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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1747.2-2009

中文名称:出口蔬菜水果区域化基地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第2部分:生产过程控制与管理

所属省份: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9-22

实施日期:2009-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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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09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侯天亮、贾东、李炎、曲辉、胡继鑫、王哲晖

起草单位: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归口单位: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部门: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详细规定了出口蔬菜水果区域化基地的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涵盖生产过程管理、关键控制点、评价指标等内容,旨在确保出口蔬菜水果的质量安全。

部分标准内容

DB21/T1747.2-2009 出口蔬菜水果区域化基地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第二部分:生产过程控制与管理 发布:2009-09-22 实施:2009-10-01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包括: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主要起草人包括侯天亮、贾东、李炎、曲辉、胡继鑫、王哲晖。本标准是首次发布的地方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蔬菜水果生产过程安全质量控制要求与相关制度、生产技术控制的关键点与评价指标,以及基地分级评价指标。适用于出口蔬菜水果生产过程安全质量控制的要求、生产技术控制的关键点设置与基地分级评价指标的实效性评价与审定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有修改单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各方研究是否使用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DB21/T1747.1-2009 出口蔬菜水果基地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第一部分:文件控制与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DB21/T1747.1-2009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生产过程是指蔬菜水果的种植、田间管理、加工销售及相关生产流通环节所涉及到的流通服务与管理工作。 4. 总体要求 4.1 区域化基地分类控制指标与评价级别要求 本标准制定了3个类别基地的控制指标与要求,每个类别对应A级、B级、C级评价,并遵循以下原则: 表1:区域化基地分类控制指标与要求 - A级控制指标(35个):符合A级评价要求的应达到80%; - B级控制指标(34个):符合B级评价要求的不低于20%; - C级控制指标(27个):符合C级评价要求的不高于20%。 4.2 控制指标问题的处置 4.2.1 符合下述要求时允许重新补充资料提交评价 - 一级控制指标缺少一项A级或B级评价,或出现一项C级评价时,允许在限定时限内,重新补充资料并提交进行项目升级评价。 - 二级控制指标缺少不超过两项A级或B级评价,C级评价不超过限定项数时,允许在限定时限内,重新补充资料并提交进行项目升级评价。 - 三级控制指标缺少不超过三项A级或B级评价,C级评价超过限定项数时,允许重新提交进行项目升级评价。 4.2.2 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控制指标问题超过限值时,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评价,按级别统计。 4.3 申报时限要求 4.3.1 首次申请:首次申请的相关文件应在申请审定日期前一周提交。 4.3.2 再次申请:经首次审核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再次申请需三个月后进行。 4.4 技术支持与指导机构 出口法定检验检疫机构为区域化基地的技术支持与指导机构。 5. 政府的主导作用 5.1 政府主导作用的评价 本条款规定政府在出口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控制中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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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 1747.2-2009出口蔬菜水果区域化基地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第2部分:生产过程控制与管理 DB21/T 1747.2-2009出口蔬菜水果区域化基地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第2部分:生产过程控制与管理 DB21/T 1747.2-2009出口蔬菜水果区域化基地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第2部分:生产过程控制与管理 DB21/T 1747.2-2009出口蔬菜水果区域化基地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第2部分:生产过程控制与管理 DB21/T 1747.2-2009出口蔬菜水果区域化基地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第2部分:生产过程控制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