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30
B43
备案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576—2008
肉用种鸡生产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criterion for meat-type breeding chicken production
2008-07-24发布
2008-11-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饲养管理
4.1 父母代种鸡各阶段设备技术要求
4.2 种鸡生产指标和营养标准
4.3 饮水质量
4.4 肉用种鸡育雏期的管理要点
4.5 母鸡生长期的管理要点
4.6 母鸡产蛋期管理要点
4.7 种公鸡管理要点
4.8 肉用种鸡限制饲喂技术要点
4.9 种蛋的管理
5 环境管理
5.1 温度
5.2 湿度
5.3 通风换气
5.4 光照
5.5 卫生消毒
6 粪污处理
7 防疫
8 免疫
9 统计记录
附录A
附录B
前言
北京市肉用种鸡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建立了原种、祖代、父母代良种繁育体系。为进一步促进种鸡场规范化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各代次种鸡生产水平和种鸡质量,特制定北京市肉用种鸡场生产技术规范。本规范根据本市生产现状制定。本标准附录A、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殖业分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畜牧兽医总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韦海涛、李凤忠、张利宇、云鹏、王晓凤、史文清、蒋益民、谢实勇、路永强、肖炜。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祖代、父母代种鸡生产的饲养管理、环境管理、粪污处理、防疫、免疫及统计记录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快大型肉用种鸡饲养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8596 畜禽场污物排放标准
NY/T 10 种禽档案记录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全进全出 all-in and all-out
同一鸡舍或同一鸡场饲养同一批次的鸡,同时进场、同时出场的管理制度。
3.2 两高一低平养 two-high & one-low floor rearing
鸡舍内三分之一面积为地面厚垫料,三分之二面积为离地的板条。
3.3 漏缝地板 slotted floor
由木条、硬塑网或金属网等构成的漏缝地板,通常高于地面60 cm。
3.4 封闭式鸡舍 closed poultry houses
鸡舍四面无窗或设可控小窗,杜绝自然光照,采用人工光照和机械通风的鸡舍。
3.5 开放式鸡舍 open poultry houses
窗式或卷帘式鸡舍,以自然光采光为主,辅以人工补充光照,自然通风。
3.6 育雏期 brooding period
从鸡雏出壳到4周龄的一段时期。
3.7 育成期 growing period
母鸡从5周龄到产第一枚蛋(大约在22周龄)的一段时期。
3.8 产蛋期 egg producing period
从产第一枚蛋到淘汰的一段时期。
4 饲养管理
4.1 父母代种鸡各阶段设备技术要求见附录A。
4.2 种鸡生产指标和营养标准参考各品种生产指南。
4.3 饮水质量应符合NY 5027要求。
4.4 肉用种鸡育雏期的管理要点
4.4.1 接雏
进雏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应在雏鸡到达前24 h完成。鸡舍应提前预温,使舍内温度、湿度达到5.1和5.2的要求。
4.4.2 肉用种鸡的选择
4.4.2.1 在6~7周龄时,将胸部饱满、腿部粗壮结实、外貌合格的公鸡按母鸡选留数的12%~13%选留下来,其余淘汰。
4.4.2.2 转入种鸡舍时淘汰明显不合格的鸡(发育差、畸形以及因断喙过多而喙过短的个体)。公鸡按母鸡选留数的11%~12%保留。
4.5 母鸡生长期的管理要点
4.5.1 在20周龄以前,公母鸡应分开饲养。
4.5.2 最迟不应超过4周龄开始限饲(参考4.8),通过限饲控制母鸡的生长速度,使鸡群保持稳定的生长状态。
4.5.3 每周从鸡群中抽取5%~10%进行体重称量,并根据测定结果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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