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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 5007-199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L 5007-1992

中文名称: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标准类别:电力行业标准(DL)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Welding of Thermal Power Plant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2-01-01

实施日期:1992-01-01

作废日期:2004-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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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能源、核技术>>电力>>F23电站、电力系统运行检修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SDJ 51-1982;被DL/T 869-2004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40页

标准价格:24.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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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DL5007--92
主编部门:能源部电站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关于颁发《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广焊接篇)》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能源基[1991]1015号
各电管局,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电规院,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电建所,水电出版社:
为了适应电力工业焊接技术的发展,保证火
力发电厂的安装质量,我部对1982年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SDJ51—82进行了修订,其编号为DL5007—92,自1992年9月1日起执行,原规范同时废止。各单位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告我部基建司和主编单位。
1991年12月31日
1总 则 
1.0.1本规范适用于能源工业电力系统设计、制造、安装和检修600MW及以下火力发电设备的锅炉、承压管道、压力容器和钢结构的焊接工作。1.0.2本规范适用于碳素钢(含碳量≤0.35%)、通低合金钢和耐热钢的手工电弧焊、手工钨极氩弧焊、氧-乙炔焊和埋弧自动焊等焊接方法。对其他材料和焊接方法,可参照本规范和有关标准制定技术要求。
1.0.3引进国外火力发电机组的施工和验收工作,除建造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的部分外,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1.0.4焊缝质量检验根据部件工况条件和对质量要求分类进行评定。
1.0.5金属材料检验、设备焊门检查、通球试验、焊接I艺评定、焊接接头质量检验、焊接人员考核等项工作,应分别按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1.0.6焊接工作(焊接、热处理和金属检验)必须遵守安全、环保、防火等规程的有关规定。2焊接人员
2.0.1焊接人员包括焊接技术人员、焊接质量检截人员、焊接检验人员、焊工及焊接热处理人员。2.0.2各企业应设置焊接专业技术负责人和专职焊接质量检查人员
2.0.2.1焊接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由有--定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师(或技师)及以1职务的焊接技术人员担任,全面负责工程焊接技术和质量管理以及焊接人员资格审核等工作。
2.0.2.2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应经常组织对焊接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专业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
2.0.3对焊接人员的基本要求和工作内容。2.0.3.1焊接技术人员
(1)首次从事焊接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应经过一年以上生产实践和系统培训,经考核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担任。(2)掌握工程概况,认真执行本规范,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焊接施工组织设计和拟订技术措施,制定煤I培训方案,参与焊工技术考核委员会和焊工技术考核T作及焊接材料管理的检查工作。1424
(3)根据技术措施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深人实际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4)组织焊接工艺评定,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
(5)参与重要管道和部件的质量验收工作。(6)记录、检查和整理焊接资料及.工程竣工技术文件的移交和技术总结工作。2.0.3.2焊接质量检查人员
(1)从事焊接质量检查的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的文化程度,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技术水平,且经过专业考核取得资格证书。(2)焊接质量检查人员负责焊接质量验收项目的编制,检查文件的签发,焊接工程检查、监督和验收评定工作
(3)参与技术措施的审定工作,经常深人实际监督技术措施的实施,对违章操作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4)注重质量监督资料的积累和总结,配合有关人员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工作。(5)确定受检焊缝,认真记录,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验工作。
(6)检查焊工合格证件,掌握其技术状况,对焊接质量经常不合格者有权停止其焊接工作,并建议焊工技术考核委员会吊销其合格证书。2.0.3.3焊接检验人员
(1)检验人员经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的焊接检验工作。
(2)焊缝质量无损检验工作应按本规范和有关规程进行,检验结果的评定工作,必须由Ⅱ级及以上人员担任。
(3)根据焊接质量检查人员所确定的受检部位进行检验,做到检验及时,结论准确,及时反馈。
(4)焊接检验人员应认真填发、整理和保管全部检验记录,
(5)对外观不合格的焊口,应拒绝无损探伤检验。
2.0.3.4焊工
(1)必须经过焊接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并按SD263-88《焊工技术考核规程》考核,取得焊工合格证书。
(2)凡担任下述各项部件焊接的焊工,必须经相应项目技术考核合格。
a.承压钢结构:锅炉钢架(主立柱、主横梁)、起重设备结构、主厂房屋架。b.锅炉受热面管子。
C、T.作压力大于0.1MPa的压力容器及管道。d.储存易燃、易爆介质(气体、液体)的容器及其输送管道。
在受监承压部件上焊接非承压件。e.
f.高速转动部件的焊接件。
(3)应有良好的工艺作风,严格按照给定的焊接工艺和焊接技术措施进行施焊,严格遵守本规范和企业制定的焊接工艺细则,并认真实行质量自检。
(4)焊T.在施焊前应认真熟悉作业指导书,凡遇与作业指导书要求不符时,焊工应拒绝施焊。当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5)合格焊工中断受监部件焊接工作六个月以者、再次担任受监部件焊接工作时,必须重新考核。
(6)合格焊工不得担任超越其合格项目的焊接作。
2.0.3.5焊接热处理人员
(1)焊接热处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2)应遵守本规范及焊接技术措施、焊接作业指导书中有关热处理部分的规定,做到操作无误、记录准确。
(3)热处理后必须进行自检,并积累和整理热处理资料。
3钢材及焊接材料
3.0.1焊接前必须查明所焊材料的钢号,以便正确地选用相应的焊接材料和确定合适的焊接工艺和热处理工艺
3.0.2钢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专业技术条件),进口钢材符合该国国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
电厂常用钢材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和参考数据见附录 A。
3.0.3焊接材料[焊条、焊丝、钨棒、氩气、氧气、乙炔气(电)和焊剂】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标准)。
电厂常用焊条、焊丝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见附录 B和附录 C。
3.0.4钢材、焊条、焊丝等均应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凡无质量合格证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批号抽查试验,合格者方可使用。3.0.5焊条、焊丝的选用,应根据母材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和焊接接头的抗裂性、碳扩散、焊前预热、焊后热处理以及使用条件等综合考虑。3.0.5.1同种钢材焊接时,焊条(焊丝)的选用,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缝金属性能和化学成分与母材相当。(2)工艺性能良好。
3.0.5.2异种钢材焊接时,焊条(焊丝)的选用,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两侧钢材均非奥氏体不锈钢时,可选用成份介于二者之间或与合金含量低的一侧相配的焊条(焊丝)。
(2)两侧之一为奥氏体不锈钢时,可选用含镍量较高的不锈钢焊条(焊丝)。焊接异种钢的焊条(焊丝)及焊后热处理温度推荐值见附录E。
3.0.6钨极氟弧焊用的电极,宜采用钨棒,所用氩气纯度不低于99.95%。
3.0.7氧-乙炔焊所用氧气纯度应在98.5%以上。乙炔气纯度应符合GB6819--86《溶解乙炔》的规定。如以电石制备乙炔气,电石应有出厂证明书其质量可采用检查焊缝金属中硫、磷含量(按被焊金属标准)的方法来确定;用于焊接的乙炔气,应进行过滤,未经检查或杂质含量超过标准的电石,不得用于受监部件的焊接。3.0.8
8埋弧自动焊用的焊剂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常用埋弧焊焊剂简明表见附录D。4焊前准备
4.0.1焊口的位置应避开应力集中区且便于施焊及热处理,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4.0.1.1锅炉受热面管子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子弯曲起点或汽包、联箱外壁以及支吊架边缘至少70mm,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150mm
4.0.1.2管道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子弯曲起点不小于管子外径,且不小于100mm(焊接、锻制、铸造成型管件除外),距支吊架边缘至少50mm,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管子直径,且不得少于150mm。
4.0.1.3管接头和仪表插座般不可设置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内。
4.0.1.4简体的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封头弯曲起点不小于壁厚加15mm,且不小于25mm和不大于 50mmlo
4.0.1.5带有纵问焊缝的简体和封头,相邻两纵向焊缝的距离应大于壁厚的3倍,且不小于100mms
4.0.1.6焊接管的管孔应尽量避免开在焊缝上,并避免管孔焊缝与相邻焊缝的热影响区相重合,如必须在焊缝上及附近开孔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管孔两侧大于孔径且不少于 60mm范围内的焊缝应按表8.0.3的要求,经无损探伤检验合格。(2)孔边不在焊缝缺陷上。
(3)管接头需经焊后热处理消除应力。4.0.1.7搭接焊缝的搭接尺寸应不小于5倍母材厚度、且不小于30mm
4.0,2臂子、臂道、压力容器和钢结构的玻口形式应按设计图纸规定加二二。如无规定时,坡口的型式和尺寸应按能保证焊接质量、填充金属量少、改善劳动条件、便于操作、减少焊接应力和变形、适应探伤要求等原则选用。
焊接接头基本形式及尺寸见表4.0.2。4.0.3焊件下料与坡口加工按下列要求进行:4.0.3.1焊件下料采用机械方法为宜,对淬硬倾向较大的合金钢材,公称直径<100mm的管子和公称直径>100mm、工作压力>3.9MPa的汽水管道,尤应以机械方法加工。4.0.3.2如用热加工法(如气割)下料,切口部分应留有加工余量,以除去淬硬层及过热金属。对率硬倾向较大的台金钢材用热加工法下料后,切口部分应先进行退火处理再行加工。4.0.3.3坡口的制备应以机械加工的方法进行。如使用火焰切割切制坡口,则应将割口表面的氧化物、熔渣及飞溅物按4.0.5条的要求清理于净,并将不平处修理平整。
4.0.4焊件经下料及坡口加工后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组对。
(1)淬硬性较大的钢材如使用火焰切割下料坡口,加工后要经表面探伤检验合格。(2)玻口处母材无裂纹、重皮、坡口损伤及毛刺等缺陷。
(3)坡口加工尺寸符合图样要求。(4)在第4.0.5条规定的清理范围内无裂纹、夹层等缺陷。
4.0.5焊件在组装前应将焊口表面及附近母材内、外壁的油、漆、垢、锈等清理干净,直至发出金属光泽。清理范围规定如下:(1)手电弧焊对接焊口;每侧各为10~j5mmo
(2)埋弧焊接焊门:每侧各为20mm。(3)角接接头焊口:焊脚K值+10mm。4.0.6对接管口端面应与管子中心线垂直。其偏斜度Af不得超过表4.0.6的规定。焊接接头基本形式及尺寸
接头结构尺守
序接头
坡口形式
号类型
焊件厚度
电弧焊
埋弧焊>1620
电弧焊
30°~35
10°~15°
适用范围
(mm)(mm)|(mm)
1~3/1~2
容器和
一般钢结
各类承
压管子压
力容器和
中、薄件承
重结构
中、厚
壁汽水管
序接头
号类型
坡口形式,
双V型平
5「对|双V形直
综合形
焊件厚度
电弧焊>16~60
[电弧焊|≥16~60
电弧焊
电弧焊
埋孤焊
8°~12°
35° -- 40°15°~- 20′
20°~25°
20°~25°
30°~35°
电弧焊管径不限
电弧焊
5°10°
同厚壁管坡口加工要求
同厚壁管坡口加工要求
适用范围
厚壁汽
水管道
厚壁汽
水管道
汽水管
焊接的
大型容
器和结
管道或
联箱封
管道或
联箱堵
序接头
坡口形式
号|类型
洗坡门
单V型
焊件厚度!
电弧焊
电弧焊
$76 133
电弧焊
埋弧焊
电弧焊
埋弧焊
电弧焊
埋弧焊
电弧焊
理弧焊
电弧焊
埋孤焊
注;①钨极氢弧焊与电弧焊的焊口结构尺寸相同。②壁厚≤6mm的受热面管子也可只用氩弧焊打底与盖面。接头
适用范围
(mm)(mm)(mm)
水、仪
按壁厚
表取样
50°~60°30°~35 2 ~ 3
50~60°30~352~31~2
10~2号
50°-60°
50°~60°
50°~~ 60°
③壁厚大于6mm的管子可用氩弧焊打底,电焊盖面。④封头的,值按设计规定:于值可按设计规定,且不小于20mm。③搭接尺寸L=58且不小于30mm。1428
1~21~2
1 ~2 12
等接管
汽水管
道或容
器的接
管座或
全焊透
的结构
求焊透
的结构
焊透的
焊透的
大型结
和结构
4.0.7焊件对时--般应做到内壁齐平,如有错II,其错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子端面与管中心
线的偏斜度要求
管子外径
>60~ 159
>159 -219
4.0.7.1对接单面的局部错门值不应超过璧厚的 10%,用不大于1rnn
4.0.7.2对接双面焊的局部错1.I值不应超过焊件厚度的10%,且不大于3mm。
4.0.8不同厚度焊件对[1时,其厚度差可按下列方法处理:
(1)内壁尺寸不相等而外壁齐平时,可加「成图4.0.8(u)的形式
(2)外壁尺寸不相等而内壁齐平时,可加工成图4.0.8(b)的形式
(3)内外壁尺寸均不相等时,可加工成图4.0.8()的形式
(4)内尺寸不相等,厚度差≤5mm时、在不影响焊件强度的条件下可加工成图4.0.8(d)的形式、
图4.0.8不同厚度对口时的处理方法(α)内壁尺寸不相等;(b)外壁尺寸不相等;()内外璧尺寸均不相等:(d)82-8≤5mm4.0.9焊口的局部问隙过大时,应设法修整到规定尺寸,严禁在间隙内加填塞物。4.0.10焊条、焊丝和焊剂应存于干燥、通风良好、温度大于5℃,月相对空气湿度小于60%的库房内。
焊条、焊剂使用前应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烘焙,重复烘焙不得超过两次。焊丝使用前应清除锈垢和油污,至露出金属光泽。焊接重要部件的焊条,使用时应装入温度保持在100~150℃的专用保温箱简内,随用随取。存放一年以上的焊条用于重要部件焊接时,如对其质量发生怀疑,应重新做出鉴定,符合要求后方准使用。
4.0.11焊接组装时应将待焊工件垫置牢固,以防止在焊接和热处理过程中产生变形和附加应力。4.0.12除设计规定的冷拉口外,其余焊口应禁止用强力对口,更不允许利用热膨胀法对口,以防引起附加应力
4.0.13焊接场所应采取防风、防雨、防雪、防寒等措施。
4.0.14焊接施工过程包括对口装配、施焊、热处理和捡验等四个重要工序。本道工序符合要求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否则禁止下道工序施工。4.0.15合格焊工在施焊锅炉受热面管子前,应进行与实际条件相适应的模拟练习,并经折断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焊接。5焊接工艺
5.0.1焊接时允许的最低环境温度如下:碳素钢:—200。
低合金钢、普通低合金钢:-10℃。中、高合金钢:0℃。
5.0.2各种钢材施焊前的预热、温度摊荐如表5.0.2,并有下列规定:
5.0.2.1根据焊接工艺评定提出预热要求。5.0.2.2壁厚≥6mm的合金钢管子、管件(如弯头、三通等)和大厚度板件在负温下焊接时,预热温度可按表5.0.2的规定值提高20~50℃。5.0.2.3壁厚<6mm的低合金钢管子及壁厚>15mm的碳素钢管在负温下焊接时亦应适当预热。
5.0.2.4异种钢焊接时,预热温度应按焊接性能较差或含金成分较高的侧选择。5.0.2.5接管座与主管焊接时,应以主管规定1429
的预热温度为准。
5.0.2.6非承压件与承压件焊接时,预热温度应按承压件选择。
5.0.3预热宽度从对口中心开始,每侧不少于焊件厚度的三倍,厚度大于35mm的焊接接头预热时的升温速度应符合第6.0.5的规定。5.0.4施焊过程中,层间温度应不低于规定的预热温度的下限,且不高于400℃。5.0.5承压管道焊接时,为保证管道(或管子)内壁清洁和焊缝根层质量,所用的焊接方法应遵照表5.0.5的规定。
5.0.6中、高合金钢(含铬量≥3%或合金总含量>5%)管子和管道焊口,为防止根层氧化或过烧,焊接时内壁应充气或混合气体保护。焊前预热温度
(钢号)
厚预热温度厚
(mm)
含碳量
0.35%的碳素钢
及其铸件
C-Mn(16Mn)
Mn-V(15MnV)
(12CrMo)
1Cr--Mo
(15CrMe
ZG20CrMo)
(14MnMoV、
18MnMoNbg)
1CrMoV
(12CriMoV
ZG20CrMo)
1-Cr-1Mo-V
(15Cr,Mo V.
ZG1SCr;Mo, V)
(12Cr2MowV)
2—Cr-1Mo-
(12CrzMo)
3Cr-IMoVTi
(12Cr:MoVSi TiB)
度预热温度
[100 ~200 ≥34
[150 ~200
150-250
200~30g
250~350
100150
150~200
钢种 (钢号)
9Cr-1Mo
12Cr-1Mo-V
厚预热温度厚
[300 400
预热温度
注:1,当采用钨板氩弧焊打底时,可按下限温度降低50r
2.当管子外径大于219mm或璧厚大于20mm(含20mm)时,应采用电加热法预热。承压管道焊接方法的规定
部件名称
p≥10MPa.≤6mm的锅炉
受热面管子
p≥10MPa,8>6mm的管子
及管件
p=4MPa,t=450t的管道
再热蒸气冷、热段管道遵及其
汽轮机、发电机的冷却、润
滑系统管道及燃油管道
p<10MPa,≤6mm的中低
压锅炉受阻热面管子
其它管道\)
注:1)为非强制性要求。
根部焊道
其它焊道
TIG/SMAW
TIG/SMAW
TIG/SMAW
5.0.7严禁在被焊工件表面引燃电弧、试验电流或随意焊接临时支撑物,高合金钢材料表面不得焊接对口用卡具。
5.0.8管子焊接时,管内不得有穿堂风。5.0.9点固焊时,除其焊接材料、焊接工艺、焊工和预热温度等应与正式施焊时相同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5.0.9.1在对口根部点固焊时,点固焊后应检查各个焊点质量,如有缺陷应立即清除,重新进行点焊。
5.0.9.2厚壁大径管若采用填加物方法点固,当去除临时点固物时,不应损伤母材,并将其残留焊疤清除干净、打磨修整。
5.0.10采用钨极氟弧焊打底的根层焊缝检查后,应及时进行次层焊缝的焊接,以防止产生裂纹。多层多道焊缝焊接时,应逐层进行检查,经自检合格后,方可焊接次层,直至完成。5.0.11厚壁大径管的焊接应采用多层多道焊,当壁厚大于35mm,亦应符合下列规定:5.0.11.1
弧焊打底的焊层厚度不小于
5.0.11.2其他焊道的单层厚度不大于所用焊条直径加2mm。
5.0.11.3单焊道摆动宽度不大于所用焊条直径的5倍。厚壁大径管多道排列要求见图5.0.11。≥5g
图5.0.11厚壁管焊道排列示意图2为减少焊接变形和接头缺陷,直径大于5.0.12
194mm的管子和锅炉密集排管(管子间距≤30mm)的对接焊门宜采取二人对称焊。5.0.13钢结构的焊接应按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5.0.14施焊中,应特别注意接头和收弧的质量,收孤时应将熔池填满、多层多道焊的接头应错开。
5.0.15施焊过程除工艺和检验上要求分次焊接外,应连续完成,若被迫中断时,应采取防止裂纹产生的措施(如后热、缓冷、保温等)。再焊时,应仔细检查并确认无裂纹时,方可按照工艺要求继续施焊bzxZ.net
5.0.16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00mm的管道或容器的对接焊口,应采取双面焊接,并应采取清根措施,以保证封底焊质量。清根后应按第4.0.5条要求将氧化物清除干净。5.0.17对需做检验的隐蔽焊缝,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其他工序。
5.0.18焊口焊完后应进行清理,经自检合格后在焊缝附近打上焊工本人的代号钢印,或永久性标记。
5.0.19对容易产生延迟裂纹的钢材,焊后应立即进行热处理,否则应作后热处理,其温度以300~350℃为宜,恒温时间不小于2h。后热处理的加热范围与热处理要求相同。5.0.20焊接接头有超过标准的缺陷时,可采取挖补方式返修。
但同一位置上的挖补次数一般不得超过三次,中、高合金钢不得超过二次,并应遵守下列规定:5.0.20.1彻底清除缺陷。
5.0.20.2补焊时,应制订具体的补焊措施并照工艺要求进行。
5.0.20.3需进行热处理的焊接接头,返修后应重做新热处理。
5.0.21安装管道冷拉口所使用的加载工具,需待整个对口焊接和热处理完毕后方可卸载。5.0.22不得对焊接接头进行加热校正。6焊后热处理
6.0.1热处理是为了降低焊接接头的残余应力,改善焊缝金属的组织与性能。热处理过程应严格按照本规范及有关规定进行。
6.0.2下列焊接接头焊后应进行热处理:6.0.2.1壁厚>30mm的碳素钢管子与管件。6.0.2.2壁厚>32mm的碳素钢容器。6.0.2.3壁厚>28mm的普通低合金钢容器。6.0.2.4耐热钢管子与管件(第6.0.3条规定的内容除外)。
6.0.2.5经焊接工艺评定需做热处理的焊件。6.0.3凡采用弧焊或低氟型焊条,焊前预热和焊后适当缓冷的下列部件可免作焊后热处理。6.0.3.1壁厚小于或等于10mm,管径小于或等于108mm的15CrMo、12Cr2Mo 钢管子。6.0.3.2壁厚小于或等于8mm,管径小于或等于108mm的12CriMoV钢管子。
6.0.3.3壁厚小于或等于6mm,管径小于或等于63mm的12CriMoWVB钢管子。6.0.4焊后热处理一般为高温回火。常用钢材的焊后热处理温度与恒温时间见表6.0.4。
6.0.5热处理过程中,升温、降温速度规定如下:6.0.5.1升温、降温速度,一般可按250×25
C/h计算,且不大于300 /h。
6.0.5.2降温过程中,温度在300℃以下可不控制。
6.0.6异种钢焊接接头的焊后热处理,应按两侧钢材及所用焊条(焊丝)综合考虑。热处理温度一般不超过合金钢成分低侧钢材的下临界点Acl,可参见附录E。
6.0.7热处理的加热宽度,从焊缝中心算起,每侧不小于管子壁厚的3倍,且不小于60mm。1431
C≤0.35(20、ZG25)
C-Mn(16Mn)
(钢号)
1 /2('r-1 2Mo( 12(rMo)
焊后热处理温度及恒温时间
600650
>12.5 ~25>25~37.5>37.5~5d >50 ~75>75 ~100>100~12512.
650~700
1Cr--Mo( 15(rMo.ZG20CrMo)
670700
(12Cr MoV,ZG20CrMoV)
1 号(r-1Mo-V(ZG15Cr,Mo, V)
2十Cr-1Mo
2Cr-号Mo-VW(12Cr,MoWVB)
3Cr-IMo- Vi(12Cr:MoVSiTiB)
9Cr-1Mo
12Cr-1Mo
720~750
720~750
750-·780
6.0.8热处理时的保温宽度,从焊缝中心算起,每侧不得小于管子壁厚的5倍,以减少温度梯度。6.0.9热处理的加热方法,应力求内外壁和焊缝两侧温度均匀,恒温时在加热范围内任意两测点间的温差应低于50℃。厚度大于10mm时应采用感应加热或电阻加热。
6.0.10热处理的测温必须准确可靠,应采用自动温度记录。所用仪表、热电偶及其附件,应根据计量的要求进行标定或校验。6.0.11进行热处理时,测温点应对称布置在焊缝中心两侧,且不得少于两点。水平管道的测点应上下对称布置。
6.0.12焊接接头热处理后,应做好记录和标记,并打上热处理工的代号钢印或永久性标记。7质量检验
7.0.1应重视焊接质量的检查和检验工作,实行焊接质量级检查验收制度,贯彻自检与专业检验相结合的方法,做好验评工作。焊接质量检查,包括焊接前、焊接过程中和1432
焊接结束后三个阶段的质量检查,应严格按检验项目和程序进行。
7.0.2焊接接头分类检查的方法、范围及数量,按表7.0.2进行,且应符含下列规定:7.0.2.1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焊缝,不允许进行其他项目检查。
7.0.2.2需做热处理的焊接接头,应在热处理后进行无损探伤。
7.0.2.3焊接接头的射线透照或超声波探伤按下列规定选用:
(1)厚度≤20mm的汽、水管道采用超声波探伤时,还应另做不小于20%探伤量的射线透照。
(2)厚度>20mm、且小于70mm的管子和焊件,射线透照或超声波探伤可任选其中一种。(3)厚度≥70mm的管子在焊到20mm左右时做100%的射线探伤,焊接完成后做100%超声波探伤。
(4)对于焊接接头为类的锅炉受热面管子,除做不少于25%的射线透照外,还应另做25%的超声波探伤。
合金钢件焊后应对焊缝进行光谱分析复7.0.2.4
查,规定如下:
焊接接头分类检验的项目范围及数量焊接接
头类别
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9.81MPa的锅炉的受热面管子
外径大于159mm或壁厚大于20mm,工作压力大于9.81MPa的锅炉本体范围内的管子及管道
外径大于159mm,工作温度高于450的蒸汽管道
工作压力大于8MPa的汽、水、油、管道
工作温度大于300℃且不大于450℃的汽水管道及管件
工作压力为 0.1~1.6MPa 的压力容器工作压力小于9.81MPa的锅炉的受热面管子
工作温度高于150℃且不高于300℃的蒸汽管道及管件
工作压力为4~8MPa的汽、水、油、气管道
工作压力大于1.6MPa且小于4MPa的汽、水、油、气管道
承受静载荷的钢结构
工作压力为 0.1 ~1.6MPa 的汽、水、油、气管道
烟、风、煤、粉、灰等管道及附件非承压结构及密封结构
一般支撑结构(设备支撑、梯子、平台、拉杆等)
外径小于76mm的锅炉水压范围内的疏水、放水、排污、取样管子
检验方
自检」专检
超声硬度1)
割样2)/代样
注:1)经焊接工艺评定,且具有与作业指导书规定相符的热处理自动记录曲线图的焊接接头,可免去硬度测定。2)经焊接工艺评定,且按作业指导书施焊的锅炉受热面管焊接接头,可免作割样检查。3)钢结构的无损探伤方法及比例按设计要求进行。4)烟、风、煤、粉、灰管道应做100%的渗油检查。(1)锅炉受热面管子不少于10%。(2)其他管子及管道100%。
(3)光谱分析复查应根据每个焊工的当日工作量进行。
7.0.3锅炉受热面管子作割样或代样检查时,试样数量见表7.0.3。试样切取部位及加工规格见附录 F。
7.0.4割样或代样的检查结果若有不合格项目时,应做该项目不合格试样数量的双倍复检。7.0.5无损探伤的结果若有不合格时,除对不合格焊缝进行返修外,尚应从该焊工当日的同一批焊接接头中增做不合格数的加倍检验,加倍检验中仍有不合格时,则该批接头评为不合格。锅炉受热面管子焊接接头割样(或代样)检查的项目及试验数量
力冷弯(片)
(片)
面弯根弯
金相(片)
[断面(片)
1(中、高
合金钢)
7.0.6对于不合格的焊接接头,应查明原因,采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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