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417-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J/T 417-2012
中文名称: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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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有轨电车
车辆
通用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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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CJ/T 417-2012 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CJ/T417-2012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45.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 417—2012
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low floor tramcar2012-12-2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04-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节。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雅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推出往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推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谁负资起草单位: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CJ/T417—2012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寿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同济大学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交道大学、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力牵引研发中心、长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谁主要起草人:沈闻起、赵明花、杨丹燕、陆海英、王伟、王大伟、钟澈范、康伟、郝博、王金铸、阎锋、任利惠、戴焕云、刁利军、李砾工、张国栋。I
1范围
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通用技术条件CJ/T 417--2012
本标准规定了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的使用条件、技术规格、基本要求,车体及车辆连接、司机室、客室、空调系统、转向架、制动系统、牵引及辅助电源系统、照明系统、控制及监控诊断系统、通信广播及信息显示,标记,质量保证及运输、试验、检查与验收等。本标推适用于在地面轨道线路运营,且可以与其他地面交遁车辆混行的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简称车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仪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699
GB/T 700
碳素结构锯
GB/T 1591
GB/T 3280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不锈钢冷轧钢板
GB/T 3880.1一般工业用铅及铝合金板材、带材第1部分:般要求GB/T3880.2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材,带材第2部分:力学性能GB/T3880.3一般工业用铝及铅合金板材、带材第3部分:尺寸偏差GB/T4171高耐候结构钢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4208
GB/T 5599
铁道车辆动力学性能评定和试验鉴定规范G914.2固树室前窗、侧窗及其他离的配置CB/T6060.3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第3部分:电火花、抛(喷)丸、喷砂、研磨、锉、抛光加工表面GB 6771
电力机车防火和消防措施的规程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GB/T 68074
GB/T 6892
·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GB/T 7928
GB/T 8923
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防锈等级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噪音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4892
GB/T 14894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GB18045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
GB/T21413.J.铁路应用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第1部分:一般使用条件和通用规则GB/T21413.2铁踏应用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第2部分:电工器件通用规则GI3/T21563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冲击和振动试验GB/T23431城市轻轨交通铰接车辆通用技术条件TB/T1.1铁道车辆标记一般规则
TB/T1393铁路应用机车车辆电气设备开启式功率电阻器规则1
CJ/T 417—2012
机车、动车组电加温玻璃技术条件TB/T 1451
TB/T 1484. I 3
机车车辆电缆第1部分:额定电压3kV及以下标准壁厚绝缘电缆TB/T1484.4机车车辆电缆第4部分:无卤低烟阻燃通信网络用电缆机车电气设备布线规则
1B/T 1507
TB/T 1580
新造机车车辆焊接技术条件
TB/T 1802
铁路车辆漏雨试验方法
铁道客车空调机组
TB/T 1804
IB/I2260
铁路机车车辆用防锈底漆
TB/T 2393
铁路机车车辆用面漆
TB/T 2437
TB/T 2704
机车车辆用电力变流器特性和试验方法铁道客车电暖器
TB/T 2875.1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1部分:涂料供货TB/T 2879. 3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表面处理技术TB/T 2879.5
TB/ T 2879. 6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5部分:客车和牵引动力车的防护和涂料技术铁路机车车辆徐料及涂装第6部分:涂装质量检查和验收规程TB/T 2932
铁路机车车辆阻尼涂料供货技术条件IB/T 3001
铁路机车车辆用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铁道机车车辆电子装置
TB/T 3021
TB/T3031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电磁来容性试验及限值TB/T3138机车车辆阻燃材料技术条件建标104城市轨道交通T.程项目建设标准EN14752铁路应用4辆门系统(Railwayapplicatians—Doar systems forrolling stock)FN50272-3对二次蓄电池及蓄电池安装的安全要求第3部分:牵引用蓄电池(Safetyrcquire-ments for secondary batteries and battery instaliations--Pert 3: Trar:tion batleries)3术语和定义及缩略语
GB/T234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及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3.1术语和定义
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lowfloortramcar在地面轨道线路.f:运营,H可以与其他地面交通车辆混行,地板面高度小于或等下350mm,由车辆模块组成的电动车辆。
车辆模块
module of tramcar
根据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配置及长度的需求而实现不同组合的基本单元。3.2缩略语
1C1M一个案引逆变器控制一个牵引电机的控制方式。1C2M一一一个牵引逆变器控制两个牵引电机的控制方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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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条件
4.1环境条件
4. 1. 1正常T作海拨不超过1200 m。4.1.2环境温度在一25℃~40℃之间。:4.1.3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0%(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4.1.4因各城市所处地区不同而存在气候条件差异的,可另行规定使用环境条件。4.2线路条件
4.2.1线路轨距:1435mm,
4.2.2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不小于25m4.2.3最小竖曲线半径为:不小于1000m。4.2.4最人坡度:不超过60%。
4.3供电条件bzxZ.net
供电条件如下:
a)接触网-受电弓受电,或其他受电方式,b)供电电压为DC750V(波动范围500V900V),线路走行轨为负极。4.4车辆沿双向运营线路靠右侧轨道行驶。4.5风力对车辆运行及停放状态的影响应符合GB/T23431的规定。5技术规格
5.1车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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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可由多种模块组成,形成低地板有轨电车系列5.1.170%低地板(约70%客空通道地板面可光台阶通过)有轨电车车辆系列宜采用的车辆基本组成为:Mc+Tp}Mc=。
Mc“一端设司机室、有一动力转向架支撑,另-端为较接支撑且有贯通道及车间减振器的车辆模块;TP—有一非动力转向架支撑,车项设变电,两端均为饺接且有贯通道及车间减振器的车辆模块;连挂车钩;
铰接、贯通道及车间减振器。
:5.1.2100%低地板(全部客室通道地板面均可无台阶通过)有轨电车车辆系列宜采用的车辆基本组成为:—Ma+F+Tp+F+Me=。
无转向渠支撑,两端均为饺接支撑自有贯通道及车问减报器的车辆悬浮模块。加长车辆应按与之匹配的模块进行纽合,其最大组合长度应符合道路交通的规定。车辆主要技术藝数
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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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辆基本长度/mm
车辆宽度/mm
车辆高度/mmm
车内客室通道净商/inm
客通道地板面高度/m
客室侧门
口宽度/mm
双开门
带开门
客室侧门.高度/tutn
转向架酉
疑轴距/m
轮对式
表1车辆主要技术参数
70%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
约28000
2650(或2400)
高地板区≥2000
低地板区≤350
≥185C
独立车轮式
车轮直径/mm
车钩度/mm
受电孕工作商度/mn
轴重/t
660(或720)
39c0~5602
100%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
约30 000
2650(或2400)
≥2100
21 850
660(或600)
3900~5500
注:独立车轮轴距为同一转向架两端的两同心独立车轮所珍成的同心轴线之间的距离。6基本要求
6.1车辆限界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限界标准的规定。6.2整备状态下的车辆自重不应人于合同规定值的3%。6.3车辆动力转向渠的每根动轴或同心轴线上的测量轴重与该车的测量均动轴轴重之差不应超过±2%。
6.4车辆每个车轮的测悬轮重与该轴或同心轴线上两轮的测量平均轮重之差不应超过土4%。6.5新造车辆尚轴或同心轴线上车轮直径之差不应超过0.51m;同一动力转向架各轮直径之差不应超过1mm;同一非动力转向架各轮直径之差不应超过2mm。6.6车辆应能以规定的速度安全通过各曲线区段,并在规定的曲线区段进行两辆车的连接与分解作业。
6.7车辆应设架车、吊车、复轨等位置及结构,其功能应衍合车辆维护和救援的规定。6.8截荷工况
6.8.1载荷工况宜采用以下类型:空车载荷(AWO)——整备状态下的车辆自重与司机重量之和;满座戴荷(AW1)
一固定座席满员的载重与空车裁荷之和;额定载荷(AW2)-一可站面积按6人/m(含固定座席满员)的载重与空车载荷之和超员裁荷(AW3)-
一可站面积按9人/m(含固定座席满员)的裁重与空车载荷之和。6.8.2AW1~AW3载荷的设计人均重量宜采用 60kg/人。6.8.3可站面积计算应符合建标104的规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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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动态特性参数
应符合以下规定:
a)最高运行速度为70 km/h。
倒车行驶速度不应大于10 km/h。b)
c)牵车联挂速度不应大于3km/h。d)平均加速度(在平直线上,车轮半磨耗,AW2载荷条件下)\:-车辆速度从0加速到40km/h,不应小于0,95m/s°;一车辆速度从 0加速到70 km/h,不应小于 0. 6m/s2。e)牵引瞬时加速度:不应人于 1. 3 m/s。f)牵引纵向冲动率:不应大于1.0 m/s。g)
制动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制动性能要求
制动性能
最低减速度a/(m/s\):
最大响应时间t/s
稠动最大冲
动限制/(m/s3)
常用制动
紧急制动1
紧急制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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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动
注1:表2中所规定的车辆减速度,为在平直线上,良好的粘着条件、AW3载荷工况的环境下,车速从70k/h到0 km/h的平均碱速度。
注2:紧急制动1,为制动模式指令采用安全回路方式(如:司机安全警惕,门安全回路等)。注3:紧急制动2为制动模式指令采用可控端方式注4:安全制动为上述制动模式中的最商等级模式,可独立地,不受单一故障影响地操作。注5:最人响成时间:自副动指令发生变化开始至达到设定减速度的90%为止的段时问。6.10车辆内部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应符合GB14892的规定。6.11车辆外部噪声测量方法应符合GB/T7928的规定,声限值为:停车时不应大于68dB(A),以70km/h速度运行时不应大于 79 dB(A)。6.12车辆上的各种设备击、振动水平应符合GB/T21563的规定。6.13车辆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能试验及限值应符合TB/T 3034的规定。6.14车辆内部、外部电气设备防护应符合GB4208的规定。6.15车辆电气设备及电路的接地保护、绝缘保护,电气安全等通用规则应符合GB/T21413.1的规定;电路开关与控制所用电工器件应符合GB/T 21413.2的规定。6.16车辆电气电路控制、调节、保护、供电所用的低压电子装置宜符合TB/T3021的规定。6.17车辆电气设备布线、接线规则宜符合TB/T1507的规定;电气配线应符合T3/T1484.1的规定。
6.18车辆电气通信网络用电缆应符合TB/T1484.4的规定。6. 19车辆动力学试验及性能宜符合 GB/T 5599 的规定。6.20车辆防火设计要求宜符合GB6771的规定;非金属材料防火要求宜符合TB/T3138的规定,6.21车辆应有相应的防腐、隔音、隔热、降噪措施,其表面处理及防腐涂装应符合以下规定:a)碳素钢车辆结构表面处理过程的表面粗糙度、清沾度等级、磷化处理、锈蚀除锈、表面处理技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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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分别符合GB/T6060.3、GB/T6807、GB/T8923和TB/T2879.3的规定;铝合金或需涂装的不锈钢车辆结构表面处理应采用机械预处理,铝合金车辆表面粗糙度(Ra)b)
不应小于 5 μtn,需涂装的不锈钢车辆表面粗糙度(Ru)不应小于 1.6 μm;c)车辆防腐涂装底漆、面漆、涂料供货、涂装、阻尼涂料供货、涂装质量应分别符合TB/T2260、TB/T2393、TB/T2879.1、TB/T2879.5、TB/T2932和TB/T2879.6的规定;铝合金车辆结构防腐涂装所用防锈底漆中不应含有铁质颜料。6.22车辆密封性应符合GB/T14894的规定。6.23车辆应符合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安全性(RAMS)的要求。7车体及车辆连接
7.1车体
7.1.1车体采用整体承载结构,车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车体结构在承受下列静载荷时,应力不应超过材料的屈服极限,不应产生永久变形:a)车钩连接处纵向压缩载荷(200kN)与垂向载荷(g×mAw)的组合。注,nws为AWo工说垂问载荷(不包括转向架),单位为kgig为重力加速度,单位为m/sb)车钩连接处纵向拉伸载荷(150kN)与垂向载荷(g×mAw>的组合。c)垂向最人工作载荷应按式(1)计算:1.3XgXmA3
式中:
mAw3--—AW3工况垂向载荷(不包括转向架),单位为kg。d)拾车
在规定位置拾起整个车辆,载荷宜按式(2)计算:1. I×g×(mAw +ma)
式中:
mB——转向架质量,单位为kg。e)支承点垂直移位抬车
-(22
7.1.1d)中的载荷工况应考患到各模块中一个拾车点相对于其他3个支承点组成的平面垂直移位的倩况。该拾车点相对于其余3个抬车点的垂直移位应考虑取10 mm,或者等于刚好引起车点脱离的垂直移位,取其中的较小值。注:d)和 c)在某些运营要求中,拾车时可能不包括转向架。在这种情况下,m 改为 0。f)车体静荷工况的叠加
。车钩连接处的纵向压缩载荷(200kN)与垂向载荷(gX×mAws)的登加。e车钩连接处的纵向拉伸载荷(150 kN)与垂向裁荷(g×mAws)的叠加。7.1.2车体结构设计寿命不应小于30年。7.1.3车体应在端部设防碰撞吸能结构,在车体两侧下部设防碰撞保护。7.1.4车体承载结构材料
7.1.4.1高耐候结构钢,焊接结构用耐候钢材料应符合GB/T4171的规定;优质碳素结构钢、碳素结构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材料应分别符合GB/T699、GB/1700和GB/T1591的规定。7.1.4.2不锈钢冷轧钢板材料应符合GB/T3280的规定。7.1.4.3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应符合GB/T3880.1.GB/T3880.2和GB/T3880.3的规定;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材料应符合GB/T6892的规定。7.1.5车体承截结构焊接应符合TB/T1580的规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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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车体承裁结构防雨应符合TB/T1802的规定。7.2车辆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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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车辆模块之间应根据需要设置铰接装置及车间减振器,以满足车辆模块之间的连接与载分配,保证车辆顺利通过曲线段的要求。7.2.2车辆模块之间应设有贯通道,满足车辆通过曲线段和乘客通行的要求,以及方便车辆检修等工作的分解要求,
7.2.3车辆模块之间设置的电气连接装置应能满足车辆通过曲线段时安全、可靠地工作,以及方便车辆检修等工作的分解要求。
7.2.4车辆两端应设有车钩及吸能装置,保证两连挂车辆顺利通过曲线段,满足救援要求,对事故撞击具有一定等级的防护能力。
8司机室
8.1司机室布置应能保证司机有清晰的视野,可方便,安全地操作。8.2司机应能通过前窗及侧窗方便猎晰地观察前方信号、轨道、轨旁设备,接触网(轨)等沿线的状况:通过监视装罩随时观察客室内的状况,站停时,通过司机室外两侧后视装置应能清晰地观察整个站台及各车门状况;运行时,通过司机外两侧后视装登应能清晰地观察车辆两侧及侧后方的交通状况。8.3司机应能清楚地观察和方便地触摸到司机室内各种操作手柄、开关、显小仪表、显示屏、信号显示灯、无线通讯话筒等设施。
8.4司机室前窗、侧窗等应符合 GB 914.2的规定:前窗玻璃应采用抗冲击型安全电热玻璃并衍合TB/T1451的规定;侧窗玻璃应采用安全电热玻璃并符合TB/T1451的规定。8.5司机室应设雨刷器、遮阳帘。8.6司机室设置的司机座椅应具有能自由调整高度及前后位置、中心轴旋转厅便快速离开等功能。8.7司机牵与客宰之间应设隔门及隔断。隔门及隔断应有良好的透视性。隔门的净开宽度不应小于550mm,高度不应低于1800mm。
8.8司机室内应有良好的密封性、保温性、防尘性,布线、雨刷器、前照灯等与车体的接口,以及司机室区域的车体均需密封;应设有防止清洗客室的积水渗人司机室内的结构。8.9司机室或其附近应设工具箱。8.10司机室应至少设1个灭火器,所处位置及固定方式应便于使用,其灭火能力应符合司机室环境要求。
8.11司机室地板布应只有防静电、防滑、耐磨、防水的性能。9客室
S.1客室内装及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方便使用及维护、舒适性适度的规定。9.2客室内装及设施的防火宜符合GB6771的规定,并符合相关装修材料有害气体放标准的规定。客室地板布应具有防静电、防游、耐磨、防水的性能。9.3客案应根据车辆运用条件,设置足够数量的双开式客室门;与司机室相临处应尽量设单开式客室门,采用的塞拉门宜符合EN14752的规定,门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并符合GB18045的规定。9.4客室门应有可靠的机械锁闭、故障隔离、紧急解锁、重开门等安全设计;应具有司机集中控制开关门和左侧、右侧开关选择,开门与牵引互锁,障碍探测,司机旁路控制,故障诊断、显示和记录,开(关)门时的声、光提示,以及并(关》门状态、故障阐离状态显示等功能。7
CJ/T417—2012
客室窗应部分采用可上部开闭的车窗。窗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并应符合GB18045的规定。9.6
客室应设置应急锤。
9.7客室应设置乘客座椅,座椅设计应符合人体工程要求。9.8客室内应设置立柱、扶手等设施,9.9贯通道应具有安全性、防水性,隔热性、隔音性,以及使整车车内通透的性能。9.10客室应至少设2个灭火器,所处位置及固定方式应容易认别、安全可靠、便于使用,其灭火能力应符合客室环境的要求。
9.11客室门、贯通道等客室内设施的布置,应满足在不大于30 s内(含开关门时间)快速集中或疏散乘客上下车的需要,
9.12客室应设置残疾人轮椅位。10空调系统
10.1客室空调制拎能力应符合GB/T23431的规定,司机室宜来用独立空调系统,司机案内温度,风量等应另行规定。
10.2车辆应具有充分利用自然通风的装置。10.3车辆应依据环境温度设置车内独立采暖装置,其采暖能力应符合GB/T23431的规定。10.4空调制冷时,客室按AW2载客人数计算的人均新风量不应少于10m/h,司机室人均新风量不应少子30切h仅采用机械薄风时,客室按A弃2裁客人数计算的人均新风量不应少于20加/h,司机室人均新风量不应少于30m/h。
10. 5司机室空调送风应设有风量,风向可调的送风口。10.6空调制冷系统应设有温度传感器,并应具有温度自动调节功能。10.7空调机组应符合TB/T1804的规定。10.8客室电热装置应尽量在齐车体模块两侧的窗下均布,并应符合TB/T2704的规楚。--\10.9客室电热装置应采用集中控制,并可根据需要分挡控制启、伴。10.10司机室电热装置应单独控制。采暖时,应保证司机腿部空间的局部温度高于其头部温度。10.11空调和电热装置均应具备相应的电气保护功能。10.12车辆空调系统应有可靠的排水,防水设计。11转向架
11.1转间架应具有良好的运行平稳性、足够的小曲线通过能力、低噪声以及运行安全性。11.2转的架分为动为转间架和非动力转向架,两者均可采用轮对式惑独立车轮设计,且应尽可能藏小转向架的固定轴距和总质量。
11.3车轮应采用具有特殊踏面形状的专用车轮:轮对或同心轴线上两独立车轮内侧距宜为360 mm。
11.4转向架构架应为爆接给构,其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可焊性、耐人气腐蚀性。构架设计筹命不应低于30 &,寿命期内不允许进行结构性焊接修正。11.5转向架应采用橡胶弹性车轮,其橡胶件的设计使用寿命不应低于60×10°lm或5a(以先到限的为准)。
11.6车轴、轴桥,短轴、弹性轮轮芯和轴箱的设计使用寿命不应低于30 a。t1.7转向架应尽可能采用免维护单元轴承,轴箱轴承的免维护周期不应小于60×10km或58(以先到限的为推);轴箱设计应便于轮对或车轮橡胶件的更换。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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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转向架应采用两系悬挂装置,其参数设计应避免转向架与车体产生共振。11.9转向架的设计应保证系、二系悬挂元件故障时不影响车辆运行的安全。11.10转向架悬挂元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钢弹簧、抗侧滚扭杆的设计使用寿命不应低于30a;CJ/T 417—2012
b)金屑橡胶件、空气弹簧和油压减搬器的设计使用寿命不应低于120×10+km或10a(以先到限的为推)。
11.11转问架与车体的纵问连接强度,应符合3名纵向加速度冲击的规定,相关部件的应力水平不超过材料的届服极限;在5g纵向加速度冲击条件下应保证转向渠与车体不发生分离。11.12车体与转向架、转向架构架与轮对或车轮之间的连接应符合整车起吊的规定:11.13在线路无润滑系统的条件下,转向架应装设液体式轮缘润滑装置。11.14转向架适宜位置应安装轨道扫石器。11.15转向架设计应易于维护,特别是应便于牵引电机、制动闸片的更换和车辆地板面高度的调整。11.16转向架应符合车辆不落轮罐修踏面的规定。12制动系统
12.1车辆制动系统应至少具有既独立又相互配合的电制动、摩擦制动两种基本方式,并应保证车辆在各种状态下所需的制动力,当电制动失效时,摩擦制动应能白动投入使用,并应保证所需的制动力。电制动应具有优先于摩擦制动使用的功能,其中摩擦制动分别采用空气介质和液压介质,也采用空液混合方式(擦制动力是由液压系统提供的,而其控制是通过压缩空气实现的)。12.2电制动中再生制动应优先于电阻制动。12.3摩擦制动应具有独立执行制动的功能和与电制动交替平滑转换的混合制动功能。12.4车辆还应设有独立的磁制动装置。12.5制动系统应具有防滑功能,12,6按第 4章、第5章和第 G章中规定的裁荷要求和按13.1.6 的规定条件下;制动系统应其有为车辆运行控制提供常用制动、触发安全回路的紧急制动、最大减速度的紧急制动、安全制动及故障隔离等功能。
12.7停车时,制动系统应具有自动施加保障停车安全的保持制动功能。!12.8长时间停车时,制动系统应具有在最人坡道、AW3载重.最大风速条件下,保障车辆长时问不瘤车的停放制动功能。实现该功能的制动装置,应采用弹簧施加的停放制动方,并仅以机械方式传递制动力。
12.9车辆应具有撒砂功能,可在恶劣气候条件小保持所需的粘着力,满足最大紧急制动所要求的性能。撒砂装置所用砂子的质量和种类应依据试验或可比较的经验确定。12.10在最大紧急制动模式启动或另有规定的条件下,撒砂装置应能自动启动。12.11制动模式配置
车辆制动模式配置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制动模式配置
制动模式
常用制动
紧急制动1
电制动
摩擦制动
车轮防滑
保护装置
测蛋装置
撒砂皱
等效装置
磁轨制动
CJ/T 417—2012
制动模式
紧急制动 2
安全动
保持制动
停放制动
电制动
摩擦制动
表3(续)
车轮防滑
保护装
等效装置
注:车辆应根据其使用条件确定不同的制动模式配置,做出必选(V),可选(※),不选(×)的选择,13
牵引及辅助电源系统
13.1牵引系统
磁轨制动
13. 1.1车辆牵引系统应采用交流传动和 1C1M控制方式,且应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牵引单元;当牵引单元数天于或等于4个时,官采用1C2M控制方式。13.1.2各牵引系统单元输出特性,应符合车辆正常运行能力(见第4章~第6章)和故障运行能力(见13. 1,6)的要求。
13.1.3率引系统应其有为车辆提供所需的牵引和电制动能力,对牵引和制动过程的欧空转,防滑、冲动实施掠制的功能,坡停启动、牵引系统故障检测与隔离等功能。13.1.4牵引电机宜符合TB/T3001的规定;牵引逆变器性能宜符合TB/T2437的规定;电阻制动宜符合1B/T1393的规定,
13.1.5受电马系统应符合受电装置与网线接触力为.60N~~150N的规定,应具有车辆高压用电与过电压保扩以及避雷的功能。
13.1.6车辆应具有的故障运行能力为:a)
车辆处于AW3载荷工况和动力损失1/4时,在最大坡道上起动并运行到相邻车站;b)车辆处于AW3载荷工况和动力损失1/2状况时,在最人坡道上起动并运行到相邻车站;c)一辆救援车辆(AWO)牵引一辆处于AWO载荷工况的无动力车时,应在最大坡道上起动并返回车场。
13.2辅助电源系统
13.2.1车辆辅助电源系统应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辅助供电单元和多种充余备用的设置:辅助电源逆变器输山特性,应与车辆的辅助交流负载和直流负裁匹配。13.2.2
13.2.3蓄电池容量应符介司机室内照明、车内应急照明、头灯、尾灯,无线通信,广播等安全设备用电30min以上的规定。电池装置应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箱体,良好的内部和外部通风环境,其安装位置应符合EN50272-3的规定。
13.2.4车辆应配置与受电系统互锁的外接电源装置,当受电系统不工作时,外接电源应能为车辆辅助电源系统供电,满足蓄电池充电和交直流负载供电要求。13.2.5辅助电源系统应具有为车辆提供正常使用时的辅助供电、单元故障时的扩展辅助供电(空调系统负载需减半)、受电系统失效时的应急供电和检修供电等功能。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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