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3065-199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J/T 3065-1997
中文名称:弧形格栅除污机
标准类别: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7-10-13
实施日期:1997-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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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弧形
格栅
除污机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建材>>公用与市政建设器材设备>>Q81供水、排水器材设备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2-11896
页数:14页
标准价格:13.0 元
出版日期:2004-04-23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大群、金宏、杭浩宗、梁艳红、王秀朵、杭惠民、姚念民
起草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主编单位)和宜兴市第一环境保护设备厂(参编单位)
归口单位:建设部水处理设备器材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
提出单位: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为首次提出的国家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德国DIN 19553-19554和日本等国的标准、样本,同时最大限度地与国内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相一致。 本标准规定了弧形格栅除污机(以下简称除污机)的形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标志及包装运轴等。本标准适用于给水、排水工程。 CJ/T 3065-1997 弧形格栅除污机 CJ/T3065-199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CJ/T 3065—1997
本标准为首次提出的国家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德国DIN19553~19554和日本等国的标准、样本,同时最大限度地与国内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相一致。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标准的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建设部标摊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水处理设备器材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归口。本标准由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主编单位)和宜兴市第一环境保护设备厂(参编单位)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大群、金宏、杭浩宗、梁艳红、王秀朵、杭惠民、姚念民。620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弧形格栅除污机
Curved bar screens
CJ/T3065—1997
本标准规定了孤形格栅除污机(以下简称除污机)的形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标志及包装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给水、排水工程。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700—88碳素结构钢
GB1184-—80形状和形位公差
GB 1220—84
GB 1348—88
不锈钢棒
球墨铸铁件
GB 4720—84
电控设备第-一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GB4942.1—85电机外壳防护分级GB 6414—86
铸件尺寸公差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88
GB 9439--88 Z
灰铸铁件
GB/T13306—91标牌
GB 13384—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5943—91
工程机械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JB/T 5936-91
3定义
工程机械机械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孤形格栅除污机(以下简称除污机)一种固定式格栅除污机,其栅条为圆弧形(近似1/4圆周),齿粑在驱动装置驱动下,沿圆孤形栅条将污物推至栅条上方,实现污渣清除。3.2格栅名义宽度
安装固定在除污渠中的固定栅条两侧板外缘间的距离。3.3齿粑额定承载能力
齿粑在每次工作行程中清除污渣时,单位宽度上所能承受的污渣的最大总质量。3.4除净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10-13批准HriKANiKAca-
1997-12-01实施
CJ/T 3065—1997
齿粑每次上行清污时,清除的污渣量与格栅同时拦阻的污渣量之比。3.5可靠性
除污机在规定的工况下和时间内,完成额定功能的能力。3.6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在可靠性试验期内,累计工作时间与当量故障次数之比。苹均无故障工作时间按公式(1)计算:MTBF -
式中:MTBF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h;
T。累计工作时间,h,
N一一在可靠性试验总工作时间内出现的当量故障次数,见8.5.4条。当N<1时,按N一1计算。
3.7可靠度
在可靠性试验期内,清污机累计工作时间与累计工作时间和故障停机修理时间二者之和的比值。可靠度按公式(2)计算:
式中:K——可靠度;
T.—故障停机修理时间,h。
3.8栅条净距
相邻两栅条内侧距离。
3.9副耙
T。+T
位于固定栅条出(卸)渣端用于清除齿粑上污渣的粑板。4型号
4.1清污机标记采用设备名称中各组成单词的第一个汉字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G
4.2示例
国·-口
栅条净距,mm
-格栅半径,m
除污机名义宽度,m
型式一瓶形
-主称一弧形格栅除污机
格栅名义宽度1m,格栅半径1.5m,栅条净距5mm。其标记为:GH·G1-1.5-5
5性能参数
除污机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622
格栅半径r,m
名义宽度,m
栅条净距,mm
最大水深,m
齿粑额定承载能力,kg/m
噪声,dB
运行线速度V,m/min
6型式
CJ/T 3065—1997
表1弧形格栅除污机性能参数表
0.5,0.8,1.0,1.2,1.5,1.6,2.0
0.3,0. 4,0. 5,0. 6,0.8,1. 0,1. 2,1. 4,1. 6,1.8,2. 0,2.2,2. 5,3.05,8,15,20,25,30,40,50,60,80
0. 4,0. 6,0.8,1.0,1.2,1. 4,1. 5,2. 0>150
<5~6
除污机由孤形栅条、齿粑、驱动装置、副粑等组成。其基本结构形式见图1(a)。
1—驱动装置;2—副靶组件;3-—支座:4-弧形栅条?5-
齿靶组件
图1(a)弧形格栅除污机基本结构示意图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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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技术要求
CJ/T3065--1997
平衡装置
图1(b)(续)
7.1除污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进行制造。7.2除污机的定额按连续工作制(SI)为基准的连续工作定额。7.3整机性能
7.3.1齿粑额定承载能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7.3.2除污机在额定工况条件下首次无故障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小于2000h,其可靠度不得小于90%。7.3.3除污机在额定工况条件下,污渣除净率不得小于90%。7.3.4除污机必须设有可靠的强制性清除齿靶上污渣的机构。7.3.5除污机应设有机械过载和电流过载保护系统,避免因过载而损坏齿粑、孤形栅条、驱动装置等零部件。
7.3.6除污机应同时具有现场手动控制及自动控制机组运行的装置。7.3.7除污机应能在0℃~~45℃的水温度下连续工作。7.3.8除污机工作时,不适宜操作人员接近的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标记或增设防护栏杆。7.3.9外购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并具有产品合格证。7.3.10齿耙在额定承载能力工况时的工作噪声应符合表1的规定。7.4钢件、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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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所用灰口铸铁牌号和机械性能不应低于GB9439中材料HT150的性能标准。所用球墨铸铁牌号和机械性能不应低于GB1348中材料QT10的性能标准。7.4.2钢件金属材料的机械性能、物理性能等应符合GB700中的规定。不锈钢材料其机械性能、物理性能等应符合GB1220的规定。
7.4.3铸件不应有裂纹、疏松和浇不足等缺陷。如出现气孔、缩孔和渣眼等不影响构件强度的缺陷时,允许补焊与修复,补焊与修复要求应符合GB9439的规定。7.4.4铸件铸造偏差应符合GB6414的规定。7.4.5钢件金属焊接技术要求应符合JB/T5943的规定。7.4.6机械加工件质量应符合JB/T5936的规定。7.5零部件
7.5.1弧形栅条
7.5.1.1栅条加工时应保证表面平整、光滑,不得出现挠曲、不平直等现象。其平面度公差应符合GB1184中10级精度要求。
7.5.1.2孤形栅条加工时其曲率半径偏差值为0~2mm。7.5.1.3孤形栅条组装时,栅条间距偏差值为0.5mm~1mm。7.5.1.4弧形栅条应按最大工作负荷设计,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7.5.2齿粑
7.5.2.1齿粑加工时,其靶齿间距极限偏差值不得大于粑齿间距的0.5mm~1mm。7.5.2.2齿粑绕回转轴线的距离极限偏差值不得大于回转半径的0.5mm~1mm。7.5.2.3驱动轴的挠度值不得大于轴跨距的1/1000。7.5.2.4齿粑应按最大工作负荷设计,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7.5.3副粑
7.5.3.1副粑加工时,其粑齿间距误差值不得大于粑齿间距的0.5mm~~1 mm。7.5.3.2副粑在安装时,应保证粑齿与齿粑的粑齿交错平和插入,并保证不出现卡阻等现象。7.5.3.3副粑应摆动灵活,位置可调,缓冲自动复位,刮渣干净。7.5.4驱动系统
7.5.4.1电机额定功率应大于最大设计输出功率的1.2倍。7.5.4.2驱动系统应设置过电流、机械过载自动保护装置,确保安全可靠。7.5.4.3电机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942.1中IP55的规定。驱动系统应保证运转灵活、平稳、可靠、无异常噪声。7.5.4.4
7.5.4.5减速机装置应符合减速机国内相关标准的规定。7.5.4.6驱动装置中所有润滑部位均应具有良好的润滑性,并保证密封可靠,不得漏油。7.5.5电气控制系统
7.5.5.1电气控制设备应符合GB4720的规定。7.5.5.2电气控制系统应设置实现除污机现场手动和自动控制运行所必须的开关、按钮、报警及工作指示灯等。
7.5.5.3电控箱应采用户外式,箱内元器件排列整齐,走线分明。7.5.6装配bZxz.net
7.5.6.1除污机安装时应保证各部分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确保整体在运转过程中平稳、灵活,不得出现卡阻、倾斜现象,保证运行可靠。7.5.7涂装
7.5.7.1除污机除非配合金属表面外,均应进行防锈涂漆。7.5.7.2各部件在进行防腐蚀处理前均应进行喷砂除锈,去除毛刺、氧化皮、锈斑、粘砂和油污等脏物。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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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浇口、冒口、多肉和锐边等铲平,保持表面平整光洁。涂装物体表面技术要求应符合GB8923的规定。
7.5.7.3涂装表面漆膜总厚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漆膜不得有气泡、针孔、剥落、皱纹和流挂等缺陷。表2漆膜总厚度
水上部分涂装表面
水下部分涂装表面
150~200
200250
7.5.7.4当应用于给水工程时,涂装应采用无毒涂料。当应用于处理腐蚀性水质时,水下部分涂装应采用耐腐蚀涂料或其他耐腐蚀措施。其涂层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7.5.8润滑
7.5.8.1润滑部分应润滑良好,密封可靠,不得漏油。7.5.8.2润滑部位应设置明显标志,可方便地加注润滑油脂。8试验方法
8.1齿耙额定承载能力的检测
8.1.1检测条件
除污机设置在试验用除污渠内或试验场,固定牢固,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与流体接触。8.1.2检测仪器及工具
a)两瓦法功率测量成套仪表;
b)自动功率记录仪,
c)配重块,
d)台秤,量程500kg。
8.1.3检测方法
按照表1的规定,将规定质量的配重块均匀固定在齿粑上,使该齿粑由格栅底部运行到顶部卸料位置处,测量驱动电机输入功率。检测结果记入附录B中表B1、表B2。8.2齿粑与栅条间距的检测
8.2.1检测条件
检测条件应符合8.1.1条的规定。8.2.2检测工具
游标卡尺、卷尺。
8.2.3检测方法
除污机空载运行1~2个工作循环后停机,分别测量孤形栅条上各栅条间距,当齿粑插入栅条时,测量耙齿与栅条间隙(测量位置取弧形栅条的上、中、底三个横截面,测量点按每一横截面5~8个点)。检测结果记入表B3。
8.3污渣除净率的检测
8.3.1检测条件
检测条件应符合8.1.1条的规定。8.3.2检测工具
木条、胶带、卷尺
8.3.3检测方法
采用模拟方法进行检测。
在弧形栅条底、中、上3个横截面上,沿栅条宽度方向,用胶带轻轻将长度为80mm;宽度与栅条间距相同的9~15个木条粘在栅条上,检查在齿粑从弧形栅条底部上行排渣至排渣完毕的工作过程中,被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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齿粑清除的木条数量。计算被齿耙清除的木条数量与粘结在栅条上的原木条总数之比,此比值即为污渣除净率。检测结果记入附录B中表B2。8.4噪声的检测
8.4.1检测条件
a)检测条件应符合8.1.1条的规定;b)天气无雨,风力小于3级,
c)试验场地应空旷,5m半径范围内不应有大的声波反射物,环境本身噪声应比所测样机工作噪声小于10dB(A);
d)声级计附近除测量者以外,不应有其他人员。8.4.2检测仪器及工具
a)精密或普通声级计:
b)配重块、卷尺;
c)台秤,量程500kg。
8.4.3检测方法
在按照8.1.3条规定进行检测时,用声级计分别测量距除污机两侧齿粑与地面交汇处水平距离1m,离地面高度取声源中心高度处的最大工作噪声。检测结果记入附录B中表B2。8.5可靠性检测
8.5.1检测条件
检测条件应符合8.1.1条的规定。8.5.2检测工具
配重块、量程为500kg的台秤。
8.5.3检测方法
a)按照表1中额定承载能力的规定,将配重块均匀固定在单侧齿粑上,使除污机带负荷连续运行;b)平均每天试验不少于8h,总计进行300h的可靠性试验;c)按照公式(1),公式(2)及8.5.4和8.5.5条的规定,统计和计算工作、故障时间及次数等数据;d)检测结果记入附录B中表B4。8.5.4故障判定
a)故障分类原则
根据故障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故障分为3类。故障分类原则见表3,故障分类细则见附录A中表A1。
表3故障分类原则
故障级别
b)当量故障次数
故障类别
严重故障
一般故障
轻度故障
当量故障次数按公式(3)计算:
分类原卿
严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导致样机重要零部件损坏或性能显著下降,必须更换外部主要零部件或拆开机体更换内部重零件
明显影响产品使用性能,一般不会导致主要零部件损坏,并可用随机工其和易损件在短时内修复轻度影响产品使用性能,不需要停机更换零件,用随机工具在短时内轻易排除
TTT KAoNr KAca
当量故障系数(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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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E,—第i级故障的当量故障系数,见表3;n——第i级故障次数。
8.5.5般规定
a)由于明显的外界原因造成的故障、停机、修复等不作统计;(3)
b)同时发生的各类故障,如相互之间有关连,则按其中最严重的故障统计,如果没有关连,则故障应分别统计:
c)试验过程中,等待配件、备件的时间不计人修理时间;d)每天试验完毕后,允许进行15min的例行保养,除此之外,不得再对样机进行保养。8.6其他项目的检测
8.6.1检测条件
检测条件应符合8.1.1条的规定。8.6.2检测方法
a)在除污机空载运行(出厂检验时)和按照8.5.3a条规定满载运行15min过程中和停机后,采取自测、手感和通用检测工具与仪器测量的方法,对第7.1~7.5各条款中相应技术要求项目进行检测。b)检测项目、方法及判定规则见表4。c)检测结果记入附录B中的表B2。表4
检测项目
栅条公称净距
齿靶污渣清除机构
电气控制系统
防腐措施
装配牢固性
弧形栅条
驱动装置
润滑系统
焊接件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工作状态
空载运行
静止、空载
检测工具及方法
用游标卡尺检测任意5处
GB4720和目测,手动检查
空载和满载运行
按照8.6.2a条规定运行,目测检查空载和满载运行
空载和满载运行
按照8.6.2a条规定运行,目测检查用游标卡尺及专用测量工具检查按照8.6.2a条规定运行,分别目测检查按照8.6.28条规定运行后,目测检查目
测厚仪、目测
根据检验目的和要求不同,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9.2出厂检验
9.2.1出厂检验条件
除污机各总成、部件、附件及随机出厂技术文件应按规定配备齐全。9.2.2出厂检验项目
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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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污机应按照表5规定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表5
出厂检验分类
静止状态下,用通用工具、仪器检验和目测,手感检空载和模拟负载运行状态下的检验9.3型式检验
9.3.1型式检验条件
出厂检验项目
7.5.1、7.5.2、7.5.3、7.5.5.1、7.5.5.2、7.5.5.3、7.5.7、7. 5.8.7. 4. 5.7.3.8
7.3.6、7.5.6、7.5.3、7.5.4、7.5.2凡属于下列情况之的除污机,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鉴定;
b)产品转厂生产;
c)产品停产2年以上恢复生产;d)产品正常生产后,由于产品设计、结构、工艺等因素的改变影响产品性能(仅对受影响项目进行检验);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9.3.2型式检验项目
除污机应按照第7.1~7.5各条款中所规定项目进行型式检验。9.4抽样检验方案
9.4.1出厂检验
每台产品均应按照9.2条规定进行出厂检验。9.4.2型式检验
a)抽样采取突击抽取方式,检查批应是近半年内生产的产品,b)样本从提交的检查批中随机抽取。在产品制造厂抽样时,检查批应不少于3台,在用户抽样时,检查批数量不限,
c)样本一经抽取封存,到确认检验结果无误前,除按规定进行保养外,未经允许,不得进行维修和更换零部件;
d)样本数量为1台;
e)如判定产品不合格,允许在抽样的同一检查批中加倍抽查检验。9.5判定规则
9.5.1出厂检验
产品出广检验项目均应符合相应规定。9.5.2型式检验
a)产品应达到7.5.1、7.5.2、7.5.3、7.5.4、7.5.5条规定b)对于产品型式检验的其他项目,允许有2条达不到规定;c)被确定加倍抽查的产品检验项目检验后各项指标均应达到相应规定,否则按照复查中最差的1台产品评定。
9.5.3产品出厂
产品出厂前应经厂质检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并填发产品合格证和检验人员编号后方能出厂。10包装、运输、贮存及标志
10.1包装
10.1.1除污机应分部件或整机用箱装或开包装,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629
r KAONi 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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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包装前应清除机体上的油污,外露加工表面应涂防锈油。10.1.3包装应适合陆路、水路装卸和运输要求。10.1.4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10.1.5除污机的配件、备件及随机出厂技术文件应放置在包装箱内,技术文件应用塑料袋封装。10.1.6包装箱外应标明下列内容:a)收、发货单位名称及地址;
b)产品名称、型号;
c)产品数量;
d)包装箱件数、质量、外形尺寸;e)产品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f)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10.1.7除污机随机出厂技术文件应包括: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发货清单:
d)主要配套件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e)易损件清单及图册。
10.2运输
10.2.1除污机在包装后方可运输。10.2.2运输及装卸过程中严禁碰撞和冲击。10.3贮存
除污机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日晒雨淋和无腐蚀性介质的场所中。10.4标志
10.4.1除污机应在明显的部位设置产品标牌、商标以及生产许可证等标志。10.4.2产品标牌的形式、尺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并标明下列基本内容: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b)名义宽度;
c)栅条净距;
d)齿耙额定承载能力;
e)电机功率;
f)整机质量;
g)外形尺寸;
h)出厂编号;
i)制造日期;
ji)制造厂名,
k)执行的标准编号。
故障级别
样机型号
出厂甘期
格栅名义宽度,m
除污渠深,m
栅条净距,mm
齿靶额定承载能力.k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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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提示的附录)
故障分类细则
表 A1弧形格栅除污机可靠性试验故障分类细则故障分类
严重故障
一般故障
轻度故障
故障内容
1.非外界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2.运行电机损坏。
3.轴承、齿轮损坏导致减速器报度。4.重要部位轴、键损坏。
5.机架脱焊严重变形或断裂。
6.齿耙损坏。
7.重要部位坚固件脱落
1.齿靶上行偏斜卡阻,不能继续上行2.齿靶启闭失灵。
3.齿靶不能进入栅条间隙中。
4.齿耙上行时靶齿脱离格栅面。5.栅条松动、错位。
6.齿粑污渣清除机构损坏或复位失灵,7、电气控制系统操作失灵,漏电。8.传动系统漏油。
9.重要部位紧固件松动。
10.非重要部位轴、键损坏
1.齿靶上行偏斜晃动,产生异常声音,但能继续上行。2. 传动系统渗油。
3.非重要部位紧固件松动
附录B
(提示的附录)
检测记录表
孤形格栅除污机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制造厂
出厂编号
HiikAoN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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