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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5/T 3317-2024

中文名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农资采购配送服务规范

所属省份: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1-25

实施日期:2024-02-2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080.20

中标分类号:A12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是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3317—2024《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农资采购配送服务规范》,规定了农资采购配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服务方式、服务组织与人员、经营场所、服务流程、服务管理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03.080.20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3317—2024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农资采购配送服务规范
Socialized service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s marketing service
2024-01-25 发布
2024-02-25 实施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言
DB15/T3317—2024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提出。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果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W/TC25)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乌兰察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煜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瓜果蔬菜协会、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傻丫头农业技术服务公司、赤峰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中天现代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司鲁俊、邢杰、李玉芳、李志平、武艳茹、王喆、张称心、李正男、李小燕、刘艳、如、曹慧、雷永平、刘玉海、郭二光、赵方舫、陈苏平、陈智、刘荣荣、盛阳阳、孙平平、张磊、王旭、付崇毅、李平生、郑莎、徐文俊、秦海霞、刘俊、吴丽艳。

1 范围
DB15/T3317—2024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农资采购配送服务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资采购配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服务方式、服务组织与人员、经营场所、服务流程、服务管理及售后服务等。本文件适用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过程中的农资采购配送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070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服务农资仓储服务规范
GB/T 37670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服务农资销售服务通则
DB15/T 3309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管理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socialized service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贯穿农业生产作业各环节,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生产服务。
3.2 农资采购配送服务 (distribution servic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为满足服务对象需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农资进行采购、配送、送货交接、送后服务等作业的过程及结果。

4 基本原则
4.1 遵循服务自愿、服务有偿原则。
4.2 秉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从事经营活动,依法经营、规范服务、分类仓储、保障安全。
4.3 符合国家及地方主管部门监管要求。

5 服务方式
农资采购配送服务全部环节或部分环节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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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图片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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