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 425-2003
中文名称:普通脱脂纱布口罩检验方法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3-06-13
实施日期:2003-06-1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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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DB33/425—2003普通脱脂纱布口罩检验方法,规定了口罩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及质量评价标准,适用于以普通脱脂纱布为原料制作的口罩。
部分标准内容
DB33/425—2003 普通脱脂纱布口罩检验方法
发布:2003-06-13
实施:2003-06-15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用于对普通脱脂纱布口罩质量进行评价。各检验机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本标准检验。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由浙江省纤维检验所归口,起草单位为浙江省纤维检验所,主要起草人包括翁宏力、余素英、余波、俞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脱脂纱布口罩(以下简称口罩)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标识、包装等内容,适用于以普通脱脂纱布为原料制作的口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 GB/T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 GB15979-2002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 GB19084-2003 普通脱脂纱布口罩
经过备案且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可作为检验依据。
3 要求
3.1 口罩基本尺寸
口罩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1 基本尺寸
规格 | 长度(cm) | 宽度(cm) | 允许偏差(cm)
------|----------|----------|-------------
基本尺寸 | 不短于18 | 不短于14 | ±1
3.2 口罩的层数
产品明示层数不少于12层。内层纱布尺寸应与口罩基本尺寸相同,每层不得拼接,材质一致。
3.3 口罩纱布的密度
按GB19084-2003中3.3的规定。
3.4 外观
3.4.1 口罩应清洁白净,手感柔软,薄厚均匀,无臭、无味、无霉变、无杂物,平整无破损。
3.4.2 用料应整块,不得拼接,缝线针脚均匀松紧适度,不得有跳线、脱针、漏针等缺陷。
3.5 水中可溶物
按GB19084-2003中3.5的规定。
3.6 酸碱度
按GB19084-2003中3.6的规定。
3.7 淀粉与糊精
按GB19084-2003中3.7的规定。
3.8 荧光物
按GB19084-2003中3.8的规定。
3.9 醚中可溶物
按GB19084-2003中3.9的规定。
3.10 炽灼残渣
按GB19084-2003中3.10的规定。
3.11 微生物指标
按GB15979-2002中4.3表1的规定。
3.12 标志、标识
标志、标识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要求。
4 试验方法
4.1 试验条件
试验环境应在相对湿度65%±20%,温度15℃~30℃条件下进行。制备供试液试验用水为三级水。
4.2 检验方法
4.2.1 尺寸
使用通用或专用量具测量。随机取3只样品,展开铺平去除褶皱,每只口罩在距离边缘2厘米处及中间各测量一次,同一根经线、纬线两端上测量,取算术平均值并四舍五入至整数,结果应符合3.1条规定。
4.2.2 层数
剪开口罩,目测检查层数。内层纱布应完整,尺寸与口罩基本尺寸相同,材料与标识一致。检测3只样品,每次检验结果均应符合3.2条规定。
4.2.3 纱布密度
采用专用织物密度镜或人工计数法。随机取3层纱布,测量10cm纱布中经、纬根数,取算术平均值,结果应符合3.3要求。
4.2.4 外观
目测检查10只样品,结果应符合3.4条规定。
4.2.5 水中可溶物
取12.5g样品置烧杯中,加400mL煮沸蒸馏水,加热煮沸15min,冷却至室温后移至500mL容量瓶中,用蒸馏水洗涤多次并入容量瓶,摇匀过滤,精密量取100mL水浸液于已知质量蒸发皿中,水浴蒸干,在105℃烘箱干燥至恒重,称质量,按公式计算结果,应符合3.5条规定。
4.2.6 酸碱度
取水中可溶物滤液100mL,加酚指示液3滴,摇匀观察颜色;另取滤液100mL,加溴甲酚紫指示液2滴,摇匀观察颜色,结果应符合3.6条规定。
4.2.7 淀粉与糊精
取水中可溶物滤液100mL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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