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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5374-2026

中文名称: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工作规范

所属省份: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6-01-05

实施日期:2026-02-0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080.01

中标分类号:A2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梁永彬、方路辉、刘庚、刘文骥、陈东、施启霞、查为民、叶慧君、王彭杰、王东、许巧云、王德岭、陶晨曦

起草单位:芜湖市标准化研究院、芜湖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处、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芜湖市计量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档为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5374—2026《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工作规范》,详细规定了市场监管事前预警、事中刚柔并济式执法、事后精准服务及执法保障等服务型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与规范。

部分标准内容

DB34/T5374—2026 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service-oriented law enforcement of market regulation)
2026-01-05 发布
2026-02-05 实施
发布单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芜湖市标准化研究院提出。本文件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芜湖市标准化研究院、芜湖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处、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芜湖市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梁永彬、方路辉、刘庚、刘文骥、陈东、施启霞、查为民、叶慧君、王彭杰、王东、许巧云、王德岭、陶晨曦。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事前预警服务、事中刚柔并济式执法、事后精准服务、执法保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市场监管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的服务型执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4/T4345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规范
DB34/T4883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和技术要求
DB34/T4884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服务型执法 (service-oriented law enforcement):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执法和服务相融合,构建的“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
3.2 柔性执法 (soft enforcement):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基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包容审慎监管的要求,采取行政建议、告诫、约谈、提示等行政指导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的执法形式。

4 基本要求
4.1 服务型执法过程中应使用规范的执法文书,采取合法的执法手段和措施,案件办理各环节应遵循法定程序和规范。
4.2 执法人员在服务型执法过程中应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举止得体,公平对待经营主体,不偏不倚、不歧视,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断和处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3 应将服务理念内嵌于执法全过程,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中体现服务,在优化服务中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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