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668-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L∕T 1668-2016
中文名称:火电厂燃煤管理技术导则
标准类别:电力行业标准(DL)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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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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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标准号:DL∕T 1668-2016
标准名称:火电厂燃煤管理技术导则
英文名称:Technical guidance for the fuel coal management in coal-fired power plants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6-12-05
实施时间:2017-05-01
标准大小:1.84M
标准介绍:本标准规范了发电用煤的采购、计量、质检、接卸、储存、掺配、输送、安全性及经营性指标的技术评价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燃料管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D322-1989《燃料检验工作全面质量管理准则》。与SD322-1989相比,本标准除缤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做了根本性改变,差异如下:
修改标准的适用范围
改变原标准的技术内容;
扩展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标准内容
ICS27.100
备案号:572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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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16682016
代替SD3221989
火电厂燃煤管理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ance for the fuel coal management in coal-fired power plants2016-12-05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7-05-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燃煤采购
接卸和储存
燃煤掺配
燃煤管理技术评价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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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1668-2016
DL/T166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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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SD322-1989《燃料检验工作全面质量管理准则》。与SD322-1989相比,本标准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做了根本性改变,差异如下:修改标准的适用范围:
改变原标准的技术内容:
扩展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广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小江、杜晓光、张再琴、张爱培、张广宏、孙守虎、张太平、李海峰、范志斌、李春艳。
本标准1989年第一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1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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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燃煤管理技术导则
DL/T16682016
本标准规范了发电用煤的采购、计量、质检、接卸、储存、掺配、输送、安全性及经营性指标的技术评价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燃料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11: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T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213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GB/T214:
GB/T219
GB/T335
GB/T474
煤灰熔融性的测定方法
非自行指示秤
煤样的制备方法
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
GB/T476
GB/T1574
GB/T2565
GB/T3058
GB/T3558
GB/T4633
煤中碳和氢的测定方法
煤灰成分分析方法
煤的可磨性指数测定方法哈德格罗夫法煤中砷的测定方法
煤中氯的测定方法
煤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6003.1
GB/T7562
GB/T7721
GB/T7722
GB/T7723
GB/T10611
GB/T11885
GB/T15458
GB/T16658
GB/T16659
GB/T18666
GB/T19227bzxZ.net
试验筛技术要求和检验第1部分: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发电煤粉锅炉用煤技术条件
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电子皮带秤)电子台案秤
固定式电子衡器
工业用网·标记方法与网孔尺寸系列自动轨道衡
煤的磨损指数测定方法
煤中铬、、铅的测定方法
煤中汞的测定方法
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
煤中氮的测定方法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1部分:采样方法GB/T19494.1
GB/T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19494.3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3部分:精密度测定和偏倚试验DL/T166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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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5214
煤中全硫测定红外光谱法
GB/T29164
GB/T30732
GB/T30733
GB/T31091
GB/T31356
GB/T31423
GB/T31425
GB/T31427
煤炭成分分析和物理特性测量标准物质应用导则煤的工业分析方法仪器法
煤中碳氢氮的测定仪器法
煤场管理通用技术要求
商品煤质量评价与控制技术指南氧弹热量计性能验收导则
库仑测硫仪技术条件
煤灰熔融性测定仪技术条件
GB50660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T465
煤的冲刷磨损指数试验方法
DL/T567.2
DL/T567.3
DL/T567.5
DL/T567.6
DL/T567.7
DL/T568
DL/T569
DL/T747
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入炉煤和入炉煤粉样品的采取方法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第3部分:飞灰和炉渣样品的采取和制备火力发电燃料试验方法第5部分:煤粉细度的测定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第6部分:飞灰和炉渣可燃物测定方法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
第7部分:灰及渣中硫的测定和燃煤可燃硫的计算燃料元素的快速分析方法
汽车、船舶运输煤样的人工采取方法发电用煤机械采制样装置性能验收导则DL/T1030
DL/T1037
DL/T1038
DL/T1339
DL5053
JJF1101
JJF1175
JJF1321
JJF1376
JJG195
煤的工业分析自动仪器法
煤灰成分分析方法
煤的可磨性指数测定方法(VTI法)火电厂煤炭破碎缩分联合制样设备性能试验规程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
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校准规范试验筛校准规范
元素分析仪校准规范
箱式电阻炉校准规范
非自行指示秤检定规程
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检定规程JJG234
JJG395
JJG539
自动轨道衡
定碳定硫分析仪检定规程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JJG672
氧弹热量计检定规程
JJG1006
煤中全硫测定仪检定规程
JG(电力)02电子皮带秤实物检测装置驳船水尺计重技术规程
JT/T227
QB/T1078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累计料斗秤)SN/T3023.2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第2部分:水尺计重3燃煤采购
3.1煤量
3.1.1在制定采购计划时,应根据发电量计划、燃煤到厂价格、燃煤品质、燃煤运输条件和到货时间2
等因素及其变化趋势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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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1668-2016
3.1.2在制定采购计划时,宜考虑燃煤生产、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随季节而变化的因素。3.1.3电厂燃煤的库存量应根据市场变化和发电量的变化适当调整,坑口电厂燃煤的库存量宜有7天满负荷用煤量,运距较远的电厂燃煤的库存量宜有15天及以上满负荷用煤量。3.2煤质
3.2.1燃煤指标应根据锅炉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的要求确定:若相关设备经过改造,则应按照改造后的要求确定。
3.2.2,全水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挥发分,灰分,全硫及有害元素(磷、氯、砷、汞)等关键煤质指标,应按照GB/T31356、GB/T7562确定。3.2.3标称最大粒度,煤炭装载均匀度,可磨性指数,灰熔融特征温度,自燃特性,燃烧特性,磨损特性,灰比电阻,灰成分,煤粉爆炸特性,腐蚀特性,其他有害元素(氟、铅、镐、铬)等可选指标,可根据GB/T31356、GB/T7562确定。3.2.4:以下情况宜经试烧试验评价及确认:a)新品种、新产地的煤炭:
b)掺配掺烧非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其他燃料和添加剂:c)使用后设备出现异常状况的煤炭产品:d)碱金属、氟、硫、砷、汞、氟等有害元素含量较高的煤炭产品:e)关键技术指标超出设计范围的煤炭产品。3.3制订采购计划
可根据本厂实际,探索和建立数学模型,科学制订采购计划。4验收
4.1装卸和运输
4.1.1燃煤装载过程宜采用实时视频、网络视频和车厢封条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督。装载时间、装载地点、装载工具、装载方式(前后左右)、运输工具、装载量、有无掺混、天气状况、异常情况、监装人员等监装记录信息应详细记录和保存。4.1.2燃煤运输过程宜采用定位跟踪、行车记录仪等方式进行监督。车号、封条方式、运输路线、转运地点、转运工具、重新装载方式、重新装载计量,异常情况等运输信息应详细记录和保存。
4.1.3燃煤进厂计量和采样过程宜采用实时视频、网络视频、快速检测、目测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督。4.1.4燃煤卸载过程可采用实时视频、网络视频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督。载煤设备(船、车、带)车号,卸载时间,卸载地点,卸载方式,卸载工具,监卸人员等信息应进行核对,应记录掺混劣质煤和非煤物被卸载等异常信息。
4.2燃煤计量
4.2.1计量衡器所在场所,温度应不超出(40-60)℃范围,湿度应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应具有防止强脉冲和振动干扰源的功能。4.2.2应具备运载车辆编号自动识别、计量数据在线自动上传等功能。4.2.3根据运煤方式,燃煤计量宜分别采用船舶水尺、自动轨道衡、汽车衡和电子皮带秤等,不宜使用翻车机轨道衡,精密度应优于0.5%且无实质性偏倚。DL/T166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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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1船舶水尺计重应符合JT/T227。SN/T3023.2的要求。4.2.3.2自动轨道衡最大称量不大于100t,准确度等级0.2级,检定分度值e≤50kg。新购置的自动轨道衡在安装、调试完毕后须按照GB/T11885、JJG234的要求经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用。自动轨道衡检定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检定内容应至少包括空秤变动性、静态称量、鉴别力、动态称量、检定结论、检定周期。火车过衡速度应符合轨道衡说明书要求,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进行空车过衡除皮。4.2.3.3汽车衡应符合下列要求:a)汽车衡应符合GB/T7723的要求,宜选用数字式汽车衡,称量达到中准确度等级,分度数可以在1000~10000范围调整,应在衡器校准范围内使用。重车与空车衡器应分别配置。根据称量所有运煤车型及载重正确选型,确定最大称量范围(50~150)t。b)按照JJG539检定合格,铅印完好无损。汽车衡检定有效期一般不超过半年,检定内容包括置零与除皮装置的准确度、称量性能、除皮称量测试、偏载测试、鉴别力测试、重复性测试和检定有效期。
4.2.3.4电子皮带秤应符合下列要求:a)电子皮带秤应符合GB/T7721的要求。应安装在有防风、防雨设施的场所内。秤架中心线与皮带运输机的中心线重合。皮带秤要求的安装倾角应不大于皮带输送机实际倾角:根据GB50660的要求,宜小于16°,不应大于18°。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安装在水平段。
b)贸易结算的入厂煤电子皮带秤必须安装在水平段,应参照QB/T1078用实煤校验装置(或经过验证的等精度循环链码)。根据JJG195、JJG(电力)02由计量部门或企业内部进行计量校准,电子皮带秤检定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检定内容应包括现场物料试验、模拟载荷试验零点试验、物料试验和检定周期。4.3质量检验
4.3.1检测项目
火电厂应设立燃煤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厂煤应具备机械采样和制样,人工采样和制样、发热量、全硫、全水分,工业分析、碳氢元素分析等项目的检测能力:对入炉煤还应具备飞灰炉渣可燃物、煤粉细度等项目的检测能力,根据需要也可开展煤灰熔融性、可磨性指数的检测项目。4.3.2人员要求
应分岗位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培训内容包含有关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以及国家和行业标准方法的试验范围、工作原理、名词术语、仪器设备、材料试剂、样品准备、操作步骤、误差来源和控制、精密度、偏倚消除、基准转换、结果计算和报告编制等内容。建立持续培训考核机制。宜设置实习期考核制度,人员实习期间应在监督指导下工作。4.3.3检测方法
燃煤质量检测的项目及对应的方法标准见表1。实验室应根据标准方法建立有关质量活动的作业指导书。燃煤质量检测时,应优先选用国家标准方法:对与电力生产有关的特殊项目,应选用电力行业标准。实验室应及时更新并采用现行有效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并进行能力确认。对于实际检测过程与标准方法相比较存在差异时,或者采用替代方法时,需要对偏离和可替代性做出评判和证明。
人工采样制样
机械采样制样
全水分
工业分析
元素分析
(碳、氢、氮)
发热量
可磨性
4.3.4: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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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火电厂燃煤质量检测项目及方法标准标准方法
GB474、GB475、DL/T569、
DL/T567.2、DL/T567.3、DL/T567.4GB/T19494、DL/T747
GB/T211
GB/T212、GB/T30732、DL/T1030GB/T476、GB/T19227、GB/T30733DL/T568
GB/T213
GB/T2565、DL/T1038
4.3.4.1选型及数量
煤粉细度
飞灰和炉渣可
煤灰成分
煤灰熔融性
磨损特性
DL/T1668-2016
标准方法
GB/T1574.DL/T1037
GB/T219
GB/T15458、DLT465
硫:GB/T214、GB/T25214、DL/T567.7氧:GB/T3558
有害元素
氟:GB/T4633,砷:GB/T3058
铬、、铅:GB/T16658
汞:GB/T16659
根据燃煤特性选择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仪器设备。检测低变质、易氧化燃煤的实验室,应配置通氨干燥箱:有易结焦煤种的火电厂,宜配置灰熔融性测定仪:对有破碎特性较差煤种的火电厂,宜配置哈氏可磨性指数测试仪。可采用采制一体化智能仪器设备,实现自动封样和标识,并实现煤质化验数据(发热量、全硫、工业分析、氢)等信息化管理。常用仪器设备见表2。设备数量充足,除正常使用外,宜有备用设备。4.3.4.2档案管理
设备性能可靠,经长期试验证明可靠稳定:设备维护得当,有维修维护人员和相关记录:仪器设备档案健全,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唯一标识,核查记录、当前位置、权使用记录、仪器说明书、检定/校准证书或性能试验报告、设备启用验收记录、期间核查记录,使用维护维修记录:设备状态应有明显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合格、降级、不合格、报废、有效期、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等。4.3.4.3量值溯源
所有仪器设备性能可靠准确,可溯源到国际单位制或经权威机构检定、校准或性能试验证明其性能合格有效。仪器设备的附属独立计量器具如电子天平、温/湿度计、热电偶、压力表等应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仪器设备性能检查项目和有效期见表2。实验室应对检定/校准证书及性能试验报告的适用性进行确认。
表2仪器设备性能检验
所用仪器
采样机械
破碎设备
检验内容
水分损失率。出料粒度、整机精密度、整机偏倚、缩分精密度、缩分系统偏差进出料粒度、水分损失、煤样损失依据标准
GB/T19494
DL/T747
检验周期
(月)
DL/T16682016
全水分/空气
干燥基水分
灰分/挥发分/
固定碳
发热量
碳氢氮
灰熔融性
粒度分布
所用仪器
缩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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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续)
检验内容
缩分精密度、缩分偏倚性、粒度适应性破碎缩分一体化制样机
微波仪
高温炉
工业分析仪
热量计
元素分析仪
测硫仪
灰烙融性测定仪
秤、标准筛
4.3.4.4标准物质
含破碎缩分的项目
温度控制灵敏度、温度场分布、控温准确度、炉体密封度,通气流量调整、测量精密度水分偏倚(经典方法对比)
温度控制灵敏度、温度场分布、控温准确度、护体严密性升温速度、测量程序调整、气体流量控制、测量精密度和准确度
天平精度、测量值偏倚、测量精密度、温度控制精度
热容量精密度、全量程测热准确度及线性、样品质量的测热误差
全量程准确度及线性误差、测量参数(样品质量、温度、气体流量)和程序可调整测硫精密度、全量程准确度及线性误差弱还原气氛调整、温度场分布、控温精度、测量准确度
筛孔分布均匀度、筛孔尺寸误差依据标准
DL/T1339
GB/T211
GB/T212
JJF11OI
JJF1376
GB/T30732
DLT1030
GB/T31423
JJG672
JJF1321
GB/T31425、
JJG1006%
GB/T219元
GB/T31427
GB/T335
GB/T7722
GB/T6003.1
GB/T10611
JJF1175
检验周期
标准物质的存放、归类、标识等的管理要求视同仪器设备。应根据标准物质的特性正确使用,对于煤炭,标准物质可参照GB/T291644.3.5环境设施
实验室(包括采样和制样在内的场地)的空间布置合理、区域规划清晰有效、环境整洁,应能够保证和满足标准方法所要求的温度、湿度、粉尘、振动、噪声,废物排放等。机械采制样设备应有防风防雨设施,具备能够避免样品损失和污染的环境条件。机械采制样装置的子样传输、破碎、缩分、储样等部件应设置在封闭、独立、整洁和受控的环境空间内。4.3.6质量控制
应建立完整的对设备,人员、方法标准、环境设施、试剂材料文件等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宜采取实验室间比对、人员比对、设备比对、方法比对、能力验证、测量审核、抽查检验、期间核查、量值关系相关性检查、标准物质盲样监督检查等质量控制措施。6
4.4过程监督
4.4.1采样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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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过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DL/T1668-2016
a)应建立切实可行的采样方案,实现连续采样,做到每车都有采样点。机械采样装置不应无故退出全自动工作状态,投用率宜不低于95%,应根据机械采样、储存、运输、制备过程全水分损失的实验结论进行全水分补正。b)有多台机械采样设备时,采样人员应随机分配到采样设备进行采样操作。运送车辆应随机分配到不同的采样设备进行采样。进行补充采样等人工采样时,采样人员应随机分配到不同车辆。车厢采样时,采样点应分区随机布置。c)采样过程应全方位全过程录像和监审(监督)人员现场监控,监控记录在结算完成后应保留1个月。人工补充采样如做不到现场录像时,应有监督人员监督操作。采样方案、采样点位置、采样设备状态等所有采样操作的相关信息应记在相关采样原始记录中并存档。4.4.2样品安全
燃煤采制化和存送样各环节使用电子监控系统:在采制及存送样工作时应有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采制化实行两级(或三级)编码。应建立样品交接记录:煤样在运输、转移、存取过程中应有监督,容器装样后应密封、编码、称重并做好记录。有可靠的防作擎措施确保样品安全。任何接触样品的作业均应由不少于2人进行操作,相互监督并作记录。
4.4.3实验场所
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经批准(授权)方可进入。入厂煤存样室一门两锁,钥匙分别由专人保管。4.5验收充许差
验收允许差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入厂煤量以载煤时总质量减去卸煤后运煤工具质量的差值进行计量。数量的充许差依据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约定的由所用衡器的合成允许差确定,如果双方均使用检定合格的衡器,则精密度使用买卖双方衡器的合成精密度,否则以检定合格的衡器结果为准。b)质量验收允许差应在采购合同中约定,或按GB/T18666执行。5接卸和储存
5.1燃煤接卸方案应采用最佳运行方式,以便提高卸车效率,减少路广(港)停留时间。5.2接卸方式应满足GB50660的要求,可根据运煤方式和电厂场地条件科学选取。火车运输燃煤可用翻车机、底开式车底、侧开式车底、螺旋卸车机:汽车运输燃煤可用自卸车:水运燃煤可用链斗式卸船机、抓斗式卸船机。卸车设备的台(套)数量建议按满足电厂满负荷日耗煤量的(1.5~2)倍进行计算,宜有备用设备。应保持设备完好,做到及时接卸。备用设备应能随时投入生产运行。5.3燃煤堆取料设备应能覆盖整个煤场,可实现灵活地倒垛、层堆、纵取。堆取料设备可具有称重计量功能,较准确地计量堆料和取料数量,宜有备用设备或设施。5.4存煤筒仓应配备料位计、高压空气喷射等防止煤仓内部卡堵、板结、搭桥的设施。5.5煤场应满足.GB/T31091的要求,宜采用干煤棚、筒仓或圆形封闭煤场,具有排水系统,防风系统、喷淋系统、测温系统、分割通道、分割墙等。可实现按照硫分、发热量、挥发分等煤质指标分别DL/T166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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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放、掺混和取用。露天煤场的煤堆形状应有利于堆取料和排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尘飞扬:a)应配备激光盘煤仪、密度测量设备或有直接重量积分仪等仪器,用于对煤场静止堆料进行数量计量。应配置洒水降温设施、煤堆温度监测仪器,定期测温,测温周期见表3。温度达到60℃警戒温b)
度点时,应立即采取倒堆散热措施。对于极易自燃煤种宜在堆放时喷酒阻燃剂。c)煤场存煤宜用旧存新,长期存放时应分层、压实堆放,存煤期见表3。表3不同煤种的存煤期和测温周期存煤期
冬春季节(气温不大于25℃)
低变质烟煤
高变质烟煤
无烟煤
夏秋季节(气温大于25℃)
注:高硫煤存煤期和测温周期根据气温和降雨应降低20%~40%6燃煤掺配
测温周期
6.1当适应锅炉机组安全、经济和环保运行的煤源数量短缺时,宜通过混合不同品种的燃煤,达到替代设计校核煤种的煤质指标。
6.2掺配指标宜根据3.2选取。煤灰熔融特征温度值、燃烧特性、结渣特性、自燃倾向等指标不具加和性,可在其他指标线性加和计算求得混配比例后,在实验室混配后进行检测。6.3入炉煤掺配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煤场掺混、筒仓前皮带掺混、筒仓后皮带掺混、磨煤机内掺混和分磨后炉内(燃烧器分层)掺混等单一或者相结合的方式。6.4掺配后的指标与理论值或实验室检测值的相对误差应不大于10%,有上下限的关键技术指标应不超出限定范围。
7燃煤管理技术评价
7.1采购后评价
燃煤在完成采购合同后:需要对以下指标进行评价:合同数量兑现率、合同质量相符率和合同燃煤的均匀度等,其中燃煤的均匀度以用干燥基灰分计算的初级子样方差(V)表示,V以不大于25为宜。
7.2煤质后评价
煤质后评价包括安全经济性评价和环保评价。安全经济性评价指标包括自燃、输煤卡堵、结渣沾污、灭火、爆管、磨损、腐蚀、制粉出力和锅炉热效率等:环保评价指标包括除尘器效率、脱硫效率、脱硝效率影响和存储输送扬尘等。7.3煤场管理评价
7.3.1煤场管理评价应包括煤量损失和热量损失两项指标。7.3.2煤量损失评价以在定周期内折算到入厂煤水分的条件下,入厂煤量与入炉煤量的差值应与煤场存煤量具有致性,且不应出现煤场亏损。iiiKAa~cJouaKAa-
DL/T16682016
为避免煤场存煤因入厂入炉煤水分差异出现大幅波动,应控制年度因水分差而调整的煤量比率不超过入炉煤量的土1.0%煤量调整按式(1)计算。Wwil
式中:
因水分差而调整的煤量,
实际入炉煤量,t:
M—当月入炉煤平均收到基全水分,%M当月入广煤平均收到基全水分,%100-M
100-Mr
7.3.3入厂煤发热量与入炉煤发热量的差值应与煤场存煤发热量具有致性,发热量损失应设定上限值加以控制。般情况下,在考虑年度期初存煤及期末存煤煤质差异影响后,应控制入厂煤年累计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与入炉煤年累计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差值不大于0.63MJ/kg,或为入厂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的3%。如果年累计入厂煤全水分与年累计入炉煤全水分不一致,应按式(2)对入炉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进行修正。
Oretarior
m+23)10023M
修正后入炉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MJ/kg:Ort—入炉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MJ/kg:M—入厂煤收到基全水分,%
M—入炉煤收到基全水分,%。
8安全管理
8.1燃煤作业设施应符合DL5053的规定。(2)
8.2应有效识别所有工作场所的危险源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包括采制化工作中的粉尘、机械损伤、高温烫伤、废气、高压爆炸、化学腐蚀、强光伤眼、火灾和触电等。8.3高温、粉尘的工作区域应配置合适数量和规格的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有强酸强碱等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安装喷淋装置。
8.4在有危险源的区域备有急救箱,配置用于治疗烫伤、机械损伤、止血、消毒、防中暑等的药物及用具。
8.5培训合格的安全员、监督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规程,作业期间工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源配置防尘口罩、工作鞋、安全帽、隔热手套、防护眼镜、防噪声耳塞、防酸碱围裙等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8.6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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