向相反,应从尾端向首端包扎。每圈重叠量15~30mm,包覆层为2~3层。
3.3.6在包扎玻璃布带时应严格按环氧树脂工艺要求。硬化后不得有连续气泡,漏胶现象存在。表面应光洁无毛刺。与轴套胶合良好,无脱壳现象。4安装技术要求
4.1尾轴的安装
4.1.1尾轴安装前,应检查轴套外圆、尾轴螺纹等,有碰伤、拉毛、油污泥、环氧树脂等均应排除、修整。4.1.2尾轴安装后,应在前后尾轴承二端检查尾轴与轴承之间的间隙。其上部间隙等于径向许可间隙,下部间隙为0,左、右二侧的间隙应为径向间隙的40%~60%。尾轴应能转动均勾自如。4.2联轴节及平键、螺栓的安装
4.2.1联轴节锥孔与尾轴锥体应接触良好。接触面积在75%以上。接触面上允许存在1~2处面积不大的空白区,其总空白面积应小于锥体表面积的15%。空白区最大长度或宽度不应超过该处锥体直径的1/10,且不得分布在同一母线或同一圆周线上。4.2.2锥体接触面上,每25×25mm2面积内,不得少于3个接触点。用塞尺检查锥体大端时,0.03mm塞尺插入深度不得超过3mm。
4.2.3平键与轴键槽二侧面的接触面积不少于75%,槽底接触面积不少于30%~40%。与联轴节键槽相配时侧面接触长度的75%应插不进0.05mm塞尺。其余25%长度应插不进0.10mm塞尺。联轴节键槽与键顶面应有0.20~0.50mm间隙。4.2.4联轴节紧固螺母装妥后,压紧平面的90%的周长上应插不进0.05mm塞尺,其接触面积不少于75%,并有可靠的防松装置。
4.2.5螺栓装配后,螺栓头或螺帽与法兰平面之间应紧密接触,在75%周长上应插不进0.05mm塞尺,并采用双螺帽或槽形螺帽防松装置,以免松动。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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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紧配螺栓安装时应在圆柱部分涂抹机油或白漆,按H7/K6配合,不得过紧或过松。建议选用表4配合值。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渔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上海渔轮厂负责起草。本标主要起草人韩竞明、戎中杰、封鸿钩、辉玉成。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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