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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842-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L/T 1842-2018

中文名称:垃圾发电厂运行指标评价规范

标准类别:电力行业标准(DL)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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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垃圾 发电厂 运行 指标 评价 规范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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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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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DL/T 1842-2018.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waste-to-energy plant operation.
1范围
DL/T 1842规定了垃圾发电厂运行评价的原则和方法。
DL/T 1842适用于并网运行的垃圾发电厂。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入厂垃圾量 quantity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MSW) received
统计期内,经过称重进入垃圾发电厂的垃圾量,是垃圾发电厂常用基础数据。
2.2入炉垃圾量 quantity of MSW incinerated
统计期内,通过垃圾入炉称重装置称重计量进入焚烧炉的垃圾量。
2.3渗沥液产生量 leachate production
垃圾中渗沥液析出量,通常用日均值表示。
2.4 渗沥液率 leachate ratio
统计周期内,渗沥液产生量占入厂垃圾量的百分比,通常以月为单位统计。
2.5渗沥液处理率 leachate treatment ratio
渗沥液达标处理量占渗沥液产生量的百分比。
2.6 锅炉运行小时 boiler operating hours
从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蒸汽并入热力系统开始到退出热力系统为止的小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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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7.180
备案号:63136-2018
中华人民共和宝电力行业标准
DL/T1842—2018
垃圾发电厂运行指标评价规范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waste-to-energy plant operation2018-04-03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8-07-01实施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5评价指标:
5.1评价指标的分类和构成
5.2安全生产指标
5.3环境保护指标
5.4运行管理指标·
6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
般规定·
6.2安全生产评价
6.3环境保护评价
6.4运行管理评价
附录A(资料性附录)垃圾发电厂运行指标统计表次
附录B(资料性附录)垃圾发电厂电力事故、电力安全事件信息统计表附录C(资料性附录)垃圾发电厂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附录D(资料性附录)垃圾发电厂运行评价方法:DL/T1842—2018
DL/T1842—2018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首钢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志坚、秦峰、张志坤、权晓英、姚均伟、孙新、刘映华、朱金发、李传华、王辉鹏、周晓东、潘启龙、朱民军、陈克军、陈涛、杨仕桥、刘哲、吴永新、段浩、蒋正伟、王帅、邵建强、桂宏桥、余坤箭、卢家奇、张学平、李豫军、赵树明、孙晓军、王志强、周洪权、岳优敏、顾士贞、王武忠、方朝军、任超峰。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1范围
垃圾发电厂运行指标评价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垃圾发电厂运行评价的原则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并网运行的垃圾发电厂。2规范性引用文件
DL/T1842—2018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7596—2017电厂运行中矿物涡轮机油质量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8892008
GB18918-2002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14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2001
GB/T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3048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L/T246—2015化学监督导则
DL/T793—2012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DL/T1365—2014名词术语电力节能HJ/T300200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入厂垃圾量
quantity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MsW) received统计期内,经过称重进入垃圾发电厂的垃圾量,是垃圾发电厂常用基础数据。3.2
入炉垃圾量
量quantity of MsW incinerated统计期内,通过垃圾入炉称重装置称重计量进入楚烧炉的垃圾量。3.3
渗沥液产生量
leachate production
垃圾中渗沥液析出量,通常用日均值表示。3.4
渗沥液率leachateratio
统计周期内,渗沥液产生量占入厂垃圾量的百分比,通常以月为单位统计。1
DL/T1842—2018
渗沥液处理率leachatetreatmentratio渗沥液达标处理量占渗沥液产生量的百分比。3.6
锅炉运行小时boileroperatinghours从垃圾楚烧炉、余热锅炉蒸汽并入热力系统开始到退出热力系统为止的小时数。3.7
炉渣率slagratio
炉渣产生量占入厂垃圾量的百分比。3.8
吨垃圾发电量electricitygenerationpertonof MSWreceived垃圾发电厂发电量与入厂垃圾量的比值。3.9
入炉吨垃圾发电量electricitygenerationpertonofMSWincinerated垃圾发电厂发电量与入炉垃圾量的比值。3.10
吨垃圾上网电量on-gridenergypertonofMSWreceived上网电量与入厂垃圾量的比值。3.11
飞灰率flyashratio
焚烧飞灰产生量占入厂垃圾量的百分比。3.12
综合厂用电率In-plant power consumption ratio ofwaste-to-energy plant (WTEP)统计期内,考虑有外购电情况下垃圾发电厂全厂综合厂用电与发电量的比值。注:改写DL/T13652014,定义4.2.53.13
生产厂用电率powerconsumptionratioofwTEP统计期内,垃圾发电厂厂用电量与发电量的比值。3.14
机械负荷率mechanical loadfactor统计期内,垃圾发电厂生活垃圾楚烧炉机械负荷平均值与生活垃圾楚烧炉额定楚烧处理量之比。3.15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cost运行维护费
垃圾发电厂建成投产并正式移交生产管理后,为了实现其安全稳定运行,所投入的人力和物力而引起的费用性直接支出,主要包括修理费、材料费、环保耗材费及生产人员的薪酬费等。3.16
吨垃圾取水量quantityofwaterintakepertonofMSWreceived统计期内,垃圾发电厂用于生产从各种常规水资源提取的水量与入厂垃圾量之比。注:改写DL/T13652014,定义5.2.8。3.17
发电设备利用小时utilizationhours机组毛实际发电量折合成毛最大容量(或额定容量)时的运行小时数。[DL/T793—2012,定义2.8.14]]2
4总则
4.1垃圾发电厂运行评价应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运行管理进行评价。DL/T1842—2018
4.2垃圾发电厂运行指标评价应采用运行实时数据评价和现场检测核实相结合的方法。4.3垃圾发电厂运行评价应结合垃圾发电厂基本情况、入厂垃圾质量及所在地气候条件进行。4.4垃圾发电厂运行评价宜在竣工验收投产一年后进行。5评价指标
5.1评价指标的分类和构成
评价指标应包括安全生产指标、环境保护指标和运行管理指标三大类:a)安全生产指标由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等指标组成。b)环境保护指标由各种污染物排放达标状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状况、环保耗材的使用状况等指标组成。
c)运行管理指标由生产管理、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主要设施的性能指标等指标组成5.2安全生产指标
电力事故、电力安全事件。
环境保护指标
5.3.1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控制
污水排放控制
污水排放控制有以下内容:
a)生活污水排放。
b)生产污水排放。
c)渗沥液处理排放或回用。
污水处理回用。
恶臭控制
污染物总量控制
炉渣处理
飞灰处理
污泥处置
环保耗材
吨垃圾取水量
按式(1)计算吨垃圾取水量,即3
DL/T1842
2—2018
式中:
d—吨垃圾取水量,kg/t:
Gxs—取水量,kg;
Qr——入厂垃圾量,t。
取水量包括取自地表的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不包括企业自取的海水、苦咸水以及取水用于生活区和外供水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的水量。5.4运行管理指标
5.4.1垃圾接收与储存系统
垃圾接收与储存系统运行管理指标包括以下内容:a)入厂垃圾量:统计周期内进入垃圾发电厂垃圾仓内垃圾量的总和,应从计量称重系统读取。b)入厂垃圾质量。
c)垃圾仓管理,包括垃圾仓分区堆放、垃圾仓液位、垃圾仓异味。d)入炉垃圾量。
5.4.2锅炉系统
锅炉系统运行管理指标包括以下内容:a)余热锅炉主蒸汽温度和压力。b)非计划停炉次数。
c)锅炉运行小时。
d)锅炉蒸发量。
e)机械负荷率。按式(2)计算机械负荷率,即24Q×100%
式中:
机械负荷率,%;
Qi——入炉垃圾量,t:
生活垃圾焚烧炉实际运行时间,h:9生活垃圾焚烧炉额定焚烧处理量,t。5.4.3热能利用系统
热能利用系统运行管理指标包括以下内容:a)吨垃圾发电量。
b)吨垃圾上网电量。
c)汽耗率。
d)除盐水补水率。
5.4.4发电系统
发电系统运行管理指标包括以下内容:4
DL/T1842—2018
a)上网电量:统计周期内垃圾发电厂向电网输送的全部电能,应从垃圾发电厂与电网的关口电能表计取。
b)综合厂用电率。按式(3)计算综合厂用电率,即W,-Wk+Ww
wgx100%
式中:
综合厂用电率,%:
发电量,kWh;
全厂的关口电量,kWh:
全厂的外购电量,kWh。
c)生产厂用电率。按式(4)计算生产厂用电率,即W+Wk×100%
×100%
式中:
生产厂用电率,%;
统计期内厂用电量,kWh;
-统计期内总耗电量,kWh:
统计期内按规定应扣除的电量,kWh。下列用电量不计入厂用电量:
1)新设备或大修后的烘炉、暖机、空载运行的电量。2)新设备在未正式移交生产前的带负荷试运行期间耗用的电量。3)计划大修以及基建、更改工程施工用的电量。4)厂外运输自备机车,船舶等耗用的电量。5)输配电变压器等消耗电量,不包括厂用变压器。6)修配车间、副业、综合利用等非生产用电量。d)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按式(5)或式(6)计算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即GAAG
式中:
发电机组利用小时,h;
统计期内发电机组毛实际发电量,万kW:GAAG
GMC一一发电机组毛最大容量,即机组在某一给定期间内能够连续承载的最大容量,万kW;INC—发电机组铭牌容量,万kW。5热工与自动化系统
热工与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指标包括以下内容:a)自动装置投入率。
b)保护联锁投入率。
DL/T1842—2018
5.4.6渗沥液处理系统
渗沥液处理系统运行管理指标包括以下内容a)渗沥液产生量。
b)渗沥液处理率。
5.4.7环境监测、检测
环境监测、检测运行管理指标包括以下内容:a)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
b)定期检测情况。
c)第三方运维情况。
5.4.8化学检测
化学检测运行管理指标包括以下内容:a)汽水品质监督情况。
b)油品品质监督情况
c)特殊工况化学监督情况。
5.4.9运行维护费
运行维护费运行管理指标包括以下内容:吨垃圾运行维护费:按式(7)计算吨垃圾运行维护费,即o
式中:
F,——吨垃圾运行维护费,元/t:F一一统计周期内运行维护费,元:9——入厂垃圾量,t。
6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
6.1一般规定
6.1.1垃圾发电厂运行指标应及时统计和计算,建立垃圾发电厂运行指标日、月及年报。垃圾发电厂运行指标统计表样式参见附录A。6.1.2垃圾发电厂应对比分析不同年度的安全生产指标、环境保护指标和运行管理指标,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评价。
6.1.3评价应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生产指标、环境保护指标、运行管理指标进行评价。评价得分应按下列原则计算:a)单项相对得分率=(实得分/基础分)x100%。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运行管理的基础分均为100分。
b)总相对得分率为各单项相对得分率之和。评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运行管理的权重分别为20%、30%和50%
c)被评价企业不适用(不存在)的项目不计分,相应基础分也不计入。d)评价项目中的扣分无特别注明外扣完为止。6
6.2安全生产评价
DL/T1842—2018
垃圾发电厂安全生产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见表1。其中,电力事故、电力安全事件两项安全生产指标的信息统计样表参见附录B。表1安全生产评价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评价指标
电力事故,
电力安全事件
(总分100分)
评价内容
是否发生电力人身
伤亡事故,电力安全
事故(事件)以及电
力设备事故、对社会
评价依据基础分
查阅相
关文件、
造成重大影响的事
件:事故、事件报告
是否及时、准确、完
安监部门
通报和现
整,是否存在迟报、
漏报、谎报或者購报
情况:是否采取适当
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6.3环境保护评价
场查看
评价标准
a)发生电力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事故,即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不得分。b)发生一般股事故,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扣75分。
c)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即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的扣50分。
d)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即可能造成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隐患的扣25分。
e)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不得分:发生电力安全事故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未达到预案要求的扣5分25分;逾期不整改的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扣25分。
f)对事故存在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情况的不得分:未及时、准确、完整上报的视程度扣5分~25分。g)未对电力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的不得分
垃圾发电厂环境保护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见表2。其中,垃圾发电厂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参见附录C。
表2环境保护评价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序号
评价指标
烟气中污
染物排放控
制(总分20
评价内容
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指标
(主要含:颗粒物、氢氧
化物、二氧化硫、氯化
氢、一氧化碳、烟气黑
评价依据
查阅监测报
度、氟化氢、汞及其化合告和在线监测物、镉、及其化合物、
锑、砷、铅、铬、钴、
铜、锰、镍及其化合物和
二嘎英类等)
基础分
评价标准
a)在线监测数据是否
按GB18485、当地环保部
门及环评要求进行联网;
每少一项扣1分。
b)调取在线监测数
据,检查数据超标情况:
1)若日均值有超标现
象(启停炉或楚烧炉检修
除外),不得分。
2—2018
DL/T1842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指标
(主要含:颗粒物、氮氧
烟气中污
染物排放控
化物、二氧化硫、氯化
氢、一氧化碳、烟气黑
表2(续)
评价依据
查阅监测报
度、氟化氢、汞及其化合
告和在线监测
制(总分20
物、锡、及其化合物、
第一烟道
出口烟气温度
(总分5分)
污水排放
控制(总分
20分)
锑、砷、铅、铬、钻、
铜、锰、镍及其化合物和
二瞻英类等)
≥850℃
a)生活污水排放控制
b)生产污水排放控制
c)渗沥液处理排放控
制或回用
d)污水处理回用
垃圾发电厂应对生产过
程中排放的氨、硫化氢、
查阅DCS中
历史数据
查阅监测报
告和在线监测
查阅监测报
告和在线监测
查阅,监测
报告和在线监
测数据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及
恶臭控制
甲硫醇、二硫化碳等恶臭
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浓度按
安查阅检测报告
(总分15分)
国家标准和环评批复要求
进行控制
垃圾发电厂生产过程中
产生的颗粒物、氨氧化物、
污染物总
量控制(总分
5分)
炉渣处理
(总分10分)
二氧化硫、氯化氢、汞和
铅等重金属类等污染物排
放总量和化学需氧量、氨
氨等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
量不超过环评批复总量
a)垃圾发电厂是否签署
炉渣填埋或综合利用合同。
b)炉渣转移台账是否
符合要求。
c)炉渣运输车辆是否
符合要求。
d)炉渣热灼减率检测
频次是否符合要求,检测
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查阅相关文
现场查看、
查阅相关文
件、台账等
基础分
评价标准
2)若日均值正常,小
时均值连续超标3次以上
不得分。
c)环保部门委托第三
方检测的数据不达标,经
确认为有效数据且处罚,
不得分
炉膛内楚烧温度达到
GB18485表1的要求者
得满分,每次不达标且持
续4h扣0.5分,直至扣完
排放或回用满足当地环
评要求,满分。一项污染
物排放超标扣2.5分,直
至扣完
排放或回用满足当地环
评要求,满分。一项污染
物排放超标扣2.5分,直
至扣完
排放或回用满足当地环
评要求,满分。一项污染
物排放超标扣2.5分,直
至扣完
再生水回用作工业水源
时,应符合GB/T19923
相关要求。节水标准应满
足当地环评要求
排放超标,现场查看有
较浓臭味现象者不得分:
排放达标但现场查看有轻
微臭味者得10分,排放
优于标准要求且现场查看bzxZ.net
无臭味者得满分
超出环评批复总量不小
于1%者,每项扣1.5
分,超出环评批复总量不
小于5%者不得分,未超
环评批复总量者得满分
a)垃圾发电厂未签署
炉渣填埋或综合利用合同
扣2分。
b)炉渣转移台账不符
合规范或进入生活垃圾填
埋场/炉渣综合利用单位的
炉渣台账不全的扣1分。
c)炉渣运输过程中有
抛酒现象扣1分,运渣车
环评批复
中污染物总
量超出GB
18485要求
的应及时向
环保部门申
请变更
评价指标
炉渣处理
(总分10分)
飞灰处理
(总分7分)
评价内容
a)垃圾发电厂是否签署
炉渣填埋或综合利用合同。
b)炉渣转移台账是否
符合要求。
c)炉渣运输车辆是否
符合要求。
d)炉渣热灼减率检测
频次是否符合要求,检测
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a)炉渣处理方式是否
符合环保要求及环评批复
要求。
b)炉渣填埋:生活垃
圾填埋场资质、环保等是
否符合要求。
c)炉渣综合利用:炉
渣综合利用单位的手续及
证件是否齐全,环保、安
全及尾渣处理是否符合相
关要求
飞灰处理方式是否符合
环保要求及环评批复要求
散装灰处理是否符合要
求:飞灰转移联单、台账
是否符合要求
表2(续)
评价依据
现场查看、
查阅相关文
件、台账等
现场查看、
查阅相关文件
和证件、检查
查阅相关文
查阅相关文
件、台账及现
场查看
基础分
评价标准
DL/T1842—2018
辆为非密闭车辆或密闭不
到位扣0.5分,渣库地面
有杂物、炉渣较多、积水
量大扣0.5分。
d)炉渣热灼减率自检
频次低于1次/月,扣2
分;若运行企业提高检测
频次,自检频次不低于1
次/天,且外检频次不低于
1次/月,加1分。炉渣热
灼减率不符合要求,每次
不达标扣0.5分,直至扣
a)炉渣处理方式不符
合环保要求及环评批复要
求扣2分。
b)若炉渣未经综合利
用,直接运往由生活垃圾
填理场填理的,检查生活
垃圾填埋场资质、环保达
标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每
项扣2分。
c)炉渣由垃圾发电厂
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的:
1)炉渣综合利用单位
的委托协议、炉渣综合利
用单位手续(征地或租
地、环保立项及批复、建
设许可证等)不齐全的,
扣2分
2)炉渣综合利用单位
的安全、环保,如地面硬
化、污水处理、扬尘控
制、现场环境等,不符合
要求的扣2分。
3)尾渣处理未签订处
置协议、不满足环保处置
要求的,每项扣1分
飞灰处理方式不符合环
保要求及环评批复要求扣
a)检修过程中反应塔、
布袋除尘器清理的飞灰未
进行警合、固化处理扣2
b)飞灰转移台账不规
范或进入填埋场的飞灰转
移联单不全扣1分。
c)未建立环保耗材采
购、领用、飞灰检测数据专
项台账或记录不全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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