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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10046-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Y/T 10046-2012

中文名称:船舶靠泊海上设施作业规范

标准类别: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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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船舶 海上 设施 作业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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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10046-2012 船舶靠泊海上设施作业规范 SY/T10046-2012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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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75. 180. 10
备索号:38032—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T 10046--2012
代警SY/T100462(0103
船舶靠泊海上设施作业规范
Operation rules for vessel berthing offshore installalion2012—11—09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3--(3—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责任与人员资质
作业组织管理与安全保障
靠泊作业方案
泊位条件与适用的靠泊方式
船舶操纵设备与性能
对船舶的要求
1(’对海上设施的要求
11靠泊海上设施梁纵
12应急状查
附录A(规范性附录)不利天气作业准则附录B《资料性附录)
海上设施资料卡
附录C(资料性附录)环境载荷的估算附录1)(规范性附录)
甲板货物堆装计划:
危险货物隔离表
附录 (规范性附录)
附录F(规范性附录)
附录G(视范性附录)
参考文献
船舶和海上设施作业核查表
FPSO专用核查表
SY/T10046—2012
SY/T 10046—2012
本标准依据GB/T1.1一200)9“标准化上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Y/T10046—20)3船航靠泊平台作业规范》。木标准与SY/T10046—2003相比:主婴变化如下:
重新规定了适用范用,本标准不再适用丁油船;增加了本标雅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一重新规定了船舶等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承包者、海」设施、海「设施管理人等的术语利定义;
重新规定了包括船长、海上设施管理人、承包者和作业者的相关方责任;重新规定了作业组织管理要求以及作业者和承包者应提供的作业安全保障要求:增加了作业组识的一般原则:船舶在港、船舶接近海1设施、避免砸撞风险的原则,不利天气作业谁则与漫求,船舶在海上设施处、船舶待命及离海上设施的作业维织的要求;重新规定了靠泊作业方案的要求,内容包括了-般原则、影响风素与相关要求、选操靠泊力式靠泊作业安全评价和确定靠泊作业方案:重新规定了泊位祭件与适用的靠泊方式,增加了系带浮简漂浮缆靠泊条件;重新规定了船舶操纵设备与性能的相关要求;重新规定了对船舶的作业安全要求、靠泊作业准备和记录的要求:重新规定了对海「设施的作业安全要求、系泊及装卸设备和记录的要求,增加了对海上设施的作业计划安排的要求;
重新规定了船舶靠泊海上设施操纵的一般原则、船舶操纵与技术要求;一-重新规定了紧急情况与报告以及应急处置的要求。将凝料性附录“环境载荷的估算”由附录A修订为附录(”增加了附录A“不利天气作业准则”;-增川了附录B“海上设施资料卡”;一增加了附录D“中板货物堆装计划”:增加「附录F“危险货物离表\;-一增加了附录F“船舶和海「没施作业核表”;增批了附录“FPSO专用核查表”本标准由油工业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标谁起常人:林文锦、夏伟江、王家庆、周振涛、李凯宝。1范围
船舶靠泊海上设施作业规范
SY/T 10046--2012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靠消海土设施作业的基术要求,本标准不最代船旗间成其他的法定要求本标准适用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不包括浅海区域)所有与海[设施和船舶之闻相可影响有关的涉及船额靠泊游上设施的作业和相关的作业者、承包者及其上设施与船舶,以及海「没施与船舶上的所有相关人员。
本标准不适用于油船靠泊海上设施作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号用文件,仅注引期的版本运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交通部令1997年第11号海洋石油安全牛产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200年2月7H)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蓝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2心年9H7H)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国际游事纽织3术语和定义wwW.bzxz.Net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船舶yessel
满足近海供应船等适用的船确建造与入级规范,具备相应船级与阴加标志,并符介登证规则要求,可为海洋石油乃采活动提供与其人级或入级持证的附加标志相关的--种或多种海上作业支持活动的近海支持船(OSV)或小水绒面双体(高速)船,但不包括油船:近海支持船船型可包括促不限于:近海供应船、近海供应拖船、守扩船、多用途拖船等。3. 2
海上设施offshore installation文于或位于水中或沿岸或其他断断续续被水覆盖的陆地的被使用、将被使用或已被侦用的结构物,包括固定式业产平台、浮式生产平台、浮式储存装置(FSU)、移动式钻井装置(M)DC),人工岛、浮式旅馆、浮式牛产储油装置(FPSO)、顺应塔生产平台、张力腿或深吃水立柱牛产平台(SPAR)等。
海上设施安全区offshoreinstallationsafetyzone以任·-海上设施的外轮延伸500m为半径所确定的范围,不包括海管。3. 4
承包者contra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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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贵为海洋石油开采活动提供船能作业服务的组织或实体,3. 5
作业者
operalor
负责实随海洋石油开采活动的组织或实体,3. 6
船长master
负责船舶上一切活动的适人。
海上设施管理人olfshoreinstallationmanager(OlM)负责海上设施·切活动的人员。该人员可由海!设施上的第一责任人或其他的适任人员挂住。3.8
后勤协调员logistics cor-ordinatar由作业考指定的负责作为船舶及游上设施的联络协调人员。3. 9
货主:shipper
委托海上运输货物的负责人或受托的代理人。3.10
货物装卸员carghandler
在海上设施处装卸船上货物的船舶或海「设施上的一个成员,3.11
货物cago
适于木标准定义的船舶装载、运输、储存的一切贷物(含散货)或货物单元,包括衍合国际和调内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要求并适下船裁运和装卸的固态、液态或气态危险货物,3.12
海上作业支持oftshoreoperationssupporting船舶进行-可靠泊海「设施有关的作业活动,包括货物装卸、软管作业(散装固态或液态货物传送)、设施人员转运、FPS()原油外输支持、应急撤离与救助、接解设施的就位锚短索、接解设施的推带短素、固非及龄化或压裂支持、协助设施进行水上水下维修作业等。3.13
船舶靠泊海上设施作业vessel herthingoffshoreinstalation operations船舶按计戈的靠泊方式与海上设施的任可接近的靠沉面或部位之间建之相对稳定的近距离位置美系,为海上设施提供相关作业支持的作业。3. 14
靠泊方式herthing mode
根帮作业任:务、船舶类型及性能、海工设施结构、泊位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决定的船舶靠泊海上设施的操纵方式。靠泊方式按船舶靠泊瞻向的设置及系泊方或的不间进行这分。3.15
风险评估riskasscssment
在任何作业中评估风险的过程。3.16
天气标准
weather criteria
完成作业任务所许可的极限天气(风、波浪等)界限,2
关气窗口weather wind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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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的对间周期内完成作业任务所许川的极限天气(风、波浪等)界限,3.18
不利的天气adverse weather
为保护海1设施或保持安全作业,需采敢预防措的环境状况,3.19
不可逆转点nonreversedcontrolpoint船舶在入泊或离泊设施的操织运动过程中,当其与设施处于果-相对方位和位置时:由于运动惯性、泊位条件、船前性能及环境载荷等因素的影响或限制,若收变预定操认力案就会导致紧迫危险或碰撞,此时的船位及崩而为该运动态势下的不可逆转点3.20
动力定位系统操作dynamicpositioning uperation船舶或游上设施使用动力定位系统保持选定的位置在中心位置所界危的运动特性范国之内自动定位。
完余redundancy
在故障发生时:部件或系统维持或恢复其功能的能力或可能性。3.22
浅海区域shallowwaterzine
沿岸海域海图水深0m5m的区域,包括滩涂和潮间带(滩涂指不受汐影响的泥污地;间带指大潮高潮线与大潮低潮线之间的地带)。4责任与人员资质
4.1一般原则
4.1.1所有人员为他们自身的安全和他们所从的那些工作的安全负责,他们应始终来取预防事故的行动。
4.1.2作业者和承包者双方的员工应积极地参与有关作此安全和保障工作环境的活动4.1.3管理是安全和有效作业的关键,管理由作业者和承包者的相关决策者及其现场负责人组成。4.1.4作业者利承者的管理应获得可用必要的资源以确保安全和有效作业:包括:a)促进工作环境与作业的安全。b)定期访问工作场所(至少每年一次),也要每年参加涉及安全有效作业的会议。c)跟踪以确保对事件和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报告所来取措施的执行,并按预期的操作。4.1.5作业者和承包者应确保:他们备有适当的风险评估程序,在他们的组织内部进行过关下作业的风险评估。在风险评估过程涉及的必需的利必要的相关方之间有良好的沟通联络。4.1.心作业者礼尽包者应确保所有有关要求已得以实施和满足。4.1.7本章的任何规定不应忽视或限制船长依据船旗国收府或其他的村关法规行使的权力。4.2相关方责任
4.2.1船长 
在任何时候均应对船」人员、船舶和货物的安全及海洋环境保护负责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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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船长应立即停止戚胁船舶、人员安全或设施完整性的作业。船长的专业判断不得受其他的压力妨碍,虚通知因其他方的指令或活动引起的利益严重冲突的相关方。4.2.1.3熟悉并执行船铂作业服务合同。4.2.1.4批装载计划及系固方案。4.2.1.5复查所有的危险货物申报单。4.2.1.6报告事故,市件和不符合规定的情况4.2.1.7确保所有可适用的区域海图和相关文件在船。4.2.1.8船舶进人海上设施安全区之前,应经海上设施管班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允许。4.2.1.9当靠泊某海上设施时,如出现较久的作业中断,船长成与海上设施管埋人沟通协商是否将船舶移泊至安全的位置,
4.2.2海上设施管理人
4.2.2.1负责海上设施及其人员安全,以及安全区内影响海「设施安全的任何作业:对同时发生的作业进行全面评估。
4.2.2.2用射舶往岸1或其他海上设施载运货物,应准备妥必需的文什与载运消单。4.2.2.3在货物装船之前向长递交文件,应确保船长有足够的时间定裁裁计划。4.2.2.4当船舶证人安全区执行计划的作业时,应与船长协商确定最佳内系靠泊位时间。4.2.2.5碎保设随的够外作业不给靠泊的船舶产4危害。4.2.2.6准作业开始和有权停山任何作业。4.2.2.7海上发尘紧急情况,应将紧急情况尽快通知有美的作业者和船舶船长。4.2.2.8确保海上设施与船舶之间良好的沟通,4.2.3承包者
向船长提供船舶作业服务合同副本(涉及国家或公司保密内容的除外)。4. 2. 3. 11
4.2.3.2报据船航作业服务合同要求,管理船舶作业及配备人员以确保为船的指派具有适当操纵和管现经验的铅长,并问船舶配备经培训、持证与健康的适)
船员。
b)为船帕适当地装备。
)制定全面可操作的计划或操作须知。4.2.3.3碳保按照已处立的事件报告制度,记录、评估和处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4.2.3.4确保舶上备有本标准,并确保船长与船员熟H中的内容和要求,4.2.4作业者
为海七设施指派海上设施管理人,并为有关设施配备适当数量的健康,持证的适任人员。4. 2. 4. 13
4.2.4.2履行对后剪基地、船舶和海1.设施活动的全面监督。4. 2. +. 3
规定相关方完成工作的要求,
4.2.4.4确保每个人的工作符合健康、安全和环境规章的要求。确保符合规定的情况得以纠正。4. 2. 4. 5
4.2.4.确保有足够的时间执行键康和安全的要求,包括会议。4.2.4.7陶船长和承包者提供最新的有关信息和,文件,包括必要的油矿区图表和其他相关文件。3碳保上设施上树关人员持有本标准,并熟悉其中的内容和要求。4. 2. 4. 8
4.2.4.9不应要求船长采取或行振据船长的专业判断会危及船舶和/或船员安全的决定。4.2.4.10确保上设施的迁移制定安全有效的计划,并传递相关信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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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11负责或要求后勤基地,确保做到:a)为拟装船的货物准备必需的义件及确保危险货物按规章的要求积载、在船舶离港前向船长提供所有已装船货物的载运清单及相关文件并签器书面航指令。b)提供负责填写货物检查表的人员。c)对所有装载的货物单元实施检查,以确保其在被吊往船上前处于完全止常状态。d)对后助基的安个负责。
e)船舶船长、港口当局和/或码头经营者之闻对即将应用的程序应达或一致。5作业组织管理与安全保障
5.1作业组织管理
5.1.1一般原则
5.1.1.1作业者实瓶海洋油开采活动所需的有关册舶,应以签订船舶作业服务合同的方式出承包者提供。承包者提供的船舶应为人级或人级持证的铅舶,作业者选择船舶时应充分考患到作业性质、务、海区、季节、船性能作业能力、船舶法定与登记证书状况和有美法规的婴求,并满足8.1.3,8.1.4和8.1.5的相关要求。5.1.1.2承包者应将船舶的作业极限通知作业者,5.1.1.3作业者和承包考应按第4章的要求分别配备其海上设施和船舶1.的人员,并履行合尚约定的所有相关要求。
5.1.1.4合同全程关联方适当的协作和沟通是安全和有效作业的根本。5.1.1.5对重要问题的迅速决定,应通过各方任命的人员之问的有接沟通。海上的第·沟通线为船舶船长和海1设施管理人之间,当使用无线电通信时,应在整个作业划程中保持专用频道。5.1.1.6作业者负责供应链各方之间有效的协作和沟通的建立,并应充分关注所有有关方的意见或建议。
5.1.2船舶在港
5.1.2.1作亚者双其后勒协谢员、船长和询1设施管理人(如必要)应在开始装载前商定航次计划,并确保船崩的装载情说符合该船所在海区、季节的载重线挖制要求。其内容至少要包括:船舶挂靠海上设施的顺序、沟通路径与报告、预计抵达时间/预定出发挝间和航行速度:除非另有说明,船舶要以经济航速行驳。
5.1.2.2在装载集装箱,船长有权对集装箱内货物的积载和系固情况是否适于海1运输进行髓机检查。如果对任何集装箱的检查表明积载、绑扎或系固安排不充分、意险货物标签或标志不适当,或者如果他对集装箱的安全状况有怀疑,船长有权拒绝载运该集装箱,5.1,2.3在考虑使用船舶运送人员时,应满足主管机关的规章要求:并服从于风验评估或安全工作分析。
5.1.2.4船长应了解和掌握预定航路及日的地的天气情况,并判断是否具备片航条件,必要时与作业者或其后勤协调员重新商定开航时机。5.1.2.5开航指令由作业者签发、按作业者要求发送给海上设施。航行行程在起航前以书面签发给船长并传递给海上设施。航行行程应包所有的航次信息,包括做装货物分配、预定出发时间和路径等信息
5.1.2:6元航指令应以面签发并由船长签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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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船舶接近海上设施
5.1.3.1船舶如可能,应立即与海上设施联系,或在抵达前不少于11与海.1设施联系,以商定预划的作业,并报告预计到达该处的时间,5.1.3.2海1:设施管理人接到船舶报告后,应直接或通过其授权的海「作业代表及时向船长下达抵达后的作业划与任务要求,
5.1.3.3靠泊海上设施的任务安排由海上设施管理人或其授权的海上作业代表提出并通知船长,并明确告知预计的作业持续时间。5.1.3.4船长按靠泊海1设施的任努安排。在完成第章的所有相关要求后决定是否和超何靠泊游.设施,并向海设施管理人或其授权的上作业代表确认。船长可在必要时根据大气预报趋势,或在认为现场环境和情说更适宜于船舶靠治作业时,向海上设施管理人提出靠泊作业申请或变更等建议。
5.1.3.5海上设施管理人或其授权的海1作业代表应对船长作出的决定避行确认,或对船栏提出的靠泊设施中请作出答复,船长按任务要求组织实施靠泊作业。木经核准,船舶不得进人海上设施安全区,
5.1.4避免撞风险的原则
5.1.4.1船长和海上设施管理人要随时降低船舶靠泊或靠近海上设施的风险:a)应将靠泊海上设施的次数和持续时间诚到最少。b)只要可能,避免在海上设施的上风(流)一侧进行货物装卸作业。c)不从事没有风险评估的任何作业。5.1.4.2船长或海上设施管理人川认定船舶什么时候在海上设施处保持靠泊或距离海上设施很近是不安全的,对于超出船舶性能所限制的危及生命安全、环境污染、财产损失的靠泊作业及相关操作应予避免。
5.1.4.3绝对不应迫使船舶船长或船员去执行损害船、海上设施或人员安全的作业。在船舶操作人员认为靠泊作业不安全时,海设施人员不应对船舶操作人员施加前来靠泊或避行作业的压力:5.1.4.4船能应有适合于在海上设施附近发生潜在间题的应急预案,特别是各种机械或控制系统失灵的模式。这些预案应定期地什海上设施的安全区之外演练。5.1.4,5船舶和海上设施的作业划将虑的要点可包括:a)船舶接近和人汇之前,获得海上设施对作业准备就绪的确认,以减少靠泊时间。以附录A为依据执行风险评估。
船舶与海设施沟逛并确认同意并始作业,船长或海上设施管现人吊车司机在作北期间有杖否决,
船长、吊车司机和海1设施管理人在作业期间不断地复查作业条件和实际的作业,以对止在进行中的作业做持续的风险评估。5.1.5不利天气作业准则与要求
5.1.5.1船长,海上设施管理人和作业有关各方在涉及船舶靠泊海上设施的作业纠纠与任务安排时应考虑不利天气作业的准则与要求。不利天气作业准则按在海上议施的下风(流)一侧作业和在海L设施的工风(流)一侧作业分别给定,列于阴录A。5.1.5.2不利未气作业时的作业参数可包括:a)当靠泊海上设施时,船长、海上设施管理人和作业有关各方应将现行的和预报的天气条件与附录A不断地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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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气状况需要船舶收变船位或鞘间,船长应迅速地通知海上设施:如果保待船舶的船h?
位变得闲难,或能见度降低到不可互见时:船长应通知渐「设施并将船纳移离海设施至安全的位置。
c)考虑船舶在恶省天气中运动时,会对甲极1:的船员安全构成威胁,损坏货物或船舶,并有可能造成货件被卡阻在船上的货物护栏下。如必要的话,船长或船舶甲板负责人员应通知吊车司机船舶单械上安全的货物降落位置:d
皓长应在船舶摇摆加剧或甲板明显浪导致作业条件变得不安全时,通知海【设施同时将船舶移离海1设施,并等待直到海况利船舶运动改善为止。e)将靠泊的次数和持续时间减到晟少,秉、人件货物吊装和导致其他作业暂停的作业始之前,应讨论并同意Ⅲ安全地保持船舶船位及安全地进行相关作业的大气标准。f)且出现不利的天气预报,海上设施管现人和船长应为船舶前往避风留有是够的时间,5.1.5.3在海「设施的上风(流)一作业的,对风险评估的特别要求可包括:a)成考虑到在海「设施的!风(流)一侧的环境载荷(风、波浪和流)将导致船舶向海上设施移动。
b)进行货物作业时,对船舶更为间的是在海1设施的下风(流)-侧作业、c)当让划在海上设施的上风(流)一侧作业时,任何船舶应分析在安全区内携送力、操纵或定位系统失灵的影响。应认定可能导致船舶开始漂移的情形,并在沿船作业于册中规定作业的极限,承包老应通知作业者船舶的作业被限。t)当在海「设施的上风(流)一侧作业时,船长应利用比判断力、经验和船舶知识,结合作业者或游1设施的任何天气政策,米设定他们自已的大气界限;也就是船长在决定前来靠泊之前成执行风险评估。
e)风险评估应包括并满处6.2和6.4的所有相关要求。f)船长有最终的决定权决定是否在海上设施的1风(流)一侧作业,5.1.6船舶在海上设施处
5.1.6.1通过船舶进行人员转运时,应使用专用的吊整或其他安全合适的1.只,船舶要有足够的甲板空间。吊篮的使用是完全愿的,被转运人员应穿战数生衣等防护装备,每次转运的最大人数小得超过吊篮的额定人数。吊篮转运应使吊车司机叫以石见船舶的甲板,并且应在船长,海1设施理人,吊车司机和被转运人员全部同意下进行,在整个转运过程中,船舶中板现场负责人员、品车司机科船舶船长之间应保持直接的淘通联系。5.1.6.2进行货物作业前,船长和渐上设施管埋人应刘装御方案子以确认;船长和海上设施管理人应立即相通如任何限制在船舶和海上设施间进行货物作业的情况,例如从全控制室观察中板的能见度、眩目的照明或游上设施般外排放。5.1.6.3敢装货物传送有潜在的危险,应在可控制方下迹行。散装货物传送作业之前,有关各方应商定安全作业程,至少包括:开始和停止程序、传送的货物数屋和种关、允许的传送速率和压万以及应急停止程序。
5.1.6.4传送散装货物作业时。均成对漂浮在水中的软管通过使用漂浮设备保持其漂浮。各方有美的人员应处于待命忧态并自始至终在传送作业的附近,各方应在转罐或换舱之前进行充分地沟通,停止货泵前不要关闭阅门,如在任何时刻船长、海「设施管理人或货主怀疑作业的完暨性时、应停止传送作业
5.1.6.5在黑暗天气条件下,避免传送中醇,燃油、油基钻升液等碳氢化合物,只有在达到可控制条件并得到海山设施管理人和船长的特别许可,小可例外地逃行传送。在电需暴(闪电)期问成终山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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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进行币板货物作业时,为将对船舶和海上设施上的甲板船员和/或货物装卸员造成伤害的可能性降至低:作业人员不应用于,但可利用争引绳帮助吊车可机把吊着的贷物放凿在印!。5.1.6.7摘选法卸货是一种危险的做法,应从行业做法中消除。甲板船员不应爬到货件的预部或进人到不安全的甲板区城进行打乱积载的摘选法卸货。5.1.7船舶待命及离开海上设施
5.1.7.1船舶在海上设施安金区内的作业任务结束后、如需锚泊值守或待命:船长应在海二设施安全区以外的安全水域选择合适的销位,并经海上设施管埋人核准后片所抛销:或按渐上设施管埋人的指示在附近系消指定的浮筒进行系浮值守或待命。5.1.7.2船舶返航。避风或前祥另一海上设施作业应山海上设施管理人作山决定或经由其核准。船长成通知海工设施管埋人,作业凸的指定代表以及作为承包者的船舶公可有关舶离并时间及抵达下一位暨的预计到达时间等信息,5.2作业安全保障
5.2.1作业者应提供的作业安全保障5.2.1.1作业者应满足但不限于如下要求;明磅工作详细要求和服务范压
b)考虑船舶同时进行多种作业时的影响。辩识危害。
避报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和市件。提出对船舶所执行作业范围的能力、训练和持证的要求,)
订划后续的作业范围。
配各操作人员
沟通途径。
5.2.1.2对于海上设施在作业范周的责任、作业者应确保润上设施满足但不限于如下要求:a)
盼确作业范匾,
避行设施和船船之,间相互影响的风险评估,防止白设施排出的液体(包括冷却水和/或固体)漂问在安全区内作业的船舶。c
负责向作业者和主管机关通报或报估船舶在安全区内的不符合及其他的制度和人员。d
负责或参加装载、御载和其他与皓拍相可配合作业的人员训综和能力要求。f
计划后续的作业范围;
船舶和海上设施之间的沟通。
5.2.1.3协作和沟通应被认为是影响各方安全和有效作业的前提:作业者应组织至少每年一次的涉放安全和有效作业的岸1会议。
5.2.1.4应在船舶任务计始前,向承包者和船舶提供应急计划/预案和与船舶任务有关的规定或作要求,应急计划/预案除应满足《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200年2月?日)」和《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20)11)年9月7日等相关规章的要求外,还成包括以下内容:通信:无线电、电话、传真、电传、电子邮件的信道计划。a
逆知计划:
承色者和作业者之问的应急程序界而,带有电话、传真号码的组织机构图。d
e)标示有海上设施等的区域图。SY/T10046--2012
()应急时当地资源的概述:船舶、真升机等。5.2.1.5应向承包者和有关船舶提供其安企实施靠泊海上设施作业所必需的海上设施资料卡及其他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海上设施资料卡参见附录B提供的实例,其他相关信息资料可包括但不限升下列的一种或多种:
a)海上设施作业性质
海」设施就位状况,
海上设施基本结构与相关性能。c)
海上设施防撞装置的设计强度与状况。d)
海!设施安全区内工程船施工作业情况,e)
港口和海十设施泊位及周围的环境条件。f)
海上设施周围以及设施所属润口、水下井口笠构筑物水域范围内敷设有海底管道或电缆时:海底管道或电缆的分布与走间的详细资料。作业区海图水深小于船舶满裁芯水的2倍时,作业海区详细的水深、潮流、潮汐等资料。h)
1)船舶在海图山版当局未出版发行海图的区域作业、航行时,该区域的等效海图资料。5.2.1.6提供的海1设施资料卡及相关信息资料应是最新有效的。如已提供的海1设施资料卡及相美信息资料失效或发生变化,作业者应以最快和有效的方式向承包者和有关船舶提供变更后的海上设施资料下及相关信息资料
5.2.1.7应提供船舶安全实施靠泊作业所必需的安全系泊。港口及海「设施的泊位应其备尼够的水深、操纵水域、相应的系泊或靠泊设施以及必要的照明等设备,并满是船舶类型、性能、尺度、吃水以发船舶靠泊作业操作的有关要求。5.2.1.8成在滴上.作业活动的最初阶段,对有关游上设施的靠船构件、登陆架结构及其防碰橡胶垫的完好性进行一次检查,下一次的检查应以牟少每12个月的间隔进行一次。每次检查的情况和结果应以书而形式提供给村关的承包者和作业者的安全土管部门或机构。对已被发现的或怀疑将会影响靠泊作业安全的靠泊设施损坏:在船铂以眩靠方式靠泊前,作业者应组织检查、维修并将其恢复至正常状态。
5.2.1.9货物装船前,应向船舶提供货物计别装胎清单和装船时间,该清单至少应包括货物或货物单元的名称、性质、重量、包装、尺寸、数量等内容5.2.1.10平板货物的包装、吊装案具、标志和装船应满足以下要求:a)甲板货物应尽可能地集装箱化以便安全地积载和系固于甲板上。所有甲板货物应适干船舶堆装、保管、系固、运输及装卸、b)
以货物单元装运的货物,其在装载兵中的包装利系固,应能防工二在整个航程中对船舶和船c
人员造成损害或危险。
d)袋装、桶装货物及小型机械设各、具等散件货物应以专装载器具或集装箱为货物单元装载,装裁器兵应设吊点成安装吊索,集装箱顶部及侧面应标示箱的编号并应配装专用吊索。
)套管、钻具等易滚动移位的批量管状货物应按设施的吊车负尚捆绑成捆或以托架装并用紧固器固定,挪扣应其各足够强度并防止散捆,绑后的货物单元成装有足够强度的吊索。1)危险货物、大型机械设备、特殊器材以货物单元装运时,应有合格的包装和防撞保护装置,货物单元成设有吊点并装配专用吊索,吊点应叮显标志。重,火件货物不应超过中板设计强度和影响船舶稳性。名)
危险货物、特殊货物、集装箱应标示重量、货物特性、目的地等标识.h):
i)的地不同的货物贴有标明不同几的地的明显标志。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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