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 4200-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Y 4200-2007
中文名称: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通则
标准类别: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10-08
实施日期:2008-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7282615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75.010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原材料工业及通信、广播工程>>P71石油工程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石油工业出版社
页数:20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2008-03-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中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
归口单位: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委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用准则、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部分)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内容、合格条件、组织和程序。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交工验收。 SY 4200-2007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通则 SY4200-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75-010
备案号:2198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4200--2007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则
Code for quality acceptance
of oil and ga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General rule
2007-10-08发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8-03-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规定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工程划分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规范性附录)
附录E(规范性附录)
附录F(规范性附录)
附录G(规范性附录)
附录H(资料性附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
单位(子单位)
单位(子单位)
条文说明
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SY4200-2007
SY4200—2007
本标准第5.3条、第7.5条、第7.8条、第8.6条、第8.7条与第8.10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按照建设部“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施工规范改革思路,结合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及交工验收的实际特点,对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规则做了统一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交工验收,同时也是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依据之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为规范性附录,附录H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石油天然气长庆工程质量监督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玉刚、梁桂海、师洁玲、李丽君。I
1范围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则
SY4200—2007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用准则、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内容、合格条件、组织和程序。本标准适用手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交工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oilandgasconstructionengineering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油气田建设、油气储运和与之相配套设施而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以及完成的工程实体。3.2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
tquality of oil and ga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反映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满足在其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耐久性能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所有明示和隐含能力特性和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总和。3.3
验收acceptance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施工质量合格与否做出确认。3.4
进场验收site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与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并对产品合格与否做出确认。3.5
检验批inspectionlot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3.6
检验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的性能进行测量、检查与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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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检测evidentialtesting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交接检验handingoverinspection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作出确认的活动。3.9
目dominantitem
主控项目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中的对质量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3.10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抽样检验sampling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3.12Www.bzxZ.net
samplingscheme
抽样方案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3.13
countinginspection
计数检验
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验方法。3.14
计量检验
quantitativeinspection
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验方法。3.15
返修repair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3.16
返工rework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与重新施工等措施。3.17
technicalstandardforconstruction施工技术标准
施工操作中依据的技术标准(如施工技术规范与作业规程等),可以是企业标准。3.18
pre-testrun
预试运
安装工程完成以后,投料试车以前进行的各项活动。它包括管道系统及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及仪表调试、单机试运和联动试运等。4总则
4.1本标准是依据现行的国家及石油天然气行业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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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在进人施工现场时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4.3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中的建(构)筑物及建筑安装工程除检验批的检验内容,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执行GB50300及与其配合使用的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外,其他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4.4本标准尚未列入的工程,应由建设单位制定或采用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作为质量验收的依据,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4.5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应与本标准配套使用。5基本规定
5.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5.2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5.2.1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结构、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签字认可。5.2.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形成记录,未经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5.2.3施工过程中,不同专业或不同施工单位之间应办理交接验收手续,按规定形成记录,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签字认可。5.3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交工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一预试运(包括管道系统及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及仪表调试、单机试运和联合试运等)合格。
一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一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一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5.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计量、计数或计量一-计数等抽样方案。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一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一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5.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取:
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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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工程划分6.1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6.2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a)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工业厂房、车间或设计区段、工艺系统进行划分,并由各工程种类(或专业)共同构成一个单位工程。b)当个工程种类(或专业)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独立使用功能时,也可单独构成一个单位工程。
c)建设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具备独立施工条件的部分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6.3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a)分部(子分部)工程应按工程种类(或专业)、结构部位、管道区段、线路区段、工艺系统等进行划分。
b)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设备)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或台套等进行划分。6.5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进行划分。
建筑面积小于100m2建筑工程,可按一个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定。6.6
6.7工程具体划分应符合各专业相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与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分为不合格与合格两种。7.1
7.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控项目经抽样检验,全数符合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有80%及其以上的检查点(处、件)应符合相应专业工程施工质量规范的规定,其余检查点(处、件)也应基本接近相应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7.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7.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7.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一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预试运应合格。
7.6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附录B进行。—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附录C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附录D进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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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申请报告、质量验收与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分别按附录E、附录F和附录G进行。
7.7当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各专业相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流体管道、器具、装置和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一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一一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7.8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8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8.1工程开工前,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根据本标准的规定划分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8.2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依次进行。
8.3检验批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代表)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8.4分项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8.5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检查验收。8.6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检查评定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申请报告。8.7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参加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8.8当单位(子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由总包单位负责。8.9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由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同协调处理。
8.10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单位工程交接证书上填写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交工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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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并按表A.1记录和做出检查结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开工日期: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检查结论:
质量管
理体系
质量责任制
组织机构
质量目标
质量检验计划
有要求的专业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图(会)审查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施工技术标准配备情况
计量器具的检定与校准
现场的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开工报告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技术
负责人
检查情况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SY4200—2007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代表)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表B.1记录和做出验收结论。在表B.1中,一般项目中的定量检查项目,其“检查评定记录”应填写实测值,定性检查项目采取“/”、“×”的记录方式,其中“”代表合格点(处、件),“×”代表不合格点(处、件)。表B.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标准号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建设
分项工程名称
专业负责人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检验批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代表)
监理 (建设)
单位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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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按表C.1做出验收结论。表c.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
检验批编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建设单位代表)
项目经理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数
专业技术负责人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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