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236.4-2004
中文名称:平阳早香茶 第4部分:鲜叶与加工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4-04-18
实施日期:2004-05-0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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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平阳早香茶第4部分鲜叶与加工的技术要求,包括鲜叶分级标准、加工条件、摊青、杀青、回潮、焙锅及整理工艺等内容,适用于平阳早香茶的生产加工全过程,是浙江省地方茶叶加工规范文件。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7.140.10
X55
备案号:15503-2004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36.4-2004
代替 DB33/T236.4-1999
平阳早香茶 第4部分:鲜叶与加工
Zao Xiang tea Part 4: Fresh leaf and processing
发布:2004-04-18
实施:2004-05-08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DB33/236-2004《平阳早香茶》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苗木;
第2部分:短穗扦插;
第3部分:栽培;
第4部分:鲜叶与加工;
第5部分:商品茶。
本部分为DB33/236-2004的第4部分,代替DB33/T236.4-1999《平阳早香茶 第4部分:鲜叶与加工》。主要变化如下:
加工条件直接引用国家有关标准;
将附录内容纳入正文。
本部分由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起草单位:平阳县农业局特产站、平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人:林平、施昌蔚、谢前途。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早香茶”鲜叶原料、加工条件、加工工艺及操作要领,适用于“早香茶”的加工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引用而成为本部分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修改单或修订版不适用;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部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纸卫生标准
GB/T 18204.21 公共场所亮度测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 鲜叶
3.1 鲜叶分级
鲜叶分为1级~3级三个等级,分级指标如下:
1级:芽一叶,芽叶匀齐健壮、新鲜,不带鱼叶、鳞片、茶蒂、单片及病虫斑点,摘断处无指痕。
2级:芽一叶为主,一芽二叶初展不超过20%,芽叶完整匀净新鲜,稍带鱼叶,不含单片及病虫斑点。
3级:芽一叶占50%以上,芽叶完整新鲜,稍带鱼叶、单片等。
3.2 鲜叶进厂验收后应分级摊放、分级付制。
3.3 低于三级的鲜叶不得作为平阳早香茶原料加工。
4 加工
4.1 加工厂要求
加工场所及设备应符合GB 3095、GB 5749、GB 11680、GB/T 18204.21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
4.2 加工工艺规范
4.2.1 摊青
4.2.1.1 摊青车间应清洁卫生、空气流通、无异味。
4.2.1.2 鲜叶进入车间后应立即摊放,厚度不超过3cm。
4.2.1.3 不同等级鲜叶分开摊放,有表面水的鲜叶单独摊放,上下午鲜叶分开处理。
4.2.1.4 摊青时间6~10小时,最长不超过20小时,期间适时轻翻散热。
4.2.2 杀青
4.2.2.1 可用电炒锅或名茶多用机进行杀青。
4.2.2.2 电炒锅投叶量0.2~0.25kg,多用机约0.75kg。
4.2.2.3 杀青时间电炒锅约15min,多用机8~10min后起锅摊凉回潮。
4.2.2.4 手工杀青手法为带、甩、抖、抛,后期为擦、挺、抓。
4.2.2.5 杀青温度120℃~90℃。
4.2.2.6 杀青叶含水量约20%,减重率60%~65%。
4.2.2.7 杀青应掌握“嫩叶老杀,老叶嫩杀”。
4.2.3 回潮
4.2.3.1 杀青后簸去碎末,摊放厚度不超过2cm,回潮40~60min。
4.2.3.2 回潮后应筛分匀齐,以便后续成形。
4.2.4 焙锅
4.2.4.1 回潮叶用电炒锅焙炒,投叶量0.3~0.4kg。
4.2.4.2 焙锅时间15~20min后出锅装箱。
4.2.4.3 炒制手法前期以擦、压、扇为主,后期以抓、扣、磨交替进行。
4.2.4.4 温度先高后低,约80℃~70℃。
4.2.4.5 成品茶含水量控制在6%以下。
4.2.4.6 成品茶外形应扁平、挺直、光滑、足干。
4.2.4.7 温度控制遵循低—高—低原则,起锅前适当提高温度以增香。
4.2.4.8 用力原则为轻—重—轻,并与锅温协调。
4.2.5 整理
出锅茶叶冷却后用筛分设备进行筛分,并结合簸、拣等工序去除杂质与碎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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