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237.2-2004
中文名称:江山白鹅 第2部分:雏鹅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4-01-17
实施日期:2004-02-17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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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30
中标分类号:B43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江山白鹅第2部分雏鹅的术语定义、种蛋要求、孵化技术、雏鹅选择标准及包装运输等内容,适用于江山白鹅雏鹅的孵化与交易管理,是浙江省地方农业标准规范文件。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30
B43
备案号:14962-2004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37.2-2004
代替 DB33/T237.2-1999
无公害江山白鹅 第2部分:雏鹅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Jiangshan white goose Part 2: Young goose
发布:2004-01-17
实施:2004-02-17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DB33/237-2004《无公害江山白鹅》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种鹅;
第2部分:雏鹅;
第3部分:肉用仔鹅;
第4部分:饲养管理;
第5部分:疾病防治。
本部分为DB33/237-2004的第2部分,代替DB33/T237.2-1999《江山白鹅 第2部分:雏鹅》。主要变化包括:
修改标准名称为“无公害江山白鹅”;
增加范围中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和包装运输;
修改引用标准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定义为术语和定义;
合并相关章节为“要求”;
增加检验方法;
修改检疫、包装、发运时间和途中内容为包装运输。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由浙江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起草单位:江山市农业局、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人:张效水、毛江平、胡群英、周华贵、郑金花。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江山白鹅雏鹅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及包装运输。适用于孵化和交易的江山白鹅雏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6567-1996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注: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修改单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部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部分。
3 术语和定义
3.1 雏鹅:指出壳至28日龄的苗鹅。
4 要求
4.1 种蛋
4.1.1 种蛋选择:来自健康鹅群;蛋壳清洁,蛋黄表面无血丝、血块,蛋重130g以上;剔除畸形、双黄、沙壳、薄壳、钢皮及皱纹蛋。
4.1.2 种蛋保存:冬季不超过14天,春季不超过10天,夏秋季不超过7天;低温用棉絮保温,高温置阴凉处并加纱罩。
4.1.3 种蛋消毒:用0.02%高锰酸钾溶液清洗消毒后晾干,或按百毒杀产品说明喷雾消毒。
4.2 孵化
4.2.1 自然孵化
4.2.1.1 用稻草编制直径70cm、高30cm孵蛋窝,每窝11~14枚蛋。
4.2.1.2 夜间将抱性强母鹅放入孵化窝。
4.2.1.3 每日人工翻蛋2~3次,将中心与周边种蛋互换。
4.2.1.4 第7天头照,第16天二照,剔除无精蛋与死胎蛋,可根据情况合并同日入孵种蛋。
4.2.1.5 孵化期间每日1~2次将母鹅放出喂料、饮水及排粪,也可在窝旁提供饲料饮水;低温时需保温。
4.2.1.6 孵化28天开始啄壳,30~31天出雏,及时取出干毛雏鹅;必要时人工辅助出壳。
4.2.2 人工孵化
4.2.2.1 温度:入蛋25℃预热,24小时升至38℃;1~6天38.1~37.9℃;7~18天37.8~37.5℃;19~28天37.5~37.2℃;29天至出壳37~36.9℃。
4.2.2.2 湿度:1~12天65%~70%;13~23.5天60%~65%;23.5天至出壳65%~75%。
4.2.2.3 凉蛋:每日2次,每次30~40分钟。
4.2.2.4 翻蛋:每日2~4次,角度45°~50°,28天停止翻蛋。
4.2.2.5 照蛋:第7天、第16天、第24天各一次。
4.2.2.6 移蛋:28天移入出雏机继续孵化。
4.2.2.7 出雏:每4小时清理一次,将干毛雏鹅与蛋壳移出。
4.3 雏鹅选择
4.3.1 出壳时间为30~31天。
4.3.2 体重80g以上。
4.3.3 绒毛整洁、长短适中(后续内容原文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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