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273-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J/T 273-2008
中文名称:聚丙烯静音排水管材及管件
标准类别: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4-02
实施日期:2008-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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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聚丙烯
排水管
管件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中的设施>>91.140.80下水道系统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给水、排水工程>>P42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9页
标准价格:20.0 元
出版日期:2008-09-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晋华、崔俊文、王士良、卢国基、褚人杉
起草单位:山西乾通塑胶有限公司、金德管业集团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华强管件模具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建设部定额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的城镇建设行业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聚丙烯静音排水管材及管件的产品分类、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冷、热排水用聚丙烯静音排水管材及管件,在考虑材料的耐化学性和耐温性条件下,也可用于工业排水用管材。 CJ/T 273-2008 聚丙烯静音排水管材及管件 CJ/T273-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91.14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273--2008
聚丙烯静音排水管材及管件
Polypropylene sound insulating pipes and fittings for drainage2008-04-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8-09-01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制定的城镇建设行业标准。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CJ/T273—2008
本标准由山西乾通塑胶有限公司、金德管业集团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华强管件模具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晋华、崔俊文、王士良、卢国基、猪人杉、1范围
聚内烯静音排水管材及管件
CJ/T273—2008
本标准规定了聚丙烯静音排水管材及管件的产品分类、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冷、热排水用聚丙烯静音排水管材及管件,在考虑材料的耐化学性和耐温性条件下,也可用于工业排水用管材。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033—1986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3682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速率和熔体体积流动速率的测定GB/T6111
GB/T6671
GB/T8801
GB/T8802
GB/T8803
流体输送用热塑性塑料管材耐内压试验方法热塑性塑料管材纵向回缩率的测定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坠落试验方法热塑性塑料管材、管件维卡软化温度的测定注射成型硬质聚氯乙烯(PVC-U)、氯化聚氯乙烯(PVC-C)、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三元共聚物(ABS)和丙烯-苯乙烯-丙烯酸盐三元共聚物(ASA)管件热烘箱试验方法QB/T2803
硬质塑料管材弯曲度测量方法
塑料管材尺寸测量方法
GB/T8806
GB/T9647
热塑性塑料管材环刚度的测定
GB/T14152热塑性塑料管材耐外冲击性能试验方法时针旋转法橡胶密封件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HG/T3091
SH/T1541
热塑性塑料颗粒外观试验方法
3定义、符号和缩略语
3.1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聚丙烯静音排水管材polypropylenesoundinsulatingpipes内、外层均以耐冲击共聚聚丙烯(PP-B)树脂为主要原料,中间层为降噪吸声材料,采用三层共挤成型的管材。
聚丙烯静音排水管件polypropylenesoundinsulatingfittingsfordrainage以降噪吸声材料和聚丙烯(PP-B)材料共混专用料,经注射成型的管件。I
CJ/T273—2008
nominaloutsidediameter
公称外径
管材规定的外径。
平均外径
mean outside diameter
管材外圆周长的测量值除以3.142(圆周率)所得的值,精确到0.1mm,小数点第二位数四舍五入。3.1.5
nominalwallthickness
公称壁厚
管材或管件壁厚的规定值。
3.2符号
A—管材长度;
A管材有效长度;
D—承口外径;
d。公称外径;
平均外径;
承口公称直径:
承口平均内径;
公称壁厚;
承口壁厚;
密封圈槽壁厚;
插口长度;
承口配合深度;
-管件转弯处曲率半径;
管件结构尺寸;
倒角。
3.3缩略语
MFR一熔体质量流动速率;
PP-B-耐冲击共聚聚丙烯;
TIR一真实冲击率。
4产品分类
1管材分单承口管材和直管管材(见图1)。4.1
4.2管件分带插口管件和承口管件(见附录A)。5材料
5.1管材材料
管材内、外层以耐冲击共聚聚丙烯(PP-B)树脂为主要材料,中间层为降噪吸声材料。降噪吸声材料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2
表1降噪吸声材料的物理性能
密度/(kg/m*)
水份含量/%
颗粒外观/(g/kg)
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230℃/2.16kg)/(g/10min)5.2管件材料
技术要求
1600~1900
管件应采用符合表1的降噪吸声材料和聚丙烯(PP-B)材料共混专用料。CJ/T273--2008
试验方法
5.3在保证最终产品满足本标准技术要求的条件下,允许使用本厂生产同类产品的清洁回用料。5.4密封圈
密封圈材料应符合HG/T3091的规定。6要求
6.1颜色
管材、管件颜色应一致,一般为灰色,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6.2外观
6.2.1管材
6.2.1.1管材内外壁应光滑平整,不应有砂眼、裂口和明显的痕纹、杂质、凹陷、色泽不均和分解变色线。
6.2.1.2管材端面应切割平整并与轴线垂直。6.2.1.3管材中间层与内、外层应紧密熔接,应无分脱现象。6.2.2管件
6.2.2.1管件内外壁应光滑平整,不应有气泡、裂口和明显的痕纹、凹陷、色泽不均和分解变色线。6.2.2.2管件应完整无缺损,浇口及溢边应修除平整。6.3规格尺寸
6.3.1管材
6.3.1.1管材的平均外径、壁厚及内外皮层厚管材的平均外径、壁厚偏差及内外皮层厚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管材平均外径、壁厚及偏差、内外皮层厚公称外径
平均外径 d.
最小平均外径
d en, mia
最大平均外径
dem,max
公称壁厚
允许偏差
单位为旁米
内外皮层厚
CJ/T273—2008
6.3.1.2管材长度
管材的有效长度一般为4m或6m,其他长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管材长度不允许有负偏差。管材长度A、有效长度A,见图1。A
a)单承口管材
b)带倒角直管
c)不带倒角直管
图1管材有效长度
6.3.1.3不圆度
管材不圆度不应大于0.024d.。
不圆度的测定应在管材出厂前进行。6.3.1.4弯曲度
管材的弯曲度不应大于1%。
6.3.1.5弹性密封圈连接型承口尺寸弹性密封圈连接型管材承口尺寸应符合图2、表3的规定。注:管材承口壁厚e不宜小于同规格管材壁厚e的0.9倍,密封圈槽壁厚e不宜小于同规格管材壁厚ei的0.75倍。
图2弹性密封圈连接型管材承口
表3弹性密封圈连接型管材承口尺寸及偏差公称外径
6.3.1.6管端
承口平均内径d.
最小平均尺寸d
最大平均尺寸dm
承口配合深度
单位为毫米
承口外径
管端倒角的角度应与管轴线成15°~45°之间,倒角后管端所保留的壁厚不应小于公称壁厚e1的三分之一。当管端无倒角时,管端应去毛边。4
6.3.2管件
管件承口和插口尺寸及偏差应符合图3、表4的规定。注:承口壁厚e2、密封圈槽es、插口壁厚e不宜小于同规格管材的壁厚。图3弹性密封圈连接型管件承口和插口表4
弹性密封圈连接型管件承口和插口尺寸及偏差公称外径
承口配合深度
插口长度
注:承插口深度方向允许有1以下脱模锥度,承口平均内径dm
最小平均尺寸
6.3.3管件的基本类型及结构尺寸见附录A。6.4
物理力学性能
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系统试验应符合表6的规定。
最大平均尺寸
表5物理力学性能
密度/(kg/m2)
环刚度/(kN/m2)
扇平试验
落锤冲击试验,TIR(O℃)
纵向回缩率/%
维卡软化温度/℃
烘箱试验
坠落试验
技术要求
1200~1800
不破裂、不分脱
《10%
≤3%,且不分裂、不分脱
≥145
符合GB/T8803的规定
无破裂
CJ/T273—2008
单位为毫米
公称壁厚
试验方法
适用范围
管材、管件
管材、管件
CJ/T273—2008
7试验方法
7.1状态调节
表6系统试验
连接密封试验,0.05MPa,15min系统噪声测试/dB(A)
技术要求
连接处不渗漏、不破裂
聚丙烯静音排水管噪声小于铸铁管噪声试验方法
除有特殊规定外,按GB/T2918规定,在23℃士2℃条件下进行状态调节24h,并在同样条件下进行试验。
7.2颜色及外观
用肉眼直接观察,内壁可用光源照看。7.3尺寸测量
7.3.1管材
7.3.1.1平均外径
按GB/T8806测量。
7.3.1.2壁厚
按GB/T8806测量。
7.3.1.3有效长度
用精度不低于1mm的钢卷尺测量。7.3.1.4不圆度
按GB/T8806测量同断面的最大外径和最小外径,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为不圆度。7.3.1.5管材承口
承口外径尺寸测量方法见7.3.1.1;承口平均内径用精度不低于0.01mm的内径量表测量承口长度中点两相互垂直的内径,计算其算术平均值;承口配合深度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7.3.1.6弯曲度
按QB/T2803测量。
7.3.1.7内外皮层厚
用精度不低于0.01mm的读数显微镜测量管材内、外皮层厚。7.3.2管件
7.3.2.1壁厚
按GB/T8806的规定测量,必要时可将管件切开测量。7.3.2.2管件承口平均内径
用精度不低于0.01mm的内径量表测量承口长度中点两个相互垂直的内径,以其算术平均值为平均内径。
7.3.2.3承口配合深度和插口长度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7.4物理力学性能
7.4.1管材
7.4.1.1密度
按GB/T1033—1986中的A法测定。7.4.1.2环刚度
按GB/T9647测定。
7.4.1.3扁平试验
CJ/T273—2008
从三根管材上各取一段长度为50mm士1.0mm管段为试样,两端垂直切平。试验按GB/T9647测定。当试样在垂直方向外径变形量为原外径的50%时,去掉载荷,观察试验过程中试样是否破裂或分脱。
落锤冲击试验
按GB/T14152测定,试验温度为0℃士1℃,落锤质量、冲击高度、冲头型号要求见表7。表7落锤质匾、冲击高度和冲头型号公称外径d。
7.4.1.5纵向回缩率
按GB/T6671测定。
7.4.1.6维卡软化温度
按GB/T8802测定。
7.4.1.7水分含量
落锤质量
水分含量以“%”表示。
W.Wz×100%。
其计算公式为:M=
式中:
M—水分含量;
W.湿重重量;
于重重量。
冲击高度
冲头型号
将重量为4g的测试样品放人卤素水分测定仪的样品盘内,设定干燥温度为105℃C,然后按(启动)“start”键,电机开始启动,样品室自动关闭,仪器开始使样品干燥并测量,干煤结束时仪器将自动计算并显示出水分含量值。精度为0.01%。7.4.1.8颗粒外观
按SH/T1541测定。
7.4.1.9熔体质量流动速率
按GB/T3682测定。
7.4.2管件
7.4.2.1密度
按GB/T1033-1986中的A法测定。7.4.2.2维卡软化温度
按GB/T8802测定。
7.4.2.3烘箱试验
按GB/T8803测定。
7.4.2.4坠落试验
按GB/T8801测定。
7.4.3系统试验
CJ/T273—2008
7.4.3.1连接密封试验
按GB/T6111测定,将试样安装密封圈承插连接后,对试样加压至0.05MPa,并保持15min。观察试验过程中试样连接部分是否渗漏或破裂。7.4.3.2噪声测定
按附录B进行测试。
8检验规则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免费标准bzxz.net
8.1组批
8.1.1管材
同一批原料、同一规格连续生产的管材作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50t。生产7d尚不足50t时,则以7d产量为一批。
8.1.2管件
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工艺、同一规格连续生产的管件作为一批。当d.<75mm时,每批数量不超过10000件;当d.≥75mm时,每批数量不超过5000件。生产7d仍不足批量时,以7d产量为一批。一次交付可由一批或多批组成,交付时注明批号,同一个交付批号产品为交付检验批。8.2出厂检验
产品需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后方可出厂。8.2.1检验项目
8.2.1.1管材出厂检验项目为6.1、6.2.1、6.3.1和6.4.1中的扁平试验、纵向回缩率和落锤冲击试验。
8.2.1.2管件出厂检验项目为6.1、6.2.2、6.3.2和6.4.1中的烘箱试验和坠落试验。8.2.26.1.6.2.1、6.2.2、6.3.1、6.3.2检验按GB/T2828.1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取一般检验水平I,接收质量限(AQL)6.5,见表8表8接收质量限(AQL)6.5的抽样方案批量N
≤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注:管材为根管件为件。
样本量n
8.2.3在计数抽样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足够的样品:接收数 A。
a)管材进行6.4.1中的纵向回缩率和落锤冲击试验。b)管件进行6.4.1中的烘箱试验和坠落试验。8.3型式检验
拒收数R。
检验项目为第6章的全部技术要求。按8.2.2规定对6.1~6.3项目进行检验,在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足够的样品,进行6.4中的各项检验。一般情况下每两年至少一次,当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8
b)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检查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8.4判定规则
CJ/T273-—2008
管材项目6.1、6.2.1、6.3.1、管件项目6.1、6.2.2、6.3.2中任一条不符合表8规定时,则判该批为不合格。物理力学性能中有一项达不到指标时,可随机在该批中抽取双倍样品进行该项目的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9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9.1标志
产品应有永久性标志。
9.1.1管材标志
管材应有永久性标志,且每根管材上应含有至少一处完整标志,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m。a)生产厂名和商标;
产品名称;
c)产品规格;
d)本标准号;
生产日期。
管件标志
产品至少应有下列永久性标志:a)厂名或商标;
b)材料名称:改性PP-B;
c)产品规格:公称外径;
d)本标准号。
9.2包装
9.2.1管件按类型和规格分别包装,包装材料由供需双方商定。一般情况下每个包装质量不超过25kg。
9.2.2管件包装至少应有下列内容:生产厂名和厂址;
产品名称;
c)商标;
d)管件类型和规格;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9.3运输
产品在装卸和运输时,不应受到撞击、曝晒、抛摔和重压。9.4储存
产品宜贮存在库房内,合理堆放、远离热源。单承口管材交错悬出,管材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5m。9
CJ/T273—2008
A.1管件的基本类型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管件的基本类型及结构尺寸
本标准涉及下列基本类型见图A.1至图A.7。a)直通。
b)异径。
c)弯头:
公称角可从45°和90°中选择。其他角度应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产品上作相应的标记。d)多通和异径多通:
公称角可从45°和90°中选择。其他角度应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产品上作相应的标记。允许其他的管件类型,但尺寸应与本标准规定管材匹配。A.2管件结构尺寸
管件结构尺寸仅用于设计模具。Z值应由生产商给定,推荐使用表A.1至表A.7所规定的尺寸。A.2.1弯头
弯头的Z值见图A.1和表A1。
a)45°弯头
c)90°弯头
图A.1弯头
b)带插口45°弯头
d)带插口90°弯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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