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432-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J/T 432-2013
中文名称: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抓斗起重机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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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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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CJ/T 432-2013 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抓斗起重机技术要求
CJ/T43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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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53. 020.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432—2013
生活垃圾楚烧厂垃圾抓斗起重机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waste grab cranesin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plant2013-05-2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10-01实施
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设
行业标推
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抓斗起重机技术要求CJ/T 432-2013
中国标准出版社心版发行
北京市朝附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15)网址 spc, net, 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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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本 880×12301/16印张1字数 26下2013年8月第一版
2013年8月第一次印刷
亏号:155066·2-25770定价18.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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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CJ/T 432—2013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渐江赛诺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上海昂丰矿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佩纳沙士吉打机械有限公司,科尼起重机设备(上游)有限公司。
本标推主要起草人:张益、孙向军、孙吉泽、吕法制、傅传运、岳文、正明堂、刘长水、朱宏敏、杨智、傅玲琼、范玉德、周剑波、章器、刘爱峰、张勇。正
1范围
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抓斗起重机技术要求CJ/T432—2013
本标准规定了垃圾抓斗起重机的基本参数和型号,环境条件、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适用于牛活垃圾焚烧!孤取垃圾的抓斗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H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755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997旋转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的分类(IM代码)GB/T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F)代码
GB/T4942.1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GB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一部分:总则GB/T 9286
GB/T 11021
GB/T 13306
GB/T 13384
GB/T 14405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电气绝缘耐热性分级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桥式起重机
JB/T 4315
起重机电控设备
基本参数和型号
3. 1基本参数Www.bzxZ.net
3.1.1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工作级别、跨度、上作速度名义值、垃圾抓斗容积等应根据处理规模和场址条件合理设计,宜采用表1的参数系列。表 1起重机的基本参数
额定趋贡量/t
工作级别
爵度/m
工作速度名义值/(m/nin)
垃级抓斗容积/m
3.1.2起重机结构形式见图1所示。3, 2;5. 0;6. 3;8, C;10. 0;12. 5;16. 0,20. 0;25, 0GB/T 3811中规定的 A8
10. 0;13. 0;16. 0;19, 0;22. 0;25. 0,28.0:31, 0;34, 0;37. 032;40;50;56:63;71:80;90;100
1. 6;2. 0;2. 5+3. 2 4, 0;5. 0,5. 3,8. 0; 10. 0,12.5*15. 0CI/T 432—2013
说明:
厂房跨度;
起罩机跨度。
3.2型号
起重概型号表示如下
3.2.2型号示例
示例1
图1起重机结构示意图
跨度,m
额霆起量(簡称越重量),t
代号,垃圾抓-斗起重机加“QZL”起重量 10 t,畸度 22. 0 m,垃圾抓斗起重机:型号为:Q2L10-22,0
示例2:
起重量15 t.跨度25. 5 t1,垃圾抓斗起重机;型号为:QZl.15—25.5
4环境条件
起重机应在案内工作,工作环境温度应不小于一10℃,并不大于十45℃,4.1
起重机工作环境温度在十45它下相对湿度应不大于90%。起重机在有灰尘和蚀气休的环境中应能正常工作。4.3
5材料
抓斗的主要承载构件和爪瓣的力学性能应不低于Q345B的材料等级,瓜尖部分应使用耐磨材料5.1
硬度应不低于 HB 450。
5.2垃圾仓内电控箱箱体宜采用镀锌板材或不锈钢材质。5.3整机承载结构件的钢材应不低于GB/T11105的规定6要求
6. 1使用性能
6.1.1起重机的起重能力应达到额定起重量。CI/T432—2013
6.1.2起重机的静态刚性(额定起重量和小车白重在主梁跨中所产生的垂直静挠度了与起重机跨度S的比)应符合式(1)的要求:
fS/1000
式中:
垂直静挠度,单位为毫米(mm);S起重机跨度,单位为米(m)。6.1.3起重机的动态刚性宜根据现场使用条件合理确定。6.1.4起重机安装后应进行目测检验和空载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趋重机各主要部分的规格和状态应符合设计规定:b)空裁试验时各机构应运转正常;c)
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应灵敏、准确并符合G6067.5的相关规定。...(
起重机安装后应进行静裁试验,试验后主梁应不产生永久变形,各部件的连接处应无松动或摄坏。
6.1.6起重机安装后应进行动载试验,试验时各部件应能止常工作,试验后各机构或结构应无损坏,连接处应无松动或损坏。
6.1.7起重机和小车的运行速度,起升速度、下降速度的允许偏差值均应小于设计值的士5%。6.1.8抓斗F降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 min内稳定起升距离的 1/65。6.1.9起重机的跨度偏差应符合GB/T14405的规定。6.1.10当空载小车在被限位置时,主梁上拱最高点位置应符食式(2)的要求,主梁上拱度应符合式(3)的要求:
S/2 - S/10 ≤ L S/2+ S/10
S/1 000 ≤ Ah ≤ 1. 4S/1 000式中:
主梁上拱最高点与主梁一端距离,单位为米(m);S—起重机跨度,单位为求(m);
△h--主架上拱度,单位为米(m)。6.1.11起重机的整机设计寿命应不小于25年。6.2运行、起升机构
运行和起升机构应性能良好,应具备变频调速功能。6.2.2“三合·…-”驱动装置应配有手动松开刹车装置,在电机不工作时,起重机应可以移动。6.2.3起升机构的T作级别应为GB/T3811中规定的M8级,6.2.4
抓斗驱动电缆应与起升的钢丝绳同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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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抓斗
6.3.1抓斗应采用多瓣电动液压抓斗。6.3.2抓斗和起重机钢丝绳联接的悬挂装置的强度安全系数应不低于5。6.3.3抓斗和起重机钢丝绳的标准联接件应按GB/T3811中规定的M8行强度计算。6.3.4多吊点时,每个吊点联接件的载荷能力均应不小于抓斗最大设计载荷。6.4称重系统
称重系统应能显示即时和段料累计重量,6.4.2小车每一抓的称鼠综合误差应不大于额定起重量的土1%。6.4.3小车位于投料口上方时,称重系统应能读取数值并记录。6.5定位系统
起重机应设有抓斗三维定位系统,6.5.2三维定位系统应不受断电的影响。6.6电气设备
6.6.1起升、运行机构的电动机应采用交流传动控制技术,应具备变频调速功能。6.6.2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的起重机电控设备。制造厂根据特殊需要进行设计时,应符合GB/T 3811、GB/T 14405 和JB/T 4315 的规定,6.6.3起重机总供电电源应为三相(3Φ十PE)、50Hz交流380V供电系统。起重机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供电系统在起重机械馈电线接入处的电压波动应不大于额定值的土10%。6.6.4电机的功率应以GB755中S3工作制为标准。采用其他工作制的电动机,应根据GB/T3811计算实际功率。
6.6.5电机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T4942.1中的IP54,6.6.6电机的绝缘等级应不低于(GI3/T11021中的F级,6.6.7电控设备中的各电路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8MQ6.6.8电气设备在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应符合GB/\114405的规定。6.6.9电机的安装型式应符合GB997的规定。6.6.10所有电控设备之间应采用电缆连接。6.7控制系统
起重机应具备半白动操作或全自动操作功能。一
2在起重机控制室内应可控制起重机移料、取料、喂料、混料、堆料等所有动作。6.7.2
6.7.3可编程控制器(PLC)与中央控制系统应配置通讯接口,通讯协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可编程控制器(PLC)发生故障时,起重机应具备起升功能(如避控器控制)。6.7.4
5应设置两处或两处以上远程手动紧急停止装置。6.7.6
起重机控制系统应具备依靠操作员终端等显示技术提供辅助故障诊断功能,6.7.7
起重机控制系统辅助故障诊断功能宜具备与制造商联网功能,进行远程诊断。6. 7.8
应具有多点投料及移动投料功能。6.7.9垃圾仓内控制装置的防护等级应达到GB4208规定的IP55。6.7.10操纵设务应采用联动控制台进行多段速度控制。4
6.7.11操纵设备可采用远程控制。6.8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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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安全保护应包括紧急停车装置、防晃装置、防倾斜装置、钢丝绳防松弛装置、防钢丝绳跳槽、防超载安全装置和行程保护等各项安全系统,以确保运行安全。6.8.2当起升裁达到0.95倍额定载荷时,称量系统的防超载安全装置应发出报警;达到1.05倍额定载荷时,应启动防超藏安装置。6.8.3起重机的电控柜中应装有与抓斗控制方式相适应的电动机相序、过流、缺相、延时开闭、过压等综合保护装置。
6.8.4当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运行时,应配置防硼撤装置。6.8.5起重机三维运行安全边界处应设置限位开关,当起重机斗-、大车、小车等运行到极限位置时应自动断电。
6.8.6起重机至少一侧应留有人行安全通道,由安全通道侧起重机外缘至柱面间距应不小于500mm。6.8.7小车运行范间的两主梁之间宜设置移动检修安全网,6.8.8起重机安全应符合GB6067.1的规定。6.9钢构件涂装
6.9.1全部钢构件除锈等级应达到Sa2.5级,现场补漆除锈等级应达到St3级。6.9.2在工厂除锈后,应立即喷涂底漆,待钢结构焊接完毕后,再进行中间漆、面漆等喷涂。应不少于四道漆,每道十膜厚度应不小于30μm,漆膜总厚度应不小于180μ6.9.3漆膜附着力应符合GB9286中规定的一级质量标准。6.10润滑
应根据起重机各机构的位置、润滑点数量、润滑油的需要量确定润滑系统的型式,宜采用集中6.10.1
润沿,对润清点多、距离长的系统,宜采用电动润滑。7试验方法
7.1起重机跨度偏差检测
起重机跨度偏差检测,应接GB/T14405的规定执行。17.2主梁上拱度的检测
主梁I拱度的检测,应按GB/T11405的规定执行。7.3漆膜总厚度的检测
漆膜总厚度的检测应按GB/T14405的规定执行。7. 4漆膜附着力的检测
漆膜附着力的检测,应按GB/T14405的规定执行。7.5机构速度的检测
机构速度的检测,应按GB/T14405的规定执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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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各运行机构极限限位的检测
各运行机构极限限位的检测,应按GB/T14405的规定执行。7.7起升机构下降制动距离的检测起升机构下降制动距离的检测,应按GB/T14405的规定执行。7.8起重机噪声的检测
起重机噪声的检测,应按GB/T14405的规定执行。7.9电控设备中各电路绝缘电阻的检测电控设备中各电路绝缘电阻的检测,应按GB/T14405的规定执行。7.10称量综合误差的检测
7.10.1称立装置的标定
称量装置的标定符合以下要求:应采用标推础码或其他恒定载荷誉代标雅础码h)起重机用称量装置的允许误差应不大于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土1%:标定称量装置时,整台起重机应处于静止状态。将标定用的标雅码或其替代物提升至垃圾投料口的上方投料高度处或料斗平台,待标准码或其替代物处于静止状态时对称景装置进行标定。
7.10.2检验方法
称量综合误差的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a)检验应在稳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检验期问最大温差应不大于 5 ℃,温度变化率应不大于5 ℃7h#
使用电源供电的称量装置,应按常规接通电源,在整个检验期间应处于开机状态;使用电池供6)1
电的称量装置,检验期闯可采用直流稳压电源供电以替代电池:进行称量检验时,整台起重机应处于静止状态,应将标定用的标准码或其替代物提升至垃圾投料口的上方投料高度处,待标准磁码或其替代物处于静止状态后对称量装置进行重量数据提取;
d)应选择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40%,60%、80%的载荷进行三次检验,三次提取重量的平均误差应不大于该称量装置的允许误差范围。7. 11 称置装置
起重机加载至额定荷载的0.95倍时,应观察称量装置是否会报警;载至额定荷载的1.05倍时,应观察称量装置是否能正常操作运行,7.12整机试验
7.12.1目测检验
口测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月测检验应观察各机构的规格和或)状态是否符合要求,包括:电气设备,安金装置,制动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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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器、照明和信号系统等,起重机金属结构及其连接件,梯子、通道、司机室和走台等;各种防护装置;抓斗及其连接件钢丝绳及其固定件等。检查时,可不拆开任何部件,但应打开在正常维护和检查时应打开的盖或罩,如限位开关。b)日测检验应检查必备的证书是否已提供并经过审核。7.12.2空载试验
空载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在试验前,用500V兆欧表分别测量各机构主回路、控制回路等对地的绝缘电阻;b)接通电源,并动各机构,小车沿主梁全长,起重机沿轨道适当长度往返运行各不少于3次的过程中,应无任何卡阻现象,限位开关、缓冲器应工作正常,吊具左右极限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c)起升机构沿起升范用全程运行不少于3次,起升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起升运转应正常;)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应灵敏、准确,符合相关设计要求:e)空运转试验时,应分别开动各机构,做正、反方向运转,累计时间不小于5min,并做好记录。7.12.3静载试验
静载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a)各机构的静载试验应分别进行,静载试验的裁荷应为1.25倍额定起重量,试验前应调整好制动器;
应先对起升机构作静载试验,试验的额定载荷应从40%开始逐渐增至额定裁荷:大车或小车b)
在全长范国作往返运行,可同时开动起重机运行机构,柜不应同时开动3个机构(大车、小车和起重机构),检查各项性能应达到设计要求。卸去载荷,将空载小车停放在极限位置(抓斗应放至落地),定出检测基准点;
c)起升机构置于主梁最不利位置.应先按1.0倍额定起重量加载,起升离地面100mm~200mm处悬空,再无冲击地相裁至1.25倍额定起重量后,患空时应不少于10min。卸云载荷将空载小车放在极限位置并使抓斗-落地;d)应按GB/T14405中相关方法检查起重机主梁基准点处是否无永久变形、H主梁实有上拱度是否符合GB/T14405中相关要求,如无永久变形,即可终止试验,如有永久变形,应从头再作试验但总共应不大于3次,期间不应再有水久变形;)试验的超载载荷部分,应无冲击地加裁。宜在额定载荷的基础上,再问斗内逐块地添加比重较大的重物(例如生铁块),直至达到静载试验载荷;1)试验后,应重复目测检测,包括永久变形、油漆剥落、连接处是否出现松动或损坏,7.12.4额定载荷试验
起升机构应按1.0倍额定起重量加载,作起重机和小车运行机构、起升机构的联合动作,分别检测各机构的速度(含调速)、制动距离和起重机的噪声。7.12.5静态刚性试验
先将空载小车放在极限位置,在主梁跨度中找好基准点,将小车置于主染最不利位置,按额定起重量加裁,载荷离地100mm~200mm处悬空,保持10min测得主梁下挠数值后卸载,将主梁下梳数值再除以起重机跨度,即为起重机的静态刚性。7.12.6动载试验
动载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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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起升机构以外,起重机的弃机构都应按制造商规定的低速进行1.25倍额定起重量的承载a
试验:
起重机各机构的动载试验应先分别进行,再作联合动作的试验。作联合动作的试验时同时开by
动的机构应不大于两个;
起升机构按1.1倍额定起重量加载时.试验中对每种动作应在其行程范围内作反复运动的启动和制动。对悬挂着的试验载荷作空中启动时,试验载荷不应出现反向动作;试验时应按该机的电动机接电持续率留有操作的间歇时间,应按操作规程控制加速度、减速度和速度限制在起重机正常工作的范围内。每次试验时间应结合接电持续率利工作循环等因素,持续1 h以上;
试验过程中各部件应能完成其功能试验。试验后,应目测检查机构及其连接处是否出现松e
动或损坏,结构的构件是否有损坏。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起重机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检验项目见表2。8.2出厂检验
8.2.1每台起重机出厂前都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包括用户的特殊要求检验项目)方能出厂。制造商应向用户提供起重机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8.2.2起重机宜在制造商进行整体预装,并进行空运转试验。8.2.3组装后各部件应分别进行空运转试验,正、反方向运转,各试验累计时间应不少于5min。8.3型式试验
8.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停产达一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表 2 检验项目表
检验项目
重机跨度偏差
主梁跨中上拱度
漆膜总厚度的检测
漆膜附着力的检测
越升速度
下降速度
小车运行速度
人车运行速度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起升极限限位
小车运行极限限位
大车运行极限限位
抓斗下降制动距离
越重机噪声
绝缘性能
称量综合误差
称量装置(超载限制器)
空裁试验
静载试验
静态刚性试验
额定载荷试验
动载试验
出厂检验
注:“√”为验项口,“”为不检验项目。9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标志
表2(续)
型式检验
起重机标志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检验要求
额定起重量标牌上应标明额定起重量、制造商名称利厂标、商标;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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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验方法
在主架明显位置处应安装起重机标牌,标明起重机名称、主要性能参数、制造日期或生产编号、b)
制造商名称、执行标推代号。
9.2包装
起重机包装应符合GB/T13381和GB/T191的规定,注重防锈,危险、易碎、潮等。9.2. 1
包装箱应分别注明危捡、易碎、放置方向等符号字样。起重机发货时应包含下述文件:产品合格证明书;
产品使用操作维护说明书;
装箱单;
安装图;
备件及易损件清单;
主要外购件的合格证和说明书:专用工具:
仪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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