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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554-2019 电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L∕T 5554-2019 电

中文名称:系统无功补偿及调压设计技术导则

标准类别:电力行业标准(DL)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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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系统 补偿 调压 设计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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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9.240
备案号:J2705—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554—2019
电力系统无功补偿及调压设计
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 for reactive power compensation andvoltageregulationinelectricpowersystem2019-06-04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9-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系统无功补偿及调压设计
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 for reactive power compensation andvoltage regulation in electric power systemDL/T5554—2019
主编部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
实施日期:2019年10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9北京
国家能源局
2019年
第4号
国家能源局批准《光伏发电工程电气设计规范》等297项行业标准,其中能源标准(NB)105项、电力标准(DL)168项、石化标准NB/SH)24项,现予以发布。
附件: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能源局
2019年6月4日
附件:
行业标准目录
标准编号
5554—2019
标准名称
电力系统无功
补偿及调压设
计技术导则
代替标准
采标号
出版机构
中国计划
出版社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2019-06-042019-10-01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3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3]23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无功补偿容量计算、无功补偿设备选择、电力系统电压调整变压器参数选择。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能源行业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邮编:10o120,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赵媚
林廷卫
秦晓辉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叶幼君
张诗滔
杨攀峰
程改红
周勤勇
戴剑锋
王绍德
曹生顺
刘晓明
范丽霞
李泰军
王雪松
吴敬坤
杨朋朋
黄娟娟
李娟萍
陈志刚
基本规定
无功补偿容量计算
330kV及以上电网
220kV及以下电网
电力用户的功率因数规定
电源的无功出力要求
5无功补偿设备选择
无功补偿设备型式
无功补偿设备参数Www.bzxZ.net
电力系统电压调整
电压允许偏差值
6.2电力系统电压调整
变压器参数选择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10)
(12)
(12)
(13)
(14)
(16)
Generalprovisions
Basic reguirements
Contents
Calculaiton of reactive power compensationcapacity
Powergridof33okVandabove
Power grid of 220kV and below4.2
4.3Powerfactorofloads:
Reactivepower of generations.Selectionofreactivepowercompensation5
equipments
5.1Type of reactive power compensation equipment5.2 Parameters of reactive power compensation equipment6Voltageregulating
6.1Voltagedeviation
6.2Voltagc regulating
7 Selection of transformer parameters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
(5)
(5)
(12)
(13)
1总则
1.0.1为规范电力系统无功补偿及调压设计,保证电压质量,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指导电力系统规划、设计,并为电力系统建设、运行提供参考,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220V及以上电压等级交流系统。1.0.3电力系统无功电力补偿及调压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
2.0.1系统标称电压
2术语
nominal system voltage
用以标志或识别系统电压的给定值本导则涉及的系统标称电压包括:220/380V、3kV、6kV、10kV.20kV35kV.66kV110kV220kV.330kV500kV750kV.1000kV.
其中:220V为相电压.其余均为线电压。voltagedeviation
2.0.2电压偏差
实际运行电压对系统标称电压的偏差相对值,以百分数表示。2.0.3无功电源
reactive power source
包括发电机、线路、无功补偿设备等能提供容性无功可用容量的设备。
2.0.4白然无功负荷
natural reactivepowerload
电力用户补偿前的无功负荷、发电厂(变电站)厂用无功负荷以及各级电压网络变压器和电抗器及线路的无功消耗之总和。2.0.5无功补偿设备
rcactivecompensationequipment包括并联电容器、串联电容器、并联电抗器静止无功补偿器、静止无功发生器、调相机等无功补偿装置。2.0.6静止无功补偿器(SVC)
staticvarcompensator
无运动元件,能够跟踪系统要求,可连续调节容性或感性无功功率的成套补偿装置。
2.0.7静止无功发生器(STATCOM/SVG)sator/static var generalor
staticcompen
无运动元件,能够跟踪系统要求,连续发出所需容性或感性无功功率,其输出可独立于交流系统电压的装置。.2.
2.0.8递调压方式
reverseregulating
在电压充许偏差值范围内,供电电压的调整使电网高峰负荷时的电压值高于电网低谷负荷时的电压值。2.0.9动态无功补偿装置dynamicvarcompenationdevice可以对输出的无功功率进行调节和控制的无功补偿装置。.3
3基本规定
3.0.1电力系统各级交流网络在正常及故障后稳态运行方式下,应满足电压充许偏差值的要求。3.0.2电力系统的无功电源与无功负荷,应采用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基本平衡的原则进行配置和运行,并应具有灵活的无功电力调节能力和检修备用。
3.0.3电力系统应有事故无功电力备用,在正常运行方式(含计划检修方式,下同)下突然失去一回线路或一台主变,或失去一台最大容量无功补偿设备,或失去一台最大容量发电机(包括发电机失磁),或失去一极最大规模直流时,保持电压稳定。无功电源中的事故备用容量,应主要储备于运行中的发电机、调相机和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等设备中。
3.0.4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与设备类型选择,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必要时应考虑提高电力系统稳定的作用。3.0.5加强受端系统的电压支持,保持合理的系统短路容量。对于有直流馈入的电网,应考虑直流换流站故障状态下和恢复过程中对交流系统无功容量的需求,提升交流系统对直流系统的支撑能力。配电网络应采用合理的供电半径。3.0.6
3.0.7无功补偿装置宜根据无功负荷和电网结构的变化分期安装。3.0.8并联电容器、并联电抗器的分组容量选择应考虑设备系列及标准化等因素。
3.0.9应按照电网结构及负荷性质,合理选择各级电压网络中升压和降压变压器分接开关的调压范围和调压方式。电网中的各级主变压器,至少应有一级主变具有有载调压能力,需要时可有两级主变具有有载调压能力。
4无功补偿容量计算
4.1330kV及以上电网
4.1.1330kV及以上电网应按无功电力分层就地平衡的基本要求配置高、低压并联电抗器,以补偿线路的充电功率。500kV及以上电网高、低压并联电抗器的总容量宜使线路充电功率基本予以补偿。高、低压并联电抗器的容量分配应按系统的条件和各自的特点全面研究决定。
4.1.2变电站容性无功补偿的主要作用是补偿主变压器的无功损耗和输电线路无功缺额。变电站并联电容器补偿总规模可按下式计算:
Q=△Q.+Q:-Q+△Q
式中:△Q.变电站主变压器的无功损耗(Mvar);(4.1.2)
Qi一一接入变电站输电线路的无功缺额(Mvar),一般应计及输电线路充电功率和无功损耗,以及变电站的高压电抗器;
Q.一接入变电站电厂可提供的无功容量(Mvar):AQ
-不具备装设无功补偿设备条件的周边站点的无功缺额(Mvar)。
4.2220kV及以下电网
4.2.1220kV及以下电网的无功电源总容量,应大于电网最大自然无功负荷,宜按最大自然无功负荷的1.15倍计算。4.2.2220kV及以下电网的最大自然无功负荷可按下式计算:Qn=KPp
式中:Qr一电网最大自然无功负荷(Mvar);(4.2.2)
Pp一电网最大有功负荷(MW),为本网发电机有功功率与主网和邻网输人的有功功率代数和的最大值:K-一:电网最大自然无功负荷系数,取值与电网结构、变压级数、负荷组成、负荷水平及负荷电压特性等因素有关,可根据实测或计算确定。
4.2.3220kV及以下电网的容性无功补偿设备总容量,可按下式计算:
Q:=1. 15Q,- Q- QR- Qi
式中:Qc一~-容性无功补偿设备总容量(Mvar):QG-一一本网发电机的无功功率(Mvar):Qk一一主网和邻网输人的无功功率(Mvar):Q一一架空线路和电缆的充电功率(Mvar)。(4.2.3)
4.2.4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变电站中,应根据需要配置无功补偿设备,真体应符合下列规定:1容性无功补偿容量可按主变压器容量的10%~30%确定;35kV~220kV变电站,在主变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官不低于0.95,在低谷负荷时功率因数宜不高于0.95:2对进、出线电缆较多的220kV及以下变电站,可根据电缆长度配置相应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每一台变压器的低压感性无功补偿容量不宜大于主变压器容量的20%,或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2.520kV~6kV配电网的无功补偿应以配电变压器低压侧补偿为主·高压补偿为辅。配电变压器的无功补偿容量可按变压器容量的20%~40%进行配置。在供电距离远、功率因数低的架空线路上可适当安装高压电容器,其容量可经计算确定,或按不超过线路上配电变压器总容量的10%配置,但不应在低谷负荷时向系统变电站倒送无功。如配置容量过大,则必须装设自动投切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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