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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9317-1988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ulse signal generators

Basic Information

Standard ID: GB 9317-1988

Standard Name: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ulse signal generators

Chinese Name: 脉冲信号发生器技术条件

Standard category:National Standard (GB)

state:in force

Date of Release1988-04-26

Date of Implementation:1988-12-01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number

Standard ICS number:Metrology and measurement, physical phenomena>>Electricity, magnetism, electrical and magnetic measurements>>17.220.20 Measurement of electrical and magnetic quantities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Number:Electronic Component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Electronic Measurement and Instrumentation>>L85 Electronic Measurement and Instrumentation Comprehensive

associated standards

Procurement status:IEC 469-1-74 REF;IEC 624-78 REF

Publication information

publishing house:China Standards Press

other information

Release date:1988-06-09

Review date:2004-10-14

Drafting unit:State-owned No. 935 Factory

Focal point unit:National Technical Committee for Standardization of Electronic Measuring Instruments

Publishing department:Ministry of Electronics Indust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ompetent authority: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Electronics)

Introduction to standards:

This standard applies to pulse signal generators and their accessories. Signal generators with sinusoidal or pulsed outputs, television signal generators, function generators, etc. are not within the scope of this standard. This standard specifies the terms and definitions, technical requirements, test methods and inspection rules for pulse signal generators. It is the technical basis for the design, production and use of pulse signal generators, and is also the basis for the formulation of product standards for various types of pulse signal generators. GB 9317-1988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Pulse Signal Generators GB9317-1988 Standard Download Decompression Password: www.bzxz.net

Some standard cont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脉冲信号发生器技术条件
Thespecifications ofpulsesignalgeneratorsGB9317—88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EC469一1-1974《脉冲技术和仪器第-部分:脉冲术语和定义》,IEC4692-1974《脉冲技术和仪器第二部分:脉冲测量和分析一般考虑》,和IEC6241978《脉冲发生器的性能表示》。
1概述
1.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脉冲信号发生器及其附件。具有连续或脉冲式正弦输出的信号发生器、电视信号发生器、函数发生器等不属于本标准范围。1.2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脉冲信号发生器的术语及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它是设计、生产和使用脉冲信号发生器的技术依据,也是制订各类型脉冲信号发生器产品标准的依据。1.3本标准的实施应同时遵守下列标准:GB6592电子测量仪器误差的一般规定GB6593电子测量仪器质量检验规则GB6587.1电子测量仪器环境试验总纲GB6587.2电子测量仪器温度试验3电子测量仪器湿度试验
GB 6587.41
电子测量仪器
振动试验
GB 6587.5
电子测量仪器冲击试验
GB6587.6电子测量仪器运输试验号基本安全试验
电子测量仪器
GB 6587.7
电子测量仪器电源频率与电压试验GB6587.8电
GB4793电子测量仪器安全要求
GB44574460机械制图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002
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与尺寸GB6833
电子测量仪器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SJ946
电子测量仪器电气、机械结构基本要求SJ1889
电子测量仪器可靠性试验方案
一般电子工业产品的运输包装平行六面体包装箱外表面的位置编号SJ1890
SJ1891一般电子工业产品的运输包装平行六面体包装箱的底部尺寸sT3 型电子测量仪器用的连接器GB9393
易小牛标准保姆
2术语和定义
2.1般术语
由于一种或多种扰动,在媒介中以时间函数传播这种扰动时,这一媒介物理状态的改变即称为波。2.1.2脉冲
自第一额定状态出发到达第二额定状态,终又回到第一额定状态的一种波。2.1.3过渡
波或脉冲的第一额定状态和第二额定状态之间的部分。2.1.4脉冲波形和过渡波形
脉冲和过渡的种以时间函数的图形表示或形象化表示。2.1.5特征
波形的某一特定部分或某一特定现象称为特征。2.2参考线、点
本条内定义的参考线和参考点以及其他各条所有的参考线、点都是为了叙述和分析方便而(实际地和假设地)加在波形上的线和点。除另加说明外,所有定义的线和点都处于波形存在时间内。2.2.1时间起始线
通过某一特定时间t。且与时间轴垂直的一条线。通常这条线的时间为零(见图1)。腺冲波
形起始线
时间起始线
脉冲起始线参考脉冲波形
远端点
1前过渡点,
前低点
脉冲波形
起始时间
脉冲起始时间
2.2.2量值起始线
心中心点
近端点
实际脉冲波形
终止线
脉冲波
形终止线
—一顶量值线
计远终点一远端线
脉冲幅度
,前过渡持续时间
脉冲波形存在时间
中心点
项遗值
一近端点》
后过渡点1
中心线!
·近端线
后低点t:
后过渡持续
底置值
(偏移)
脉冲波形终止时间
脉冲持续时间(脉宽)
脉冲终止时间
时间(后沿)
量值起始线
与时间轴平行且具有特定量值的一条线。通常其量值为零,且贯穿整个脉冲波形的始终。2.2.3脉冲波形起始线
通过脉冲波形第一额定状态起始时间的与时间起始线平行的一条参考线。2.2.4脉冲波形终止线
通过脉冲波形终止时间t2与时间起始线平行的时间参考线。2.2.5时间(量值)参考线
某一特定瞬时(量值)与时间(量值)起始线平行的一条线。2.2.6时间(量值)参考点
指时间(量值)参考线与脉冲波形的交点。2.3与时间有关的术语
2.3.1脉冲波形存在时间
GB9317-88
出现脉冲波形的一段时间。通常指脉冲第一额定状态的起始时间t到第二额定状态又恢复到第-额定状态的终止时间t2所经历的全部时间。2.3.2瞬时
通常指脉冲波形存在时间内波形某一点相对于t。的某一特定时刻。2.3.3时间间隔
第二特定瞬间与第一特定瞬时的时差。2.3.4持续时间
某一特定波形或特征所占的时间间隔。2.3.5周期
交变的波形或交变的特征的同样特性再次出现的最小时间间隔。2.3.6频率
周期的倒数。
2.4脉冲波形(通常指矩形脉冲)术语2.4.1底
是指脉冲由此出发而最终又回到的第一额定状态的脉冲波形的两部分。2.4.2顶
脉冲波形中,表示第二额定状态的部分。2.4.3前(后)过渡
指脉冲波形底(顶)到顶(底)之间的主要过渡波形。2.4.4底量值
根据底的定义,按规定的算法得出底的量值。通常指底的两部分。2.4.5顶量值
按规定的步骤和算法得出顶的量值(具体算法见附录B(补充件))。2.4.6脉冲幅度
顶量值与底量值的代数差,
2.4.7底(顶)线
具有底(项))量值的量值参考线。2.4.8参考量值百分数
下式中X表示的为参考量值百分数。M.=M+
=M+ 100
M.- M. 100
式中:M,一对应于参考量值百分数X的量值;M底值;
M.—顶值;
A—幅值。
若:M,=0 则 M,= 100
2.4.9近(远)端线
GB9317--88
脉冲波形靠近(远离)底的区域内,具有某一特定量值的参考线。通常近(远)端线指在参考量值百分数为10(90)处。
2.4.10中心线
脉冲波形中心区域内,具有特定量值的一条参考线。通常指在参考量值百分之五十处。2.4.11近(远)端点
指脉冲波形同近(远)端线的交点。2.4.12中心点
脉冲波形同中心线的交点处的量值参考点。2.4.13脉冲起始(终止)时间
通常指脉冲波形前(后)过渡上的中心点所对应的瞬时。2.4.14脉冲持续时间(简称脉宽)脉冲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之间的持续时间。2.4.15前(后)过渡持续时间(简称前后沿)脉冲过渡波形上前(后)主要过渡波形近(远)端点与远(近)端点之间的持续时间。2.4.16前(后)底点
通常指脉冲波形存在时间内脉冲波形起始(终止)线与波形的交点。2.5有关复合波形的术语
2.5.1双脉冲
一个周期里出现极性相同的两个脉冲波形,通常称“对脉冲”。2.5.2双极性脉冲
一个周期里,出现极性相反的两个脉冲波形。2.5.3偏移脉冲
底值不为零的脉冲波形,其偏移量从量值起始线算起。2.5.4合成脉冲
两种或多种波形代数相加而成的一种脉冲波形。2.5.5群脉冲
个周期里出现数个有限的脉冲波形。2.5.5.1群脉冲持续时间
在一个群脉冲中,第一个脉冲波形的起始时间与最后一个脉冲波形的终止时间之间的时间间隔。2.5.5.2群脉冲间隔
群脉冲系列中,一个群脉冲的最后一个脉冲波形的终止时间与下一个群脉冲的第一个脉冲波形的起始时间的时间间隔。
2.5.5.3群脉冲重复周期
在一系列周期的群脉冲中,某个群脉冲的第一个脉冲波形的起始时间与下个群脉冲第一个脉冲波形的起始时间的时间间隔。
2.5.5.4群脉冲频率
群脉冲重复周期的倒数。
2.6脉冲序列与时间有关的术语
2.6.1脉冲序列bzxZ.net
连续重复的一系列的脉冲波形。2.6.2脉冲重复周期
在周期的脉冲序列里,前一个脉冲波形起始时间与下一个脉冲波形的起始时间的时间间隔。2.6.3脉冲重复频率
脉冲重复周期的倒数。
2.6.4脉冲间隔
GB9317-88
在脉冲序列里,前一个脉冲波形的终止时间与下一个脉冲波形的起始时间的时间间隔。2.6.5空度比
通常指周期的脉冲序列中脉冲波形持续时间与脉冲重复周期之比。2.6.6开关比
通常指周期的脉冲序列中脉冲波形持续时间与脉冲间隔时间之比。2.6.7方波
空度比为0.5或开关比为1的周期的矩形脉冲序列。2.6.8脉冲延迟(超前)
若两个脉冲相关,指一个脉冲被形在另一个脉冲波形之后(前)出现。2.6.8.1脉冲延迟(超前)时间
指一个脉冲波形起始时间滞后(超前)于另一个脉冲波形的起始时间之间的时间间隔。2.6.9脉冲符合
两路或多路波形不同的脉冲的出现,基本上是同时的或者相差一个规定的时间间隔。2.7脉冲波形失真、晃动、波动(见图2)2.7.1参考脉冲波形
出于测量和分析的目的规定的脉冲波形。2.7.2脉冲波形失真
实际脉冲波形同参考脉冲波形在同一时刻所有对应点间量值的代数差。通常指脉冲波形失真的峰-蜂值(见图2)。
脉冲波形失真又称百分数脉冲波形失真。用脉冲波形失真同参考脉冲波形幅度之比的百分数表示的脉冲波形失真。脉冲波形
形基准脉冲波形
脉冲波形失真峰-峰值
脉冲波形特征失真中所包括的数据范围图2脉冲波形失真与脉冲波形特征失真A1、A2一脉冲底失真;C-脉冲顶失真B一前过渡失真;D一后过渡失真2.7.3脉冲波形特征失真
脉冲波形和某一参考脉冲波形特征在同一时刻所有对应点间的量值代数差。通常指脉冲波形特征失真的峰-峰蜂值(见图2)。
脉冲波形特征失真又称百分数脉冲波形特征失真。用脉冲波形特征失真同参考脉冲波形幅度之比的百分数表示的脉冲波形特征失真。2.7.4预准
主要过渡前的脉冲波形特征失真。2.7.5过冲
GB931788
主要过渡后的脉冲波形特征失真。通常把前(后)过渡后脉冲波形特征失真称为前(后)过冲。2.7.6衰减振荡(振铃)
叠加在脉冲波形上阻尼振荡式的特征失真。通常这种失真发生在主要过渡之后。2.7.7回部
两个相邻同极性特定峰值之间量值较小部分失真称为凹部。2.7.8圆弧
在所要求或希望的斜率突变处出现的圆弧特征形式的失真。2.7.9尖峰
在规则的或所要求的脉冲波形上叠加上持续时间极短的尖状脉冲波形称尖峰。2.7.10倾斜
脉冲波形中,其顶部或底部斜率不为零的失真,它可正可负。2.7.11动
脉冲序列里,脉冲波形时间特性相对于参考时间、时间间隔和持续时间的不稳定性。通常指晃动的峰-峰值。
2.7.12波动
脉冲序列里,脉冲幅度特性相对于参考脉冲量值或幅度的不稳定性。通常指波动的蜂-峰值。2.7.13脉冲项部不平坦度
在脉冲波形顶部出现的波形失真。通常以失真的峰-峰值与脉冲幅度之比百分数表示。2.8脉冲信号发生器有关术语
2.8.1脉冲信号发生器(以下简称发生器)是产生电信号的种仪器,由其输出端直接或通过传输线以脉冲形式提供电信号。2.8.2发生器附件
是一种装置,是从属发生器的一部分,它与发生器连用时,以一定方式改变或赋予发生器的一种或多种特性。
2.8.3发生器主机
是发生器的主体,它为本身和配用的发生器附件提供共用装置(如机架、电源、冷却装置等),通常没有发生器附件时,发生器主机不具有发生器性能。2.9技术用语
2.9.1偏移
改变脉冲底值电位的一种技术。通常它不影响脉冲波形和幅度。2.9.2正(负)极性
输出脉冲顶值高(低)于底值。2.9.3倒置
是对输出脉冲宽度加宽的一种方法,其脉冲通常大于周期的一半,它与同极性脉冲相比较,其相位后移了原极性输出脉冲宽度数。2.9.4触发
是用某信号启动预定信号或预定响应的一种过程。2.9.4.1正常方式(内)触发
发生器主振信号为触发信号的工作方式。2.9.4.2触发方式(外触发)
GB931788
机外信号为发生器的触发信号的工作方式。2.9.4.3电源触发
发生器内电源信号为其触发信号的工作方式。2.9.5同步
使一个脉冲序列或其他信号序列与另一个脉冲序列同时产生或相差一个固定时间产生的过程。2.9.6选通
一个持续时间较短的脉冲与另个持续时间较长的脉冲或其他信号互相作用的过程,其结果在第一个脉冲期间产生表示(一般正比于)第二个脉冲量值的信号。2.9.7取样
选通脉冲产生与第二个脉冲或其他信号的量值(通常是时间函数)成正比的信号的过程。2.9.8单次
输入一个手动信号发生器对应输出次脉冲的工作方式。2.9.9群脉冲方式
输出脉冲为群脉冲的工作方式。此时发生器可工作在正常方式、电源触发、触发方式或计数脉冲方式。
2.9.10闸门方式
在闸门信号持续时间内,发生器可工作在正常方式、电源触发或触发方式。2.9.11输出脉冲
指发生器输出的主要脉冲信号。2.9.12触发输出脉冲(前置脉冲)与发生器输出脉冲有预定的时序关系的辅助脉冲。它通常超前(滞后)输出脉冲。2.9.13双脉冲输出
由机内或机外信号控制的双脉冲输出的方式。2.9.14脉冲延迟(超前)时间
通常指发生器输出脉冲相对于触发输出脉冲的时间差。2.9.15输出端子
一种电气连接件,通过它可引出各输出脉冲信号。2.9.16输出电路
通过发生器输出端子,把脉冲信号传输给机外负载的电路,输出电路是改善输出脉冲波形或改变其输出阻抗的电路,所以输出电路可以是高阻抗源、低阻抗源或特征阻抗源。2.9.17输出阻抗
当内部电路是电能的一个负载而不是电能的一个源时,输出端所皇现的阻抗。2.9.18源阻抗
低阻抗源或特定阻抗源的等效复数审联阻抗值。2.9.19低阻抗源
一种输出电路,其理想等效电路是一种与理想电阻串联的理想电压发生器。这种电路用来把电能传送给比该理想串联电阻大的外部电阻性阻抗。2.9.20特定阻抗源
一一种输出电路,其理想等效电路是一种与理想电阻(电导)串联(并联)的理想电压(电流)发生器。这种电路用来把电能传送给与该理想串联电阻(并联电导)基本相符的外部电阻性阻抗(电导性导纳)。2.9.21高阻抗源
一种输出电路,其理想等效电路是一种与理想电导并联的理想电流发生器。这种电路用来把电能传送给比该理想并联电导大的外部电导性导纳。2.9.22脉冲功率
GB9317—88
由脉冲传递或转换的功率。通常均指一定时间间隔的平均功率。2.9.23脉冲能量
由脉冲传递或转换的能量,通常均指一定时间间隔的总能量。3品种规格
3.1品种分类
按输出脉冲波形如方波、矩形、钟形、快沿、沿可变等。按输出脉冲频率如高(低)重复频率等。按输出脉冲形式如单、双、群脉冲、多数、程控等。按输出脉冲幅度、功率一如大幅度、大功率等。按工作特性的精度—如精密延迟、标准幅度等。其他产品有关特性的分类均应在产品标准的分类中标明。3.2结构分类
如台式、便携式、装架式等。在产品标准中应标明结构型式。3.3电源分类
使用电源可分为直流、交流、交直流,并在产品标准中给出电源种类及要求。3.4环境分类
应按GB6587.1的规定,通常定为组仪器。按其适应能力和使用要求也可定为I组或1组仪器,并在产品标准中标明。
4技术要求
4.1总的要求
4.1.1本标准所给出的误差均为误差的极限值,在制订产品标准时,应结合产品的工作特性,给出较小误差。
4.1.2本标准未做规定的技术要求,在产品标准中应结合产品的特性,给出必要的误差和要求。4.1.3产品标准中的误差,应按GB6592的优选数列给出。可采用温度分段(环境温度优先采用10~30℃)给出工作误差。
4.2外观与结构要求
发生器结构应完整,无明显机械损伤和镀涂破坏现象,各控制件均须安装正确、牢固可靠、操作灵活,对其电气、机械结构基本要求应遵循SJ946的规定。4.3基本安全要求
应遵循GB6587.7的规定按照所属安全类别,在产品标准中给出绝缘电阻、泄漏电流及试验电压的数值。
4.4预热时间
产品标准中应给出预热时间。
4.5脉冲频率
4.5.1输出脉冲频率
4.5.1.1应给出额定范围或有效范或额定值,当给出有效范围时,应给出大于等于5%或10%的覆盖量,若给出额定值时应给出优于士5%或士10%的工作误差。4.5.1.2档级划分,给定范围与档级,并按1.10或1.3或1.2.5进制,原则上应按其中一种进行排列。4.5.1.3微调范围,如有微调装置时,应规定微调比。微调装置必须保证相邻档级覆盖。4.5.2触发输出脉冲频率,给出触发输出脉冲频率同输出脉冲频率,或同时具有与输出脉冲频率成倍频或分频关系。
GB931788
4.5.3触发输入信号频率,应分别给出正弦信号触发和脉冲信号触发频率范围。4.5.4对频率精度较高的发生器,除在产品标准中规定工作误差外,还应给出频率稳定度、波形失真,并说明额定工作条件、校准位置等。4.5.5如有上述未包括的其他脉冲频率项目,当必须规定指标时,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4.6有关脉冲时间量值
4.6.1输出脉冲持续时间
4.6.1.1应当给出额定范围或有效范围或额定值。当给出额定值时,其工作误差应优于士5%或士10%。当给出有效范围时应给出大于等于5%或10%的覆盖量。4.6.1.2档级划分,规定范围与档级,应以1.10或1.3或1.2.5进制,原则上应按其中一种进行排列。4.6.1.3微调范围,如有微调装置时,可规定微调比。微调装置必须保证相邻档级覆盖。4.6.2输出脉冲延迟(超前)时间4.6.2.1应给出额定范围或有效范围或额定值。当给出有效范围时,应给出大于等于5%或10%的覆盖量。给出额定值时,其工作误差应优于士5%或土10%。4.6.2.2档级划分,规定范围与档级,并按1.10或1.3或1.2.5进制,原则上应按其中一种进行排列。4.6.2.3微调范围,如有此装置时,可规定微调比。微调装置必须保证相邻档级覆盖。4.6.3输出脉冲前(后)沿
4.6.3.1沿可变发生器输出脉冲前(后)沿应给定额定范围。
档级划分,规定范围与档级,并按1.10或1.3进制或1.2.5进制,原则上应按其中一种进行排列。
c.微调范围,如有此装置时,可规定微调比。微调装置必须保证相邻档级覆盖。4.6.3.2对于沿不变的发生器应限定其最大值。4.6.4触发输入的脉冲前沿,应限定最大值。4.6.5当脉冲持续时间、脉冲延迟时间精度较高时,除在产品标准中规定工作误差外,还应规定稳定度、晃动、额定工作条件等。
4.6.6如有其他脉冲持续时间项目,又必须给出指标时,在产品标准中应给以规定。4.7脉冲幅度
4.7.1输出脉冲幅度
4.7.1.1应给出额定范围或有效范围或额定值。当给出有效范围时,应给出大于等于5%或10%的覆盖量。若给出额定值时,其工作误差应优于士5%或士10%。4.7.1.2档级划分,规定范围与档级,并按1.10或1.3或1.2.5进制,原则上应按其中种进行排列。4.7.1.3微调范围,如有此装置时,可规定微调比。微调装置必须保证相邻档级覆盖。4.7.2输出脉冲偏移,应按士1、士2、士5V中的一种给出额定范围,并应连续可调。4.7.3触发输出脉冲幅度,应给出额定值或其范围。4.7.4触发输入脉冲幅度,应给出额定范围。4.7.5当脉冲幅度精度较高时,在产品标准中除规定工作误差外,还应规定幅度稳定度、波形失真、波动、空度比等,并说明额定工作条件。4.7.6本条未包括又必须给出的脉冲幅度的其他特征时,应在产品标准中予以规定。4.8阻抗
4.8.1输出阻抗
4.8.1.1一般应按源电阻50(75)、300、600α2中的一种给出。4.8.1.2对于衰减器式负载,应给出各档源电阻值。GB9317-~88
4.8.1.3快沿发生器(沿小于0.3ns)源电阻应为500(75Q)。4.8.1.4应说明使用匹配方式。
4.8.2触发输出脉冲输出阻抗为502(752)或高阻。4.8.3触发输入阻抗,50Q或高阻。4.8.4当有其他输出、输入阻抗项目时,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4.9波形失真
4.9.1过冲,在额定工作条件下,对波形失真的要求,当前沿大于1ns时,其过冲小于5%;当前沿小于1ns时,其过冲小于10%。
4.9.2预冲,应小于5%。
4.9.3尖峰,同4.9.1。
4.9.4倾斜,应小于1%或3%或5%。4.9.5衰减振荡,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4.9.6对于快沿发生器,可按项不平坦度做出规定,但不许超过4.9.1或4.9.5的规定。4.9.7对波形失真要求较高时,可在产品标准中对圆弧、凹部、晃动等给出规定值。4.10脉冲状态
4.10.1脉冲极性
4.10.1.1输出脉冲极性,可设有正极性或负极性或正、负极性均有。4.10.1.2输出脉冲偏移极性,设有直流偏移的相对零电位应正、负对称偏移输出脉冲。4.10.1.3触发输出脉冲极性,应为正或负或正、负均有。4.10.1.4触发输入脉冲极性,应为正或负,或者正、负极性均能触发。4.10.1.5同步输入脉冲极性,根据内部电路给出所要求的极性。4.10.2工作方式
4.10.2.1脉冲发生器应有正常方式、触发方式(外触发方式)等。4.10.2.2单次工作方式,一般通用脉冲发生器应有单次工作方式,4.10.3本条未包括文必须给出的脉冲状态应在产品标准中预以规定。4.11其他
4.11.1尺寸
应以宽(B)、高(H)、深(D)的顺序给出发生器的最大外形尺寸。4.11.2重量
产品标准中应给出整机重量或分别给出主机、插入单元、附件的重量(单位:kg)。4.11.3使用电源
应符合GB6587.8的有关规定,并在产品标准中给出电源种类、相应的电压与频率的允许误差。4.11.4视在功率
应给出在额定条件下的视在功率(单位:VA),其误差不超过士20%。注:允许产品同时给出视在功率与消耗功率。4.11.5电源线及其插头座
产品应按照GB9393规定,使用三芯不可重接电源线。接电网端的插头型式应符合GB1002的规定。
4.11.6可靠性要求
4.11.6.1按照SJ1889规定,在产品标准中给出定型时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4.11.6.2可靠性试验的阶段划分按表1规定进行,试验时的特性检验项目应不少于表3、表4的规定。
试验种类
可靠性鉴定试验
可靠性鉴定试验
可靠性验收试验
4.11.7热分布要求(待定)
GB9317--88
表1可靠性试验
抽样数量
不少于2台
不少于5台
不少于8台
试验阶段
设计定型时
生产定型时
第一批批量及有关规定
实验室样机阶段应按照热分布要求进行热分布试验,设计定型阶段应进行验证试验。4.11.8电磁兼容要求
当产品有电磁兼容要求时,应在产品标准中给出下述要求:实验室样机阶段应按照GB6833进行电磁兼容试验,设计定型阶段应进行验证试验。4.11.9设计余量要求(待定)
实验室样机阶段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设计余量试验,设计定型阶段应进行验证试验。4.11.10模拟误用要求
实验室样机阶段应按照模拟误用标准(待定)进行模拟误用试验,设计定型阶段应进行验证试验。4.11.11可维修性要求
实验室样机阶段,应按照可维修性标准(待定)进行可维修性试验,定型阶段应进行验证试验。4.11.12安全要求
实验室样机阶段,应按照GB4793进行安全试验,设计定型阶段应进行验证试验。5试验方法
5.1总的试验原则和要求
应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按照本条规定的原则确定试验要求。5.1.1在进行环境试验时,其试验顺序及方法均应按GB6587.1的规定进行。5.1.2当发生器带有可更换的插入单元时,其主机与每个插入单元均应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试验。5.1.3发生器在进行工作特性测试时,应保持发生器处于完整状态,在不打开机箱的情况下进行。5.1.4试验室的环境条件(以下称为正常条件),除产品标准中另有规定外,般应接近GB6587.1中的基准条件。
5.2试验分组和抽样方法
5.2.1试验分组
A组主要特定的试验(包括外观与安全)。B组一一其他特性的试验。
C组一一环境试验(包括气候与机械)。D组一特殊环境试验(电磁兼容、盐雾、霉菌、沙尘、淋雨等)。E组一次性试验(可维修性、热分布、模拟误用、设计余量等)。F组一可靠性试验。
5.2.2试验样机的抽样方法与数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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