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T 948-2011
中文名称: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1-06-27
实施日期:2011-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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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30
中标分类号:B41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治技术,包括免疫、检疫、监测、样品采集与保存、诊断、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适用于该病的预防与控制。
部分标准内容
DB51/T948—2011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
发布单位: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1-06-27 实施日期:2011-07-01
前言
本标准是DB51/T948-2009《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的修订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修订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导语,并重新编写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更新了《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增加了引用标准GB/T16549;修改了“术语定义”部分,删除了“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相关内容。更新了免疫部分的结构,简化了无害化处理内容,并对诊断的结果判定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由四川省畜牧食品局提出并归口,由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的技术要求,涉及免疫、检疫、监测、样品采集、保存、运送、诊断、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技术。适用于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GB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T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NY/T541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采样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农业部2001年第2号令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3.1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HP-PRRS)是由猪紧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PRRSV)变异株引起的一种急性、高致死性传染病,属于动脉炎病毒科。
4 免疫
4.1 疫苗
4.1.1 对猪进行强制免疫或紧急免疫应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
4.1.2 疫苗的运输和储藏应符合《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4.1.3 灭活疫苗应储藏在2℃~8℃、避光环境中。
4.1.4 活疫苗应在-15℃冷冻条件下存储和运输。
4.2 疫苗使用要求
4.2.1 灭活疫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确保包装完好、无破损、无分层现象;若发现异常情况,禁止使用。
4.2.2 灭活疫苗在使用前应恢复至室温(取出冰箱后放置2-3小时),并充分摇匀后使用。
4.2.3 疫苗启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
4.3 器械及注射要求
4.3.1 接种器具应无菌,使用12号针头,且每只猪使用单独针头,避免交叉污染。
4.3.2 注射时,应用碘酐或75%酒精严格消毒注射部位。
4.4 免疫程序
4.4.1 规模养猪场免疫
4.4.1.1 对商品猪:使用活疫苗在断奶前后进行初免,4个月后可再免疫一次;或使用灭活疫苗进行初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免疫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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