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3057-2003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道路车辆工程>>道路车辆装置>>43.040.60车身及车身附件
中标分类号:车辆>>汽车底盘与车身>>T26车身(驾驶室)及附件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9643
页数:11页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2003-09-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1-07-12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与试验方法,适用于M2和M3其客车中面向前方安装的座椅。 GB 13057-2003 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GB13057-2003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本标推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GB13057—2003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修改采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R80法规《大型客车座椅认证及座椅强度和固定件强度有关的车辆认证的统一规定》1998版。对其中有关认证部分的内容未予采用。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4.3“座椅安装要求”中规定的内容,自本标准实施之日后18个月执行。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 11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座椅厂、上海佳益工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明新、徐年元王军华,李韬、高瑞隆、颜祥、周政平。1范围
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本标难规定了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与试验方法。G13057-—2003
本标准适用于M,和M类客车中面向前方安装的座椅。车辆应具有座椅固定件,用来安装上述座椅或可能安装在这些固定件土的其他形式的座椅。本标准不适用于M,、M.类客车中A缎和上级客车使用的座椅:M.类客车的座椅,也可应制造厂要求,选择CMVDR217规定的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进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1552—1999轿车内部凸出物
GB/T11563汽车H点确定程序(VISO6549,1980)GB14166—1993汽车安全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14167--1993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QC244汽车安全带动态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CMVDR217关于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和头枕的设计规购ISO6487道路车辆链试验测量技术·.检剩仪器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座椅型式geat type
在下列可能影响其强度和伤害性方面无实质区别的某类座摘:a)承载件的结构、形状、尺寸和材料h)座椅靠背调整和镜止系统的型式与尺寸;件和支撑件(即椅腿)的尺寸、结构和材料。3.2
调整系统adjustment system
一种可将座椅或其部件调节到适于乘客乘坐的装置。3. 3
位移系统displacementsystem
在没有固定的中间位誉情说下,-种可使座椅或某个部件横向或纵向移动,以方便乘客进出的装置。
缴止系统lockingBystem
一种保证座或其部件保持在其使用位的装置。GB 13057—2003
连接件attachmentfittings
用米将座椅安装到车辆固定件上的螺栓等零件。3.6
台车trolles
用于动态再现交通事故包括前部碰撞的试验设备。3.7
辅助座椅anxillary Beat
台车上被试座椅后面安装艘人的椅,代表着车辆上使用的位于被试座椅后面的座椅。3.8
基准平面referenceplane
通过人体模型两脚跟与地板接触点的平面,按GB/T11563的规定,用于确定乘坐状态下车辆的H点和实际躯干角。
基准高率reference height
基准平面以上至座椅项部的高度。3.10
假人manikln
符合HYBRID或血型要求的人体模型。3. 11
reference zone
基准区
两个对称于H点,各距H点400mm的纵向垂面之间的空间,并按GB11552—1999附录A的描述,为头形装置从垂直转到水平位置的范围。此头形装置应按GB 11552一1999 录 A的魏定安放,其中心到转动轴中心线的距离可在736mm~840mm之间连续调整。3.12
座椅间距seatspaclng
后方座椅靠背前部凸起部分至前方座椅靠背后部凸起部分之间的距离,在基推平面以上620mml高度处水平测量,
4要求
4.1座特要求
4.1.1总体要求
每种型式的座椅应满足4.1.2规定的静态试验和4.1.3规定的座椅靠背后部吸能特性要求或者4.1.4规定的动态试验要求。所提供的每种调整和位移系统都应配备自动锁止装置,试验后不要求座摘的调整和锁正系统处子完全工作状态。4.1.2静恋试验要求
4.1.2.1试验确定
4.1.2.1.1乘坐的乘客能被其前方座椅恰当地限制住。按5.1.2.1施加的每个试验力(在有关乘坐位置的纵向中心面内水平测量),如上部模板施力中心点的最大位移不超过400m,可认为满足要求[见图1a]]。4.1.2.1.2乘坐的乘客未受严重伤害。符合下列条件,可认为满足要求:)按5.1.2.1施加的每个试验力,上部模板施力中心点的最大位移不小于100mm(测量方法同4. 1. 2. 1. 1>[见图 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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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5.1.2.2随加的每个试验力,下部模板施力中心点的最大位移不小于50mm(测量方法同b)
4. 1. 2. 1. 1)[见图 1b)].
Y, =(1 000/H)N
白0~205
图 1 静态试验示意图
,*(1 000/H,)N
z(2000/>N
4.1.2. 1. 3座椅及其安装足够牢固。符合下列条件,可认为满足要求:a)试验期间,尤座椅零件、座椅安装件和附件完全分离;试验期间,即使一个或多个固定件部分地分离,座椅仍能牢牢地固定住,且所有锁止系统保持b)
锁死:
试验后,座摘或其附件的结构件无任何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断裂或尖角、锐边。c
4.1.2.2所有构成座椅背面的安装件或附件,在碰撞时都不应对乘客身体造成任何伤害。如果直径165mm的球体接触到的任意部分,其曲率半径均为5mm以上,则可认为澜足此要求。4.1.2.3如位于刚性背面上的安装件和附件的任何部位均由硬度邵尔A小于50的材料制成,则4.1.2.2的要求仅适用于该刷性背面。4.1.2.4座椅背面部件,如调整装置和附件位于基准平面上方400mm的水平面以下,即使乘客可能接触到,4.1.2.1.3c>的要求可不必满足。4. 1. 3 座格睾背后部的吸能特性座椅靠背后部的吸能特性应符合GB11552—1999中附录C规定的要求。4.1.4动态试验要求
4. 1. 4. 1试验确定
4.1.4.1.1乘坐的乘客能被其前方座椅和(或)安全带恰当地限制住。如果假人躯干和头部的任何部分向前位移不超过位于辅助座椅R点前1.6m的横向垂面,则可认为满足此要求。
4.1.4.1.2乘坐的乘客未受严重伤害。按附录A和附录B确定的允许伤害指标,应满足:a)头部允许指标(HIC)
卡于 500:
小于30g(总时间小于3ms者除外)(g=9.81m/)h)胸部允许指标(ThAC)
c)腰部允许指标(FAC)
小于 10 kNt当总时间大于 20 m时,应小于 8 kN。4.1.4.1.3座椅及其安装足够牢固,并符合4.1.2.1.3的规定。4.1.4.2动态试验的其他要求应符合4.1.2.2~4.1.2.4的规定。4.2座携固定件要求
4.2. 1车辆的密椅固定件应能承受 5.4 所规定的试验。4.2.2在规定的时间内承受规定的试验力后,允许固定件或其周边区域产生永久变形,包括部分断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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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摄坏。
4.2.3一种车型上有多于一种形式的固定件,每种形式的固定件都应进行试验。4.2.4对于M,类客车,如果相应座椅位置的安全带固定点直接固定在座椅上,而耳这些安全带固定点符合 GB 14167 的要求,应认为座摘固定件符合 4. 2. 1 和 4. 2. 2 的要求。4.3座精安装要求
4.3.1所有安装的前向座椅应满足 4.1,1的要求,并符合下述茶件:a)座椅应有至少1的基准高度,b)紧邻接其后的座摘的 H 点应与该座椅 H 点的高度差不大于 72 mm;如果大于 72 mm,应对该安装位置的座椅进行试验。
4.3.2应按51和5.2的要求,进行座椅静态试验和座椅靠背后吸能特性试验。但下列情说除外:a)如座椅后面不会被未约束的乘客擅击(即无前向座椅直接在被试座椅后面>,5.1规定的座椅静态试验町不做,
符合下列情况,5.2规定的座椅靠背后吸能特性试验可不做:b):
1)座椅后面不会被受约束的乘客撞击!2)后排座椅上安装有三点式安全带,且完全符合GB14167的规定(未取下)。4. 3. 3接 5. 3 的要求应进行试验 1 和试验2.但下列情况除外;a)当座椅后部不会被未药束的乘客所搞击时(即无前向座替直接在被试座搏后面),试验1可不做
b)符合下列情况,试验2 可不做:1)座椅后面不会被受药束的乘客撞击;2)后排座椿土安装有三点式安全带,且完全符合GB14167的规定(未取下)13)座椅达到 4. 1, 3 规定的座椅非背后部吸能特性要求,5试验方法
5.1座情静态试验
5. 1.1试验装置
我)模板的示意图见图2,其曲率半径为(82士3)mm,上部模板的宽度至少等于每个乘坐位置被试座椅靠背的宽度,下部模板宽度等于320+1°mmR82
图 2静态试验装置
b)与座椅部件接触的表面材料的硬度应不小于邵尔AB0;单粒为套米
c)每个圆柱面应至少安装一个力传感器,以测定5.1.2.1规定的力。5.1.2试验程序
5. 1.2.1用 5.1. 1规定的试验装置对每个乘坐位置的座箱后部施加一个(1 000/H 土50)N的试验力。
a)施力方向应位于相应乘坐位置的垂直中心面内,水平方向,从座椅后部向前;GB13057—2003
b)施力商度H,应在基准平面以上0.70m~0.80m之间,准确高度由彻造厂决定。5.1.2.2个等于(2000/H士100)N的试验力应同时施加在座椅后部,对应于座摘的每个乘坐位置,在该位置的垂直中心面和水平向前方尚,高度H:应在基准平面以上0.45m~0.55m之间,该试验力用5.1.1的装置施加,准确高度由制造厂决定。5.1.2.3在按5.1.2.1和5.1.2.2施力期间,试验装置应尽可能同座椅后部接触,并能在水平面内转动。
5.1.2.4一只座椅有多于一个乘坐位置时,应对每个座位同时随力,因此应有与座位数相等的上模板和下模板。
5.1.2.5用至少20N的力便试验装置与座椅接触,确定每块模板在每个乘坐位置的初始位置。5.1.2.6施加5.1.2.1和5.1,2.2规定的力应尽可能快,且同时保持在规定值,无论您样变形,至少保持0.2 。
5.1.2.7如果试验已用一个或多个力进行,但不是所有的力大于5.1.2.1和5.1.2.2的规定值,且座摘符合规定,则应认为试验满足要求。5.2座椅靠背后部吸能待性试验
座椅靠背后部的吸能特性试验,应按照GB11552-1999中附量C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时,除桌子处于收起位置外,所有安装的附件都应在使用状态。5.3座动态试验
5.3.1试验座椅的准备
5.3.1.1试验座椅应安装在代表车身的试验平台上,或者一个刚性的试验平台上。5.3.1.2试验平台上试验座椅的固延件应与安装该座椅的车辆固定件相间,或具有相同的特性。5.3.1.3试验座椅的装饰件和附件应齐全,如惠配有小桌,删应处于收起位置。5.3.1.4座可横向调整,应处于最大钟开性置。5.3.1.5如座橱靠背可调整,应调整到使人体模型(用来确定在车内乘坐位置H点和实际躯干角)躯于的倾角尽可能接近制造厂推荐的正常健用值:如无制造厂特定的推荐值时,尽可能再垂线后方倾斜 25°。
5,3,1.6如座椅靠背装有可调节高度的头枕,头枕应处于最低位蛋。5.3.1.7安装在辅助座椅和被试座椅上的安全带应符合GB14166和QC244的规定,并装配在符合GB14167规定的同定点上。
5.3.2试验1
5.3.2.1试验平台
应安装在台车上。bZxz.net
5.3.2.2辅助座椅
辅助座椅可以与被试座椅型式相同,并应直接放置在被试座椅后面,两座椅高度相同,调整状态一致,座椅间距750mm。
5.3.2.3概人
53.2.3.1假人应无约束地放在辅助座上,使其对称面间所述乘坐位置的对称面相一致。5.3.2.3.2慢人的手应放在大腿上,肘部接触到靠背,胆处于最大伸展位置,如可能时应平行,脚跟接触地板。
5.3.2.3.3每个所使用的假人应按下列程序安置在座機上:)以尽可能接近所要求的位置将假人安放在座椅上b)一块76mm×76mm的刚性平面尽可能低地放置在假人躯千的前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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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以250N~350N的水平力将此平面压间人躯于,拉动假人的肩部,将驱躯干向前拉到垂直位置,然后再放回到靠背上,该动作做两次,躯干不移动时,头部应处于使头内支承测量仪器的平台为水平的位置,并保持头部中心平面平行于车辆的对称平面;d)将该刚性平面小心地移去;
e)将座椅上的假人向前移动,重复上述安装步骤;f)如果带要,下部肢体的位置应调整:g)础撞时,所装仪器应对人的运动无任何影响:h)试验前,溯量仪器系统的温度应稳定,并尽可能保持在19℃~26℃范围内。5.3.2.4碰撞模拟
a)台车的碰撞速度应为 30 km/h~~32 km/ht\)在碰撞试验期间,除非间隔时间小于3ms,台车减速度的时间历程应保持在图3所示的限定曲线之间;
c)平均减速度应在6.5g~8.5g之间。减速度
5.3.3试验2
20406080100120
140160
时间/ms
图3减速度的时间历程
5.3.3.1用坐在辅助座椅上的假人重复进行试验1.假人应被安全带约束住,并按制造厂的说明安装和调整。
5.3.3.2在用三点式安全带约束假人进行试验2且不超过允许伤害指标的情况下,此辅助座椅应认为已符合静态试验我荷的要求以及GB14167中对安全带上固定点位移的要求。5.4车辆固定件试验
5.4.1试验设备
5.4.1、1将一个足以代表拟用在车辆上的座椅的刚性结构件,采用制造厂提供的连接件(螺栓螺杆等)安装到提供试验的固定件上。5.4.1.2如果几种形式的座椅其前后椅脚脚端之间的距离不等,直都能安装在和同的固定件上,试验应用脚端距离簸短的座椅进行。5.4.2试验程序
5.4.2.1F力施加的方法
a)在基准平面以上750mm,力F作用在以不同固定点为项点(或者合适时,将座椅末端的固定件包括在内)组成的多边形的儿何中心垂线上,通过5.4.1.1规定的刚性结构件施力,b)F力为水平方向.指向车辆前方:6
滞后时间尽可能短,施力至少0.28。F力之值由下式确定
5. 4. 2. 2
F(5 000±50)xi
式中+
F—单位为牛顿(N);
f座椅乘坐位置数。
如果制造厂提出要求,可按服动态试验时测定的典型载荷进行试验。GB 1305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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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应做的检测
A, 1对所有应做的检测,其测量系统应符合ISO 6487 的规定。A.2动态试验
A.2.1在台车上做的测定
台车的避速度特性应通过其刚性结构件,用CFC60测量系统测得的减速度来确定。A.2.2在慢人上做的测定
测量装置的读数应通过下列CFC独立数据通记录。A,2.2. 1假人头部的测量
重心的三维合减速度(T)应用CFC600测量。2假人胸部的测
重心的合减速度应用CFC180测量A,2.2.3假人腿部的测量
轴向压力应用 CFC600 测量。
B,1头部充许指标(HIC)
附最B
【规范性附录】
充许伤害指标的确定
此指标应按附录A中A.2.2.1测量的三维合减速度来计算,公式如下:HIC - ( -)[,-, yde]
Y-y+y+y!
式中:
试验期间时间的任意值,t和的单位为秒(s);乱和
一头部重心位置的合减速度:
~—纵向瞬时减速度;
3.垂直瞬时减速度,
横向瞬时减速度。
B.2胸部允许指标(ThAC)
GB13057—2003
此指标由合减速度(g)的绝对值和减速度持续时间(ms)确定,减速度按附录A中A.2.2.2的规定测量。
B.3腰部充许指标(FAC)
此指标由人体模型每条腿轴向传递的压载(按附录A中A,2.2.3的规定测量,单位kN和压戴持续时间(ms)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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